与私募共舞:打造传媒金融新平台

2015-12-23 05:51◎付
新闻前哨 2015年3期
关键词:文化传媒股权基金

◎付 皓 雷 云

与私募共舞:打造传媒金融新平台

◎付 皓 雷 云

近年来,我国传媒行业发展较快,但行业内分化较为明显,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呈现出爆发式的发展势头和趋势,与此同时,以报纸为代表的传统媒体行业则迅速萎缩,不少曾经风光一时的明星报纸都纷难以为继,甚至陷入着关门倒闭的窘境。

面对主业的萎缩,不少报业集团纷纷调整传统的经营模式,开展多元化经营,多元化经营的成果确实让不少报业集团尝到了甜头,有些报业集团甚至通过多元化经营的实践实现了经营模式的战略转型。与此同时,新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产生,一方面是事业和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融资规模也迅速扩张,融资需求也日益迫切,资产负债率迅速提高,对于银行贷款的依赖日趋严重;另一方面,大量资金分散到不同行业和领域,尽管局部来看有亮点,但是资金的总体投资效益并不高。

因此,采用创新的金融模式,为多元化经营筹集资金成为不少传媒集团迫在眉睫的问题,一方面,很多好项目没有资金继续投入做大做强,另一方面社会上又存在着大量闲置资金缺乏投资渠道。经过长期跟踪研究,笔者认为,传媒集团应积极介入私募行业,与私募共舞,打造传媒金融新平台。

私募基金的概念及类型

所谓私募基金就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定向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私募基金的资金投向是对企业的债务类、权益类、以及混合类的投资,以并购转让、管理层回购或上市套现等方式退出并获得回报。按照投资标的不同,私募基金可分为证券类投资基金、股权类投资基金、风险投资类基金、地产类投资基金、以及其他产业类专项投资类基金。基金的设立、募集和投放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而基金管理人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在资金募集、投放、运作方式、风险控制、投后管理及退出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

我国私募行业的发展现状

据统计,2013年共有349支可投资于中国大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募集,其中披露金额的339支基金共计募集345.06亿美元,募资金额同比增长36.3%,募集市场复苏迹象明显。贝恩公司发布的《2014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报告》显示,尽管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在2013年遭遇了暂时的“冷却”;但由于2014年退出环境更为有利且估值更高,私募投资机构手持未投资金达到空前规模,预计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将在2014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同时报告称:近75%的受访者认为,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在2014年将保持吸引力甚至更具吸引力,而约三分之二的受访者预计2014年亚太市场私募股权交易量将保持持续增长。2014年,外部环境呈现积极变化,新经济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资本市场逐步完善,境内IPO开闸,创业环境逐渐成熟,为PE/VC行业发展带来更多机遇。

从长期来看,未来私募基金发展的条件将更加成熟,一是中央政府提出经济转型,即我们逐渐走出传统的经济模式,市场上逐渐形成了很多新兴产业。中央政府和各类金融机构看到了新兴产业的前景,中央提出了七大新兴产业,但在现实中还有很多种。所以转型必然推动创新,而创新必然给我们股权投资基金带来机遇。二是中小企业的需求,几乎所有的科技创新都从中小企业开始,大企业在创新方面绝对没有中小企业主动性和动力强,这是一个规律。现在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十分旺盛,现在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但是中小企业却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尽管党和政府、各级金融机构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这个问题到现在并没有完全解决。所以中小企业是各种各样股权投资基金很大的市场需求,尤其是高科技、成长型企业。三是企业兼并和重组的浪潮越来越高,2013年并购交易的数量创纪录是4300左右,交易金额披露的已经超过了两千亿美元,比2009年数量增长了16%,交易金额增长了27%。

其次,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为PE的筹资、退出创造了有利环境。资本市场的不断健全,新三板的设立,境内IPO的开闸,这一切使投资股权的退出渠道进一步拓宽。

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则起步较晚,无论是相对规模,还是绝对规模都很小,但近年来发展较快。通过长期跟踪研究和分析,我们认为,国内私募股权市场空间巨大,相关政策大力支持,且配套法律法规已经日趋成熟和完善。因此,我们判断,未来数十年,国内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大有可为。

政策环境及趋向分析

1.政策环境分析。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4年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肖钢答记者问时提出:“推动中国的基金管理公司走向世界,到海外经营和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出台了大力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及法规性文件,各省都在积极推动设立各种类型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

2013年6月新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旧的《基金法》未将私募基金纳入调整范畴,导致长期以来私募基金的运作无法可依,无规可循,资金募集和投资行为不规范,容易产生损害投资者权益,滋生非法集资等社会问题。新的《基金法》首次将私募基金纳入到调整范围,对非公开基金的募集、运作、管理等进行了规范,这对于打击非法集资,规范私募行业的管理是重大利好,有利于形成良性竞争的私募行业环境。同时也意味着私募基金在国家层面获得了合法的地位。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作为未来若干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新国九条”将“培育私募市场”一项单列,其意义相当于认可私募市场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是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在融资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的肯定。新“国九条”在方向和原则性上对私募市场的影响正面而积极。“不设行政审批”等原则性的规定,也都是更加市场化的表现。

后续的细则也确实如此。2013年6月,中央编办发文明确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2014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明确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2014年3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放了一批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截止2014年5月11日,已有1559家私募机构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中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816家,湖北省有26家。

2.政策趋向分析。

传媒集团一般都是国有文化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多为文化宣传、新闻出版部门或国资委。作为国有文化单位参与私募股权市场,将同时受到证券监管及文化宣传的两个方面政策趋向的影响。

首先,从证券监管的角度分析,长期以来,证监会制定各项政策的取向及目标就是围绕“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及“拓宽居民和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而无论从国内的发展实际和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私募股权市场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5月,国务院新“国九条”,作为未来若干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培育私募市场”一项单列,其意义相当于认可私募市场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日后并必将推出配套政策鼓励其进一步发展。业内人士也认为,新“国九条”对私募股权行业意义重大。

其次,从文化宣传的角度分析。2014年4月,国务院发办公厅发布了《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国办发【2014】15号文),规定明确指出要“鼓励国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创新基金投资模式,更好发挥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此外,2014年发布的 《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文)也表示要“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由此可见,政府对国有文化单位发起设立私募股权基金,特别是文化产业类投资基金是持鼓励和支持态度的。

私募投资与文化传媒行业

1.行业分析。

发达的经济体系,离不开发达的文化传媒产业。文化传媒产业已成为发达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党的十八大将文化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使得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经济学通俗定义认为,增加值占GDP的5%以上的产业可以叫支柱产业)。据此推算,到2020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必须超过5.5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才能达到5%,才能称为支柱性产业。这为今后数十年我国文化传媒行业勾画了发展蓝图。

我国文化产业是伴随改革开放步伐而迅速崛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新领域。近年来,在强劲的市场需求拉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支撑,各路资本的支持和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文化产业从探索、起步期,开始进入加速发展的新时期,凸显出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巨大潜力。

在我国各个产业门类中,文化传媒业是开放度最弱的行业之一,也是市场化和产业化运作最晚的行业之一。在今后的全球化竞争中,中国作为一个经济、政治、军事大国崛起,绝不可能在缺少文化的情形下“跛足”前进。文化传媒产业发展滞后,不仅仅是产业本身的问题,而越来越成为影响国家战略实施的重大问题。因此,文化传媒业必将成为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产业。加大开放力度,加快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文化传媒业将释放出“最后一座金矿”的巨大经济价值,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的选择。

2.投资机会分析。

基于以上分析 和判断,我们认为,未来若干年,以私募形式介入入文化传媒产业的基金存在以下几类投资机会:

一是政策放开带来的制度红利。文化传媒产品及服务具有双重属性:公共产品属性和竞争性产品属性。作为公共产品,传媒负担了政治宣传、舆论导向、社会价值体系构建等社会公共职能和政治任务,因此在世界各国,文化传媒均属于政治敏感地带,也属于政党和政府介入最深、法律监管最严格的产业。作为竞争性产品,文化传媒产品和服务涉及到普通民生和大众消费,具有产业的特性,能够通过市场化、产业化运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并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支柱产业,这已被国际经验所证明。

长期以来,重“公共产品属性”,轻“竞争性产品属性”,严重制约了我国文化传媒产业化进程。从1996年起,石油、石化、电力、金融、航空、电信等战略性产业相继完成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并纷纷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而文化传媒业至今仍在“党政关系、政企不分、管办分离”等基础问题上纠缠,在《“十一五”时期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仍然把广播电视和报业界定为“新闻事业”,避开了敏感的传媒产业用语。我国已经组建的文化传媒产业集团仍然按照“事业体制、企业化运营”的二元结构运行。在文化传媒领域,对外资、民营资本进入设置了过多的障碍,政策高风险也令风险资本望而却步,“垄断、封闭、割据”是我国文化传媒业的形象景观。随着十八大支持文化传媒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及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突破,今后若干年,文化传媒业政策层面的松动,有望为产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制度红利。

二是新媒体的发展机会。每一轮新技术革命,都会繁衍出新的媒介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从而催生出一批爆发性增长新兴细分子行业。以“移动化、智能化、多样化、交互性”为特征的新媒体细分领域,在我国公众信息需求、信息消费日益增长的时代必然迎来更大的发展。

三是产业融合机会。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最大的不同在于其极强的产业关联性和融合性。当文化产业与信息消费、旅游、地产等传统行业产生融合之时,将会给传统行业带来全新的行业转型及行业升级机遇。

传媒集团介入私募行业的具体步骤及方式

第一步,以参股的形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合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选择确定性高的行业和领域,发起设立若干支私募股权基金,用两到三年的时间,逐步积累基金运作经验和相关市场资源,培养专业人才。先“入行”,再成为“业内行家”。

第二步,等待时机成熟,控股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文化创意、文化旅游、新媒体、内容制作等领域发起募集专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扩大基金融资规模,为集团多元化产业发展提供资金平台支撑,逐步构建与集团多元化产业结构相匹配的投融资平台。

我国私募股权市场面临着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且具备有可观的盈利能力,在国家明确提出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做大做强的政策背景下,传媒集团应积极参与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布局。作为轻资产、重技术的基金管理公司,投入不大,风险可控,却能带来资金杠杆效应,因此,传媒集团凭借自身品牌影响力,介入私募股权领域,是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创新金融方式的重要路径,也是分享我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成果的重要方式。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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