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住院总医师在进修生继续教育中的作用

2016-01-25 02:25任丽丽杨仕明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100853
中华耳科学杂志 2016年1期

任丽丽杨仕明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100853)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住院总医师在进修生继续教育中的作用

任丽丽杨仕明
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100853)

【摘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的专科特点决定了进修生继续教育的必要性,而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住院总医师的职责又决定了其在进修生继续教育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主要表现在住院总医师可以更合理的为进修生安排科内讲座;更大程度的激发进修生的学习主动性;更全面的为进修生分配床位、安排一线值班;更好地规范进修生的病历书写;更多的使用手术室数字化多媒体提高进修生的学习效率。实践证明,重视住院总医师在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进修生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对科室的教学和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作用,值得推广借鉴。

【关键词】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住院总医师;进修生继续教育

随着科技和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作为临床医学的一门二级学科,在国内各级医院的地位越来越高,其亚学科分工也越来越细。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是一门非常精细的学科,所涉及的器官数目较多,解剖结构复杂,而生理功能又极其重要,与每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听觉、呼吸、发声等功能密切相关。不仅如此,此专科的病种繁多,危急症常见,再加上大部分手术的术腔较深,术野不开阔,需要借助不断更新的新设备新技术来完成操作。这就要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科医生不仅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还要不断的更新专科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基层医师只有通过不断的进修学习,才能短期内系统的掌握专科理论,提高自身的诊疗水平。

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作为国家重点学科,始终在临床、科研、学术等方面处于国内专科的前列,作为代表国内最高水平的综合性专科之一,也肩负着培养基层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业人才的重要使命。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科室在进修生培养和管理过程中积攒了大量的经验,如:进修生导师制、每周的进修生讲座、定期开展颞骨解剖训练等,大大提高了进修生的学习效率,为国家培养了较多的专业人才[1]。但是,随着专科的不断发展和来科进修生层次结构的不断变化,在进修生和进修生导师以及科室之间需要一个更好的纽带和桥梁,以解决进修生继续教育中的整体和个体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因材施教,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作为进修生导师,作者也曾担任过科室的住院总医师,发现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住院总医师在进修生继续教育中具有一定的作用,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并加以推广,具体分析如下。

1 住院总医师在进修生继续教育中具有纽带和桥梁的作用

科室住院总医师的职责是必须24小时在岗,必须全面及时的掌握住院病人的情况,尤其是危急症病人和术后病人的病情变化,必须带头执行并督促检查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贯彻执行情况,必须协助进修生导师加强对进修生、实习医师的培训、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可见,住院总医师的职责决定了其在进修生继续教育中的作用。首先,由于近年来科室进修生的数量越来越多,进修人员来科进修的目的不尽相同,感兴趣的亚学科不尽相同,并且进修人员的教育基础、临床经验也不尽相同,使科室很难做到对每个人的情况及时了解,不能因材施教。而住院总医师24小时在岗在位,成为进修生最先接触和最多接触的本科人员,有机会与进修生建立良好的关系,便于了解进修生的基本情况,掌握进修生的进修需求,并将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反馈给进修生导师和科室,适时调整进修轮转计划,合理安排轮转时间,使科室教学和临床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其次,当进修人员在工作时间外遇到临床疑难问题时可以随时请教住院总医师,得到指导和帮助,而当发现临床问题时也可以及时向住院总医师报告,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再次,由于住院总医师非常明确科室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可以在进修生入科后第一时间将科室的先进理念、工作方法和规范技术传授给进修人员,使其迅速掌握并实践,提高了学习和工作效率。

2 住院总医师可以更合理的安排科内讲座,提高进修生的理论水平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的专科性较强,所涉及的亚专科也相对独立,如:解放军总医院的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就由耳科学病区、鼻科学病区、咽喉科学病区、侧颅底科学病区和耳内科病区组成,而大部分基层医院由于人员和技术的限制,专业划分并不是很细,进修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也不够全面、不够扎实、不够深入。虽然科室给每位进修生配备了导师,但导师所在的亚专科病区相对固定,而进修生需要各病区轮转,因此并不能保证师徒二人始终在一个病区。病区的住院总医师一般相对固定,因此,会更加熟悉和了解所在病区亚专科的重点和难点,了解病区进修生导师的专长,根据对进修生的全面了解,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请有经验的专家系统的介绍所在亚专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最新进展,讲解和临床关系密切的解剖知识和影像学特点,为进修生得到更好地教育和培训提供了可能。除此之外,住院总医师会关注全院性的学术活动和全市性的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术活动,传达并安排进修生参加学习[2]。同时,住院总医师在组织科室术前讨论、科室查房和病例讨论时,会请科室专家侧重性的根据病房现有的病例资料讲解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归,充分调动进修生的学习兴趣,鼓励进修生结合实例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讨论,大胆的说出自己的观点和经验,使进修生不只是单纯的管病人、写病历,而是在工作中丰富和拓展专业知识,提高理论水平。

3 住院总医师可以更大的激发进修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学习效率

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对近5年的进修生情况做过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进修生是自愿来学习的,比例超过75%,他们进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临床技能,学习新业务新技术,同时,研究表明,也有相当一部分进修生来自国内知名的三甲医院,学历较高,工作年限较长,更具有主任或副主任的职称[3]。住院总医师跟进修生的关系较为紧密,因此,可以通过许多方式更好地激发进修生的主观能动性。例如:学习和工作中,通过关心和帮助进修生解决学习上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科室的温暖,提高主人翁意识;临床工作中,更加注意不在患者面前批评他们的失误和不当,给予他们较高的尊重,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充分了解每位进修生的专长后,可以针对不同水平的进修生给予不同的要求,鼓励有能力的进修生查阅资料、更新知识,提高临床科研能力,同时安排进修生讲座,这不但可以带动专业相对薄弱的进修生,而且也是住院总医师本人的学习过程[4]。对于基础较差的进修生,主要是以鼓励为主,住院总医师可以较多关注其病历书写和管理患者的能力,有助于消除他们的自卑感。通过这些方式,可以大大提高进修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大家相互了解,激发创造性,做到取长补短,可以更生动的学习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另外,进修结束时,优秀进修生的考核和推荐也需要参考住院总医师的意见,这也有助于住院总医师对于进修生的管理和激发学习能动性。

4 住院总医师可以更全面的为进修生分配床位、安排一线值班,培养临床工作能力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学科,而且急重症患者较多,如喉梗阻、鼻出血、食道异物、头颈部肿瘤晚期大出血等,住院总医师可以根据进修生的的临床经验合理安排分管床位和一线排班[5]。在我科进修期间,所有进修生无论资质高低都按照住院医师的要求进行一线值班,当然,值班是由在本院医师的监督下进行,这样有助于培养进修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床应变能力。在分配床位时,住院总医师可以根据进修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于经验丰富的进修生可以先管理病情重、手术复杂的病人,对于资历浅的进修生可以先少管病人或者管理病情轻、常规手术的病人,循序渐进。住院总医师对于床位分配和安排值班的合理性,关乎到进修生的临床工作能力的培养。

5 住院总医师可以更好地规范进修生的病历书写,培养临床思维能力

病历是医护人员临床诊疗工作全面而客观的记录和总结,它既是确定诊断及制定诊治措施的依据,也是检验诊疗活动是否合理合法的法律文书[6]。因此,病历书写的好坏直接反映了书写者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对医疗工作的严谨负责程度。我科对病历书写的要求一向很高,定期进行病历的检查和抽查,而住院总医师有协助病区主任和主管医师对病历的书写进行监督的职责。医院规定,进修生在院期间必须作为住院医师完成所管床位患者的病历书写,住院总医师必须及时对病历认真查阅、逐字修改、详细讲解。检查的内容包括:大病历病史采集是否全面,基本体检是否认真,鉴别诊断是否合理,处理措施是否恰当等;查房记录是否详尽、真实;术前准备和手术同意书对围手术期处理及手术并发症的考虑是否全面。由于住院总医师能够详细掌握科室患者的病情,因此在检查病历的过程中,可以更直接的规范进修生病历书写,不断提高进修生的临床思维能力。

6 住院总医师通过维护和使用手术室数字化多媒体,使进修生学到更多的知识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的大部分疾病需要手术治疗,但是该学科所涉及的器官解剖相对复杂,结构也很精细,并且术野相对狭小,很多手术需要借助显微镜和内窥镜来完成,由于设备的限制,原来只有主刀医生和助手可以看到手术过程,无法观摩,这给教学工作带来不利。由于大部分进修生希望能学到较多的手术技巧和临床技能,因此,其动手操作和观摩手术的愿望很强烈,为此,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门建立了手术室耳科立体显微镜成像系统,通过佩戴立体成像眼镜,可以同步观摩手术,随时询问术中技术问题和不解之处,大大增强的进修生的学习效果。而住院总医师负责手术室数字化多媒体的使用与维护,因此,为进修生的临床操作学习提供了较大的帮助,学到更多的知识。

综上所述,作为科室、导师和进修生的纽带和桥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住院总医师可以更直接更全面更人性化的协调进修生的整体和个体,临床与基础之间的矛盾,有助于协助进修生导师完成带教任务,最大限度的避免医疗纠纷,充分调动进修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实践证明,我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住院总医师在进修生的培养过程中发挥着一定作用,值得推广借鉴,有待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1朱玉华,王翡,刘明波等.导师制在耳鼻咽喉科学进修生教学中的作用研究.九江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106(3):19-21

2耿利,杨美华,邢茂迎等.新形势下提高肝胆专科医院进修生教学质量的探索与实践.西北医学教育,2011,19(6):1118-1120

3刘军,朱玉华,李万鑫等.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进修医师继续教育的研究和探讨.中华耳科学杂志,2015,13(2):382-384

4黄河清,陈康宁,李露斯等.进修生培养中住院总医师的作用.局部手术学杂志,2006,15(2):125

5杨玉成,洪苏玲,黄江菊等.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进修生临床教学体会.医学教育探索,2007,6(6):551-554

6李朝军.耳鼻咽喉科进修生的临床综合技能培训.医学教育探索,2006,19(2):242-243

The role of chief resident in advanced training of otolaryngology head and neck surgery fellows

Ren Lili,Yang Shiming
Department of of Otolaryngology Head and Neck,Chinese General Hospital of PLA,Beijing 100853,China
Corresponding author:Yang ShimingEmail:yangsm301@263.net

【Abstract】The unique characteristics of otolaryngology head and neck surgery practice determine the necessity of the advanced fellowship training,and the 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chief resident defines his/her roles as a facilitator in advanced fellowship education,including organizing adequate lectures and presentations,encouraging learning initiatives,assigning appropriate work responsibilities and loads,ensuring compliance in medical records documentation,and improving learning experiences using advanced teaching tools including digital multimedia devices.Our experiences indicate that emphasizing the roles of the chief resident in advanced fellowship education can be valuable to both clinical teaching and smooth day to day practice and is worth being adopted by similar fellowship education programs.

【Key words】Otolaryngology head and neck surgery,Chief resident,Advanced fellowship education

收稿日期:2016-01-04

通讯作者:杨仕明,Email:yangsm301@263.net

作者简介:任丽丽,医学博士,主治医师,研究方向:耳聋的临床与基础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o.81400472);国家973计划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干细胞项目;(2012CB967900);国家973计划重大科学问题导向项目(2011CBA0100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1271082);北京科技创新基地培育与发展专项;重庆市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11611,14440)

DOI:10.3969/j.issn.1672-2922.2016.01.031

【中图分类号】R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922(2016)01-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