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昊
摘要:中国共产党党纪“两规”措施是党内法规规定的纪检机关调查党内违纪案件的一项纪律约束措施和组织措施,其历史渊源最早可追溯到民主革命时期的军事禁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被调查人不具备隐匿、逃逸的条件,党内违纪案件检查不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隔离审查措施与“两规”措施高度相似;“文化大革命”时期被广泛使用,成为“两规”措施的雏形;改革开放以来,在以经济案件检查为主的背景下,“两规”措施应运而生。随着依法治国逐步推进,“两规”措施已经完成规范化,正努力向法治化迈进。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纪;“两规”措施;若干问题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5)06-0030-07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纪发[1994]4号)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党内违纪案件调查机关有权“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这就是“两规”措施的党内法规依据,“两规”就是“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的简称。
“两规”措施是党内法规规定的纪检机关调查党内违纪案件的一项纪律约束措施和组织措施,最显著的特点为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两规”措施的产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
一、禁闭与“两规”措施
禁闭是世界通行的措施,一般在军队或监狱中实施。严格地讲,禁闭是一种处分,而不是调查案件的措施。在党内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分中,最早限制人身自由的是军事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