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清華簡三篇論《逸周書》在後世的改動*

2016-02-02 19:52黃甜甜
中华文史论丛 2016年2期

黃甜甜

由清華簡三篇論《逸周書》在後世的改動*

黃甜甜

清華簡《皇門》、《祭公之顧命》和《命訓》的內容與《逸周書》同名三篇大體相符。通過簡本和今本之間的對勘,可以發現古人整理古文字寫本《逸周書》出現的文字誤釋誤讀、脫字與衍文等問題。本文參考清人以來總結的古書疑義條例,於語言文字層面討論《逸周書》在後世整理時出現的文字誤釋、誤讀和語法的誤解;於文獻層面討論衍文和脫文。根據文字誤釋的可能時代,推測今本最早整理於西漢。以字詞誤讀爲線索,釋讀《尚書·盤庚》一則。

關鍵詞:《逸周書》 出土文獻 清華簡 改字

引 言

二十世紀以來,出土簡牘中陸續發現一些先秦古書,先秦古書的研究迎來新的機遇。首先體現在文本的校訂與釋讀方面,特別是可與存世先秦古書對勘的簡帛古書,改正存世先秦古書不少錯訛,糾正前人不少誤讀。①二十世紀以來以出土文獻對讀傳世文獻的回顧性研究,參見馮勝君《二十世紀古文獻新證研究》第五章《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的對讀》,濟南,齊魯書社,2006年,頁143—199。先後整理刊佈的清華簡《皇門》、《祭公之顧命》和《命訓》三篇,②《皇門》、《祭公之顧命》圖版和整理報告,參見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命訓》,則參見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伍)》,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下簡稱《清華簡》。本文所引簡文暫依整理報告,釋文從寬式。可與今本《逸周書》同名三篇對勘。本文即以這三篇爲研究對象,以此考察《逸周書》在後世的改動。

《逸周書》早期多被稱作《周書》。《漢書·藝文志·六藝略》記載漢時存《周書》七十一篇,顏師古注引劉向說法,認爲《周書》是孔子所論百篇《尚書》之餘。③《漢書》卷三〇,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頁1706。《尚書》在歷代備受尊崇,研究文獻汗牛充棟。而所謂“百篇之餘”的《逸周書》,僅有西晉孔晁爲之作注,清代盧文弨等爲之校勘注疏,④《逸周書》歷代校勘與注釋,參見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撰《逸周書彙校集注》(修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今本文字的錯訛和脫失仍然較爲嚴重。清華簡三篇爲《逸周書》的進一步校訂和訓釋提供了契機。誠然,我們無法證明今本《逸周書》這三篇是從簡本直線傳承而來,但通過簡本和今本之間仔細的對勘,後人整理《逸周書》出現的字詞釋讀、脫字與衍文等問題一目了然。自俞樾《古書疑義舉例》以來,後人不斷增補各種古書疑義條例,⑤俞樾《古書疑義舉例》、劉師培《古書疑義舉例補》、楊樹達《古書疑義舉例續補》、馬敍倫《古書疑義校録》和姚維銳《古書疑義舉例增補》五書共見於俞樾等著《古書疑義舉例五種》,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此外尚有徐仁甫《廣古書疑義舉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裘錫圭《〈論衡〉札記》,原載《文史》第5輯,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語言文字與古文獻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但這些條例所依據的多是經過傳抄的古書和古文字資料。以出土文獻爲參照,分析古書疑義形成的原因,歸納相關條例,不僅有助於《逸周書》的校勘和釋讀,也可驗證補充前人所總結的古書疑義條例,推進先秦古書的校勘與訓釋。

一 語言與文獻層面的改動

考慮到簡本和今本可能分屬不同版本系統,①今本《逸周書》的版本源流,參見黃懷信《逸周書源流考辨》,西安,西北大學出版社,1992年,頁127—139。今本與簡本之間同詞異字和近義詞的替換等原因形成的一些異文,可能在先秦不同版本間已經形成,本文暫不納入討論範圍。②這些異文的研究概況,參見韓宇嬌《清華簡〈皇門〉篇研究現狀》,《管子學刊》,2013年第4期。我們只討論語言文字和文獻兩個層面中較爲確定的錯誤。語言文字層面的錯誤包括文字的誤釋、誤讀和語法的誤解等;文獻層面問題包括衍文和脫文等。

(一)語言文字層面

王引之《經義述聞》“通說”曾總結大量古書中“形訛”的例子,③王引之《經義述聞》,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影印,2000年,頁778—780。俞樾《古書疑義舉例》也總結“不識古字而誤改例”和“不達古語而誤改例”。④俞樾《古書疑義舉例》,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頁130—139。今本《逸周書》某些問題明顯是文字的誤釋和誤讀。後人面對古文字寫本,因爲不明古文字構形,予以隸定轉寫時,出現誤釋;或者因爲不明用字習慣,即不理解前人記録語言時慣用哪一個字來表示哪一個詞,①裘錫圭《考古發現的秦漢文字資料對於校讀古籍的重要性》,《中國社會科學》1980年第5期。出現誤讀;或者上述兩種原因兼而有之。以下分別舉例說明。

1.不明構形而誤釋。

(1)今—命

今本:命我辟王,小至於大,我聞在昔有國誓王之不綏於恤。②本文所引今本《逸周書》據明嘉靖二十二年章檗刊本《汲冢周書》,四部叢刊縮印本,57册,頁30下。

(2)肯—屑

今本:不屑惠聽無辜之亂辭。①《汲冢周書》,頁31上。

簡本:不肯惠聽無辠之辭。(《皇門》簡8,頁164)

今本《皇門》此處文意難解,盧文弨曾懷疑“不屑”爲“不肎”之訛。②《逸周書彙校集注》,頁553。清華簡“肯”字形作(頁90),嚴格隸定當爲“肎”,即“肯”字,證實了盧文弨的推測。

按,《說文·肉部》:“肎,骨閒肉肎肎箸也。从肉从冎省。一曰骨無肉也。”③《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63年,頁90下。以出土文字資料來看,更合理的分析是从肉从冎省,④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頁247。從秦至西漢,代表性的字形有(睡虎地《封診式》92)、(肩水金關E.P.F22:30)、(居延漢簡551·9),時間越往後與戰國文字的字形差距越大。而《說文·尸部》對“”(即屑)字形分析爲“从尸,聲”。⑤《說文解字》,頁174下。“屑”戰國文字作(上博簡《吴命》簡5),漢初古隸如馬王堆帛書中作(《五十二病方》186),字形與戰國文字非常接近,造成後人誤釋“肎”爲“屑”。

(3)弇—食

今本:乃食蓋善夫,俾莫通在士王所。⑥《汲冢周書》,頁31下。

簡本:乃弇蓋善夫,善夫莫達才王所。(《皇門》簡11,頁164)

簡本整理者認爲“弇”當讀爲“掩”,有掩蓋、阻攔義。引王念孫《讀書雜誌》:“‘食’當爲‘弇’。《爾雅》:‘弇,蓋也。’《字通》作‘掩’,孔注云‘掩蓋善夫’,是其明證矣。……‘弇’與‘食’字相似,故‘弇’誤爲‘食’。”簡本得以證之。①《清華簡(壹)》,頁170。

按,今本文意不明,癥結在於“食”字於前後文意中突兀。“弇”與“食”形近,造成訛混。王念孫根據孔晁注,推測“弇”誤爲“食”,簡本予以證實。“弇”與“奄”在覆蓋義上“實同一詞”,②王力《同源字典》,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年,頁622。“掩”是爲“奄”字“掩蓋”“掩蔽”的引申義所造分化字。“弇”與“奄”、“掩”構成古今字關係。“弇”在古文字階段常用,而“奄”和“掩”在今文字階段常用。後人因爲不認識“弇”這個古字,誤將其訛作形近的“食”字。

2.不明用字習慣而誤釋誤讀。

今本:下邑小國,克有耇老據屏位,建沈人,非不用明刑。③《汲冢周書》,頁30下。

按,今本《皇門》“建沈人,非不用明刑”,孔晁注:“建立沉伏之賢人,無不用明法”。④《逸周書彙校集注》,頁545。古書中未見“沉伏之賢人”的說法。簡本作“人”,“沈”當爲“”字之誤讀。今本《尚書·金縢》“沖人”的“沖”字,清華簡《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金縢)》亦作“”。⑤《清華簡(壹)》,頁158。“沖”古音在定紐冬部,“”从“沈”得聲,古音在定紐侵部。侵冬兩部關係密切,兩字可通假。《尚書》等文獻中多見“沖人”,如《盤庚下》:“肆予沖人。”孔傳:“沖,童。”⑥《尚書正義》卷九,十三經注疏本,頁172上。李學勤先生指出這類“沖人”是自稱之詞,不一定指年幼之人。①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頁55。後人不明白“”字可對應“沖人”之“沖”這種用字習慣,誤將“”字讀爲諧聲的“沈”。

(2)悳—直

今本:王阜良乃惟不順之言於是人,斯乃非維直以應。②《汲冢周書》,頁31上。

簡本:我王訪良言於是人,斯乃非休悳(德)以應。(《皇門》簡8—9,頁164)

按,今本《皇門》“非維直以應”,文意難以理解。對比簡本可知前後文意是王訪求良言,這些人不以美善之德去回應王。今本“直”字當爲“悳”字的誤釋。戰國文字多用“悳”表示“德”,如《皇門》此處作、又或作(郭店《語叢(三)》簡54)。但秦系文字慣用“德”,如(《秦封泥匯考》1280)。“書同文”之後,沿用秦系文字構形,典型字形作(馬王堆帛書《老子》甲27)。相對戰國文字“直”的形體,秦漢文字“直”變化不大,如(睡虎地秦簡《秦律》80),形體接近戰國文字“悳”所从“直”旁。後世整理者可能習知今文字中“德”字構形,不識“悳”字。“悳”从心,直聲。因而誤將其讀爲諧聲的“直”字。

今本:維我後嗣,旁建宗子,丕維周之始并。③《汲冢周書》,頁45下。

按,今本此句難懂,孔晁注:“旁建宗子,立爲諸侯,言皆始并天子之故也。”末句有增字解經的嫌疑。清代學者潘振雲認爲“并”即“屏,樹也,所以爲蔽也”。引《詩經》“大邦維屏”爲旁證。①《逸周書彙校集注》,頁935。但“始”於前後文語境仍然難解。

3.不明古語而誤讀。⑤嚴格而論,古語不明而誤讀也屬於用字習慣不明而造成的誤讀,考慮到古語的重要意義,此處單獨分析。

(1)哲王—誓王

今本:我聞在昔有國誓王之不綏於恤。⑥《汲冢周書》,頁30下。

簡本:我聞昔在二有國之折(哲)王則不恐於卹。(《皇門》簡2,頁164)

簡文“折”當讀爲“哲”,“哲王”是先秦古書習語,指賢明的君王。《尚書·酒誥》有“在昔殷先哲王”,《詩經·大雅·靈臺》有“下武維周,世有哲王”,⑦《尚書正義》卷一四,頁206下;《毛詩正義》卷一六之五,頁525下。而“誓王”不詞。後人不明“哲王”這一古書習語,因爲“折”與“誓”兩字諧聲,將“折王”誤讀爲“誓王”。

(2)柔比—茂

今本:百姓兆民用罔不茂在王庭。①《汲冢周書》,頁31上。

“柔比”也是上古習語。清華簡《芮良夫毖》簡20有“繩斷既政,而互相柔比”之語,⑤《清華簡(叁)》,頁146。“柔比”仍然是和順之義。“”古音在日紐幽部,“茂”古音在明紐幽部。明紐與日紐偶見通假用例,如郭店簡《五行》簡41“不剛不矛(柔)”,明紐幽部的“矛”通日紐幽部的“柔”,明紐字與日紐字存在通假用例。後人不明白“柔比”是古人習語,未能將“”讀爲“柔”。而是讀爲音近的“茂”,訓爲“勉”,孔晁解釋爲“勉在王庭”。⑥《逸周書彙校集注》,頁549。大概有人認爲“茂比”也難以成詞,文本流傳過程中,“比”字又脫失。

(3)膺受—應受

(4)敷聞—敷文

今本:維皇皇上帝,度其心,寘之明德,付畀于四方,用應受天命,敷文在下。⑦《汲冢周書》,頁45上。

按,“膺受大命”是上古時敍述君王承受天命的習語。如《文選·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李善注引《逸周書》逸文“武王曰:‘膺受大命革殷,受天明命’”、①《文選》卷四六,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77年,頁648上。秦公鎛“秦公其畯在位,膺受大命”(《集成》00267)。後世整理者不明古語,依“”字聲旁“”爲線索,誤讀爲諧聲的“應(應)”。

“敷聞在下”是歌頌君王廣布聲譽令聞的先秦習語。整理者指出語見《尚書·文侯之命》“丕顯文武,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聞在下”。②《清華簡(壹)》,頁176注釋〔一三〕;語見《尚書正義》卷二〇,頁253下。“敷”多訓爲“布”,“聞”即“聲聞”。③周秉鈞《尚書易解》,長沙,嶽麓書社,1984年,頁303。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認爲“昭升於上,敷聞在下”是“言光顯之文武,能誠勉其德,著見於上,布聞於下也”。④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544—545。“敷聞在下”是說文王武王布譽在下,與《祭公之顧命》“敷聞在下”意思相同。“聞”和“文”古音皆在明紐文部,後世整理者不明“敷聞在下”這一說法,誤讀爲“文”。

4.不明語法而誤改。

今本:夫民生而醜不明,無以明之。能無醜乎?若有醜而競行不醜,則度至於極。

夫民生而樂生,無以穀之。能無勸乎?若勸之以忠,則度至於極。

夫民生而惡死,無以畏之。能無恐乎?若恐而承教,則度至於極。⑤《汲冢周書》,頁4上。

簡本:夫民生而恥不明,上以明之,能無恥乎?如有恥而恆行,則度至于極。

夫民生而樂生穀,上以穀之,能毋勸乎?如勸以忠信,則度至于極。

夫民生而痛死喪,上以畏之,能毋恐乎?如恐而承教,則度至于極。(《命訓》簡3—5,頁125)

整理者認爲今本“無”字是“上”字之誤。①《清華簡(伍)》,頁127注釋〔九〕。我們猜測“上”可訛誤爲形近的“无”,②類似推測參見劉國忠《清華簡〈命訓〉初探》,《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3期,頁39。後人又改寫爲“無”。也可能是後人誤解語法後,有意改“上”爲“無”。

這段話位於《命訓》開篇部分,開篇首句言“天生民而成大命。命司德正之以禍福,立明王以順之”,③《逸周書彙校集注》,頁20—21。下文一系列排比,都是在講“明王”如何訓導人民。“夫民生而恥不明,上以明之”,第二小句的主語“上”代指前文的“明王”。“上以明之”意在强調“明王”的訓導。今本“夫民生而醜不明,無以明之”,盧文弨注:“無以明之,民不能自明也。”④《逸周書彙校集注》,頁24。這提醒我們,後世整理者對句中主語理解錯誤,不明白“上”在句中所指,誤認爲“明之”的施事者仍然是“民”,所以改“上”爲“無”。“無以明之”的“無”有否定義,正好承接前一句“民生而醜不明”。

(二)文獻層面

文本在流傳過程中常常出現衍文或缺文的情況,今本《逸周書》的脫字和衍文十分明顯。與簡本對勘,今本又發現不少衍文和缺文。俞樾《古書疑義舉例》總結“重文不省而致誤”例,①《古書疑義舉例》,頁130—138。錢玄《校勘學》總結“不審文義而誤删”例。②錢玄《校勘學》,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8年,頁38。以下就三篇《逸周書》所出現問題,分別舉例。

1.不明古書體例而誤增誤删。

今本:夫司德司義,而賜之福祿,福祿在人,能無懲乎?若懲而悔過,則度至於極。

夫或司不義,而降之禍,在人,能無懲乎?若懲而悔過,則度至於極。③《汲冢周書》,頁4上。

簡本:夫司德司義,而賜之福=(福,福)祿在人=(人,人)能居,如不居而重義,則度至于極。

或司不義,而降之禍=(禍,禍)過在人=(人,人)□毋懲乎?如懲而悔過,則度至于極。(《命訓》簡2—3,頁125)

按,清人唐大沛和孫詒讓先後指出今本第二句“在人”前面當增“禍”字,④《逸周書彙校集注》,頁23。簡本證明了他們的推斷。或因爲“禍”字右下的重文符號“=”在流傳過程中漏抄,導致本該第二次出現的“禍”字脫失。

此外,前後兩句句式對比可以發現,今本“賜之福祿”的“祿”當是衍文,應該是因下句的“福祿”一詞而誤衍。

2.不明古語而誤删。

今本:我亦維有若文祖周公,暨列祖召公,兹申予小子,追學於文武之蔑。⑤《汲冢周書》,頁45上。

簡本:我亦惟有若祖周公暨祖召公,兹迪襲學于文武之曼德。

(《祭公之顧命》簡5—6,頁174)

整理者注認爲“曼”可訓爲“長”。曼,明母元部字,今本作“蔑”,明母月部,可通假。①《清華簡(壹)》,頁176注釋〔一四〕。“追學于文武之蔑”,今本孔晁注解釋爲“言己追學文、武之征德”。盧文弨校改“征德”爲“微德”,理由是“微德釋蔑字義”。②《逸周書彙校集注》,頁929。王念孫則認爲“正文但言蔑,不言蔑德,與《君奭》之‘文王蔑德’不同,注不當加德字以釋之”。主張參考《小爾雅》“蔑,末”,“蔑”即“末”。文中的周王是穆王,“穆王在武王之後四世,故曰追學于文武之末”。③王念孫《讀書雜誌》,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頁26。

按,今本僅有一個“蔑”字,像王念孫所理解,“蔑”訓爲“末”,單字也可成義,因而認爲“德”字是衍文。簡本證明王念孫說法不可從,此處本該有兩字“蔑德”。“蔑”可從簡本整理者讀爲“曼”,訓爲“長”。後人不理解“蔑(曼)德”這一古語,一旦訓“蔑”爲“末”,像王氏那樣理解文意爲“追學于文武之末”,“德”字變得可有可無而被誤删。

二 改動原因的分析總結

《逸周書》的整理和編訂,古書沒有明確記載。陳夢家先生認爲今本《逸周書》是劉向據中秘所存原始材料加以整齊而成編。④陳夢家《尚書通論》,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頁291。《王會》篇所附《商書·伊尹獻朝》題目下所言“不《周書》,録中以事類來附”,清代學者懷疑這是劉向校書之語。有學者據此推測《逸周書》最早於西漢末年由劉向編輯成書。⑤張懷通《逸周書新研》,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頁56。李學勤先生根據近年簡帛竹書發現情況,推論西漢時期所見古書遠比歷史記載的多。清華簡多篇《逸周書》的發現,再次證明先秦有多篇《書》的流傳。七十一篇《逸周書》由漢人選編,七十一篇加《尚書》二十九篇湊足百篇。①李學勤《清華簡與〈尚書〉〈逸周書〉的研究》,《史學史研究》2011年第2期,頁107—108。我們同意說西漢可能有多篇古文字寫本《逸周書》的發現。上述簡本與今本的對勘研究揭示的錯字原因,說明今本《逸周書》錯字的產生多是因爲某些秦漢文字與古文字字形的相似而誤釋。個別錯字幾乎可以確定是西漢時的作爲。如“屑”西漢古隸仍然从,與戰國文字“肎”形近。最晚至東漢,下部訛爲“肖”,如史晨碑作,②演變脈絡參見漢語大字典字形組編《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頁608。與戰國文字有絕然差別。兩字形近而誤釋極可能發生在西漢。因此,古文字寫本《逸周書》最初的整理,最有可能發生在古文字向今文字轉換的西漢。在劉向編訂之前,多篇古文寫本《逸周書》可能已被初步整理,由古文轉寫爲今文。

《史記·儒林列傳》言及孔安國整理古文《尚書》時說:“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③《史記》卷一二一,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頁3125。這段話古今的解釋較多,段玉裁認爲所謂“讀”有四義,分別是“諷誦其文”、“定其難識之字”、“得其假借之字”和“抽續其義而推演之”。段氏說法大體契合整理出土文獻的方法。參見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卷一,《續修四庫全書》,4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12下;李零《蘭臺萬卷:讀〈漢書·藝文志〉》,北京,三聯書店,2011年,頁26。我們可參照今人整理出土文獻的步驟方法來理解這段話。轉換古文爲今文,先後需要文字構形的分析、隸定和文獻中字所記録詞的推定。由於漢字的字詞對應關係複雜,④漢語字詞關係的基本概況,參見李運富《漢字語用學論綱》,《勵耘學刊(語言卷)》2005年第1輯。構形分析之後,還需置諸文獻語境中,結合用字習慣,確定某字的實際用法,即某字在文獻中實際記録哪一個詞。西漢學者雖具備一定釋讀能力,由於不熟悉戰國文字的構形和用字習慣,一些古代習語已不再流傳使用,整理先秦古文字寫本的文獻有一定困難。本文所分析的語言文字層面問題都出現在構形分析和字所記録詞的推定過程中。今—命、肯—屑、弇—食,屬於古文字字形被錯誤地隸定爲今文字中形近的他字;—沈、悳—直、折—誓、—始,屬於不清楚古文字構形和用字習慣,對漢字在文獻中所記録詞的推定錯誤;敷聞—敷文、膺受—應受、柔比—茂,屬於不明白古代習語,對習語中某字所記録詞的推定錯誤。文獻層面的衍文和脫文,則屬於古書體例或古語不明而誤增誤删。①文獻層面問題不一定全是漢人之誤,也可能發生在漢以後。如西晉孔晁注“追學于文武之蔑德”,說明原文“德”字當時可能還沒脫失。孔安國所見古文《尚書》有今文本可對讀,若《逸周書》沒有今文本可對讀,西漢最初的整理者出現較多錯誤,恐怕在所難免。

三 據通假習慣校讀《尚書》一例

前人總結的古書疑義條例已經非常豐富。以出土文獻爲背景,一方面可以訂正前人所分析的諸多條例與例證,如《古書疑義舉例》“重文不省而致誤例”所舉例證。《逸周書·寶典》“一孝子畏哉,乃不亂謀”,俞氏認爲當改爲“一孝,孝畏哉,乃不亂謀”,改正後句式合於下句“二悌,悌乃知序”。第三句“三慈惠,兹知長幼”,俞氏根據句式改爲“三慈惠,慈惠知長幼”,②《古書疑義舉例》,頁106。第三句校改可能有誤。“惠”字是後人爲了與“慈”搭配而誤增。出土文獻中多見“兹”通“慈”的用例,①參見高亨纂《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頁428;白于藍編著《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頁21。這裏的“兹”也當讀爲“慈”,原句當改爲“三慈,慈知長幼”,句式和字數纔與前兩句完全彌合。

另一方面也可總結出新的古書疑義條例,如“不明用字習慣而誤釋誤讀”、“不明語法而誤改”前人總結較少。出土文獻揭示出戰國時期大量用字習慣,如簡本《逸周書·皇門》篇“人”本來對應於傳世文獻中“沖人”,後人不明這一用字習慣,錯誤地釋讀爲“沈人”。用字習慣也反映出一些通假習慣,以此爲線索,我們可以解決古書中有疑義的字詞訓詁。《尚書·盤庚》盤庚對臣民的訓誥有一句“汝曷弗告朕,而胥動以浮言,恐沈于衆”,②《尚書正義》卷九,頁169下。“沈”字當如何讀,前人意見衆多,但據前後文意,這裏的“沈”與“恐”義近。今有出土文獻揭示通假線索,定紐侵部“沈”與定紐冬部的“沖”存在通假可能。古音東冬二部十分密切,我們傾向將《盤庚》“沈”讀爲透紐東部的“恫”。③馬楠先生讀爲東部之“動”,依據也是金文和簡牘有“沈子”、“沈人”讀爲“衝子”、“沖人”之例。參見馬楠《周秦兩漢書經考》,清華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年。《史記·燕召公世家》“三年,國大亂,百姓恫恐”,司馬貞《索隱》:“恫音通,痛也。恐,懼也。”王念孫也認爲“恫,亦恐也”,有恐懼義。④《史記》卷三四,頁1556,1557;王念孫《讀書雜誌》,頁100。《盤庚》“沈(恫)”也作動詞,有恐懼義。

(本文作者係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博士後)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古今字’資料庫建設及其相關專題研究”(13&ZD129)和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2015M570951)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