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遗体捐献者纪念堂的意义

2016-02-05 11:55胡庆中王泽恩彭珍山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纪念堂捐献者骨灰

胡庆中,王泽恩,彭珍山

(厦门大学医学院人体形态学研究中心,福建 厦门 361005,huqingzhongxmu@sina.com)



论建设遗体捐献者纪念堂的意义

胡庆中,王泽恩,彭珍山*

(厦门大学医学院人体形态学研究中心,福建厦门361005,huqingzhongxmu@sina.com)

在分析目前遗体捐献者纪念堂建设现状的基础上,论述了建设遗体捐献者纪念堂的意义:尊重捐献者的人格尊严,体现对捐献者亲属的人文关怀,引导和促进遗体捐献,能够作为医学生医学伦理教育基地。

遗体捐献;纪念堂;人文关怀;伦理观念

尽管已有越来越多的虚拟仿真、动画演示和教学模型等手段可以运用,但尸体解剖仍然是医学教学、科研和临床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尸体解剖的尸体来源主要是遗体捐献。我国的遗体捐献起步较晚,进展缓慢,捐献登记率和捐献率均较低[1],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学领域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已有不少学者就影响和制约遗体捐献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探讨,认为主要有传统观念、文化习俗、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宣传引导和捐献服务等,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2-6]。我院自2007年开展遗体捐献工作并接收首例遗体捐献,2012年开始建设遗体捐献者纪念堂,目前已接收110余位捐献者遗体。自建设遗体捐献者纪念堂以来,遗体捐献登记者数量和捐献者数量显著提高,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笔者认为,遗体捐献者纪念堂建设,能充分体现对捐献者人格的尊重、对捐献者亲人的人文关怀,能大幅提高遗体捐献登记率和遗体捐献率、促进遗体捐献,能作为医学生医学伦理教育基地,也能提升遗体捐献工作者医学伦理和服务水平。

1 遗体捐献者纪念堂建设的概况

经过前期的社会问卷调查、访谈和对捐献者亲人的回访,笔者对福建省闽南等地区的丧葬文化和习俗、遗体捐献登记者和捐献者亲人的意愿有了较全面的了解。2010年我院在新校区建设之初,预留了一间面积约70平方米的房间作为建立遗体捐献者纪念堂的场所。2012年新校区教学楼交付使用,即开始了纪念堂的建设。纪念堂设在基础医学楼一楼,毗邻人体结构科学馆,主要包括接待休息、遗体告别和骨灰盒龛位三部分。在纪念堂外设有一小厅,备有桌椅茶座,作为捐献者亲属及来访者的接待休息区。纪念堂中央为遗体告别区,按常规遗体告别厅设计。纪念堂室内墙面设计骨灰盒龛位,根据往年遗体捐献的数量及考虑数量的逐年递增,一期设置300个骨灰龛位。待遗体捐献手续办妥、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后,取遗体的一小部分毛发或指(趾)甲或骨等封存于骨灰罐。将骨灰罐置入龛位内,然后以龛位面板封盖。龛位面板刻有逝者的照片、姓名、籍贯、生卒日期、座右铭及亲属的姓名等。龛位的位置可由捐献者生前自定,也可由其亲人即时选定。骨灰罐置入龛位及龛位面板封盖的时间(即骨灰“下葬”的时间)由其家属亲人事先约定,且在“安葬”现场见证。

笔者在工作中了解到,有一些夫妻双方都自愿捐献遗体,且希望夫妻合墓葬,为此专门设计了夫妻双人合葬龛位。在双人龛位面板的一半刻上已捐献者的姓名等上述内容,另一半保留空白,待捐献后补刻。此外,捐献者的亲属或同学、朋友,如有捐献意愿且已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均可选择预留和捐献者毗邻的龛位位置。

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在纪念堂内设置供桌、香炉、花束插座和水果托盘等祭拜设施,方便亲人祭奠。纪念堂命名“春晖”,堂内正面墙上镌刻“无语良师”四个镏金大字。整个纪念堂建设,既保持庄重肃穆,又含有闽南民间丧葬文化元素。遗体捐献、遗体告别及骨灰罐安放等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学院还配置了一台遗体捐献服务专用车。

2 建设遗体捐献者纪念堂的意义

2.1尊重捐献者的人格尊严

法学界认为,遗体的基本属性是物的属性与人格利益的结合[7];伦理学界认为,遗体是人格权的载体,人虽已逝,人格权仍在延续[1]。因此,遗体捐献不同于普通的物质捐献,也不能将遗体视为普通的标本、实验材料,只强调其“使用价值”,而忽视了遗体的人格尊严。我国各地制定的遗体捐献条例明确规定,捐献人的捐献行为和人格尊严应受到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条例还规定,遗体接受机构要负责使用后的遗体火化,但一般不要求将骨灰交给捐献者家属。因为遗体捐献后,保存和使用时间长,火化时间不确定,实际上也很少将骨灰交给其家属。这样,显得遗体捐献者没有最终的“归宿”感,其家属也无处寄托哀思,这是影响遗体捐献的重要因素之一。近些年来,不少城市在公园或陵园设立遗体捐献者纪念碑,将捐献者姓名刻在纪念碑上,以纪念捐献者,也供捐献者家属等祭扫[5-6]。笔者认为,遗体捐献包括捐献意愿形成、捐献登记、遗体交接、遗体使用、善后处理和精神传承等过程,整个过程都要充分尊重捐献者的人格尊严。而且,不仅要尊重其人格尊严,还要以实际的举措大力弘扬捐献者崇尚科学的高尚人格和为医学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经过前期的大量调研,也参考国内一些遗体接受机构的经验,笔者认为建设遗体捐献者纪念堂更能体现遗体捐献的伦理学要求,更能契合本地丧葬文化和习俗,能被社会广泛接受和赞同。纪念堂建成3年多来收到了预期的、理想的效果。纪念堂内,人性化设计、选材考究、做工精致的骨灰罐及骨灰罐安放龛位,纪念堂整体氛围庄重典雅、颇具地方丧葬文化元素。同时,纪念堂也是捐献者家属送别逝者和寄托哀思的理想场所。体面的捐献场所、庄严的遗体告别、陵园式的骨灰罐及龛位安放、细致周到的捐献服务等,是尊重和维护捐献者人格尊严的具体体现。

2.2体现对捐献者亲属的人文关怀

无论是生前自主登记遗体捐献还是逝后家属合法将遗体捐献,家属亲人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遗体捐献最终能否实施[6]。不少事例表明,即使是生前办理了捐献登记手续,在最后捐与不捐的抉择中,家属心理仍然很矛盾、痛苦和纠结。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捐献亲人的遗体是不孝,不被舆论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不少家属认为,捐献遗体之后,既见不到骨灰,也无处祭奠。如果再有对遗体不尊重、捐献场地简陋、捐献手续繁琐、捐献服务不规范等,更是会让家属感到心里不安。以往的讨论较多关注对捐献者的人文关怀,其实捐献者家属也需要人文关怀。家属通常能理解自愿捐献、无偿捐献的基本原则,并未有经济回报等方面的诉求,主要是希望对遗体尊重,以及家属自身心理上能得到安慰。作为遗体捐献工作者要充分理解家属的心理压力,理解对捐献亲人的情感难以割舍,尽可能满足家属合理的心理诉求。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尊重遗体,捐献过程中使家属感到体面、有尊严、心里慰藉,不能因捐献而觉得内疚、有负罪感。笔者在设计和建设遗体捐献者纪念堂时,尽可能考虑当地丧葬习俗、融入当地丧葬文化元素,提供体面的遗体告别场地,让家属送别逝者,提供类似陵园墓位的骨灰罐及安放龛位,让家属有祭奠和纪念逝者之处。即使是忌日、清明节,家属来纪念堂祭拜,也要做好相应的接待与服务。这一系列的工作,使家属心理释怀,能坦然接受捐献。

2.3引导和促进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是一项复杂、特殊的社会系统工程,事关社会文明程度和医学事业的发展。悠久的历史文化衍生的“入土为安”“完肤厚葬”的丧葬观念根深蒂固,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在此文化背景下,现行的遗体捐献条例只能是提倡自愿捐献。我国开展遗体捐献20多年来,大多数地方推进缓慢。分析其多方面的原因,笔者认为最核心的因素在于人们的传统思想观念和伦理观念。有一些同仁指出,我国遗体捐献法律滞后,呼吁尽快为遗体捐献立法,认为立法就可以解决问题,大大提高遗体捐献[1-2]。但笔者不赞同这一观点,不认可要从国家层面制定一部法律来保障遗体捐献。因为,即便是法律,也只能规范遗体捐献的具体环节,而不能赋予个体遗体捐献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不能用法律来强制进行遗体捐献。而我们主张伦理道德要先行,要以科学的伦理道德观念和相应的具体行为去引导遗体捐献。建设遗体捐献者纪念堂是正确引导遗体捐献的措施之一。我院自2007年开始接受首例遗体捐献,每年仅能接受3~5例捐献者。自2012年建立遗体捐献者纪念堂后,每年接受捐献者都在20例以上,捐献者数量明显增多,已捐献者的配偶、亲友跟进捐献及登记捐献人数也有所增加,社会各界捐献登记者人数也有较大幅度提高。

2.4作为医学生医学伦理教育基地

医学伦理教育是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近些年来,各医学院校都开设了医学伦理学课程。此外,医学教育的每个环节、每门课程等都应当将医学伦理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以遗体捐献为切入点开展医学伦理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使每位医学生理解与捐献者的关系不是简单的标本使用者与解剖标本的关系,而是受益者与奉献者的关系,本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我院自2012年建设遗体捐献者纪念堂以来,每年医学新生入学教育的一个环节就在纪念堂进行。听取捐献者亲属代表讲述捐献者的事迹和捐献过程,向纪念堂的“无语良师”匾额默哀、鞠躬和敬献花束,在纪念堂举行医学生誓言宣誓仪式。在平时接受遗体捐献时,也邀请部分学生代表参加。通过现场和事例,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死观,教育学生以人为本、尊重人格、珍惜生命、关爱病人、体贴病人亲属,激发学生崇尚科学和为医学事业奋斗的精神等,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1]张安勇,崔益群,吴伟风.解析遗体捐献瓶颈的成因及解决措施[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9,22(2):101-102,147.

[2]陈旦,李建平,黄菊芳,等.基于国内外比较的我国遗体捐献工作的问题及对策解析[J].中国临床解剖学杂志,2014,32(5):626-629.

[3]罗文东,金文智,邹华,等.对云南省民众遗体捐献意愿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5,28(1):36-38.

[4]郭佳,戴双武,杨建兵.武汉市民遗体捐献意愿因素的问卷调查与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4,17(1):18-21.

[5]游言文,郝莉,陈雪梅,等.郑州市民遗体捐献意愿的问卷调查与影响因素的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9,22(2):98-100.

[6]刘健华,钟光明,赵振富,等.医学院校无偿遗体捐献工作的探讨与实践[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1,24(4):470-471.

[7]杨立新,曹艳春.论尸体的法律属性及其处置规则[J].法学家,2005(4):76-83.

〔编辑李丹霞〕

TheSignificanceoftheMemorialHallConstructionfortheDonatorofCadaver

HU Qingzhong, WANG Zeen, PENG Zhenshan

(Anthropomentric Research Center,Medical College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China, E-mail: huqingzhongxmu@sina.com)

Basedontheanalysisofthecurrentsituationofmemorialhallconstructionforthedonatorofcadaver,thispaperdiscussedthesignificanceofmemorialhallconstruction:respectingthedonor′spersonaldignity,incarnatinghumanisticcaretothedonators′relatives,guidingandpromotingthecadaverdonation,andbecomingthemedicalethicseducationbaseformedicalstudents.

CadaverDonation;MemorialHall;HumanisticCare;EthicalConcept

,E-mail:pengzhenshan@xmu.edu.cn

R192

A

1001-8565(2016)04-0633-03

2016-04-29〕

2016-06-24〕

doi:10.12026/j.issn.1001-8565.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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