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干部学校 乌鲁木齐市 830002)
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刍议
李新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干部学校 乌鲁木齐市 830002)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实践中得到了创造性的贯彻与运用。坚持法治化是当前和今后不同发展时期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大趋势。按照这个发展趋势走下去,基层协商民主就能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就能逐步延伸,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道路将越走越宽广,职工民主管理就能从初始的民主参与逐步发展为民主共决,最后稳步发展为职工民主自治。
法治思维;民主管理;刍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实践中得到了创造性的贯彻与运用。从“法制”转化为“法治”,仅一字之差,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法制时期着重强调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进入法治年代,所着重强调的是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从法治的内容看,它比法制要丰富的多。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治理企业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单纯的“法制”。如果没有好的依法治理的状态,没有高效有序的民主参与监督管理机制在法律范围内有效运行,即使规则、原则和制度再好,也会形同虚设,没有实际的意义。由此而论,在企业形成协商民主法治状态的核心意涵,就是职工广泛的民主参与,法治应当自始至终地存在于企业经济民主的形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