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策与民族认同:土家族确认过程的几点启示

2016-02-13 00:00谢国先
铜仁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土家族身份少数民族

谢国先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历史与文博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 )

【人类学与民族学】

民族政策与民族认同:土家族确认过程的几点启示

谢国先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历史与文博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 )

1957年初,土家族作为一个民族而得到国家确认。20世纪80年代,部分土家族人口的民族身份得以恢复。不论是作为群体还是作为个体,土家族民族身份的确认都证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历史上受到封建统治阶级压制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性,现在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表达,是民族平等的重要表现。民族平等既不允许不同民族之间的歧视,也不允许同一民族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歧视。

土家族; 民族身份; 民族认同; 恢复; 启示

根据我国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土家族人口已超过830万,是全国人口最多的10个民族之一。然而,这样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在1957年1月3日以前,其民族身份甚至还没有得到国家的认可。[1]1土家族的人口发展历史虽然有其独特性,但在全国民族发展的总体格局中仍有一定程度的代表性。

土家族的确认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认土家族的存在,二是确认谁是土家族。这两方面的确认都充满困难,甚至有人为之蒙冤受屈。这段历史可以促使我们珍惜自然、平静的生活,所以值得记住。

1950年国庆前夕,周恩来总理邀请首届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到北京参加国庆观礼活动。参加这次国庆观礼的一位湖南苗族代表田心桃在中央领导面前郑重表明自己不是苗族而是土家族,引起重视。[1]2从理论上说,这个参观团中没有土家族的代表,因为土家族尚未由国家确定为一个单一民族。田心桃出席国庆观礼活动时的身份是苗族代表。

然而,当时全国的土家族既有散居区,也有聚居区,人口并不稀少。[1]9而且现今土家族分布的地区当时都已经解放,成立了地方政府,不像尚未解放的西藏藏族地区和四川彝族地区等。照常理,新中国成立已有一年,土家族作为一个民族群体应该得到各级政府的承认。这个群体的民族身份为何被忽略了?从问题提出到土家族被认定,用了6年多的时间。除了“个别人”、[1]4“湖南省某负责人”[1]64的反对和阻扰之外,是否还有什么更普遍、更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导致土家族民族身份确认困难重重?

历史上,土家族主要居住在现今的湘、鄂、渝、黔连接地带,这种分布状况一直持续到现在。古代王朝在土家族地区建郡设治始于秦汉,这片地区与中原地区的文化交流伴随政治管理的深入和经济联系的加强而逐渐频繁。土司制度在湘鄂西土家族地区于清朝雍正年间废除,封建中央任命的流官开始进入这片地区。随着各级学校的建立,以儒学为核心的汉族文化在土家族地区进一步扩大影响。政治统治所强化的王朝正统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土家族语言和习俗都经历重大变化。学习和接受官方推广的儒家文化也成为一种有意识或潜意识的生活态度。彭世麒献大木,彭翼南抗倭寇,证明土家族对国家的政治忠诚;田舜年演南戏,彭秋潭咏蟾枝,表现当时土家族上层的儒学修养。

中国封建时代的土家族分布地域较广,发展也不平衡。虽然核心地区的土家族自称为“毕兹卡”,但这个称谓似乎并未普遍地出现于历史记录中。而现在有人认为已将土家族包括在内的“土人”、“土民”、“土丁”或“土蛮”之类称谓,显然不是土家族的专名。

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实施的民族政策主要是军事打击与政治教化,正所谓恩威并重;而以夷制夷与以礼化夷,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等等,无非是随历史发展而采取的越来越深入的统治方式。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中,少数民族(尤其是与汉族人口密切接触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受到压抑并在日常生活中被淡化就成为一个普遍现象。然而,这种被压抑、被淡化是特定历史条件下民族意识的特定存在方式,而不意味着民族意识的消亡。多民族国家中少数民族对主体民族所代表的主流文化的认同并不等于少数民族在群体的民族身份上对主体民族的认同。少数民族广泛接受汉族文化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认同于汉族。但是,封建帝国时代的统治阶级往往把主体民族所代表的主流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遍传播看作是少数民族认同于主体民族的反映。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后仍有一些官员持这种观点,说“如果土家是少数民族,全中国都是少数民族,我也是少数民族”。[1]4

民族认同是指社会成员以一定方式表明自己是某个民族的成员。服装、语言、宗教、饮食等都可能表现民族身份,但自由生存状态下的自我宣称才是民族认同的明确表达。然而,民族认同的意愿和行为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一方面,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各方面力量都非常强大的统治者所实施的压迫性的、歧视性的民族政策,会导致少数民族不得不遏制、压抑自己的民族意识,隐藏民族认同的真实意愿,从而为自己争取基本的生存空间;民族起义遭受镇压之后幸存的少数民族成员要么在远离统治阶级权力中心和军事中心的地方继续保持其民族身份,要么在统治阶级的势力范围内淡化、隐藏甚至改变自己的民族认同意愿以求生存,就是这个方面的极端例子。另一方面,统治阶级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的地主经济和儒家文化与这些地区原有的经济方式和文化传统相比确实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所以少数民族经过艰难适应之后往往愿意接受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为自己谋取更好的发展机会。

历代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进行军事镇压和文化同化的政策虽然有其合理性,但与新中国实行的平等的民族政策相比,其弊端显而易见。封建时代受到遏制和淡化而不可从表面观察的民族意识,在本质上却并未丧失生命力,在新中国的合适土壤中自然就会萌芽生长。而且,历代封建王朝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设置经营程度不同,少数民族接受儒家文化的程度也不相同。杂居区的少数民族与聚居区的少数民族,民族传统保存的情况存在差异,民族意识的强烈程度也不相同。于是,在新中国民族政策的感召和刺激下,同一少数民族群体的不同部分有先有后地、或强或弱地表现自己的民族意识、宣称他们的民族认同倾向,就是一件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事情,也是一件可以让新中国的各级领导感到自豪和光荣的事情。曾经不敢或不愿公开自己民族身份的少数民族,现在能够公开表明自己的民族认同意愿,正是新中国民族政策取得成功的标志。

民族识别是民族身份的确认。它本身就是实施民族政策的重要步骤,同时又是民族政策的其他方面得以实施的前提。因为民族的所有特点都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表现出来的,封建社会的政策对现时社会有一些影响。反对确认土家族为单一民族的那位湖南官员,显然简单而孤立地理解了民族的定义和民族识别的标准,而未充分考虑中国封建时代统治阶级的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如果没有这类错误认识的影响,土家族一定会更快地被确认为单一民族。

既已确认土家族为单一民族,认定哪些人可算是土家族就应该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反右扩大化与文化大革命将这个过程延误了,绝大多数土家族人口的民族身份并未得到确认。

20世纪80年代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是民族识别工作上的拨乱反正。数以百万计的土家族人口的民族成分得到恢复或改正。在1957年成立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之外,1983年新成立了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93年更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还有长阳、五峰、石柱、沿河等土家族自治县以及酉阳、秀山、印江等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土家族人口从20世纪50年代确认的数十万变为现在的830多万,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新中国的成立为各民族发展提供了平等条件,使得各少数民族可以公开承认自己的民族身份,本来就是历史的进步。只不过这种进步在反右扩大化和文化大革命中走了一段弯路。就土家族的情况而言,数百人因言获罪,不愿再讲“民族问题”。“特别是湘鄂川黔边境部分土家族群众不敢再报自己是土家族,因而,他们本来的民族成分没得到及时的确定,成为后来的一个遗留问题。”[1]22这个遗留问题最终得以妥善解决,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胜利,更是土家族的幸事。

土家族的确认过程给我们提供了多方面的启示。

对少数民族来说,不论是悄然淡化自己的民族意识还是公开宣称自己的民族身份,都应以获得较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为原则。

对民族政策的制订者、实施者来说,不考虑中国封建时代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事实,拘泥于用民族特点之类来考察某个群体对民族成分的主张和要求,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精神。

我国至今还存在部分人口的民族识别问题。除了解放以前的历史因素外,解放以来的多次“运动”对民族传统的破坏,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带来的空前的文化交流和文化影响,都不同程度地改变了民族的面貌。因此,在讨论现阶段的民族问题时同样不宜过分强调民族特点,而应当充分考虑民族认同本身的重要性。

民族成分一旦经过国家认定,就具有法律的和政治的意义。不论生活在什么地方,也不论保持的民族特点有多少,同一民族的成员具有同样的民族身份。然而,在许多场合,甚至在学术会议的会场,我们会听到一些少数民族成员这样宣称:“我是真正的……族”。这样一种宣称极为不妥。因为,“我是真正的……族”就意味着同样被确认为……族的其他人并不是真正的……族,而是假的……族。这样一种“真”、“假”划分不仅伤害同一民族成员之间的感情,而且是对国家民族识别的权威性的挑战,所以应该引起重视。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曾经对同一民族的不同成员进行划分。“生”与“熟”是我们在古籍中经常看到的标签。

《宋史》中有这样的例子。

“(咸平)六年四月,丁谓等言,高州义军务头角田承进等擒生蛮六百六十余人,夺所略汉口四百余人。初,益州军乱,议者恐缘江下峡,乃集施、黔、高、溪蛮豪子弟捍御,群蛮因熟汉路,寇略而归。谓等至,即召与盟,令还汉口。既而有生蛮违约,谓遣承进率众及发州兵擒获之,焚其室庐,皆震慑伏罪。谓乃置尖木砦施州界,以控扼之,自是寇钞始息,边溪峒田民得耕种。”[2]10931-10932

这段话中的“生蛮”,指的是今鄂渝交界处的土家族等少数民族群体。一般而言,“生蛮”是泛称,而不是固定地、专门地指称某个具体的少数民族。

“平州初隶融州,亦羁縻州峒也。旧通湖北渠阳军,置融江砦及文村、临溪、浔江堡,后以地隔生蛮,遂废。”[2]10957

此处的“生蛮”指的是广西北部的壮族等少数民族群体。

用于泛称的词语,除了“生蛮”之外,还有“生獠”、“生夷”等。

“生獠”:“治平中,熟夷李光吉、梁秀等三族据其地,各有众数千家。间以威势胁诱汉户,有不从者屠之,没入土田。往往投充客户,谓之纳身,税赋皆里胥代偿。藏匿亡命,数以其徒伪为生獠劫边民,官军追捕,辄遁去,习以为常,密赂黠民觇守令动静,稍筑城堡,缮器甲。远近患之。”[2]10976

虽然说的是“伪为生獠”,但仍可证明该地确实生活着“生獠”。

“生夷”:“乌蛮有二酋领……二酋浸强大,擅劫晏州山外六姓及纳溪二十四姓生夷。夷弱小,皆相与供其宝。”[2]10979

“生蛮”所生活的地方,被称为“生界”。

乾道十一年(1175),“沅州生界仡伶副峒官吴自由子三人,货丹砂麻阳县,巡检唐人杰诬为盗,执之送狱,自由率峒官杨友禄等谋为乱。”[2]10946

与“生”相对的形容词,是“熟”,于是有“熟夷”这个称谓。

“施州蛮者,夔路徼外熟夷,南接牂牁诸蛮,又与顺、富、高、溪四州蛮相错,盖唐彭水蛮也。”[2]10977-10978

关于“生”与“熟”的区分标准,《宋史》说得很明确:

“俗呼山岭为‘黎’,居其间者号曰黎人,弓刀未尝去手。弓以竹为弦。今儋崖、萬安皆与黎为境,其服属州县者为熟黎,其居山洞无征徭者为生黎,時出与郡人互市。”[2]10962

可见,“生”者未加管理,不输租税,不服徭役;“熟”者由政府管理,输租服役。

宋代不仅有“生蛮”、“生獠”、“生夷”和“熟夷”等泛称,也出现了“生黎”、“熟黎”等专称。到了明代,以“生”和“熟”对某一少数民族中的不同群体进行区分就很常见了,于是,有“生羌”、“生番”、“熟番”,[3]5374有“生苗”,[3]5379有“生瑶”,[3]5501有“生黎”[3]5537,5540、“熟黎”,[3]5537,5540 等等。

当然,所谓泛称和专称都是相对的。史书中的“生……”和“熟……”具体指当时的哪一个民族或哪一些民族,要依据上下文才能确定。

历史上封建统治阶级以“生”、“熟”为标记来划分少数民族的不同群体,有其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用意。这种做法已经成为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中国各民族提供了平等的发展空间。不同民族身份的个体都是国家的平等成员;同一民族身份的个体也是该民族中的平等成员。同一民族中的不同成员之间,有保存和接受本民族文化多寡之分,但没有民族身份的真假之别。正如汉族就是汉族,不能说读过《论语》《孟子》《道德经》的汉族是真汉族,没读过这些书的汉族就是假汉族;也不能说某地的汉族是真汉族,其他地方的汉族是假汉族。连海外华人都被视为我们的同胞,国内同一民族的成员之间更应珍惜同胞情谊,而不可擅做有伤感情的区分。

更为重要的是,民族身份是国家的民族政策和个人的民族认同相结合的产物。民族身份的存在既有其合理性,也有其严肃性。每个人的民族身份都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更应该得到同民族内其他成员的尊重。

[1] 田荆贵.土家纵横谈[M].西安:未来出版社,2007.

[2] (元)脱脱,等,撰.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2000.

[3] (清)张廷玉,等,撰.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2000.

Nationality Policy and Nationality Identity: Some Enlightenment from the Identification Process of Tujia Nationality

XIE Guoxian
(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Sanya, Hainan 572022, China )

Tujia People have been recognized as a Nationality by the government since early 1957.In the 1980s, some groups of population regained their lost ethnic identities as Tujia Nationality.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se people as Tujia Nationality,both as groups and as individuals, shows the superiority of policy towards nationalities in People’ Republic of China. A lawful expression of the ethnic ideology and feeling suppressed under the feudal domination in the history is a demonstration of national equality, which prohibits discrimination in and among nationalities.

Tujia Nationality, nationality identity, nationality identification, regain, enlightenment

K289

A

1673-9639 (2016) 06-0105-04

(责任编辑 黎 帅)(责任校对 郭玲珍)(英文编辑 谢国先)

2016-06-26

谢国先(1963-),男,四川雷波人,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民族学、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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