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主体性视角下的精准扶贫问题研究

2016-02-13 02:34邱建生
天府新论 2016年4期
关键词:政府主导主体性精准扶贫

邱建生 方 伟



乡村主体性视角下的精准扶贫问题研究

邱建生 方 伟

摘要:作为国家“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精准扶贫成为重要的政策和研究议题。本研究试图从乡村主体性的层面,指出精准扶贫问题的解决,需要对造成贫困的市场主义有更深层的了解,重塑乡村的主体性,使乡村文化的互助性得到恢复,使乡村经济的自主性得以重建。如此,才能实现扶贫的可持续。

关键词:精准扶贫 政府主导 主体性 组织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在发展成为硬道理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而扶贫事业所取得的成绩也是举世瞩目。但同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以巨大的成本为代价的,这些成本除了体现在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以外,也体现在对人文生态的破坏上,而农村是这些成本的集中承担区域。

在扶贫领域,我们也需要有“成本”意识。精准扶贫这一概念的提出,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对扶贫的成本问题进行了回应。本文选择现代经济发展对农村进行成本转嫁中造成其主体性丧失这一个角度,对精准扶贫问题展开研究。

一、精准扶贫与乡村主体性

贫困是我国一直以来的重大难题和社会问题,消除贫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建国后,面临农村为主要区域的贫困局面,在政府主导模式下,中国特色的扶贫战略和政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成为首个实现联合国制定的贫困人口比例减半的国家。〔1〕然而,由于历史、经济和社会等原因,加之市场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我国贫困人口总量依然很大,至2014年尚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而旧有的扶贫政策和措施,在新的社会环境下面临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精准扶贫成为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当前贫困治理的指导思想。精准扶贫的理论基础是“共同富裕”根本原则,现实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核心要义是精准化理念,基础工具是分批分类理念,战略重点是精神脱贫理念。〔2〕

扶贫是否能实现精准的目标,关键在于能否精准识别致贫原因。只有精确掌握因何而贫,才能制定因人、因地制宜的扶贫政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实现减贫的最终目标。目前倍受关注的致贫原因集中在因病致贫、因教致贫等方面,从乡村主体性视角探讨贫困问题的研究相对比较少。主体性的视角虽然长期受到忽略,但并不能否认现代经济发展对农村进行成本转嫁中造成其主体性丧失,进而导致农村贫困的情况。

“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因为人的解放过程正是人的主体性不断得到彰显的过程,而这种彰显是以不影响他者 (包括自然)主体性的发挥为前提的。也即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虽有“主体-客体”的二元思维,但实际是模糊的。只是西方理性主义的发展过程中,以黑格尔、康德为代表,“主体-客体”二元思维不断发展,而有西方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滥斛,彰显西方文明的主体性,而不断消解其它文明的主体性,为西方的全球成本转嫁 (包括向自然环境的成本转嫁)张目。后现代主义意图从根本上消解“主体-客体”的二元思维,他们从现代社会中二元论与主体性的互动以及在互动中相互论证、相互激发的逻辑事实出发,认为解构了主客二元对立结构就使主体失去藏身之处,而瓦解了主体也就使二元论丧失了意义。〔3〕有意思的是,后现代主义是在批判主体性的前提下对二元论进行解构的。但是,资本主义文化病态已经发生了全面转变,即主体的疏离与异化被主体的分裂与瓦解所取代。〔4〕后现代主义从批判工业文明造成主体的困境出发,走向主体虚无,这不能不说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具体到乡村主体性,国内不同学者尝试从不同视角阐述乡村主体性的内涵和其重要意义。如李远行在城镇化的框架下,从城乡互动关系的视角下讨论乡村主体性,提出乡村主体性需要有载体,其社会基础是新农村建设提出的“通过权、利的均衡重构城乡关系,使城乡结构由‘中心-边缘’状态回复到连续统一状态”〔5〕。同时,国内一些学者的论述无法脱离前现代思维,认为农业现代化的文化转型,核心所在就是使农民告别传统农业文明和自然经济条件下的自在自发的被动主体,转向现代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主体。〔6〕这种认识忽略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乡村长期作为城市二产、三产转嫁发展成本的“受体”,主体性缺失,由此导致乡村“非农化”演化,乡村走向了“村庄终结”与“村庄异化”两个极端。〔7〕乡村主体性缺失表现在农民主体力量的虚弱化、农民主体地位的架空化、农民主体能动性的遮蔽化等方面。〔8〕如何重构乡村主体性?后殖民主义研究者关于主体性重构的观点值得重视,他们认为,主体不能确立他者的主体性,故而解决的关键在于打破主体间的对立,即确立对方文化的主体性,这种确立建立在一种自由选择和共同选择之上。

二、乡村主体性的消解与乡村贫困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和城市发展而来的乡村主体性丧失,其作用过程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是乡村三大要素外流,另一方面,是工业产品和工业文化注入,乡村主体性正是在这种“双向流动”中逐步丧失的。而随着乡村主体性的丧失,乡村的贫困问题也愈益凸显出来,因为主体性的丧失也意味着互助性的丧失,乡村中处在较弱地位的人无法得到来自村社内的支持和帮助。下面将以乡村互助传统和经济主体为切入点,详细阐述在政府和市场双重力量的作用下,乡村主体性如何一步步消解,以及如何导致乡村的贫困问题。

乡村互助传统的渐趋丧失。吴重庆认为,农村地区本来有一套自己的规则、自己的文化认同和价值体系,但是,在现代化、城市化和消费主义的冲击下,这套体系目前正在瓦解,中青年农民就认同城市的文化,就认同所谓现代的东西,农村文化的主体性在消失。〔9〕乡村互助的传统,作为乡村主体性社会和文化方面的重要特征,正面临逐步消失的局面。守望相助是农村地区最可宝贵的品质之一,这是农民在漫长的年代里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因为仅靠一个人的力量其根本无法在多变的自然中生存下去,他必须得到他人的帮助。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帮助他人,这是比较消极的互助,但经过漫长时间的演变,助人已内化为习惯,成为农村的重要文化内涵之一。即使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普遍都还保有着互助的传统。那个时候农村盖房子,还是你帮我、我帮你这么盖起来的,花费很少,几百块钱就能盖起一大栋土木结构的房子,农民不必像现在一样背井离乡十几二十年才盖房,他在上可孝敬父母、下可在身边养育孩子的情况下,就能够完成家庭的主要事业。互助文化在漫长的中国农业历史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正是互助文化支撑了我们的文明于不倒,它是华夏五千年文明史的核心部分。现在,不管是沿海发达农村,还是内地山区,年长的人回忆起年轻时光,对那个年代大家彼此互帮互助的情景,仍心怀向往,他们用“兴”,也就是高兴、心情舒畅的意思,来概括自己的感受。

仅仅过了三十年的样子,一切就都改变了。商品经济的活跃需要大量的货币流通,货币从而取代情感,成为村民之间的主要交流媒介。周立认为,资源资本化是货币化进程的强大内驱力,在渐进改革的市场化进程中,政府持续不断地将各类要素和其他资源推向市场,使得各类资源持续不断被资本化,由此带来大量的实质性货币需求,从而拉动了较强的货币供给。伴随着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资金要素、技术要素、管理要素等资源和要素市场的加速开放和市场化程度的持续加深,中国的资源资本化进程还在加速。〔10〕不管是盖房这等大事,还是农忙时节的插秧或收割,都从“以工换工”变成了直接的现金交易。即使是走亲戚,人们也直接用货币代替了物品,而红白喜事,人们干脆从市场上请“流动酒家”来帮忙操办,不再需要邻居亲戚来帮忙打理了,他们只需到时揣着红包来吃个饭就好了。这一切,被认为是自然而然的事,大家彼此都很方便,不用欠彼此什么人情。殊不知,互助文化正是在这些变化中,不经意间,就从人们的身边溜走了。现在人们普遍感觉农村的人情淡了,不管是出门在外的游子,还是本村的村民,他们对社区的认同和感情都有一日不如一日的感觉,社区不再是大家可以彼此依靠的地方,不再能带来温暖。于是,人们更多地从家庭中寻找慰藉。但是,无一例外地,家庭也日趋货币化,除了父母对儿女的爱仍然真挚,夫妻之间仍然同心 (这种“同心”也在演变为对他者的算计),其余的关系,则都或多或少涂上了金钱的色彩。兄弟之间,为了一点点宅基地,可以大动干戈,互相仇视;甚至,人们因为经济的关系,不再孝顺父母。

我们看到,农村的货币化过程也是不同文化的冲突过程,以货币为代表的资本文化强势介入农村,消解着农村的互助文化。费孝通在晚年针对全球化高度发展的时代,不同文化如何相处的问题,提出通过“文化自觉”达至“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理想图景,超越了亨廷顿的“文化冲突论”。费孝通认为,“只有当不同族群、民族、国家以及各种不同文明,达到了某些新的共识,世界才可能出现一个相对安定祥和的局面,这是全球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一个挑战。”〔11〕但是,全球化条件下资本文化对农村互助文化的消解,非一日之功,仔细分析,我们会看到它是很系统的一项工作,是搭载在资本经济这艘大船上来实现其目标的。而乡村这一层面主体性的消失,带来的就是农村互助系统的崩蹋。

乡村经济自主性的日渐式微。乡村主体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自主性也出现逐步削弱的趋势。长时间以来,农村的经济形态是一种自给自足型的经济,不能说全部,但可以说是大部分的人们生产生活所需均可从社区获得,最多不会超过一个乡的范围,本社区不能提供的必需品,大多也可以在乡里的集市上买到或交换到;而集市上的商品,大多也来自本乡本土,小到一枚鸡蛋,大到一个风车,本地都有生产者。我们通常说的“农村七艺”,即木艺、竹艺、铁艺、陶艺、塑艺、泥艺、布艺,构成了农村的小手工业经济,这几种工艺,基本涵盖了农村生产生活所需的全部。盖房子,木工和泥瓦工就可以包下来,木材从自家的山上来,泥土也是;种植用的锄头、犁耙,厨房用的刀具、铁锅等等,村里的铁匠就可以搞定;睡觉用的床,吃饭用的桌椅,村里有好几个木匠呢;身上穿戴的衣服鞋帽,则有村东头的裁缝师傅。这些手工艺人,靠着他们的手艺,在村里头还可以过上中上水平的生活。现在,这一切已成记忆的一部分,工厂流水线上下来的工业品,特别是塑料制品,以摧枯拉朽之势荡涤着农村的这些小手工业,使它们渐趋消失。而随着农村手工艺的失传,以及如前所述,农业经济不管是原料还是产品都依赖外部市场,农村的本土经济将完全丧失独立性,而成为城市工业的依附。现在随便到农村的集市上走走,你会发现市场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商品都不再出自本地。在福建西部培田古村所在的宣和乡每五天一次的市集上,不管是畜群水果,还是日用品,一律从宣和乡以外进来,商贩也越来越成为以外地人为主,本地的商贩和产品则慢慢减少。你可能会说,这是商品经济发达的表现,殊不知,这表面的发达背后,是农村经济的衰落,是人们的背井离乡,是越来越扩大的贫富差距,以及环境的破坏。

农村小手工业在流水线工业品的冲击下走向破产,是乡村经济主体性丧失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作为农民在农村的主要经济活动的农业,其主体性也在工业化农业的主导下走向解体。具体表现在农民无法留存种子、化肥农药的使用逐年增加、农产品价格增长缓慢几个方面。一方面是农业生产过程要更多地依赖外部市场,要使用更多的货币,另一方面,是农产品销售过程农民无法自主,也无法获得更多利润。农民的农业生产活动,其利润率趋近于零甚至为负。四十年前农民盖房子,一年养两头猪就基本上可以盖一栋像样的房子了,因为那个时候的猪肉价格和泥工、木工的工价基本相当,现在农民得在外打十几二十年的工才能可能回家盖个房子。培田这个1400人左右的村子,外出打工的有将近600人,培田的经济主要依靠的正是这打工的收入。

我们看到,作为乡村主体性的最重要标志,乡村的经济自主性已经受到了较大的消解,农民不再能通过参与当地的经济活动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从事农业成了没有其它谋生门路的最后选择,而留在农村也是情非得已,很多农村已只剩下一些老弱妇孺。由于农村经济自主性的丧失,农村实际上已经陷入到一种恶性循环中,在农村挣不到钱,农民留不下来,农业就只能是正儿八经的“夕阳产业”。

此外,农村社区经济被资本经济摧毁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农村资金的被抽离。除了前述农民买高卖低,即工业品和农业生产原料以高价卖给农民,农民种养的产品则以低廉的价格卖出,这中间的资金流失外,农村金融也扮演了重要的从农村抽取资金的角色。金融权是一个经济体的核心权利,乡村经济发展的核心是有其自己的金融系统,而目前盘踞在农村的各商业银行 (包括村镇银行)都算不上是属于农民自己的金融系统。没有了自己的金融,乡村经济的自主性自然就更加弱化了。

主体性丧失加剧了乡村的贫困。贫困问题按类别分为精神性贫困和物质性贫困,乡村主体性丧失造成的贫困是精神和物质的,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与反作用。由于互助文化的丧失 (精神贫困),农民盖不起房、养不起老 (物质贫困);反之,在一些摆脱了物质贫困的地区,其互助文化丧失得可能更为彻底,其精神更加贫困。对于大部分农村来说,由于打工经济的发展,除了少数如丧失劳动能力的弱势者仍然难以摆脱贫困外,大多已经在物质层面暂时摆脱了贫困。本文不仅关注仍然处在物质与精神“双重贫困”中的人群,也关注暂时摆脱了物质贫困但由于乡村主体性失去而仍有可能返贫的人群。实际上,由于乡村主体性丧失,农民在经济和文化上失去自主性和创造性,其仍然只能作为城市发展成本转嫁的受体,其贫困的总体趋势只会不断加剧,缓解只是暂时的个别的现象。这种加剧表现在乡村进一步空心化、留守问题进一步恶化、乡村经济的依附性进一步深化、乡土文化的生命力进一步弱化等等方面。

如前所述,互助性作为乡村主体性的内涵之一,其在资本文化的冲击下走向消蚀,带来的是农村固有互助系统的瓦解,原来农村中的贫困群体,不再能够从社区中得到帮助,其困难自然就进一步深化;而由于经济自主性的丧失,农村中大多以农业生产为主的贫困人群,其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越来越微薄,而生产成本却逐年增加。农村的贫困在这样的“双重作用”下进一步加剧。

三、重塑乡村主体性与精准扶贫

上文的讨论揭示了乡村主体性的消解如何导致乡村贫困问题的出现,因此从精准扶贫的思路出发,要解决乡村贫困问题,需要从根源上重建乡村的主体性。而乡村主体性的重建,则包括对乡村互助传统和经济主体性的重构。我们习惯于从收入层面来讨论乡村经济的发展问题,这几十年的扶贫成绩也主要是从农民收入提高的角度来计算的,这勿庸致疑。但是,如果我们把成本考虑进去,这几十年的发展和扶贫成绩就要大打折扣,甚至还会生出“是否可持续”的疑问。十八大以后,中央生态文明指向的发展战略,以及“精准扶贫”概念的提出,可以说是对“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扶贫”的回应。而这一回应所指向的其中一个方面,即是乡村主体性的重塑。唯有乡村主体性的回归,主要针对乡村的精准扶贫才有可能具有持续性。如何重塑乡村的主体性?这种“重塑”与精准扶贫的具体关系是什么?本文从重塑乡村文化的互助性和重建乡村经济的主体性这两个方面加以探讨。

重塑乡村文化的互助性。如前所述,互助性是乡村社会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形成的一种乡土特质,这种特质使乡村社会在相对长的时间里保持着稳态结构,而使鳏寡孤独皆有所养;同时,这种特质也使乡村具有了一种精神力量,使之丰富而有尊严。市场主义使乡村互助性丧失的结果是乡村的弱势者不再能够从社区获得支持,而越来越走向贫困;同时,也使乡村失去精神力量而致精神贫困。当前精准扶贫所针对的,主要也正是这一部分弱势者,以及乡村整体的精神贫困。所以,重塑乡村文化的互助性将能从根本上缓解乡村的“双重贫困”。但是,乡村互助性的重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对此进行阐述,希望可以丰富对这一问题的探讨。

乡村互助性在一定程度上是随着乡村公共空间的萎缩而失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联接越来越少,家庭也越来越趋向“原子化”,社区公共空间逐步萎缩,公共关怀也趋于无有,农民的精神空间也同步萎缩走向贫困,农村中的弱势者则因公共关怀弱化而趋向物质性贫困。针对这个问题,自本世纪初开始的新乡村建设实践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他们从两个方面对公共空间和公共关怀的拓展进行了尝试。

其一是培育公共文化。通过培育乡村公共组织,把社区的不同力量组织起来,形成一种大家参与公共空间拓展的局面。这些组织包括妇女文艺队、传统戏剧团、篮球队、老人协会、老人门球队、社区发展协会、少年志愿者服务队等等,他们走在一起大部分一开始是因为兴趣,比如妇女们闲着无聊,家务活忙完后出来学学腰鼓,然后学着学着,大伙就自然组成了“腰鼓队”,十里八乡谁家有个红白喜事,请这腰鼓队去助助兴,妇女们就更带劲了。但是,一个组织仅有兴趣的联合是无法使公共空间得到有效的拓展的,如果这个组织没有一定的使命,其对村庄的互助性重塑就无法带来良好的影响。为此,乡村建设工作者在这些组织内部导入教育,在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使组织的学习成为其活动内容之一。这些学习旨在激发学员的公共性,使之逐步走出“小我”,而树立起村庄意识。比如针对小朋友在单纯的智识教育和电子文化作用下对村庄的淡漠之情,乡村建设工作者把乡土文化课程带进课堂,组织课外社区新闻小组、环境小组,让小朋友去采访村庄的老人,写村庄的故事,参与村庄的公共事务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丰富了小朋友们的村庄视野;同时也透过小朋友潜移默化的变化,使乡村变得柔和起来。

发育社区的公共组织,同时在组织内部开展公共教育,这对于乡村公共文化的形成是相当重要的,一方面,乡村的公共空间因此可以得到较大的拓展,另一方面,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可以得到较大的满足,通常所说的精神贫困问题因而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公共性是互助文化的重要内涵之一,乡村的公共性越强,其互助性也就越强。

其二是发展村庄的公益事业。与村庄公共组织建设相辅相成的,是村庄公益事业的发展问题。在过去,村庄公益事业主要依托公田、公山等财产性收入来维持,像乡村建设工作的其中一个实践点福建培田古村落,其历史上公田、公山 (包括族田、族山)能达到20%左右的比例,除了能支持日常的祭祀开支外,还能满足教育、助老助残等需要,比如当时培田就有专门拯救女婴的“拯婴社”,还有专门的农业技术学校“锄经别墅”等等。现在,除了传统的祭祀活动,村庄的其它公益事业已经无从谈起了,大家都各顾各的,甚至为了一己之利而损害公共利益。如何透过公益事业的组织使村庄的互助传统得到恢复,新乡村建设提供的一个案例是针对留守老人问题建设乡村老人公益食堂,为村庄中有需要的留守老人提供代蒸代煮的服务。食堂的场地是热心村民提供的,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是要有一个人兼职负责,以及每个月两百多元的柴火费,一年下来的预算不到两万元,但其可以为村庄内约五十位老人提供伙食服务。开始的时候,这些费用是向社会募集的,但这并非长久之计,所以,如何从社区内部解决费用问题是这个项目能否持续的关键。而且只有村民的参与,才能逐步带动村庄形成敬老、爱老的氛围。发动村民捐款并不是一个好办法,乡村建设工作者设计了一个社区公益金融的项目,鼓励乡亲特别是外出乡亲把部分多余的钱存到一个公益账户里,不获得利息回报,而是把利息收益捐赠给村庄的公益事业。如此则假以时日,村庄的公益事业就能获得可持续的经济来源,村民通过参与这种举手之劳的社区公益,也能增强社区互助意识。

如何运用乡村中自主的力量解决其自身的社会服务问题,这是乡村主体性得以彰显的一个很根本的问题。乡村建设对乡村公益事业的强调,意在强化村民的社区关怀,使乡村的弱势者不出村庄即能得到基本的包括物质的帮助,使之摆脱孤立无援的境地。

公共文化的培育与公益事业的推动,它们之间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其主旨均在于重塑乡村的互助性,使乡村找回自己的文化主体性。互助性作为乡村文化主体性的重要内涵,其重塑不是简单的恢复,而是要在创新的基础上进行,包括对乡土文化和传统公益组织进行适应时代要求的创造性转化和更新,因为固步自封的文化,其主体性的消亡是必然的。

重建乡村经济主体性。经济主体性是乡村主体性的核心部分,乡村如果在经济上处处受制于人,而且农民之间在经济上还是一种互争的关系,乡村的主体性和精准扶贫的可持续性就无从谈起。但是,在市场主义的汪洋大海中,乡村要保持自己的经济自主谈何容易。在新乡村建设这十几年的实践案例中,其以“组织创新”为手段,以合作互助为先导,鼓励农民在经济上组织起来,虽然不能说已经使实践点的乡村完全摆脱了经济上处处受制于人的局面,但其自主性获得了明显的提高,这是确实的。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

其一是逐步恢复乡村经济的内部市场。如前所述,在过去,乡村最重要的经济活动—盖新房,是通过村社内的互助系统完成的,农民只需支付几个木工和泥工师傅的工钱即可,而且这些工价和当时的猪肉价钱大体相当,所以农民只需在家里养两头猪就可以盖起一座像样的房子。现在则不然,农民必须背井离乡十几载,在上不能孝敬父母、下不能教育孩子的情况下,才能勉强把房子盖起来;房子盖起来了,他们还无福消受,还必须重新回到城里,赚取现金寄回老家以支付日益高涨的生活费,因为老家的消费已经全部货币化了,甚至蔬菜都得到市场购买。此外,类如一些传统的手工技艺,它们是维系乡村经济自主性的重要纽带,也在市场主义的冲击下命若游丝,很多就干脆不见踪迹了。不算极端的例子,比如传统的农耕技艺,不少地方的农民已经完全陌生了。乡村经济主体性的建立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恢复本地化的经济系统,减少农民对货币和外部市场的依赖。在新乡村建设的一些实践点,有推动生态建筑和生态农业,在传统建筑和传统农耕的基础上引入一些新的设计理念和生态技术,尽可能用社区劳动力来替代资本,用农家肥代替化肥,用本地种子代替转基因种子,使乡村的生活主权和农业生产主权掌握在农民自己手中。以一个一千人的村庄为例,如果按照现代的方式盖房子,人均盖房成本 (含内修)大约是五万元,这个村庄就需要五千万元来盖房子;如果按照传统的方式盖房,这五千万元就是真正属于这个村庄的经济,还不包括因为大家互帮互助积累起来的大量社会资本。在中西部一些农村,每家每户还有养一两头猪的传统,年初的时候开始喂养,年终的时候宰杀风干,可以够一个家庭吃上一年,农民一年到头用于生活开支的费用可以减到最低,而且大多是自家喂养和种植的健康食物。在精准扶贫的主要战场—中西部农村,需要特别考虑扶持和保护这种类型的在地化经济,避免外部市场对本地经济系统的伤害。

精准扶贫针对的主要是那部分被称为“劳动力残值”的人群,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参与外部市场的竞争能力很弱,无法让自己更好地“货币化”,因而也难以摆脱以货币作为衡量标准的贫困问题。以本地市场为主的经济系统,一方面可以使地方经济自主性增强,另一方面,因其对货币的依赖程度可以减到最低,农村中弱势人群的贫困问题也能得到有效的缓解。

其二是发展合作经济,重建乡村经济的互助性。合作互助是乡村经济主体性的命门,可以说,没有建立在合作互助基础上的乡村经济,乡村主体性就无从谈起。分田单干后农民的经济活动一直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不管是生产劳动,还是市场购销,都只限于家庭。这使得农民在市场的这片汪洋中,完全处在一个背动的位置,不管是农资购买,还是农产品销售,或者是向金融机构借钱发展生产,农民都没有自主性,都得低声下气任人宰制。其原因无外乎在于农民是一个个小小的“舢板”,没有属于自己的经济组织。新乡村建设实践案例中,其“组织创新”的重点,就是大力培育属于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这些组织不是单一的经济合作,而是包含了生产、购销、消费、信用甚至保险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合作;这些组织也不是“傍大款”或“挂牌式”的合作组织,而是真正以国际合作社原则为准绳,体现“弱者的联合”的合作组织。在最近几年中央明确支持农民发展合作金融的背景下,新乡村建设工作者在不同地方推动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对乡村经济主体性的恢复具有重要的作用。以山西永济蒲韩果农协会为例,其去年社员资金互助业务贷款余额约为三千万元,资金成本六厘,利息一分二左右,息差接近两百万。这两百万用于举办社区养老服务、幼儿护理和教育等公益服务,以及吸引青年返乡参与金融服务、土壤改良、生态技术推广、城市消费者动员等。目前协会有一百余位当地年轻人在开展工作,去年底为三千余户社员统一购买年货就为社员节省了近百万元。从这些数字中,我们可以看到乡村的主体性正在慢慢回归,而精准扶贫问题在这种回归中也消隐于无形,因为按照国际合作社原则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社员贫困内部化解决是其题中之义。

农民通过合作起来形成新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其市场地位与单个农户相比是完全不同的,农民在合作中壮大自己的力量,而能获得更多的市场利益。同时,因合作社的社区性和社会性原则,一方面,其要着眼于包括贫困在内的社区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其收益分配要照顾到社员中的弱势者,不以资为本,而以劳动者为本。如此,社区的贫困问题将在农民通过经济合作找回经济主体性的进程中逐步得到缓解。

围绕内部市场进行“本地生产”与“本地消费”,以合作组织对接外部市场,乡村经济主体性将能够在这种以地方和人为本的经济再组织中得到重建,农民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也才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如此,乡村将进入到一种良性循环中,贫困问题则可以在这种循环中得到最大程度的化解。

四、总结

在货币化已经非常彻底的今天,要谋求有“非货币化”倾向的精准扶贫,无疑是有相当难度的。在新乡村建设的试验点,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一般村民,“有钱才有用,没有钱啥都别谈”的意识往往在开始时令试验工作寸步难行。但是,经过持续的努力,随着村庄互助氛围的逐步恢复,村民的观念也在发生悄悄的变化,他们会去思考“为什么我的父辈没有什么钱,却能盖得起像样的房子”,“为什么我们无法让自己村里的老人过上好生活”,“为什么我们现在自己吃的菜都要用钱去买”,等等。在这样的思考里,以及包括合作社在内的具体实践,村民对“非货币化”的社区扶贫模式的认同度越来越高,其成效也在逐步显现出来。

十八大以来的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强调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强调城乡、东西的平衡发展,可以说,精准扶贫正是在这种“平衡发展”的战略思维下提出来的。但是,诚如爱因斯坦所说,如果我们用制造问题的思路去解决问题,这个问题是无解的。在目前关于精准扶贫的讨论和措施中,沿用的仍然是市场主义的思维方式,而正是这种思维方式造成了今天经济社会、城乡东西的不均衡,而留下众多发展中的隐患。是到了转变我们的思维方式的时候了,这种转变不是要排斥市场,而是要警惕以市场为名行掠夺之实的市场主义,精准扶贫问题的解决,需要对造成贫困的市场主义有更深层的了解,其化解之道,正在于重塑乡村的主体性,使乡村文化的互助性得到恢复,使乡村经济的自主性得以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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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莲碧)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作为国家综合安全基础的乡村治理结构与机制研究”(编号:14ZDA06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16-03-18

[作者简介]邱建生,福建农林大学海峡乡村建设学院教师,研究方向:平民教育、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 福建福州 350002 方 伟,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博士,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研究方向:城乡社会学、互联网与农村发展。 北京 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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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视角下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
政府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下社会组织发展理路
烟台市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