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华 江贝贝 苏策
转型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变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以越南为例
·谢玉华 江贝贝 苏策
与中国的社会发展历程相似,越南在1986年也进行了其称之为“革新开放”(doi moi)的经济改革。改革至今的三十年间,越南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社会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关系作为一个支撑经济改革稳定顺利进行的重要子系统,其变革的步子比中国大,研究越南劳动关系的变革,借鉴其经验教训,对中国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大有裨益。
劳动关系 越南 集体谈判
越南劳动关系变革与其经济的革新开放的步骤相适应。为了清楚呈现越南劳动关系的发展脉络,我们将革新开放前后的情况进行比较,暂且从四个阶段来述说。
(一)革新开放之前的阶段
经济改革之前,与其他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样,越南政府是主要的雇主。管理方和劳方均是政府雇员,工人利益被认为是与政府利益一致的,因此不会有利益冲突;所有国企员工都属于工会。政府通过一套法令来决定雇佣状况。劳资关系在革新开放之前并不是一个显著问题,上世纪80年代成立的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MOLISA, 以下简称劳工部),也没有专门负责产业关系政策或集体谈判的内设机构。
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会具有支持国有企业管理和保护成员利益的双重作用。但这种二元论在斯大林模式下逐渐改变,保护成员利益变得更加次要,政府、管理人员和工人之间的利益划分变得模糊(Zhu & Fahey ,2000),国家或政府利益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