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与道的关系论庄子的大美思想

2016-02-15 16:26刘维邦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道观外形庄子

刘维邦

(四川大学 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64)



从物与道的关系论庄子的大美思想

刘维邦

(四川大学 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64)

道通万物为一,无所不在,庄子又称之为“物物者”,物物者通过“气”通天下万物,在物身上显示为“物之精”,只能意致不能言传,而物的外形则是“物之粗”。人类观察世界,以道观之则物无美丑,道通为一,以物观之则其美丑皆是自美和自丑。“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大美即“道—美”,是一种本体的、物物而不物于物的美,是虚纳万物生出的、只能意致而不能言说的美,任何言说、概念和美丑辨别都会遮蔽它,唯有任物之性,自然而然,以道观世界才能抵达大美。

道;物;大美;道—美

DOI:10.13450/j.cnki.jzknu.2016.04.004

一、道与物的内涵

在《庄子》中,道与物是一对核心概念。探索这对概念的关系,对我们进一步理解《庄子》进而理解其“大美”思想很有意义。理解这对范畴及其关系的基础是明确两个概念的具体内涵。何谓道?何谓物?这是首先应当辨明的。

在庄子看来,道是万物的本体及其具体展开,是产生万物并贯穿万物的内在根据。物是由道产生和由人所命名的。庄子在《齐物论》中说:“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1]69这里的道指的是路,即路是走出来的,物是人们这样称呼而来的。天地运行所走过的足迹就是大道。在庄子笔下,大道有另一个说法:物物者。所谓“物物者”,就是产生万物的那个东西,即道或本体,《知北游》:“有先天地生者,物邪?物物者非物。”[1]763换言之,产生天地万物的那个物是不呈现物的形态的。《老子》中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2]38及“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62庄子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1]246这个生天地的混成之物就是庄子所谓的“物物者”,就是道。所以,道不仅是产生天地万物的依据,也是其运行下形成的具体展开,道“无所不在”。《知北游》:“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梯稗。’曰:‘何其愈下邪?’曰:‘在瓦砾。’曰:‘何其愈甚邪?’曰:‘在屎溺。’”[1]749-750这说明道“并不是存在于某一个特定的事物之中,而是普遍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的”[3]8。

再说物,物首先为“物物者”所生出,物生出后形成自己的外形。庄子所谓“天地之委形”[1]739和“万物以形相生”[1]741,万物因形而有差别,人们依据差别而分别称谓它们,于是这种称谓就成了物的指称。所以,物的“然”就是物本身,就是道所生成和人所称谓的对象实物。物不仅含有物的外形,还含有物的生命和精神。所以,物和道是相互为依据来命名的,两者在内涵上的根本区别在于道为物之本,物为道之末。

二、物与道的关系

在探究了物和道的内涵后,需要进一步深究二者的关系。庄子在对物的探讨中对物的外形和精神都进行了深入的论述,笔者分两项来分析。第一,分析物的外形和气(精神)这一对对立概念与道的关系,外形为“物之粗”,气、精神为“物之精”;第二,分析物性的无常和物情的得失与道之间的关系,而要超越物性和通道物情则有“由道观之”和“由物观之”两种视角。

(一)物的所然与道

在庄子看来,道是物的根据,物是道所生出和人所命名的。所谓物“固有所然”和“谓之而然”两者都是物的“然”,即是物的本然状态、形貌。物的然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说。一是物的生成,包含其精神和外形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对物的认识,即关于物的概念。

首先,从本体论的角度物然来源于道。然而道是无形而无所不在的,物是有形而生灭变化的。道是万物的本源,通过气通万物为一;道又是生成的,通过气化生出天地万物的外形,“化”包括天地委形和万物自化两种形式。

道虚而生万物,“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1]147。故道是虚之集,是气之聚,气聚而生精神,气虚所以才能生万物之形体,所以道集虚和集气是生物和待物的基础。气就是老子所谓的“一”,庄子说:“‘通天下一气耳’。圣人故贵一。”[1]733天地就是“二”。“一”形成人的精神,所以庄子说:“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1]733可见“一”即气生成精神。“二”生出人的形体。庄子《知北游》:“天地之委形。”[1]739而生成形的“二”即天地,也是由一所生出。所以庄子说:“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1]741道生天地,天地无为而化生万物,“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1]612。所谓化生,即气聚而形附,然后形成物之所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1]69。谭子《化书》说:“道之委也,虚化神,神化气,气化形,形生而万物所以塞也。”[4]1至此可以看出,道“无所不在”在万物上就表现为“气”或“精神”*气和精神,以及“物之精”都是庄子用语,指使物成形和有生命的原因。《德充符》中称之为“使其形者”,“丘(孔子)也尝使于楚矣,适见豚子食于其死母者,少焉眴若,皆弃之而走,不见己焉尔。所爱其母也,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而万物因为精神、气,才“道通为一”。

物有精神和气两种成分,物的精神只能意致不能言谈,又称“物之精”,物的形貌可以辨别和谈论,又称“物之粗”。“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1]572

物形和“精神”或“气”,都生于道,而道也是通过精神或气来通万物为一,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79

其次,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物的然是人的称谓,“万物以形相生”。万物的称谓来源于人们对其性质、外形的辨别,这里的然就是人们对事物形成的概念、知识。

庄子认为,万物以形相生,物形及其差别是使物产生的直接因素。“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1]55,“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1]66。所以人能认识到是和彼的外形不同,所以才能命名彼此,认识彼此,形成关于彼的知识和此(我)的观念。物和我是在彼此差异的外形中得到认识的。这种差异就是“形”的不同。因为有形,形有差别而各成其貌,才成为自身,故“万物以形相生”。虽然万物有所不同,但万物不因其外形差别而有本质区别,他们都是道的表现,“异名同实,其旨一也”[1]750。

(二)物的性质与道

从静态的角度说,物有其“所然”;从动态的角度来考察,物也有其性质、状态的变化。此外,在人与物的关系上,物也有人对其价值属性的评判。

首先,从物的性质变化角度讲,物性是无常的。其表现有两点:一是物的外形的生灭。“道无始终,物有死生”[1]584,“死生,命也”[1]241。二是所遭遇的时分的无常。“命有所成而形有所适”[1]620,如果物不能找到其所适的地方,便会危及其命。然物的量是无穷的,所遇到的分、情景是无常的,“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始终无故”[1]568。

其次,从人和物的角度来看,物有物欲,物欲会对人的器官、身体、天性有所损坏。所谓“物欲”,即老子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2]18即物本身的声、色、味和形会损害人的健康。庄子说:“乐通物,非圣人也。”[1]232圣人能胜物而不伤。“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1]307这就是得道之人能够“以无厚入有间”[1]119,游刃有余,因为有道,其身体如解牛之刀不为外物所损害,常用常新。

最后,从人的物质属性来说,有“大年”和“小年”之分。死生的烦恼、小大之辨的局限及得和不得的困扰都起源于人有物质形体。“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2]19,形的问题必须用道来解决。“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1]241对待物情要“得而不喜,失而不忧,知分之无常也”[1]568,“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1]260。对于物的局限,所谓的“小大之辨”,郭象说:“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1]1

针对物性的无常、物质欲望和人的物质局限性,庄子提出观察世界的两个角度,可以说是两个世界观:道观和物观,即“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1]577。可以说,道观是从天地万物的本源和贯通的角度观察,物观是从个别和局部的角度相互观察。

无论是道观或物观,其观察的主体都是存在的人,观察的角度不同,就会有贵贱观念产生。所谓贵和贱,就是高低、强弱、穷富等的差别,这些差别都是从物的“外观”来区分的。老子说:“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3就是物观,即一物与另一物在外观上的分量、颜色、地位和高度等方面的差别。这种观察的角度会“自贵而相贱”。庄子认为万物都是不同的,但都是“有所待”的,物无大小,皆无常而通于道。“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1]69-70从道的角度观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1]66,每个事物都有它成为自身的道理,万物成为自身的道理是相通的。如果以外形相互贵贱、辨别是非,那么“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1]74。

物观会分辨外形,以自身为尊贵而相互轻视,这种观察是为“物之粗”所遮蔽,有所不见。“故分也者,有不分也;辨也者,有不辨也。曰:何也?圣人怀之,众人辨之以相示也。故曰辨也者有不见也。”[1]83可见,物观仅仅着眼于外观而相互辨别和诘难,以是非彼,以彼非是,都认为自己是有知识和智慧的,都是自以为是和相互是非,因为是非而遮蔽了大道,所以“有不见”也。要解除物的无常、物观产生的是非和不见对大道的遮蔽,就必须忘掉物质的形体和自己的知识观念,“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1]284,只有这样,远离“物观”的世界,才能“同于大通”,才能达到道的境界。所以从物观到道观的必要过程是心斋和坐忘,这是解蔽复初的必然过程。

三、大美不言:物物而不物于物

《庄子》中具体谈论“美”的地方并不多见,《知北游》提出了“大美不言”的说法:“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1]735所谓“大美不言”,反过来说,能言之美并非是大美、真美。大美是通天地而不能言说的,能言说的美不是大美。

在这里应当区分庄子的“美”和“大美”概念,两者差别很大。庄子所说的“美”是世人眼中的美丑观念,即世人从物观的角度对美的物质层面的界定;庄子所说的大美则是从道观角度的界定,这种美是道的内在属性。

庄子的“大美”是“原天地”“达万物”而得出的,与其所说的道是一致的,而与物也有着不可不辨明的关系。潘显一先生提出道家、道教美学的“道—美观”,这是很精准的。他认为“既然‘天地’是‘道’的产物,道的物质形式、物质形象,那么,‘天地’之‘美’就是‘道—美’的可感觉的、物质化形式”[5]16。潘先生对于“大美”的阐释值得我们思考。

第一,大美在物之精而不在物之形,需要意致而不能言达。大美之美在天地,天地为道所生出,也是委形于万物的根据。万物是天地所化生,是天地的一部分。但是天地万物都是有形的,是可以通过观察来辨别其形、可以通过言论来谈论其差别的,这种可言的物的“粗”并非是大美。因为“大美不言”,那么大美一定是通过“原天地”“达万物”而“意致”的美;那么,大美一定是物之“精”,是物之“精”通过物形表现出来。

第二,大美要“以道观之”而不能“以物观之”。既然道生万物,虽然万物因为外形的差别而成为自身,但是道通之为一。这说明,道一定要形于物,即一定要“物物”和“使其形”,但又“不物于物”,即“不位乎其形”[1]585。所以,“道—美”也必然要道观而非物观,才能不停留于物的外形而达到通物为一的道。所谓“物物而不物于物”[1]668。

第三,大美既然是“使物形者”在有形之物上显现,且不住物形,那么,使其形者是形美的根据和标准,物任其真性才是合于道,合于“使其形者”,才是“道—美”。物的真性即自然而然,即天成的必然而非人为使然,《马蹄》中说:“马,蹄践可以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1]330可见真性是天成的,而伯乐善治马则是人为,是破坏了其天性中原有的“道—美”。

第四,物没有被遮蔽,才能抵达“道—美”,而命名、概念则会遮蔽真正的大美,因此大美不是人为命名的概念,也不是自以为的美,要解蔽而回归大美,就要心斋、坐忘来原天地之美。理论认知的美和自以为的美都局限于物形的差别和自身的认识局限而不能达到“道—美”。 庄子认为,“名也者,相轧也;知也者,争之器也。二者凶器,非所以尽行也”[1]135。命名及人类知识、认识帮助人们识别世界的同时,还使人局限于命名、概念和认识。鱼生活在江湖水中,人生活在各自的道术中,人观察万物、命名万物、辨别是非,依据自己的知识和智慧相互争夺。是是非非,因为道术不同,而为自己的知识、道术、外形所遮蔽,所以是己而非彼,是彼而非此,不见大道。最明显的遮蔽之美,是“其美者自美”和“其恶者自恶”[1]699,庄子认为“厉与西施,道通为一”[1]70,“吾不知其美也”和“吾不知其恶也”[1]699,这是弃绝外形的遮蔽,直通“道—美”的道观视角,人要心斋、坐忘,才能解蔽复初,“和之以天倪”[1]108,同于大通。因此,大美是一种超越个体局限而同于大道的“一”。一本而万殊,万殊各有各的美,但通其万殊的是“一”。

第五,在虚实关系上,物有虚实,而道则是“集虚”的,唯有物虚方能生出美。庄子在《齐物论》中论述了人籁、地籁和天籁,并肯定了天籁的境界,这是他“天而不人”的道观视角。但无论是何种籁的声响,“乐出虚,蒸成菌”[1]51,最美的音乐一定是天然的和从虚中生出的。因此天地大美是因为天地虚而生万物。

综上,大美即“道—美”,这是一种本体的、物物而不物于物的美,是虚纳万物生出的、只能意致而不能言说的美,任何言说、概念和美丑辨别都会遮蔽它,唯有任物之性,自然而然,以道观世界才能抵达大美。

[1]郭庆藩.庄子集释[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4.

[2]李耳.道德经[M].卫广来,译注.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

[3]方勇.庄子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4]谭峭.化书[M].李似珍,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6.

[5]潘显一.大美不言:道教美学思想范畴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2016-03-02

刘维邦(1991-),男,河南周口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古典美学。

B018

A

1671-9476(2016)04-0018-03

①物物者,即使物为物的原因。《知北游》提出:“物物者非物。《大宗师》中:“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物物者、杀生和生生者是同一个概念,它们都是从道的功能延伸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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