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历史经验

2016-02-18 23:48莫炳坤李资源
关键词:回民长征红军

莫炳坤,李资源

(1.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2.中南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



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历史经验

莫炳坤1,李资源2

(1.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2.中南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

长征途中,中国共产党根据当地不同的民族特点,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民族工作,积累了宝贵的民族工作经验:一是宣传党的政策,提高少数民族的思想觉悟;二是实行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三是执行严格纪律,维护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这些历史经验,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长证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历史经验

长征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从挫折走向胜利的一个伟大转折点。1934年10月至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中,沿途经过苗、瑶、侗、布依、彝、纳西、藏、回等10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杂居区,红军所到之处,都结合当地不同的民族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工作,密切联系少数民族,为长征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今年10月恰逢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重温中国共产党在长征中的民族工作,总结其历史经验,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宣传党的政策,提高少数民族的思想觉悟

长征时期,为了让少数民族更好地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和抗日救国的主张,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和地方军阀的欺骗宣传,以加深少数民族对党和红军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中国共产党非常注重做好对少数民族的宣传工作。

(一)发布大量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

从其成立到长征之前,中国共产党主要在汉族地区开展革命活动,而极少深入到西南、西北地区,况且这些地区交通闭塞、信息不灵,导致当地民族对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了解甚少;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和地方军阀对中国共产党和红军进行诬蔑与造谣,从而大大毁坏了中国共产党在少数民族心目中的形象,导致他们对红军产生了敌视和恐惧心理。因此,怎样才能让少数民族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加深他们对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认识,以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能否成功实现战略转移的一个重大问题。为此,中国共产党根据革命的需要和少数民族的客观实际,发布了大量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与指示。

从1934年11月29日起,总政治部接连发布《关于苗瑶民族中工作原则的指示》《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等,明确要求各军团的地方工作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少数民族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发布宣传品、布告、传单、图画、标语等,以便当地民族能更好地了解中国共产党的主张。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布告》中指出:“中国工农红军,解放弱小民族;一切彝汉平民,都是兄弟骨肉……赶快团结起来,共把军阀驱逐。设立彝人政府,彝族管理彝族;真正平等自由,再不受人欺辱。”[1]这一布告毫不掩饰地宣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政治主张,对彝族人民影响深远。当然,类似于这样的布告、指示、决议等还有很多,它们在加深少数民族对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

长征时期,如何更好地宣传抗日救国主张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红军于1934年12月在向遵义出发的途中,曾经组织宣传队在沿途写了许多宣传布告,大力向城乡群众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国主张。其中,《苏维埃政府反日主张》和《白军士兵抗日六条纲领》等就明确表明了该项主张。如前者宣传:要求立即停止进攻苏区,宣传北上抗日,一致对抗日本帝国主义与汉奸;等等。进入遵义之后,红军仍不忘宣传“打日本帝国主义去!”、“红军是工农自己的军队!”等标语[2]。这样的宣传,得到了少数民族的积极响应,就连在云南绞平渡协助红军渡河的船夫在明白了党的主张后,也争先要求参加红军以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红一方面军于1935年9月到达甘肃南部藏族地区后,也积极向藏族人民宣传“北上抗日,夺回失地”,以激发藏族人民参加革命的热情。

(三)揭露国民党和地方军阀的欺骗宣传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真正代表,与此相反,长征前后,国民党反动派和地方军阀只是从其自身的利益出发,对各族人民的欺骗宣传是为了加深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隔阂,挑起民族之间的矛盾,制造混乱。1934年12月,在中央红军进入广西龙胜苗族地区之际,广西地方军阀为了阻止红军的顺利过境,故意纵火烧毁当地少数民族的住所。见此情形,红军便立即帮助少数民族救火,而且还抓获了放火之人,从而澄清了事实的真相,维护了红军的名声,加深了少数民族对红军的理解。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领导人主动带头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在路经贵州黎平时,毛泽东强调要求红军密切联系当地民族群众,加强与他们之间的团结合作,要坚持民族平等,以平等的态度与他们相处。1935年5月,在抢渡大渡河之前,以刘伯承为司令的先遣队,为了更好地团结当地民族群众,表明长征的目的,不仅反复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主张加强与彝族人民的友好关系,而且还以“歃血结盟”的形式与果基小叶丹结为兄弟,被传为佳话,加深了当地少数民族对红军的信任与支持,破灭了国民党企图将红军围困于彝族地区的阴谋。各族同胞对红军指战员的所作所为颇为感动,国民党的欺骗宣传不攻自破,有效地促进了民族之间的团结。

二、实行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认为,民族可以有大小之分,但决不允许刻意对民族进行优劣、贵贱排列,它们之间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任何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都是不对的。长征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善于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我国实际相结合,始终贯彻以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政策,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

(一)把民族平等团结作为工作的重点

长征时期,国民党政府和地方反动军阀极力推行民族剥削压迫政策,使少数民族饱受煎熬。中国共产党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民族平等团结主张。首先,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1934年11月29日,总政治部在《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中提出:坚持民族平等,坚持苗族人民与汉族人民在经济上政治上有同样的权利;坚持实行民族自决;坚持只有实行共产党的主张,苗人才能得到解放等民族政策和主张;而且要求红军改变以往对少数民族带有侮辱性、歧视性的称呼,改用平等的称谓,这对于消除民族歧视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央红军于1935年5月路经大凉山彝族地区时,大量地张贴了《中国工农红军布告》,并注重对彝族人民宣传党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和主张。其次,反对大汉族主义和民族歧视。总政治部于1935年6月在《关于争取少数民族的指示》中指出:“严厉地反对轻视少数民族的大汉族主义的愚蠢的偏见。”[3]并于1936年2月开始演变为:“反对大汉族主义,反对各民族之间相互歧视,反对剥削和压迫……”[4]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认识到,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普遍存在于我国各民族之间。再次,坚持在民族平等的前提下加强民族团结。坚持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前提,没有民族平等也无所谓民族团结,而坚持民族平等也必然要求加强民族团结,它是民族平等的内在要求。1935年8月,《八一宣言》和《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等文件中,对制定民族平等团结政策,促进国内各民族平等团结作了相应的规定[5]。

(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少数民族业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表现在各少数民族的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方面;同时,大部分的少数民族也有着自己的宗教信仰传统。例如,他们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的信仰,有的民族甚至同时信仰好几个宗教。中国共产党在进入民族地区之前,就曾对红军各部主力进行过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情况通报》一书就是基于中国共产党在充分深入调查研究云南、四川藏族地区的风俗、宗教、禁忌等情况下汇编而成的,为各部队了解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状况提供了便利。在进入甘肃南部岷县哈达铺之际,红一方面军发布《回民区域政治工作》,不仅要求红军以平等的态度来对待回民,而且还要求红军必须尊重和保护回民信仰宗教的权利,红军不能随意闯入清真寺,更不能随意毁坏回民经典。而且在红军的生活上也有所要求,如不能借用回族人民的器皿用具和不能在该地区食用猪肉,等等。这些行动,增强了少数民族对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信任,促进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以及各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与团结。

(三)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少数民族干部从少数民族群众中来,他们在党联系少数民族中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中国共产党在长征中也高度重视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1935年8月5日,毛尔盖会议指出:必须挑选一部分优秀少数民族,“给以阶级的与民族的教育,以造就他们自己的干部”[6]。这对于增强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力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总政治部于1936年5月在《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中指出:“从工作中斗争中提拔和培养回民的新干部,尽量吸收一切愿意为回族自决而斗争的回民人才,特别是对于在回民中有信仰的领袖,指导他们从各方面去进行回民的自决运动,及吸收他们参加回民自决斗争和政权的指导机关,于必要时可组织短期训练班”[7]。在回族地区,中国共产党也曾经举行过集中的短期培训班,加强对在各部队和地方机关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以造就一批有能力和魄力的回族领导干部。这些干部为革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在宣传、组织、动员群众以及帮助红军打胜仗等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

(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初步尝试

在幼年时期,党曾经尝试过以民族自决和联邦制的方式解决民族问题。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不断加深了对民族问题的认识,对于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也开始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在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也逐渐放弃了民族自决和联邦制的方式,更倾向于采用民族区域自治的方式来处理民族问题。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也曾经帮助少数民族建立过许多革命政权。如1935年5月建立彝汉联合政权和冕宁县革命委员会;1936年春协助四川、云南藏族人民建立博巴政府和中华苏维埃博巴政府。后来,中日民族矛盾演变成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这种情况之下,若一再坚持强调少数民族具有建立自己政权的权利则不利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所以,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也应该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而有所变化,而且也应该适应革命形势的发展,积极配合革命的需要。到达陕北之后,党中央也非常注重团结西北少数民族一致抗日。为加强团结当地民族,中国共产党成立了蒙古工作委员会和定边工作委员会;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关民族自治的政策。如毛泽东于1936年5月25日在《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宜言》中指出:“凡属回民占少数的区域,亦以区乡村为单位,在民族平等的原则上,回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建立回民自治的政府”[8]。中国共产党于10月22日在西北地区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回族自治县政权——豫海回民自治县政府。经过这样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不断提升了对民族政策的认识。

(五)帮助少数民族建立自己的革命武装

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革命武装,对于少数民族的翻身解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少数民族自己解放自己,自己发展自己,增强革命力量的目标,积极协助少数民族建立革命武装。1934年12月,贺龙把“神兵”整编为黔东特区独立师;1935年夏,红一方面军协助小叶丹建立“中国彝民红军沽基支队”;1936年,红二、六军团在黔西北组织建立“抗日救国军”、游击团、游击队等,大小共54个自卫队,人数达五千人之多;在藏族地区,中国共产党呼吁“康藏民众必须武装起来组织赤色的游击队,自卫军,人民革命军,以便与反革命进行武装的斗争,以便保护群众的斗争,以便巩固革命的政权,以便镇压反革命的活动”[9]。在官渡回民地区,朱德曾亲自到清真寺与教民首领对话。红军与回民感情甚好,有几十名回民参加红军,红军为之单独成立回民队伍,一切风俗习惯、饮食起居悉照回民原有习惯。在绥靖县回民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动员近一百五十名回族青年参加红军,并成立了红军33军回民独立连,连长为马善全、指导员为马义常。回民独立连在清匪、筹粮中,多次打败敌人,为革命做出重大贡献。

三、执行严格纪律,维护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

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与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于他们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满足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是获得他们对中国共产党长征支持与帮助的一个重要条件。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制定并执行了严格的纪律,广大红军指战员在少数民族地区严守军纪,身体力行,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从而赢得了各少数民族的信任和爱戴。

(一)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纪律

长征途中,中国共产党在各少数民族地区颁发了许多严明的纪律,并要求红军严格执行。1935年,中国共产党一再强调,红军是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不允许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向群众借东西一定要奉还。一旦侵犯了群众的利益,群众有权到政治部进行控诉。《关于我军沿途注意与苗民关系加强纪律检查的指示》根据苗民珍惜耕牛的习惯,明确规定“绝不应杀牛,土豪的牛要发给群众,严厉处罚乱杀牛者”,“加强纪律检查队、收容队的工作,在宿营地分段检查纪律,开展斗争,立即克服一切侵犯群众、脱离群众行为”,并要求部队“不打苗民土豪”[10]。红军的“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深深地刻在红军战士心中。长征的《红军纪律歌》唱到:“红军纪律最严明,出发宿营样样要记清:上门板,捆卧草,房屋扫干净,借物要送还,损坏要赔偿,解溲找茅坑,不搜俘虏身,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个个要实行。”[11]1936年11月中旬,红四方面军在甘肃环县的回族聚居区洪德城,为了不打扰回民,晚上就住在当地窑洞前,夜里下了小雪,第二天人人身上都盖上了一层“雪被”[12]。这场景深深地感动了洪德回民。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各级领导、指战员在这方面做出了表率,他们所到之处,都做到严格要求和模范执行。

(二)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少数民族利益

对少数民族利益的保护,具体要落实到行动上。为此,中国共产党在长征时期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少数民族利益的措施。如在民族地区张贴有关保护少数民族利益的布告,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的保护,为他们制造和发放保护证,禁止红军毁坏农民的庄稼,与当地民族进行公平交易,开展遵纪爱民活动,等等。征粮问题也是中国共产党保护少数民族利益的一个典型。红一、四方面军于1935年7-8月进入川北人烟稀少的大草地后,十多万大军由于缺乏粮食,饥饿难耐,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要想顺利经过几百里的沼泽地是难以想象的。然而,为了筹集粮食,中国共产党也制定了保护少数民族利益的严格措施,如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去收割农民的麦子,但要付给农民相应的价钱,禁止践踏田中的麦子,等等。红军爱护老百姓,维护群众利益也表现在许多小事上。1935年9月,红一方面军经过四川少数民族地区后,一家藏族群众发现他们原来藏下的锅还放在原来的麦草中,但刚刚刷过的痕迹还清晰可辨。当时,红军虽然很困难,但在离开贫苦农牧民家时,还是留下了一袋炒麦、青稞和干粮。在阿坝一位红军战士背水时,不慎打碎了藏族群众的背水罐,于是留下自己仅有的一件毛衣做赔偿[13]。1935年3月,贵州台江县苗族村寨的一位贫苦老人张老乔在猪食里发现了红军留下的四十块购猪款[14]。红军注意保护少数民族利益的行为连红军的敌人也都钦佩。蒋介石在1935年3月6日给刘湘、潘文华的密电中承认:“中共红军入川南时,对人民毫无骚扰,有因饿取土中萝卜者,每取一头,必置银元一枚于土中。”[15]

红军长征到了民族地区,由于不允许打少数民族土豪,他们相当一部分物资供应是从少数民族手里购买,在买卖的实际操作中表现了极大的灵活性:多数购买当时付钱,这是红军商业活动的主流。红军付钱或者用银元,或者用自己印制的纸币,如不愿意要红军纸币,回到红军中央银行设在各地商业中心的货币兑换处换纸币或白区通用货币;先借后还,按当时市价,打借条。红军在遵义时,没收了贵州省主席王家烈的盐和香烟,这些盐及香烟除在遵义、桐梓两城发给贫民外,其余全部出售。成立专门的纪律检查团和检查队,对于确保红军纪律的执行,维护少数民族的利益意义重大。1935年9月,甘南驻地的红一方面军专门派出纪律检查团进行全面军纪检查,其中一个连队由于没把当地少数民族的锅台打扫干净而受到严肃批评并被责令重新打扫[16]。并且,针对各部队侵犯当地少数民族的利益,违反纪律的行为都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条例,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直接处决。这样严格的纪律,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中国共产党出色的民族工作,使少数民族深受感动;而且,少数民族从中也受到了教育,思想觉悟也得到了提高。他们为红军当向导、排路障、送情报,帮助红军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并且积极参加红军,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革命运动的发展。正是有了他们的大力支持,中国共产党才能最终取得长征的胜利[17]。长征的胜利,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成功。长征中离开了少数民族,党和红军就如鱼离开了水;脱离了少数民族,党和红军就会面临危险。如果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少数民族的翻身解放,那么也可以说,没有少数民族的支持就没有党和红军长征的胜利,就没有共产党的今天。现阶段,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各种矛盾日益显现,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为此,党要继承和发扬长征时期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要真心实意地为少数民族谋利益,深入少数民族群众,与他们打成一片,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主动精神,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18]。

[1][3][4][6][7][9][10]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277,339,348,308,406,288,249.

[2]萧锋.长征日记[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43.

[5]刘永国.红军长征在川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动员工作论析[J].毛泽东思想研究,2015,(3).

[8]林苹.长征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及现实启示[J].学术论坛,2007,(7).

[11]马贤伦.红军长征时期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就[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1,(1).

[12]张文林.论红军长征在甘、宁期间对回族施行的政策[J].民族研究,1996,(6).

[13]李振翼.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过甘南[J].甘肃民族研究,1986,(3).

[14]欧阳淞.红军长征在贵州及其历史地位与文化价值[J].中共党史研究,2015,(1).

[15]胡雄杰.红军长征中的民族宗教政策[J].贵州社会科学,1988.(6).

[16]秦生.红军长征在西北[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1.62-63.

[17]王洪,赵庆鸣.红军长征过云南时党的民族政策及影响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

[18]唐凌,甘庆华.湘江战役与中国共产党早期民族工作的实践探索[J].理论月刊,2016,(6).

(责任编辑 洮 水 责任校对 马 倩)

Historical Experience of Ethnic Work of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Time of Long March

Mo Bingkun, Li Ziyuan

(School of Marxism, Wuhan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2;School of Marxism,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Wuhan, Hubei, 430074)

During Long March, in accordance with different ethnic features,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ad undertaken fruitful ethnic work and had accumulated valuable experience about ethnic work: the first one is having disseminated the Party's policies and enhanced ideological awareness of ethnic minorities; the second one is implementing policy of all nationalities being equal, and guaranteeing the political rights of all ethnic minorities; the third one is following strict disciplines and maintaining the economic interest of ethnic minorities. All these historical experiences are of great practical importance for the future ethnic work.

time of Long March;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ethnic work; historical experience

2016-07-24

莫炳坤(1985—),男,广西贵港人,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李资源(1957—),男,湖北仙桃人,教授,主要从事中共党史与民族问题研究。

K263

A

1001-5140(2016)06-0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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