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航 王帅
教师教育良知的价值及其构建
●王航 王帅
教师的教育活动是引导成“人”的良知活动。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认为,一名有良知的教师,就是按照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等尽职尽责完成教学任务,以满足社会、学校、家长的期许。事实上,真正有教育良知的教师,不应仅仅局限于职业道德层面上的满足,而是不断反思什么才是好的教育,并在实践中不断构建自身的教育良知。
《孟子·尽心上》讲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又譬如王阳明的“致良知”中说,在实践中,个人应不断发掘与生俱来的良知,并以此来引导自己明辨善恶。在西方,众多的哲学家、思想家也将良知视为一种对真、善、美的认识和追求,并常常将良知与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笔者以为,“良知”不仅要强调“良”“良心”,即在道德层面上对善的追求;更要强调对“知”的把握,即在理性层面上,对事物本质的认知。教师的教育良知就是要唤醒求真自觉,促进专业自觉,引导教育良行。
唤醒教师的求真自觉。有不少教师认为,一名“优秀”的、有“良知”的教师,应该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要求,上“好”每一节课,教“好”每一名学生。这样,既满足了社会、学校的需求,又满足了家长的要求。的确,这些都是一名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但社会、学校的需求及家长的要求是否完全合理?如果教师不思考这一问题,就可能会偏离教学的正当性。教学的正当性之于教学并不是可有可无之点缀,而是教学守护本己,规避异化,使教学之为教学的内在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