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藏山经》祭祀考释

2016-03-19 10:28吴晓东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人面祭品山神

吴晓东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北京100732)

《五藏山经》祭祀考释

吴晓东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北京100732)

《五藏山经》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地理书,它脱胎于社稷祭词,祭祀范围不仅仅是本社,而是整个世界。其中涉及的地理,越近的越真实,无法到达的地方只能假借想象。祭祀的对象是以社神为主的多种神灵。祭祀时间、地点、祭品及其处理方式等要素,都需参考社稷祭祀来进行分析。

五藏山经;祭祀;山海经;社神

《五藏山经》的性质一直是学者争论的焦点,有认为是地理书的,有认为是博物志的,也有认为是“古之巫书”的,此文认为它脱胎于古代的社稷祭词,并分别对其祭祀对象、时间、地点、祭品,以及与神灵沟通的方式进行论述。

一、《五藏山经》为祭祀之词

对《五藏山经》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其中的山、水、神、动物、植物、矿藏等的描述上,特别是将其中的山水与目前所知道的山水进行对比,而对其中的祭祀研究不多。这可能与对《五藏山经》性质的认识有关系,大多学者不愿正视行文中怪异的描述,先入为主地认为《五藏山经》是一部古代的田野调查报告,因此关注点多放在山水之上,而对其中的祭祀认识不够。

也有一些学者将兴趣点放在了祭祀上,除了一些专著有所涉及之外,王瑞华的《<山海经·五藏山经>祭祀习俗的思考》,高会彬的《<山海经>祭祀动词“祠”“瘗”“婴”考略》,肖治强的《<五臧山经>祀礼初探》,肖园园的《<山海经>祭山仪式研究》,阳清的《<五藏山经>山神祭法摭论》等,都对《五藏山经》中的祭祀做了不同程度的探讨。但纵观这些研究,都认为其中的祭祀是祭祀山神,因而在认识上存在一些偏差。笔者在《<山海经>语境重建与神话解读》中曾证明《五藏山经》是一部脱胎于社稷祭祀的祭词,其祭祀范围呈现出一个四面环海的想象世界。[1]17-50此文试图在此前提下,对《五藏山经》的祭祀提出一些更为具体的看法。

为了直观,这里先将《五藏山经》有关祭祀的文字[2]9-221引述如下。《南山经》包括三条山系,其祭祀方式分别是:

其神状皆鸟身而龙首。其祠之礼:毛用一璋玉瘗,糈用稌米,一壁,稻米,白菅为席。(《南山首经》)

其神状皆龙身而鸟首。其祠:毛用一壁瘗,糈用稌。(《南次二经》)

其神状皆龙身而人面。其祠皆一白狗祈,糈用稌。(《南次三经》)

《西山经》包括四条山系,其祭祀方式分别是:

华山冢也,其祠之礼:太牢。羭山神也,祠之用烛,斋百日以百牺,瘗用百瑜,汤其酒百樽,婴以百珪百壁。其余十七山之属,皆毛牷用一羊祠之。烛者,百草之未灰,白菅采等纯之。(《西山首经》)

其十神者,皆人面而马身。其七神皆人面牛身,四足而一臂,操杖以行,是为飞兽之神。其祠之,毛用少牢,白菅为席。其十辈神者,其祠之,毛一雄鸡,钤而不糈,毛采。(《西次二经》)

其神状皆羊身人面。其祠之礼,用一吉玉瘗,糈用稷米。(《西次三经》)

其神祠礼,皆用一白鸡祈,糈以稻米,白菅为席。(《西次四经》)

《北山经》的祭祀:

其神皆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珪,瘗而不糈。其山北人,皆生食不火之物。(《北山首经》)

其神皆蛇身人面。其祠:毛用一雄鸡、彘瘗;用一璧一珪,投而不糈。(《北次二经》)

其神状皆马身而人面者廿神。其祠之,皆用一藻茝瘗之。其十四神状皆彘身而载玉。其祠之,皆玉,不瘗。其十神状皆彘身而八足蛇尾。其祠之,皆用一壁瘗之。大凡四十四神,皆用稌糈米祠之。此皆不火食。(《北次三经》)

《东山经》包括四条山系,但只有三条山系的后面附有祭祀的描述,东次四经缺少祭祀的记载。其祭祀方式如下:

其神状皆人身龙首。祠:毛用一犬祈,耳申用鱼。(《东山首经》)

其神状皆兽身人面载觡。其祠:毛用一鸡祈,婴用一壁瘗。(《东次二经》)

其神状皆人身而羊角。其祠:用一牡羊,米用黍。(《东次三经》)

《中山经》包括十二条山系,的祭祀:

历儿、冢也,其祠礼:毛,太牢之具,县以吉玉。其余十三者,毛用一羊,县婴用桑封,瘗而不糈。桑封者,桑主也,方其下而锐其上,而中穿之加金。(《中山首经》)

其神皆人面而鸟身。祠用毛,用一吉玉,投而不糈。(《中次二经》)

其祠:泰逢、熏池、武罗皆一牡羊副,婴用吉玉。其二神用一雄鸡瘗之。糈用稌。(《中次三经》)

其神状皆人面兽身。其祠之,毛用一白鸡,祈而不糈,以采衣之。(《中次四经》)

升山,冢也,其祠礼:太牢,婴用吉玉。首山,也,其祠用稌、黑牺太牢之具、蘖酿;干舞,置鼓;婴用一璧。尸水,合天也,肥牲祠也;用一黑犬于上,用一雌鸡于下,刉一牝羊,献血。婴用吉玉,采之,飨之。(《中次五经》)

岳在其中,以六月祭之,如诸岳之祠法,则天下安宁。(《中次六经》):

其十六神者,皆豕身而人面。其祠:毛牷用一羊羞,婴用一藻玉瘗。苦山、少室、太室皆冢也,其祠之,太牢之具,婴以吉玉。其神状皆人面而三首。其余属皆豕身而人面也。(《中次七经》)。

其神状皆鸟身而人面。其祠:用一雄鸡祈瘗,用一藻圭,糈用稌。骄山,冢也,其祠:用羞酒少牢祈瘗,婴毛一璧。(《中次八经》)

其神状皆马身而龙首。其祠:毛用一雄鸡瘗。糈用稌。文山、勾祢、风雨、騩之山,是皆冢也,其祠之:羞酒,少牢具,婴毛一吉玉。熊山,帝也,其祠:羞酒,太牢具,婴毛一璧。干儛,用兵以禳;祈,璆冕舞。(《中次九经》)

其神状皆龙身而人面。其祠之:毛用一雄鸡瘗,糈用五种之糈。堵山,冢也,其祠之:少牢具,羞祠,婴毛一璧。騩山,帝也,其祠羞酒,太牢,其巫祝二人儛,婴一璧。(《中次十经》)

其神状皆彘身人首。其祠:毛用一雄鸡,祈、瘗,用一珪,糈用五种之精。禾山,帝也,其祠:太牢之具,羞,瘗,倒毛;用一璧,牛无常。堵山、玉山,冢也,皆倒祠,羞毛少牢,婴毛吉玉。(《中次十一经》)

其神状皆鸟身而龙首。其祠:毛用一雄鸡、一牝豚,刮,糈用稌。凡夫夫之山、即公之山,尧山、阳帝之山皆冢也,其祠:皆肆瘗,祈用酒,毛用少牢,婴毛一吉玉。洞庭、荣余山神也,其祠:皆肆瘗,祈酒太牢祠,婴用圭璧十五,五彩惠之。(《中次十二经》)

从《五藏山经》整个叙事来看,其首要目的便是祭祀。除了脱简之外,无论是哪一经,都是先按顺序叙述这一列山系的每一座山,然后交代怎样祭祀居住在这些山的神、帝等对象,比如《南山首经》,一共十座山,一座一座讲完之后,作者便说,这些山的神都是“鸟身而龙首”的样子,祭祀他们要用带羽毛的牲畜,要用一璋玉、一壁,要用稌米、稻米,祭祀的时候用茅草垫在地下当席子摆设祭品,祭祀完了要把璋玉埋进土里。大多数情况下,整列山的神灵样子都一样,都一起祭祀,但有时也有区分,比如《中次三经》,一共是五座山,敖山、青要山、和山的神灵祭祀方法是一样的,要用牡羊、吉玉,騩山与宜苏山的祭法是另一种方式,要用雄鸡和稌米。

二、《五藏山经》的祭祀对象

既然《五藏山经》是讲祭祀的,那是祭祀什么呢?关于祭祀对象,很多学者认为,《五藏山经》祭祀的理所当然是山神。不过,如果细读某些片段,会发现并非那么简单,比如,《西山首经》云,“华山冢也,其祠之礼:太牢。羭山神也,祠之用烛。”其中的“羭山神也”怎么理解?《西山首经》里并没有叫羭山的山,从前文可以知道,这里是指前文的羭次之山。那么,是“羭”代替了“羭次之山”呢,还是“羭山”代替了“羭次之山”?换言之,“羭山神也”该怎样断句?是“羭山,神也。”还是“羭,山神也。”?或许有人会说,参照前面的“华山冢也”,应该断为“羭山,神也。”那么,如果单把羭山提出来称为神,那其他的山难道不是神了?显然说不过去。如果单凭这个句子难以判断的话,那么再看《中次十二经》,“凡夫夫之山、即公之山,尧山、阳帝之山皆冢也,其祠:皆肆瘗,祈用酒,毛用少牢,婴毛一吉玉。洞庭、荣余山神也,其祠:皆肆瘗,祈酒太牢祠,婴用圭璧十五,五彩惠之。”其中的“荣余山神也”又该怎样断句?是“洞庭、荣余,山神也”,还是“洞庭、荣余山,神也”?在前文,这两座山分别称为洞庭之山、荣余之山,显然,洞庭、荣余是相提并论的,在语音上也要合拍,后一种断句法不仅在节奏上不合拍,而且也与“羭山,神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为什么单单把这两座山的神称神?所以,可以推测,应该断为“洞庭、荣余,山神也。”“羭,山神也。”也就是说,这两座山的神是山神,其他山的神不是山神。

既然这里将两座山特别提出来说是山神,就意味着其他山的神灵在作者看来不是山神。《仪礼·觐礼》云:“祭山、丘陵,升。祭川,沉。祭地,瘗。”[3]533通观整篇《五藏山经》,其处理祭品的方式,除了《北次二经》与《中次二经》各出现一处为投之外,剩下的几乎都是瘗。也就是说,这是祭祀地,也就是社神。笔者在《<山海经>语境重建与神话解读》一书中论证了,在《五藏山经》中,多列山系起始的那座山或结尾的那座山多有“临于西海”“注于东海”一类的句子,如果把这些处于外围的山用一条线连起来,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便是一个四面环海的世界。既然是整个世界,在当时的条件下,就不可能是通过调查所得,经文也就只能是在现实的基础上添加许多想象的成分,离开中原越远,想象的成分就越多,所谓的世界边缘部分,则完全出于想象。《五藏山经》还遗留有诸多韵文痕迹,并且整个行文都是一种口头程式,因此它一定脱胎于口传的祭祀词,而它又是以南西北东中的形式排列的,当是脱胎于社稷祭祀的祭祀词。那么,它所祭祀的,自然也就是社稷之神了。原来社神与稷神是分开的,后来二者合而为一,称为社神。

除了社神,《五藏山经》祭祀的对象也有少数的冢、帝、、合天等,还包括以上所说的两处山神。

冢,也就是坟墓,在作者眼里,这是祖先所埋葬的地方,所以祭祀这些冢,也就是祭祀祖先。在《五藏山经》中,一共有18处地方是冢,一处是《西山经》的华山,其他17处都在《中山经》。包括《中山首经》的历儿山,《中次五经》的升山,《中次七经》的苦山、少室、太室,《中次八经》的骄山,《中次九经》的文山、勾檷、风雨、騩之山,《中次十经》的堵山,《中次十一经》的堵山、玉山,《中次十二经》的夫夫之山、即公之山,尧山、阳帝之山。按照《五藏山经》的习惯,其实大多山系有一个统一的名称,比如《西山首经》的华山,是指整列山统称华山,其第一句是“西山经华山之首曰钱来之山”,意思是西山首经统称华山,华山山脉的第一座山叫钱来山。也正因为如此,最后在总结的时候,才说“凡西经之首自钱来之山至于隗山,凡十九山。”这十九山包括钱来、松果、太华、小华、符禺、石脃、英山、竹山、浮山、羭次、时山、南山、大时山、嶓冢山、天帝、皋涂、黄山、翠山、騩山。如果说华山是这些山的总称,那么有关祭祀的句子“华山,冢也,其祠之礼:太牢”就应该指整个山系,可是从后面的文字看,显然华山又单指某一座山,非指山系。如此,人们只能推测这里的“华山”是山系中的太华之山。太华之山的神物是肥遗,肥遗的形状是“六足四翼,见则天下大旱。”关于肥遗,饶宗颐认为是延维,与“蛇身交尾的伏羲很相似”[4]293延维是一种双头蛇,是伏羲女娲形状的变异。语音上,肥遗与伏羲可以对应,伏羲的羲也可以读yi,与遗对应,肥与伏对应。由此可见,太华山被认为是伏羲所葬之处。

除了以上的冢,还有两处与帝女的死有关,但没有作为冢来祭祀,或许是天帝与人王的区别所致:

姑媱之山。帝女死焉,其名曰女尸,化为草,其叶胥成,其华黄,其这关如菟丘,服之媚于人。[2]17(1《中次七经》)

宣山……其上有桑焉……名曰帝女之桑。[2]20(8《中次十一经》)

帝,原指天帝。把帝作为祭祀对象的,一共有三处,都在《中山经》,一处在《中次九经》的熊山,一处在《中次十经》的騩山,还有一处在《中次十一经》的禾山。山便是山,它不可能是帝本身,这里说某山是帝,只是说这里是天帝下到凡间的临时居所。除了在山系末尾有关祭祀的文字中提到的这三处,还有多处在文中提及:

青要之山,实惟帝之密都。[2]150(《中次三经》)

昆仑之丘,是实惟帝之下都。[2]55(《西次三经》)

槐江之山……实惟帝之平圃。[2]53(《西次三经》)

长留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2]61(《西次三经》)

天山……有神焉……实为帝江也。[2]65-66(《西次三经》)

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2]111《北次三经》

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2]216(《中次十二经》)

此外,有三座山的名称与帝之居处有关:

又北水行四百里,至于泰泽。其中有山焉,曰帝都之山。[2]119(《北次三经》)

又西三百五十里,曰天帝之山。[2]34(《西山首经》)

又北三十里,曰讲山,其上多玉,多柘,多柏。有木焉,名曰帝屋,叶状如椒,反伤赤实,可以御凶。”[2]178(《中次七经》)

仅仅是名称为帝都、天帝之山、帝屋,还不足以说明这真的被认为是帝居住的地方,那么,为什么那些确实被认为是天帝居住的地方也不被祭祀呢?昆仑,这是赫赫有名的一座神山,在文中也浓墨重彩地描述了,上面有“虎身而九尾,人面而虎爪”的陆吾神守着,陆吾在《海内西经》叫开明兽,开明兽“身大类虎而九首,皆人面。”长留之山是少昊的临时居所,少昊也是一位重要神灵。洞庭之山是舜帝两位妻子娥皇女英的居所。所有这些,在最后交代祭祀的文字中都没有提及,这或许是因为社祭不以此为主。

《说文解字》云:“神也。从鬼申聲。食鄰切。”认为与神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写法不一样而已,但这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要用这个字而不直接用神字。《五藏山经》把祭祀对象说成的只有两处,一处即《中次三经》里司管青要之山的武罗:“青要之山,实维帝之密都……武罗司之。”[2]150另一处在《中次五经》的首山:“首山也。”[2]163从其祭祀的规模看,可能指比较大的神,因为其祭祀规模很大:“其祠用稌、黑牺、太牢之具、蘖酿;干舞,置鼓;婴用一璧。”[2]163不仅要用最为尊贵的黑色牺牲,还得牛羊猪三者齐全,要有蘖酒,跳舞、打鼓等。武罗传说为夏后羿之臣,《左传·襄公四年》云:“(后羿)弃武罗、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5]184从这个角度看,可能是历史传说人物死后化成的神。

岳。在《五藏山经》里,岳与山的概念不一样,正因为如此,《中次六经》才说:“岳在其中,以六月祭之,如诸岳之祠法,则天下安宁。”意思是岳在这些群山之中,要六月份单独祭祀。如此看来,六月的祭祀不属于这一社稷祭祀。

合天,不知何指。在文中只出现一处,即《中次五经》里的尸水:“尸水,合天也,肥牲祠也。”郭璞注释为“天神之所冯也。”所谓的冯,可以解释为涉水,那么尸水便是天神涉水的地方。

三、《五藏山经》的祭祀时间、地点与祭品等

《五藏山经》里共有26列山系,除了有七列缺失之外,19列山系都有关于神灵形状的描写。以下分别述之。

南面有三列山系。第一列山系的神灵是“鸟身而龙首”;第二列山系的神灵是“龙身而鸟首”;第三列山系的神灵是“龙身而人面”。可见,南方神灵的形象主要与龙有关。

西面有四列山系。第一列山系的神灵形象文中没有交代;第二列山系共有十七山,却分为两部分,其中十山的神灵形象是“人面而马身”,另七山的神灵形象是“人面而牛身,四足而一臂,操杖以行”;第三列山系的神灵形象是“羊身人面”;第四列山系神灵形象描写也为空缺。从所出现的形象描写看,西方神灵的形象多与马、羊等家畜有关。

北面有三列山系。第一列山系神灵形象是“人面蛇身”;第二列山系是“蛇身人面”;第三列山系比较复杂,又分为三部分,其中“神状皆马身而人面者廿神”,“其十四神状皆彘身而载玉”,“其十神状皆彘身而八足蛇尾”。总体观之,三列山系都有与蛇有关的形象描写。北面的神灵,都被想象为不吃烤熟的食物。

东方有四列山系。第一列山系神灵形象是“人身龙首”;第二列山系神灵的形状是“兽身人面载觡”;第三列山系神灵的形状是“人身而羊角”;第四列山系不仅缺少神灵形状的描述,连祭祀的信息也是空缺的。这一方向的神灵与人、龙、兽、羊等有关,看不出与东方有什么联系。

中部地区一共有十二列山系。第一、第三、第五、第六列山系在最后关于祭祀的那段文字里都没有神状的描述;第二列“神皆人面而鸟身”;第四列“神状皆人面兽身”;第七列分为两部分,“其十六神者,皆豕身而人面。”苦山、少室、太室的神状“皆人面而三首”,“其余属皆豕身而人面”;第八列山系的神状“皆鸟身而人面”;第九列“其神状皆马身而龙首”;第十列“其神状皆龙身而人面”;第十列“其神状皆彘身人首”;最后一列“其神状皆鸟身而龙首。”虽然第三列山系在最后没有说明,但在前面的行文中已经交代了武罗神的形状:“武罗司之,其状人面而豹文,小要而白齿,而穿耳以鐻,其鸣如鸣玉。”[2]150也交代了泰逢的形状:“吉神泰逢司之,其状如人而虎尾。”[2]154从这两条以及第七列来看,《五藏山经》里并不是每一列山系的神都是同一种形状。

从这些神灵形状的描述,很难看出它与地理方位有什么逻辑关系,很可能只是出于一种程式。之所以这么推测,还有一层原因便是,这些描述与行文中的某些信息是相互矛盾的,比如,在《西次三经》的神灵被统一说“神状皆羊身人面”,其实这一山系里包括了其他一些神灵并非羊身人面,比如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2]59神长乘“状如人而豹尾。”[2]59产生这种矛盾的原因可能是,这仅仅是脱胎于社祭词的一个文本,并没有严格的逻辑关系。

关于祭祀的时间。除了《中次六经》提到“以六月祭之”之外,其他的祭祀都没有说明时间,这其实是因为所有的祭祀都是同时举行,是一个整体,没有必要在描述每列山系的祭祀时都交代。换言之,《五藏山经》说的是社稷祭祀整个顺序与方式,按南、西、北、东、中的顺序举行祭祀,一项一项地做,所以这些祭祀是在同一仪式中完成的。除了这一祭祀,在六月的时候,还要单独再祭祀《中次六经》那一列山系里的岳。上文已说明,《五藏山经》里岳的概念与山的概念是有区别的。

关于祭祀的地点。经中没有明确就祭祀地点进行说明,持田野报告观点的学者自然会认为这是对当地祭祀习俗的记录,蔡元培先生曾指出:“例如《山经》,每章末段,必记自某山以至某山,凡若干里,其神状怎样,其祠礼怎样;这都是记山间居民宗教状况。”[6]按照这样的观点,祭祀的地点便是在这些山的当地,其实不然。很多学者认为《五藏山经》是一部科考式的田野报告,但现实中人们从未见过祭祀习俗是按山系直线分布的,每一列山系几千里,其祭俗一致,也不可能。笔者在《<山海经>语境重建与神话解读》中阐释了《五藏山经》描述了一个想象的世界,这些经文脱胎于口传的社稷祭祀词。那么,祭祀的地点便是祭司居住的城中,实行的是望祭,也就是祭祀南方山系的时候面向南方,祭祀西方山系的时候面向西方,不必亲临这些山峦,也不可能一座座地去拜祭。在北京的中山公园里,目前依然存留有一座五色土祭坛,便是这种祭祀的遗存,在这里,便可完成对天下所有山水的祭祀。

关于祭祀品,《五藏山经》出现了不同的种类,最常见的有三类,即毛、糈、婴。除此之外,还有羞、酒、鱼、烛。

毛是指长有毛的家禽牲畜。文中提到的有鸡、狗、牛、羊、豚、彘,另外,文中也使用了“太牢”与“少牢”这两个词,太牢是指祭品牛、羊、猪三者齐全,而少牢是指祭品只有羊与猪,没有牛。牲畜的大小、颜色等各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在牲畜祭品的使用上,《五藏山经》有颜色之分,在祭祀首山时,要用“黑牺、太牢之具。”在祭祀《南山三经》时提及要用“一白狗”。提及用白鸡的地方有两处,在《西次四经》与《中次四经》。提及用杂色羽毛鸡的地方为一处,在《西次二经》。另外,鸡的使用还分公母,比如提及用雄鸡的地方最多,共9处,提及用雌鸡的地方只有一处,在《中次五经》。不区分公母只模糊地说用鸡的地方只有一处,在《东次二经》。牺牲也有大小之分,比如豚与彘都是猪,豚指小猪,而彘指大猪。《北山首经》的祭祀要用彘,就是要求用大猪,不能用小猪来糊弄事。在牺牲的品种使用上,有一点值得注意,没有提及使用马的地方,并不是当时没有马,在《西山首经》与《北山三经》中,其神都是人面马神。在这些牺牲中,也没提及目前常见的鸭子。

糈是指祭祀用的谷物。文中提到的有稻、稌、稷、黍。关于谷物,中国古代有五谷之说,五谷又有两种说法,一种指稻、黍、稷、麦、菽;另一种指麻、黍、稷、麦、菽。两者的区别是前者有稻无麻,后者有麻无稻。将这两种说法合起来,中国古代最常见的谷物有六种,即稻、黍、稷、麦、菽、麻。稌是稻的一种,其黏性在糯稻与籼稻之间。从《五藏山经》文本看,祭品中的谷类没有出现麦、菽、麻三种,谢元鲁在《<山海经>中有关粮食作物的记载》一文中强调了没有麦的出现。[7]那么,是否可以推定《五藏山经》出自盛产水稻的南方?麦子的历史目前有争论,一般认为,小麦原产地在西亚和中亚,北从土耳其斯坦通过新疆、蒙古,南经印度通过云南、四川传入中国。中国特有小麦的三个主要类型,有两种特有小麦类型起源于中东地区,另一种特有小麦类型起源于中国新疆。春秋时期,麦子的种植已经比较流行了,《诗经》收入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其中《载驰》有“我行其野,芃芃其麦”,《硕鼠》里也有“硕鼠硕鼠,无食我麦”的句子。《载驰》属于鄘风,鄘后来并入卫国,故城在今河南省汲县东北;《硕鼠》属于魏风,古魏国在今山西省芮城县东北,这些地方都属于中原地区。《五藏山经》里没有出现小麦,有可能是此经的形成比《诗经》更早,或者即使当时已经有了小麦,但祭祀仪式依然延续一种传统,只有稻米不用小麦,就像目前苗族的吃棒棒猪仪式依然用棍棒将猪打死,而不是用刀杀死,仪式行为常常比当下滞后。另外,北方地区很早就有了水稻栽培,“河南稻作历史悠久,从新石器时代至今,水稻种植一直持续不断。”[8]在小麦传入中原地区之前,水稻当是中原主要的粮食作物。

在《中次十经》提到“糈用五种之糈①”,《中次十一经》里提到“糈用五种之精”,可见糈在当时有五种,除了文中提及的稻、稌、稷、黍,剩下的一种不知道是什么。

婴,是指佩戴的饰物,多为玉器。文中提到的有圭(珪)、桑封、璋、壁。圭是古代帝王或诸侯在举行典礼时拿的一种玉器,上圆(或剑头形)下方。桑封,只有《中山首经》中出现这一名称,其下文有一段解释桑封的文字:“桑封者,桑主也,方其下而锐其上,而中穿之加金。”[2]146这段文字显然是批注误入了正文,因为正文无须自我解释的文字,因此,桑封是否就是桑主,尚未可定。袁珂校注:“江绍原《中国古代旅行之研究》第一章注谓经文桑封係藻珪之误,桑主即藻玉……其説近是。”[2]146所以,桑封也是圭一类的玉器。璋是古代的一种玉器,形状像半个圭。壁是古代一种圆形的玉。从这几种玉器的功能来看,都与朝政有关。常见的玉器有六种:璧、璋、琥、琮、圭、璜。《五藏山经》里只出现璧、璋、圭三种。《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9]926显然,《五藏山经》并没有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从功能方面来说,《五藏山经》里的祭品只有礼器,而没有其他的食器、酒器、乐器等器皿;从材质方面来说,只有玉器,而没有其他青铜器、铁器等。这并不是当时没有青铜,在《五藏山经》中多处提及了铜。

祭品中几乎没有提及非食物类植物,唯一的一处尚值得怀疑,即《北次三经》中的“藻茝”。茝是一种香草,即芷。这里的问题是,“藻”作何解?藻也是植物,但细读原文,此处很难把“藻”当植物解,其文云:“皆用一藻茝瘗之。”前面的“一”字确定了“藻”字只能作为“茝”的修饰词,因此,藻茝可作“藻绿色的芷草”解。这种解释,从字面上看没有什么问题,但问题是,祭祀《北次三经》二十多个大神,都只用各埋一根芷草,着实让人匪夷所思。所以,有理由怀疑这个“茝”字是否有可能是某种玉器之误。从文本其他地方可以看出,《五藏山经》有用“藻”字来修饰玉器的例子,如《中次八经》里的藻圭:“其祠:用一雄鸡,祈、瘗,用一藻圭,糈用稌。”

耳申,在整个《五藏山经》里只出现一次,即《东山首经》里的“其神状皆人身龙首。祠:毛用一犬,祈,耳申用鱼。”学者们多以为是衈之误,可是,《康熙字典》解释为:“《注》衅礼之事用牲,毛者曰刏,羽者曰衈。”也就是说,杀牲畜用刏字,杀禽类用衈字,这里却是鱼。按照《五藏山经》的行文习惯,有“毛用X”,“糈用X”,“婴用X”的语式,那么,“耳申用鱼”的耳申,按理就应当与毛、糈、婴那样,是某一类祭品的总称,鱼是水里动物,耳申有可能是水生动物的总称。

除了这三大类,文中的祭品还提到酒、烛。酒有时直接说酒,有一处则说蘖酿,也是指美酒。烛在文中也只提及一次,即《西山首经》中的“祠之用烛。”其后有“烛者,百草之未灰,白席采等纯之”的解释性文字,明显是注释误入正文。

关于祭品的处理方式,文中有瘗、白菅为席、白席采等纯之、以采衣之、投、汤、斋、县(悬)、副、衣、刮、钤、倒毛、不火等多种。

瘗是掩埋的意思,这是文中提及最多的祭品处理方式,一共有22处。这和社稷祭祀有关,社稷神灵都被想象为居住在山里、地里,因此祭品需要埋在地里,神灵才会收到。值得注意的是,文中也有强调不掩埋的,即“北山三经”里的“其十四神状皆彘身而载玉。其祠之,皆玉,不瘗。”为什么此处强调不掩埋,仅从行文中找不到答案。

钤,《西次二经》云:“其祠之,毛一雄鸡,钤而不糈,毛采。”关于钤字,郭璞云:“所用祭器名,所未详也。或作思训祈不糈,祠不以米。”[2]45郝懿行云:“钤疑祈之声转耳,经文祈而不糈,即祠不以米之义,思训未详。”[2]45两者都怀疑“钤”就是“祈”。钤与祈音近形不近,文字的讹误多是在传抄所致。其实,《五藏山经》有一些句式是较为固定,“×而不糈”为其中之一。我们可以参考《北山首经》里的记载“其祠之(礼):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珪,瘗而不糈。”这里的“瘗而不糈”是指将珪埋到地下就可以了,不需要用米加以祭祀。《北次二经》亦云:“其祠:毛用一雄鸡、彘,瘗;用一璧一珪,投而不糈。”这里的“投而不糈”是指把璧和珪扔出去就可以了,无需用米加以祭祀。明白了这一句式,再来反观“钤而不糈”,便可知道“钤”是对雄鸡的处理方式,即去掉毛。钤与钳上古音皆为gram,钤很可能是钳的异写。如今在南方很多地方,依然将杀鸡时的脱毛程序称为钳毛。

白菅为席,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用白茅草编织成席子,将祭品放在上面,但可能性更大的是直接将白茅草铺在地上当席子,然后将祭品放在茅草上。

目前农村的一些祭祀,依然采用这种方式。有学者理解为“用白茅草做神的座席”[10]9,是不对的,从行文中看,都是对祭品的处理方式。

四、《五藏山经》中与神灵沟通的方式

除了给神灵祭品之外,还需要采取其他与神灵沟通的方式。在《五藏山经》中,出现的有飨、祈、干儛、璆冕舞、置鼓等几种。

所谓的飨,就是请神灵享用的意思,在这里指用语言劝说。祭祀,说白了就是与神灵交流、谈判,送给神灵吃的、用的之后,便要求神灵的保佑,这便是祈。在祭祀时,除了用牺牲、祭品供奉给神灵之外,往往还会用歌舞娱神。《五藏山经》里在这方面的记载非常少,干儛,是拿着盾牌兵器所跳的舞。璆冕舞,即戴着镶嵌有玉石的帽子所跳的舞。置鼓即在祭祀地放置鼓,自然也就是指击鼓了。

综上所述,《五藏山经》是一部社稷祭祀的书,祭祀对象是以社神为主的多种神灵,祭祀时间、地点、祭品及其处理方式等要素,都需参考社稷祭祀来进行分析。

注释:

①此糈当时“精”之误。

[1]吴晓东.《山海经》语境重建与神话解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2]袁珂.山海经校注[M].成都:巴蜀书社,1996.

[3]仪礼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饶宗颐.荆楚文化[M].台北:史语所《集刊》第41本下册,1969.

[5]左传[M].长沙:岳麓书社,1988.

[6]蔡元培.说民族学[J].一般,1926(1).

[7]谢元鲁.《山海经》中有关粮食作物的记载[J].天府新论,1985(6).

[8]马雪芹.古代河南的水稻种植[J].农业考古,1998(3).

[9]何本方.中国古代生活辞典[M].沈阳:沈阳出版社,2003.

[10]诸葛瑾.山海经[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责任编辑:谢雪莲

The Interpretation of Worship Ceremony in Wu Zang Shan Jing

WU Xiao-dong
(Institute of Ethnic Literature,Chinese Academic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100732)

In the sense of science,Wu Zang Shan Jing is not a geographic book.It is born out of the sacrificial prayers,which involves not only the local community,but the whole world.Where the geography is involved in this book,the closer,the more true. The place can not be reached is only under the guise of imagination.Ritual objects are the god-based multiple gods.Worship time,place,and offerings and other factors are required to be analyzed with the reference of the community worship ceremony.

Wu Zang Shan Jing,worship,Shanhaijing,God

C95

A

1674-8891(2016)04-0004-05

2016-05-21

吴晓东(1966—),男,原籍湖南凤凰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神话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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