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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医改的不断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已成为突破我国医改瓶颈的重要战略之一。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1]中提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要在我国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一方面,分级诊疗可以缓解我国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我国医改的重要目标,但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由于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更主要则是卫生资源配置结构失衡。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大部分集中于城市大医院,因此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可罗雀的状况。新医改实施以来,这一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由于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分级诊疗制度,近年来政府增加卫生投入及扩大医疗保险覆盖所释放的医疗服务需求,主要还是由大医院承担,进一步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
通过分级诊疗,普通门诊患者在基层医院接受首诊,大医院的稳定期和康复期患者也可转入基层医院或护理院,这样就可以腾出大医院的医生力量和床位收治疑难危重病人。同时,按照病情的轻重缓急选择合适的医院进行治疗,也可以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