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


摘 要:美国未授权信息泄密为美国公众获取必要信息以及推动美国社会开明进步起到积极作用。美国国家安全与信息自由之间存在着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对此,美国现行法律体系无能为力。虽然主流媒体已经表现出了很强的自制与自控能力,可是日益崛起的新媒体对国家安全的责任淡漠,防止政府雇员泄密更是困难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解决未授权信息泄密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变美国的价值观和现行宪法体制。
关键词:美国;未授权信息泄密;信息公开;国家安全;宪法第一修正案
引言
所谓未授权信息泄露,美国国家安全局的定义是“把机密信息泄露给无涉密权限的人”。未授权信息泄密对于公众获取必要信息、作出合理的判断具有重要价值。在美国公众看来,未授权信息泄密有利于防止政府为了免受监督而过度保密,这种对政府的天然“戒心”使得他们对信息自由的价值极为重视,甚至在某种情况下不惜牺牲国家安全。对这种“对内的国家安全观”进行研究,对于探寻美国未授权信息泄密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至关重要。源自对内和对外两方面国家安全观之间的冲突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和法治问题,而是美国的价值观和国内政治问题。本文试图从宪政、法治体系、技术层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便为我国国家信息体系建设方面的机构和人员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多维视角。
1 美国未授权信息泄密典型案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