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娟
摘要:我國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在我国人口中占了很大比例。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向城市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农村转移人口的整体素质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中之重,对我国经济能否又快又好地高速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而法律和政策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准则与规范,现行法律政策不但有利民的一面,也有落后的一面,必须与时俱进,才能使法律成为推动改革的工具而不是阻碍。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化;法制保障;改革发展
中图分类号:B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3-0093-02
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经济水平的大幅提高,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民比例也越来越低,而如何使近年来的农村转移人口城市化是我国当今必须重视的问题。要实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最重要的就是按照转移人口是否符合条件严格控制转移。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义与作用
2009年12月,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要推进城镇化的进程,就必须落实好农业转移人口的素质标准及城镇就业与落户问题。2012年年底,在党的十八届代表大会中首次提出“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这一概念。要想更好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就必须先明了“农业转移人口”包含哪几个部分:一是以农业为首的第一产业工作者,由原来的农业生产转向其他产业的生产,二是户籍划分为农村的“农村人”从农村迁徙到城市,分为同城转移与跨省转移,三是以农民工为首的在农村与城市之间来回流动的流动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