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古人书法之性灵生活

2016-04-12 10:06常春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文人书画出版社

常春

浅论古人书法之性灵生活

常春

大凡古代读书之人每天都要接触到笔、墨、纸、砚。他们或起草文件,或发布律令,或抄写文书,或誊写典籍,或诗文创作,或书信往来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书法是他们每天必不可少的活动之一。”在这样一种每天频繁而重复进行的书写活动中,书法作为一种普遍的信息传达工具在大家的共同使用中难免出现“好”、“坏”、“优”、“劣”之分,即有的人掌握得好,善于表现;有的人掌握不好,拙于表现。于是,出现了最初的“审美”和“评判”。加之人类有爱美的天性,汉字本身又具有极其丰富的审美的因素,因此先民们在使用书法中,逐渐产生了审美的观念。尤其到了后来,书法的审美功能和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因而书法也就成为了古人日常生活中审美、抒情、娱乐的一项重要工具和愉悦身心的一种艺术活动。以下,笔者将从“以书为乐”、“以书寄情”和“以书养性”三个方面展开具体论述。

以书为乐

艺术生来就具有娱乐的作用。书法在中国古代是一种具有审美属性的艺术形式,也是一项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娱乐活动。千百年来无数文人以它为乐,度过了他们大量愉悦身心的闲暇时光。书法可以使文人在繁重的“正业”、“大道”之外游手于斯,消闲度日。

欲讨论“以书为乐”的书法观念,我们应当追溯到中国传统文化上,因为中国古代书法观念深深根植于传统文化之中,特别是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的滋养,使其闪烁着永恒的人文价值。儒家文化以人为主的内圣思想和入世情结以及道家文化的缘情任性和出世情结共同构建了中国传统文人性格的两面性。首先,在儒家文化严肃一面的背后也有强调娱乐、情感以及审美的一面。如前所述,《论语》里是这样给“艺”定位的: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①另外,《庄子·让王》篇中记载了这样一段对话,孔子问颜回:“家贫居卑,胡不仕乎?”颜回回答:“不愿仕……鼓琴足以自娱,所学夫子之道者足以自乐也。”②可见,在中国古代文人心中“艺”本身是一种可供消遣、娱乐的技能。同样,庄子也提出“游”的处世哲学,他认为“游”的关键是“忘”,通过“忘”达到“游”,最终变成“至人”。而“虚静”是庄子达到“游”的必要过程和手段,是由“技”进乎“道”的心理通道。另外,道家文化,特别是庄子“游”的文化范畴,体现了“艺”在古代文人那里从技艺,到审美,再到精神绝对自由的理想过程。徐复观先生曾经以“庖丁解牛”为例,对此有绝妙的解释。他说:“庄子所想象出来的庖丁,他解牛的特色,乃在‘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这不是技术本身所需要的效用,而是由技术所成就的艺术性的效用。他由解牛所得到的享受,乃是‘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这是在他的技术自身所得到的精神上的享受,是艺术性的享受”。③可以看出,庄子的艺术精神是在熟练掌握“技”的前提下更进一步,脱离“技”而达到“艺”和“道”的愉悦状态和自由境界。中国古代书法著述中也有许多记载这种审美体验的内容。黄庭坚曾经指出:“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缘,如蚊蚋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而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譬如木人,舞中节拍,人叹其工,舞罢,则又萧然矣。”④其中“譬如木人,舞中节拍,人叹其工,舞罢,则又萧然矣”的感受就暗合了“庖丁解牛”愉悦的心理状态。中国传统文人这种怡情悦性、自得其乐的人文精神在中国古代书法著述中的表现还有很多。

作字习书是中国古代文人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须臾不可离的活动之一。很多时候,古代文人的书法活动是在消闲、娱乐的情况下完成的。首先是“娱乐”,欧阳修说:“苏子美尝言‘明窗净几,笔砚纸墨皆极精良,亦自是人生一乐。’然能得此乐者甚稀,其不为外物移其好者,又特稀也。余晚知此趣,恨字体不工,不能到古人佳处。若以为乐,则自足有余。”⑤可见,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和苏轼都认为,能在明窗净几的优雅环境中,使用着精良的书写工具从事书法活动是人生之中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

黄佑田在《衡山父工墓志铭》中曾记载了文征明这样一件小事“公书未尝苟且,或答人简札,少不当意,必再三易之不厌。故愈老而愈益精妙,有细入毫发者。或劝其草次应酬,曰:‘吾以此自娱,非为人也。’”⑥他说,文征明写字非常认真,即使是写便条、书信的时候也一定要追求书法的优美,有时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写。有朋友劝他说,像这样不重要的东西可以潦草地应付,不必太过认真。而文征明却说,我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自娱自乐,并不是为了别人。

另外,清代大学者段玉裁在《述笔法》中也说:“使吾得有饭吃,扫除一室,陈古砚法帖,摩挲终日,作字岂不乐哉!”⑦可见,古代文人多以书娱乐。

其次是“消闲”,欧阳修认为:至于学字,为于不倦时,往往可以消日。⑧晚明作家华淑在其《闲情小品》的题序中这样描述自己的书写状态:长夏草庐,随兴抽检,得古人佳言韵事,复随意摘录,适意而止,聊以伴我闲日,命曰闲情。非经非史,非子非集,自成一种闲书而已。⑨于书房之中,百无聊赖之际,随意抄些古人长短佳句,随兴而书,度过闲时,何等逍遥自在。古人的这些论述表明,书法是中国古代文人休闲时光中一种重要的消闲工具。

当然也有完全相反的时候。有些时候,书法不再是一种文人抒情遣兴的乐事,而变成了一种苦差。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中最早记载了关于韦仲将的一件苦事:诞字仲将,京兆人,善楷书,汉、魏宫馆宝器,皆是诞手写。魏明帝起凌云台,误先钉榜而未题,以笼盛诞,辘轳长絙引之,使就榜书之。榜去地二十五丈,诞甚危惧,乃掷其笔,比下焚之。仍诫子孙,绝此楷法,著之家令。⑩魏明帝建成一座高台,已经将匾挂到了高台之上才发现匾额上忘了题字,只有将当时著名的书法家韦仲将放在篮子里,再把他吊上去题字。可是匾离地面很高,韦仲将恐高,于是又羞又气,摔了毛笔。等他下来后立即烧毁了毛笔,并告诫他的子孙们从此再也不要学习他的楷法。

除此以外,当名家书法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收藏、买卖的时候,书法中的人情世故、应酬往来往往也成为书家的头等“苦差”。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中提到类似的情况,他说:“余不好书名,故书中稍有淡意,此亦自知之。若前人作书不苟且,亦不免为名使耳”。⑪总之,书法活动中有苦有乐,这些苦乐伴随着古人的书法实践,也伴随着古代文人每天的生活。

以书寄情

用艺术的方式表达情感是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的基本属性和功能之一。《毛诗叙》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⑫可见,文艺活动具有充分打开人们情感世界的功能。书法艺术也是一样,它蕴含了书家在日常的书写实践中情感的自然流露。失去情感,书法艺术就失去了动人的魅力与感染力。因此,在书法活动中,审美主体超越了自身的现实境遇与利害关系,摆脱了实际的、功利的束缚,从而进入到一种对人生况味与底蕴的深层感悟,并将这一情感寄托于书法作品之中。

最早提及书法抒情性的文字见于伪托汉代蔡邕所作的《笔论》,其中说到:“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姿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豪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⑬”这种“先散怀抱”、“默坐静思”、“任情姿性”的书写状态寄托了书家无限的情怀。后世论书,往往沿用此说。譬如传为虞世南所作的《笔髓论·契妙》中说:“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妙。心神不正,书则欹斜;志气不和,字则颠仆。其道同鲁庙之器,虚则欹,满则覆,中则正,正者冲和之谓也。”⑭由此可见,书写者书写时不同的心神志气等情感因素还会使字迹产生欹斜中正等不同的状态。

另外,书法抒情达性的功能在中国古代书法著述中多有论及。张怀瓘在《书议》中说到草书的功能时说:“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⑮。明代陈献章在《白沙集》里明确指出“予书……以正吾心,以陶吾情,以调吾性,吾所以游于艺也”。⑯同时,书家的情感也可以通过书迹传达开去,使阅读者有相同的感受。譬如张怀瓘认为:“四海尺牍,千里相闻,迹乃含情,言惟叙事,披封不觉欣然独笑,虽则不面,其若面焉”。⑰

书法有如此的抒情功效,除了与其书写主体密切相关外,还与它的书写内容密切相关。譬如孙过庭《书谱》中记载: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⑱又如世人评论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时,也常说其书法表现了强烈的悲愤之情,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文稿内容暗示的效果,如果仅从用笔的技巧、线条的变化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的。

最后,本节所论的“以书寄情”之“情”,既有主观的理性控制,又受当时情感因素的支配;既是一种民族文化心理的集中体现,又是个体的一种自由的创作心态。总的看来,这种艺术情感大体可以分为平静之情和激动之情两种表征。

平静之情。平静之情是老庄“虚静”的美学思想在书法艺术实践中的一种体现。老庄思想对中国人艺术感受力的影响比任何事物都深远。它虽然不是关于文学艺术的,而是哲学的,可是却启迪了古往今来的许多艺术家,在忘我的境界中达到合于道的艺术实践享受。“虚静”在中国古代社会首先是承载着一种人生态度,之后是一种审美态度,最后才作为一种艺术实践的情感、精神状态。譬如孙过庭《书谱》所说:“若运用尽于精熟,规矩闇于胸襟,自然容与徘徊,意先笔后,潇洒流落,翰逸神飞。亦犹弘羊之心,预乎无际;庖丁之目,不见全牛。”⑲完全是一种在精熟书法各种技法、规矩的前提下平静而自然的“游”的情感、精神状态。清人王澍也说:“余作篆书,必心气凝定,目不旁睨,耳不外听,虽疾雷破柱,猛虎惊奔,不能知也。用是,乃得窥见斯、喜妙处。”⑳即使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中,书家依然能够保持内心的平静,气定神闲地写字,同时产生一种绝佳的艺术感受。

激动之情。激动之情是人的非理性上升为操控人言行的主导因素,理性因素被大大压缩,甚至接近于零的情感、精神状态。譬如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记载: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㉑可见张旭作草书时,“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等所有感情,一并寓之于书。而当人的情绪处于极度悲、喜,达到理性难以控制的程度时,往往也正是艺术创作的激情巅峰时刻。怀素在草书创作中也是如此,其言行甚为激动、颠狂。窦冀《怀素上人草书歌》记“粉壁长廊数十间,兴来小豁胸中气。忽然绝叫三五声,满壁纵横千万字”。㉒可见,他的狂草正是其内心不可遏止的艺术冲动的产物。怀素的这种创作激情是其自由精神和下意识的冲动,也是无法被模仿与重复的。正如许瑶《题怀素上人草书》中所记“志在新奇无定则,古瘦漓骊半无墨。醉来信手两三行,醒后却书书不得”。㉓这种“醒后欲书书不得”的创作状态正是当时艺术家创作心理的真实写照。

另外,书法艺术实践中的激动之情也可以来自一种悲愤之情。王澍在跋《颜鲁公祭侄季明稿》中认为:鲁公痛其忠义身残,哀思勃发,故萦纡郁怒,和血迸泪,不自意其笔之所至,而顿挫纵横,一泻千里,遂成千古绝调。㉔这正如张怀瓘《书议》中的那句话“(书法)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㉕。可见,不同的书法作品中可以寄蕴不同的情感因素。

以书养性

中国古代书法作为一种具有强烈审美功能的艺术形式,它对塑造性格、陶冶情操、舒缓情绪等方面也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这些可以看作是古代书法之艺术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国古代的“六艺”教育是由于教育需要而编集或设置的,它强调人的各方面能力的全面发展,要求文武兼备,人格和谐。中国古代的儒家用“六艺”概括性地规定了一个儒者所要修习的基本内容,不管这种六艺之知曾经合理与否,至少提示我们一点,要成为一个可堪大用的人才,必须先有一个全面的学习,既包括知识学养上的,也包括道德品格上的,甚至于待人接物的方式和言谈举止的风度也不可忽视。到了孔子私学的平民教育时代,“六艺”教育已经脱离了“祭”与“戎”的作用,成了人们借以培养性情、磨炼意志的艺能。作为“六艺”之中的“射”与“书”就是如此:夫学书犹学射也,射者内志正,外体直,持弓注矢,引满而后发。无远无近,无左无右,期中的焉。弓不欲强,强则爆。不欲弱,弱则弛。夫书者,正体、执笔、选毫、调墨,使之浓淡得,刚柔中,亦奚以异?古者以射选士,今以书,亦何选哉?㉖由此可见,古代的文人士大夫就是在这种习艺、修身、养性的文化氛围中熏陶和教育出来的。

与现代人相比,中国古代文人更加注重自身的性情的培养,情绪的疏导。儒家的艺术观追求美与善的统一。《论语·八佾》中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㉗即要求艺术作品不仅要有好的内容与形式,达到很高的艺术标准,更要使人们得到情感的调节和道德的净化。

在古代社会,诗、文、琴、棋、书、画等都可以作为文人名士提高修养、陶冶情操的工具。孔子在论述诗的作用时就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㉘《荀子·乐论》也说:“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㉙”可见,“先王立乐”的原因是好的音乐可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对此,徐复观先生曾有精彩的论述,他说:“乐由心发,就一般而言,本多偏于情欲一方面。但情欲一面因顺着乐的中和而外发,这在消极方面,便解消了情欲与道德良心的冲突。同时,由心所发的乐,在其所发自的根源之地,已把道德与情欲,融和在一起;情欲因此而得到了安顿,道德也因此而得到了支持。”㉚书法也是同样,作书习字本身就是一种放松身心、缓解情绪的活动。加之以中和、冲淡为主体的儒家观念与书法观念的完美结合,书法更加成为文人抒发志气、宣泄不平、排遣郁闷的有效工具。正如韩愈所说的那样,人的“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㉛可见,书法的确在不良情绪的释放、人格的完善等方面对人的情操和性格有陶冶作用。又如欧阳修在《学书二首》之二中所说:“学书不觉夜,但怪西窗暗。病目故已昏,墨不分浓淡。人生不自知,劳苦殊无憾。所得乃虚名,荣华俄顷暂。岂止学书然,作铭聊自鉴。”㉜欧阳修醉心于学书,从白天到黑夜而不知疲倦。他回顾自己的一生,深感荣华短暂,虚名无益。可见,欧阳修之学书,并不只是肤浅的追求欢乐,而是透过人生的感悟抒发志气,追求一种高雅的意趣,这也正是古代文人士大夫人生哲学的一种表现。

注释:

①《论语·述而》选自《论语》,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06年,第88页。

②《庄子·让王》选自《庄子集释(下册)》,中华书局,1961年,第978页。

③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1页。

④黄庭坚:《论书》,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356页。

⑤《欧阳修全集(第五册)·试笔一卷·学书为乐》,中华书局,2001年,第1977页。

⑥季伏昆:《中国书论辑要》,江苏美术出版社,1988年,第42页。

⑦段玉裁:《述笔法》选自《明清书法论文选》(崔尔平主编),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第739页。

⑧《欧阳修全集(第五册)·试笔一卷·学书消日》,中华书局,2001年,第1977页。

⑨华淑:《闲情小品》,详见白谦慎《傅山的世界》,三联书店,2006年,第180-181页。

⑩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45-46页。

⑪董其昌:《画禅室随笔》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548页。

⑫《毛诗序·关雎》选自《先秦两汉文论选》,张少康编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343页。

⑬蔡邕:《笔论》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5-6页。

⑭[传]虞世南《笔髓论·契妙》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113页。

⑮张怀瓘:《书议》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148页。

⑯陈献章:《陈献章集·杂著·书法》,中华书局,1987年,第80页。

⑰张怀瓘:《书议》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149页。

⑱孙过庭:《书谱》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128页。

⑲孙过庭:《书谱》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129页。

⑳王澍:《虚舟题跋》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第668页。

㉑韩愈:《送高闲上人序》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292页。

㉒窦冀:《怀素上人草书歌》选自《唐怀素自叙帖》,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3年,第31、32页。

㉓许瑶:《题怀素上人草书》选自《唐怀素自叙帖》,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3年,第28、29页。

㉔王澍:《竹云题跋》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第625页。

㉕张怀瓘:《书议》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148页。

㉖康有为:《广艺舟双楫》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847页。

㉗《论语·八佾》选自《论语》(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06年,第38页。

㉘《论语·阳货》选自《论语》(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06年,第268页。

㉙《荀子·乐论》选自《荀子集解》([清]王先谦撰),中华书局,1988年,第379页。

㉚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7页。

㉛韩愈:《送高闲上人序》选自《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292页。

㉜欧阳修:《学书二首》选自《欧阳修全集》(第三册),中华书局,2001年,第768页。

作者单位:西安美术学院国画系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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