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媛媛
董仲舒“天”论浅析
□唐媛媛

“天”作为董仲舒哲学思想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历来受到学者关注。董氏的“天”包含自然之天、宗教之天和道德之天,既相互矛盾,又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董仲舒在“天”的基础上又提出“天人感应”思想,影响深远,是儒学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对董氏的“天”论加以研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其思想体系和理论特色,对于把握整个汉代思想与社会状况也有重要的裨益。
经历了秦朝的灭亡,汉初政治混乱,经济凋敝,百姓流离失所,加之匈奴等外患,汉初的统治者采取道家“无为而治”的休养生息政策,经济得以复苏,政治得以稳定。但“无为”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制度疏阔、思想混乱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些问题,汉代统治者努力寻找一个思想意识系统来维护其统治。董仲舒面对这个问题,构建了以先秦儒家学说为基础,综合各家之长,以“天”为本体的哲学体系。他从各个方面对“天”进行解释,使其更好地适应当时社会的需要。关于董仲舒思想的研究,人们大多依据其著作《春秋繁露》和《天人三策》,而《天人三策》和《春秋繁露》这两部著作的真伪目前学术界仍存在争议。一般地,学者们依然以《春秋繁露》作为研究董仲舒思想的重要依据。
在董仲舒的整个思想体系中,“天”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是其中的核心观念与主要范畴。虽已过去两千多年,但大多学者对董仲舒“天”的看法仍意见不一。金春峰认为:“董仲舒讲的天,有三方面的意义,即神灵之天、道德之天和自然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