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莉
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医院 四川九寨沟 623400
磷酸钠用于结肠镜检查术前准备的病例观察
肖建莉
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医院 四川九寨沟 623400
目的:分析磷酸钠用于结肠镜检查术前准备的价值。方法:将2016年1月到2016年11月在本院实施结肠镜检查的62例患者分为实验组与参照组(n=31)。实验组患者采用磷酸钠盐法清洁肠道,参照组口服蓖麻油与复方电解质溶液清洁肠道,对比两组患者的肠道准备耐受性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参照组与实验组的肠道准备耐受性分别为 100%、87.1%,差异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参照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23%,显著高于实验组发生率12.9%,数据对比差异显著(p<0.05)。结论:磷酸钠在结肠镜检查术前准备中的应用,有助于提升患者的肠道准备耐受性,降低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建议广泛应用。
磷酸钠;结肠镜检查;术前准备
肠道准备是结肠镜检查的必备条件,结肠镜检查前肠道准备工作的质量,会直接影响患者的肠道镜综合检查结果。相关文献研究资料中指出,口服磷酸钠盐肠道准备的方式较为理想,能够取得较为理想的肠道清洁效果。文章将2016年1月到2016年11月在本院实施结肠镜检查的62例患者分为实验组与参照组,对比不同肠道清洁方式患者的耐受性与不良反应发生率,现总结内容如下。
1.1 一般资料
将2016年1月到2016年11月在本院实施结肠镜检查的62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32例,女性30例,患者年龄在28岁到56岁之间,患者年龄均数为(36.55±0.65)岁。随机将患者分为实验组与参照组(n=31)。各项数据资料对比无显著差异(p>0.05)。
1.2 方法
检查前2天进食流质或半流质饮食,避免进食粗纤维食物,检查前当日禁食,实验组患者采用磷酸钠盐法清洁肠道,检查前8h口服磷酸钠盐稀释液(原液+750ml温开水),检查当日上午8点再重复1次。参照组口服蓖麻油与复方电解质溶液清洁肠道,检查前一晚8点口服蓖麻油30ml,饮水500ml到1000ml,检查当日上午8点饮用复方电解质溶液3000ml,1h内饮用完成。两组患者均在检查当日2点实施结肠镜检查。
1.3 评价标准
对比两组患者的肠道准备耐受性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肠道准备耐受性评价:Ⅰ度为药物口感好,顺利饮完且肠道准备中容易耐受;Ⅱ度为药物口感一般,基本能够按时饮用完成,肠道准备过程勉强接受;Ⅲ度为口感难以接受,服药困难,拒绝类似经历[1]。耐受率=Ⅰ度+Ⅱ度。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实施各项资料的对比与计算,计数资料采用x2进行检验,采用%表示,p<0.05则代表差异对比存在统计学意义。
2.1 参照组与实验组患者的肠道准备耐受性对比
参照组与实验组的肠道准备耐受性分别为100%、87.1%,差异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 参照组与实验组患者的肠道准备耐受性对比
2.2 参照组与实验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
参照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23%,显著高于实验组发生率12.9%,数据对比差异显著(p<0.05)。详见表2
表2 参照组与实验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
当前结肠镜检查前的肠道准备方式多为口服溶剂,具有使用便利、经济等优势,且肠道清洁的效果比较理想[2]。蓖麻油润滑的效果比较理想,价值自制的复方电解质溶液,能够刺激肠道蠕动,清除患者部分粪便,达到肠道清洁的效果[3]。但是这种方式下患者通常存在着难以按时饮用完成溶液等问题,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
磷酸钠盐口服液肠道清洁的方式,药物作用机理为服药后,在患者肠道中形成暂时的高渗环境,引发渗透性腹泻,具有安全、有效的价值。临床应用中,患者的耐受性相对较强,大部分患者能够快速饮用完成规定用量,取得良好的肠道清洁效果。同时,磷酸钠盐口服溶液清除的方式简单、便利,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
实验研究结果显示,参照组与实验组的肠道准备耐受性分别为100%、87.1%,参照组患者的耐受性较强。参照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23%,显著高于实验组发生率12.9%,表明口服磷酸钠能够降低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有助于更快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
综上所述,磷酸钠在结肠镜检查术前准备中的应用,有助于提升患者的肠道准备耐受性,
提高检查的准确率,降低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建议广泛应用。
[1]游光耀,韩龙江,覃兵.不同剂量二甲硅油在口服磷酸钠盐溶液肠道准备中的祛泡作用[J].西部医学,2013,11(12):1680—1682.
[2]李雪妍,高卫真,钱晶瑶.聚乙二醇电解质联合二甲基硅油对结肠镜检查肠道准备的影响[J].世界华人消化杂志,2016,11(24):1764—1769.
[3]王丽花.口服甘露醇和洗肠盐用于大肠癌术前肠道清洁18年临床观察[J].海南医学,2011,13(22):148—149.
R574.6
A
1672-5018(2016)11-0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