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

2016-04-29 10:31陈新宇
大学生 2016年7期
关键词:东吴大学潘先生何先生

陈新宇(清华大学)

多年前曾读朱学勤先生的《思想史上失踪者》,读后心有戚戚焉,不揣浅陋,东施效颦,

故有本书《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

“接飞花坠叶,作因缘观”,本书主要机缘有俩。2002年,蒙刘广安先生推荐,有幸受教于李贵连先生。李教授是晚清修律大臣沈家本的隔世知己,为中国法学界复原了沈家本这一中国近代法律史上的枢纽人物,展示了晚清法律改革波澜壮阔的历史画面。燕园三年,见贤思齐,我萌发了研究沈氏周围法政人物之兴趣。2003年,万静波等人的《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文章,围绕着《英美法词典》的编纂历程,讲述了一批东吴大学(1900年创建于苏州的私立大学)法学院老人们可歌可泣的故事,引起广泛关注。在此前后,我曾数次拜访该词典的总审订潘汉典先生,潘老淡泊宁静的君子风范、精益求精的学术态度让人钦慕,拨动我深入理解那个时代中人之心弦。

“回首向来萧瑟处”,10余年间,关注了10位人物,完成本书,只是涉及了近代法律人群体小小的侧影。尽管集腋未必成裘,惟仍可慰怀的是,我坚持研究初衷,基本完成每一至两年研究一人的计划目标。

在此文中与学子分享其中两位大学的治学故事。一位是何炳棣老师,做学问选题时不做第二等题目;一位是潘汉典先生,做学问方法上孜孜不倦用“钝功”,令人仰止。

何炳棣:“不管搞哪一行,千万不要作第二等的题目”

2010年5月13日下午,何炳棣先生莅临清华,做《国史上的“大事因缘”解谜——从重建秦墨史实入手》讲座。入座始定,我发现有一老者坐轮椅,由人陪同而至,似乎是数学家林家翘先生(后得确认)。林氏所谓“不管搞哪一行,千万不要作第二等的题目”,是何先生心目中清华精神的最佳代表。至此已感觉到今天除了演讲者之外,还会有一些重量级人物到场。与一般讲座不同,主办方很细心地准备了何先生演讲的论文发给大家,面对这份长达43页、渊博严谨的雄文,结合之前讲座通告时详细的内容说明,足可证今天的演讲,绝非应景。

讲座首先由杨振宁先生致辞,杨氏称何炳棣先生是“以近代方法研究中国历史的第一人”,我想此处应该是指何先生以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中国历史之故。杨先生同时介绍一典故:“两人在台北某次讲座时,何炳棣曾专门提及当年考取第六届庚款留美,其分数要比杨振宁高2.5分。”引来台下笑声一片。非常有意思的是,何炳棣先生可能因耳背没有听到此段介绍,在结束讲座时,仍再提2.5分一事。其实两人当年的科目一为西洋史,一为物理学,在每科只录取一人的时代,无疑皆是本专业中全国的最优秀者,这样“在意”的横向比较,也折射出当时打分的严肃严谨和何氏旺盛、甚至老而弥坚的好强之心。

讲座开始,何先生首先纠正论文中的打印错误,甚是严谨。他以陈寅恪在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中特别提出的“佛教经典言‘佛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为引子,认为其本人心目中国史上的大事,是秦专制集权大帝国的建立及其传衍,其间的“大事因缘”是墨者竭忠尽智协助秦国完成统一大业,而本身却消溶于时代政治洪流之中。

墨家与秦帝国的关系?这与以往认为秦在孝公时期,任用法家的商鞅实施变法,奠定其强盛基础的通说显然不同,马上引发听者的兴趣。何先生通过对墨家巨子的详细考证,在梳理其谱系的同时,认为墨者在城防及军械发明上的专业技能,严格的纪律操守,扶弱抑强、视死如归的高尚道德感,与当时孝公之父,早年曾被流放为人质,坎坷即位后面临强魏觊觎威胁,力图富国强兵的秦献公一拍即合。正是在献公时代,墨者入秦,秦献公除了在军事城防上委之以重职外,当时所推行军政合一什伍之制的户籍改革及相应的连坐制度,也与墨家“尚同”的政治理念及相关主张的影响密切相关。

所以,秦献公和墨者的风云际会,才是秦由弱转强的枢纽阶段。但墨者清教徒般的理想甚高,常人难以接受;秦国由防御型转为侵略型国家,与墨者“非攻”的良心信念冲突;墨者的专业技能,也被新型的官僚制度所汲取利用却无法彰显其名。这段特殊因缘,终于以墨者泯然于历史的结局收场,坊间也多是仅知孝公,归功商鞅了。因此,何先生以饱含感情的话语结尾:“墨者原有兼爱非攻无私救世的清补良药,竟被时代巨变无情地化为本身生命的强酸消溶剂——这是国史和人类史上值得讴歌赞叹的永恒悲剧。”

当其说出结论的时候,我突然间觉得,这种譬喻,很可能与何氏当年曾读过化学专业有关,尽管后来由化学转历史,年轻时的专业影响,还是会在关键词显示一二。

何先生进入学界时,西方学术圈存在着对华人学者的有色眼镜,他在加拿大执教期间,利用假期到美国东部的图书馆查阅资料,开展研究。每每在闭馆后吸进第一口清新夜气,仰望着白玉般晶莹雄瑰的国会建筑群,内心发出狮子之吼:“看谁的著作真配藏之名山!”

在做学问的方法上,他打破学科界域,多元方法融会贯通。他的本业是历史学,但也可谓广义的法学家,其在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课程口试中就展示了对法学方面的素养。他还自修自然科学,研究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在晚年对先秦思想的研究,则利用了史学传统的考据功夫。

何先生崇尚扎硬寨,打死仗,来攻坚学术宏大课题难题。他研究视野宏大,对人口史、社会阶层流动、土地数量、文化起源等都做出杰出贡献。而这些研究,乃建立在日复一日对浩瀚资料爬罗剔抉的坚实基础之上。一个鲜明的例证就是他对明清社会阶层流动的研究,包括了对1.5万名明清进士和2.4万名晚清举人与特种贡生家世背景进行统计分析。

“选第一流的题目,做第一流的学问”,这就是何炳棣先生的故事。

潘汉典:“钝功”

1920年潘汉典出生于广东汕头。他的父亲曾是汕头的检察官,后感到检察官不能很好地为民伸冤,遂离职做律师,并被选为当地律师公会的主席。法律所寄寓的公平正义理念,在其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冥冥之中,似乎有一股力量在驱使着他走上法学之路。

1940年,潘先生进入东吴大学学习法律。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正处于内忧外患之中。日寇入侵,上海沦陷后,东吴大学法学院曾假租界一隅之地得以幸存。但在日美关系交恶以后(东吴大学法科为美国人兰金创立),东吴大学迁往重庆,留在上海的法学院,改称“中国比较法学院”,坚持了下来。作为一个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生活在国家积贫积弱的年代,内心所受的煎熬可想而知。在众多的强国之路中,潘先生选择的是一条法律之径,原因在于他认为:法律可以坚持社会正义,主张人权,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性不亚于军事的作用。此时的潘先生,因为博学而被同学称为“潘博士”。

从东吴毕业后,潘先生到中南银行担任法律顾问。随着抗战胜利,东吴大学开始招研究生,1946年,他又回到学校,开始了他的研究生生涯。在大学期间,潘先生已经接触到马克思主义的思想,1947年,日本著名学者平野义太郎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唯物论与法律》一书进入了先生的世界。马、恩用经济、政治的观点对法律进行全面、深刻的论述很快就获得了这个喜爱法理学的年轻人的认同。而此时的国民党政府,因为贪污和腐败已经失去了爱国青年的心。在1949年,潘先生本来可以到耶鲁大学法学院深造,但由于美国支持国民党,他毅然放弃了这个机会,留在国内参加新中国的法制建设。

潘先生是个语言的大师,精通德、法、日、俄、意、英六门外语。外语的优势和时代的特殊性,使得他更多地通过翻译工作,为中国的法治事业鼓与呼。他翻译了恩格斯的部分著作和各国宪法文本,为新中国各个时期宪法的制定提供了大量的参考资料。他参与《政法译丛》,主持《法学译丛》、《比较法研究》等刊物,介绍外国法律制度与法律理论,当代中国法学界所熟悉的德沃金、富勒等学者,比较法、法律文化等概念学说,正是通过他的翻译而为人所知。他担任《英美法词典》的总审订一职,和一班东吴老人与法学新人,创造了中国法学翻译史上的一个奇迹。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的第一任所长,在2001年法大50周年校庆之际,潘先生被授予“学科建设开创者”的荣誉,是对他最好的肯定。

潘先生学习外语的动机非常单纯,一是为了学习先进的东西,比如对德语的学习,那是因为他在东吴大学时看到那时很多民法书都引用日本人的著作,而日本的民法更多地源自德国,所以他想为何不直接学习德国人的东西呢? 对俄语的学习也是如此。另一原因是为了排除歧义,达到真正了解。比如对意大利语的学习,就是他为了翻译马基雅维里《君主论》。这本名著的翻译跨越了近30年的光阴,四易其稿,伴随的是他对意大利语的了解乃至精通。语言的学习不排除天赋的因素,但对一门乃至数门外语的精通也许更需要一种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纯朴心灵,以及那孜孜不倦的“钝功”。和潘先生一起编写《英汉法词典》的薛波曾讲到,即便在他对某个词条很有把握的情况下,潘汉典仍要他拿来不同词典,反复推敲,再三求证,尤其对单词的不常用的用法,更要仔细比较,慎之又慎。往往词条中的某一个单词,就要花去一两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而结果往往证明潘先生的怀疑是有道理的。薛波描述道:“潘先生看外文书很慢,对一个封面都要端详很久。”恰是一个学者的严谨求实精神的深刻写照。

潘汉典先生恬静淡泊,不求名利,不事权贵,不媚世俗,以他那童真般的执着信念追求并实现着其人生的价值。

一生求索惟公正、人品文品入清流,这就是法学翻译家潘汉典先生的故事。

责任编辑:尹颖尧

猜你喜欢
东吴大学潘先生何先生
何宅
从馆藏红色档案探析东吴大学地下党组织的发展与活动特点
清白之年
东吴大学音乐社团活动述评(1901—1952)
良师益友潘懋元先生
——记我与潘懋元先生交往的点滴小事
守号6年七星彩 2元秒变500万
东吴大学学生爱国活动研究(1901
—1952)
双核当四核卖销售商称“拿错了”
玩味“位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