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视野下的虚拟资本

2016-05-14 19:56杨发毅
党史文苑 2016年8期
关键词:产业资本汇票马克思

杨发毅

[摘要]本文从唯物史观的方法论出发,从本质规定性上对虚拟经济进行研究,从逻辑起点上探索和分析虚拟资本扩张的理论根源与现实发展。

[关键词]虚拟经济虚拟资本逻辑起点

随着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以及80年代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重新兴起,在资本逐利的原始冲动和国家管制“正当性”削弱的双重影响下,虚拟经济的发展与扩张呈现出了明显加速的趋势。按照唯物史观的立场,正如“资本的运动”决定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发展与变迁一样,虚拟资本同样构成了虚拟经济演进的逻辑起点。

一、马克思虚拟资本与虚拟经济学说产生的背景

马克思在《贸易和财政状况》《剩余价值理论(手稿)》《论蒲鲁东》等政治经济学相关文献中,用上层建筑来比喻信用、无息信贷以及汇票等虚拟资本的形式[1]p1-9,但在不同的论著中,上层建筑及其对应基础分别指代不同的具体事物,例如“市民社会”的基础对应着“国家”与“观念”(《德意志意识形态》)、“经济结构”对应着“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银行券和金的总额”对应着“汇票”(《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研究的重点并不在于上层建筑本身是什么,而在于上层建筑与其对应基础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联系。因此,我们在研究虚拟资本与虚拟经济时,研究的重心也不应该聚焦于虚拟资本和虚拟经济本身“是什么”,而应该分析虚拟与现实之间“怎样发生联系”。

当马克思用“上层建筑”一词喻指虚拟资本时,已经极为深刻地解释了它与产业资本这一“现实基础”的相互关系,即产业资本作为虚拟资本所反映的客观现实,从根本上决定了虚拟资本的本质规定性,但作为上层建筑的虚拟资本,无论其形式还是内容,均具有上层建筑的一种根本特征——“相对独立性”。

随着工业革命的不断推进,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而在经济领域内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的分化,则为虚拟资本的产生创造了前提。在资本主义早期的银行资本中,最早出现了生息资本和借贷资本的形式,并且在这一形式逐渐丰富的情况下,最终构成了以虚拟资本为基础的虚拟经济。但在自由资本主义初期,虚拟资本能够取得孳息的前提条件是产业资本不间断的再生产,以及在这种再生产过程中所剥夺的剩余价值。因此当时的虚拟资本还只是产业资本的附属物,而虚拟资本的盈利水平(一般表现为平均利润率)也直接与产业资本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兴衰”水平直接相连。同时,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虚拟经济还处于萌芽阶段,因此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政治学家对它的认识也还处于一种不成熟的状态。由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尚未完全定型,即使是与新教伦理相联系的资本主义精神,对于由虚拟资本所“凭空创造”的孳息也持有道德层面上的质疑。由于虚拟资本自身不稳定的状态,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所谓“可计算”的理性构成了一定的威胁,所以作为“虚拟资本”这种上层建筑在资源配置、供求调节等方面的积极意义还不能被人们所充分认识,而且虚拟经济中所必然包含的“买空卖空”“信用欺诈”等行为,在当时也确实造成了一种对实体经济甚至现实社会的消极和破坏作用。因此,当工业革命的先发国家——法国与英国在经历了由国债和股票所引发的社会动荡后,便开始对虚拟经济的发展采取了较为保守的严控态度。而且从国际地缘环境来看,当时由工业革命所推动的世界历史在地理纬度上才刚刚展开,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原料采集以及商品输出仍存有广阔的空间,因此,虚拟资本的逐利冲动尚能够被产业资本的进一步发展所缓解。

虚拟资本以及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依托于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而《资本论》第3卷的写作环境却恰好遭遇帝国主义内部矛盾日益尖锐化的年代,因此虚拟资本的流动与虚拟经济的扩张又受到当时大国间战略博弈乃至之后两次世界大战的制约。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虚拟资本和虚拟经济的论述与阐释,也正是在这样一种社会与现实背景中提出来的。

二、虚拟资本:《资本论》中相关概念喻指对象的再探索

正如《资本论》中的形象比喻,“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2]p266,虚拟资本以及虚拟经济在它们的诞生过程中,给世人所展示的也同样是这样一种极不光彩的面目。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对于它们的阐释与描述,也更多的是站在一种批判的立场之上。马克思按照资本流通过程中的职能区别,划分了3种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虽然这三种资本的具体形式以及相互转化的途径,通常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外观,但《资本论》至少为我们界定了相关概念,从而为我们在当代对虚拟资本进行更加深入的考察提供了一个研究起点和分析框架。因此,要进一步探索虚拟资本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语境中的本质内涵,必须首先厘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引入该词时几种不同的喻指对象。

(一)作为“单纯流通手段创造”的虚拟资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要判断汇票有多少是来自实际的营业,例如实际的买和卖,有多少是人为地制造的,只由空头汇票构成,这是不可能的。空头汇票,是指人们在一张流通的汇票到期以前又开出另一张代替它的汇票,这样,通过单纯的流通手段的制造,就制造出虚拟资本。在货币过剩和便宜的时候,我知道,这个办法被人使用到惊人的程度。”[3]p451在这一层含义中,马克思将不能贴现、提现的“空头汇票”等用于信用投机和欺诈的金融产品视为虚拟资本的一种,由于这种资本是一种杜撰的、与现实基础完全背离的虚幻东西,所以这里的“虚拟”一词可以用“虚假”取代,而这一类虚拟资本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均是为法律所禁止的,它构成了法学而非经济学所研究对象。

但另一方面,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扩张,为了增加生产规模、加快资本周转速度,产业资本家之间以延期付款和赊销为内容的商业信用,被越来越多地运用于生产过程,而这种商业信用在早期通常以商业汇票为媒介。所谓汇票,即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的凭证,而支付对象既可以是债权人本人,也可以是债权人所指定的其他收款人。但这种建立在信用关系基础上的凭证可以被视为一种资本流通中延期付款的形式。因此,随着信用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商业汇票逐渐产生了贴现功能,更具体地说,即在开出凭证到支付期限之内,汇票本身可以作为一种流通工具在各交易主体之间充当支付手段的功能而进行流转,从而赋予了汇票增殖的可能,并最终促使其构成了虚拟资本的一种“合法”形式。通过对以上过程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产业链中的资本家之间能够用汇票代替实际的货币资本来进行赊销或延期付款,从而实现了节省货币资本总量的实际效果。这一行为一方面有利于维护产业资本家资金链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减少了货币资本的借贷。当作为汇票收款人的资本家出现资金紧张时,还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或他人贴现的方式得以取现。因此,恩格斯指出,通过汇票的贴现过程所“制造”出来的虚拟资本,不仅不能理解为只具有消极作用的“虚假资本”,而且的确为推动社会化大生的扩大发挥着较为积极的意义。

(二)作为“追逐资本化收入”的虚拟资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人们把虚拟资本的形成叫作资本化。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率贷出的资本会提供的收入,这样就把这个收入资本化了;和资本现实增殖过程的一切联系就彻底消灭干净了。资本是一个自行增殖的自动机的观念就牢固地树立起来了。”[3]p528从这段话中,我们能够看出这里“虚拟资本”中的“虚拟”一词,含有两方面维度的意蕴:其一,这种虚拟指的是与资本现实增殖过程的脱节;其二,是指一种通过“观念”的形式实现增殖的资本。如果按照《资本论》中商品价值与价格的关系来理解,此种虚拟资本的两重意蕴便能够比较清楚地进行把握。首先,虚拟资本所收获的滋息的根源,来源并且只能来源于产业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所榨取的“剩余价值”,所以从价值尺度上来分析,这种与现实生产相脱节的资本增值现象,只是一种对真实价值生产过程的“掩盖”与“虚构”。其次,从价格层面来看,按照国内学者刘骏民的看法,即“在实物领域里当人们购买某种商品……是作为一种投资行为的时候,这种商品的定价就不再是由其成本来支撑的了。它将进入预期收入折现的定价方式……金融资产中的多数属于这种定价行为。当然也就被界定为虚拟经济的研究范畴”[4]p9。换言之,这种虚拟资本之所以能够增殖,并非因为其本身“价值”的提升,而是在供求关系、相对独立的定价体系、社会舆论导向以及政府政策等一系列主观因素影响下“价格”的涨落。因此,作为资本化收入虚拟资本的利润率,同样受到价值与价格两方面因素的影响。

随着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生息资本逐渐社会化,由此更推动了收入的资本化,不仅金融资本家掌握的货币、住户部门中投资于消费的货币,甚至包括社会普通成员的大部分积蓄,均转化为生息资本,而通过这种生息资本所带来的收入,使得资本增值的来源——剩余价值被进一步掩盖。从形式上看,虚拟资本能够“自动”增殖;从内容上,虚拟资本虽然只是一种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想象”资本,但在流通过程中却代表了资本收益权的转让。并且正如上文所述,如果用文字来描述生息资本“G-G”的增殖过程,即:利益来源于货币收入,货币收入表现为利息,利息重新进入循环并以“扩大再生产”的“复利”形式转变为生息资本。同时,因为生息资本在形式上已经脱离了实际的生产过程,其本身并无“价值”尺度予以直接衡量,因此其价格取决于未来预期。而产业资本的价格却取决于当下的剩余价值率,这种资本收益中所存在的未来与当下之间的时间差,最终被马克思精辟地概括为:虚拟资本构成了未来的收入资本化的形式。

(三)作为“本身无价值的有价证券”的虚拟资本。货币、股权证明以及其他所有权证书,无论其生产质料多么优异,或者其制造工艺多么先进,但相对于它所代表的实际资本而言,却无非是一种不名一文的价值“符号”。有价证券要么代表着所有权,要么代表着滋息的索取权,但除了“符号”意义外并无其他价值,所以马克思将这种“本身并无价值”但是却“有价格”的价值符号同样定义为虚拟资本,而股票则构成了这类虚拟资本的典型代表。

马克思认为股票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包含着虚构的成分,因为股票的产生、交易与流通均是以信用制度为基础的。股票作为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同时又能够在信用市场上作为一种并无“使用价值”但却可能带来增殖的商品进行流通,因此从这一维度看,股票这种有价证券便实现了“资本化”,这种资本化给股票赋予了马克思所言的“虚幻的价值”,并造成了“好像除了它们可能有权索取的资本或权益之外,它们还构成现实资本”[3]p525这一假象。但客观地说,股票作为实际资本的“符号”,并非是全然虚拟的,它本身必然也包含有现实存在的部分,即通过信用市场融资所得的、并且投入到实际的生产过程中的那部分货币资本。因此,股票本身所具有的虚幻价值与实际价值两者之间在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中必然产生某种程度的紧张关系,因为其所代表的资本所有权与生产过程中的经营权并不能同时实现。股票在金融市场的流通过程中可以把有价证券转化为资本,购入股票的人获得资本的所有权证书,但是这种证书只代表着获取剩余价值的权利而不代表着支配资本的权利,也正是从这一维度证实了马克思所称的,股票“作为纸质副本,这些证券只是幻想的,它们的价值额的涨落,和它们有权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动完全无关,尽管它们可以作为商品来买卖,因而可以作为资本价值来流通”[3]p540。

综上所述,唯物史观视野下虚拟资本所指涉的具体事物,随着世界历史的展开,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随着资本主义以及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变迁,其内涵与外延必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而其中最显著的特点即为其相对于产业资本“独立性”的增强以及对现实生产能动作用的进一步的发挥,因此,如果说《资本论》文本中虚拟资本在某种程度上还只是产业资本的附属物,那么在之后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虚拟资本还将逐步演变为相对于产业资本的“对立物”[5]p40-46,最后甚至“头足倒置”,将产业资本视为自身的附属物。但虚拟资本的这种历史发展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也并非如西方某些经济学流派所认为的,是“不可把握”的,我们只要站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立场,将马克思早已揭示的、虚拟资本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信用,作为整个研究一以贯之的导向,便有助于我们论证虚拟资本历史发展的逻辑理路。○

参考文献:

[1]胡为雄.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的三种喻义[J].现代哲学,2010(6).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4]刘骏民等.心理支撑与成本支撑价格系统的实证分析[J].经济学动态,2004(9).

[5]吴秋璟,华炜.历史观在“资本演变和虚拟资本形成”教学中的应用[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责任编辑/梁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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