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镇化进程农民生态意识的培养

2016-05-14 19:56吕群立
党史文苑 2016年8期
关键词:进程城镇化环境保护

吕群立

[摘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这就需要强化农民生态意识。由于农民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农村生态文化建设滞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边缘化,使得农民生态意识比较薄弱。为了提升城镇化进程农民的生态意识,应该加强农民生态意识教育,注重农民生态道德实践和增强农民环保法制意识。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生态意识生态环境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格局。”[1]而城镇化是农村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作为城镇化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农民的生态意识是衡量城镇化环境保护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要有效解决城镇化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应该从培养农民的生态意识着手,采取有利的对策提升农民的生态意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切实增强生态意识,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把我国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2]p207

一、城镇化进程强化农民生态意识的重要性

农民生态意识的高低决定生态保护水平的高低,只有加大力度培养农民的生态意识,并且把这种意识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才能更好地解决城镇化生态环境问题。所以农民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强化自身的生态意识。只有强化农民生态意识,才能更好地改善生态环境,科学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城镇可持续发展。

1.有利于改善农村城镇地区生态环境。城镇化就是“化第一产业为主的经济为第二、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化农村为城镇,化农村居民为城镇居民的这样一个转变过程。”[3]p1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由于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和人口向城镇的集中,生态系统原有的联系和内部结构就会受到破坏,这就必然会影响环境和资源的利用。尽管我国城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也不能避免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伴随人口和农村工业向城镇的集聚,自然资源大量消耗,成为城镇化进程中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外加大量的城市垃圾向郊区农村转移,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农地,还对农村的环境构成了极大的威胁。由于农民生态意识的淡薄,他们并未对此采取有效的措施,这就使农村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让农民开始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农民作为城镇化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他们应该承担起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和预防的责任。所以强化农民生态意识,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改善城镇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

2.有利于促进农村城镇经济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观是我国现阶段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提高农民生态意识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农民作为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主体,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生活,如果这些生态问题不好好解决,就会影响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会影响城镇化的发展速度,最终不利于农村城镇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城镇化进程强化农民生态意识,就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让他们明白虽然城镇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但也给城镇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影响。可持续发展观要求在城镇化进程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兼顾城镇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资源效益,以加快农村城镇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民要学会把可持续发展观这一理念运用到城镇化建设中。作为城镇化建设的受益者,农民应该自觉强化自身的生态意识,通过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健康的、可持续的农村城镇化道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资源的协调发展。

3.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生态发展。城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成效,但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是建立在对环境日益严重破坏的基础上。那么在面对这些生态环境问题时,人们就必须转变观念,培养自己的生态意识,准确把握和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科学的、生态化的方式发展农村城镇化,使得城镇化和生态化能够一同发展,而不是发展了城镇化破坏了生态化。转变农民的生态观念和强化他们的生态意识都是科学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通过生态意识的强化,使农民认识到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的严峻性和迫切性,认识到环境问题与自身生活的关联性,使他们懂得“关心自己的社区、乡村比注目全国、全球来得更实在些,更实效些”[4]P158。因此,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把环保的、绿色的、生态的观念融入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植入城镇化规划者、建设者的内心,保证城镇化道路是科学的、生态的。更为重要的是,要把这些观念植入农民的心中,让他们把这些观念转化为行政,从实践做起,自觉维护生态环境。

二、城镇化进程农民生态意识薄弱的表现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在逐渐减少,可大多数人并未发现和他们息息相关的资源在不断减少和被破坏,那是因为他们的生态意识较薄弱,只看当前获得的利益,忽略自然资源减少和生态环境被破坏给他们未来带来的危害。

1.农民生态价值意识缺乏。城镇化建设并不应该一味透支资源来提高工业化水平和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因为自然界的任何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过度开发自然资源,大自然总有一天会对人类进行报复,要严格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原则。城镇化进程中想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只有对生态环境进行合理的改造开发,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才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正如习近平同志说的,“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2]p209。当前农民的生态价值意识缺乏,大多数的农民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天然环境,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不要只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这会得不偿失。因此急需提高他们的生态价值意识,改变他们不顾长远利益,以牺牲环境换取眼前利益的观念,促使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农民生态责任意识淡薄。生态好坏与生活在自然中的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生态环境能否得到保护,关键取决于公众是否意识到自己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广大城市居民如此,信息闭塞的农村地区更是应该加强对生态保护的责任感。作为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主体,农民有责任保护城镇化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的保护程度,完全取决于农民有无强烈的生态责任意识。与城市相比较而言,农村具有天然的土地和天然的居住环境,在城镇化进程中,人们取之于自然、用之于自然就更直接,完全没有看到此种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别说保护了。大多数农民认为,农村的环保工作主要是政府的事情,根本没有意识到保护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何况是和他们息息相关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农民对环境问题的认知程度还不是十分清楚,一部分农民还是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加上农民的环保知识匮乏,导致他们的生态责任意识淡薄。相当多的农民考虑比较多的是享受城镇化带来的好处,而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认为与自己无关。可见农民生态意识的薄弱。在城镇化进程中只要合理利用农村现有的资源,保护好农村的生态环境,就是农民生态责任意识的体现。

3.农民生态道德意识欠缺。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凭着直觉和经验获得浅层生态意识,这种意识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是感性的、自发的。“它仅仅把环境问题看做是需要面对的诸多问题中的一种,因而很自然地要寻求外部的解决途径,而不是首先对自身反思或提出疑问。”[5]p289比如哪怕农民意识到保护土地和荒野的必要,但他们觉得感到无能为力,他们觉得这样的大事情应该依靠外部途径解决,而不是依靠自身去应对。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对空气、噪音、水污染这些造成不舒适感的污染问题比较敏感,而对土地流失、能源不足这类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的生态问题就不够重视,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有很大成分的利己因素在起作用。农村城镇化是为了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缩小农民和市民之间的差距。但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由于生态道德意识薄弱,往往在现实利益驱动下,不能自我约束,出现为了利益而不顾生态道德要求的情况。在利益和保护环境之间,农民往往看中的是经济利益,只要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他们切身利益暂时没有关系,他们就会放任这种违背生态道德要求的破坏行为,可见农民生态道德意识之欠缺。

三、城镇化进程农民生态意识薄弱的原因分析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的生态工作之所以做得不到位,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农民的生态意识薄弱。作为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农民自身文化水平较低,环境意识不够强,加上农村地区生态文化建设滞后,农村的环境保护法律边缘化,这些因素致使农民生态意识薄弱,最终导致农民生态意识难以被提高。

1.农民自身文化水平较低。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导致他们受教育的程度也不高,农民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就成为制约农民生态意识的根本因素。农民的生态意识薄弱、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他们对自己所处的生态环境问题根本就不怎么了解,对于城镇化造成的一些生态问题也不怎么关心,更谈不上保护。究其原因,在于农民不重视自身提高和子女教育,接受生态环境方面的教育微乎其微。在部分农民中,读书无用的消极观念根深蒂固,他们认为读书只是浪费金钱和时间,还不如早点进入社会承担家庭责任,所以在他们中心眼前的经济利益是居于首位的。正是由于农民自身文化水平较低,因而认识不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随着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农村的耕地呈现递减趋势。城镇化建设占用了大量耕地但并未合理利用,使土地浪费严重。农民对此也无能为力。土地被占用,政府给了农民一笔钱,钱到手后,他们对于土地怎么使用也就不去关心了。诚然,他们关心又有何用,他们毕竟是弱势群体,在农村,政府说了算。浪费、闲置土地,首先应该打屁股的是政府。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问题认识不够,环境忧患意识不强,应该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农村的教育水平,增强农民群体的生态文化知识,提升他们的生态意识。

2.农村生态文化建设滞后。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是农村城镇环境保护的主体,但是大多数农民都没有真正发挥主体作用。他们的生态意识不强,环境观念落后,这和政府对农村地区生态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有很大的关系。政府是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决策者,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应该承担主导作用。但在政府眼里只有业绩,根本无暇顾忌生态文化建设。在部分政府看来,只要给农民带来经济利益,提高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至于生活环境是否因此受到破坏,就不作为政府关心的重点。农村地区生态文化建设滞后的主要表现,各种必要的文化基础设施缺乏,很多村里连图书馆都没有,有图书馆也是些陈旧的书籍,而且还不对外借阅,只是摆设。文化建设投入也不足,农民不能及时得到各种先关信息,这样就导致了农民也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降低,使得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了解较少,农民生态意识也难以被提高。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生态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2]p210。

3.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边缘化。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问题,除了需要农民这一主体作为农村环境的主要承受者去利用和保护环境外,还需要法律法规作有力支撑和保障,因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2]p210。在农村地区有了法律法规作保障,农民就会潜移默化受到影响,从而提高自身的生态意识。当前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不够健全,缺少农民生态意识培育的相关立法。虽然国家强调环境保护教育,还要求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和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但是很少有为农民生态意识培养形成文件,做出规则、制定法规。这就使得农民生态意识很难提交,在城镇化进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也就缺乏自觉性,对于身边出现的环境问题他们往往是置之不理。如果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会随时警惕自己要增强生态意识,提醒自己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身边的环境。

四、城镇化进程提升农民生态意识的途径

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农民生态意识较薄弱,这对于农村城镇环境保护工作就极为不利,因此要想保护好生态环境就必须提升农民的生态意识。提升农民的生态意识既要从加强生态意识教育、注重生态道德实践着手,同时还需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环保法制意识,从而促进城镇化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农民生态意识教育。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农民自身文化水平较低,想要提升农民的生态意识,在农民群体中进行生态意识教育势在必行。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大农村的教育投入力度,从小就开始培养农村地区学生的整体环保意识。其次就是加强农村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2]p210。可见农民生态意识的提高并非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来培养和获得。因此,需要以学校为载体加强农民生态意识教育。在农村上学的基本上都是农民的子女,利用学校对农民子女进行生态意识教育,让他们从小就开始学习相关的生态环境知识。学校还可以举办一些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子女带动父母,加深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利用这样一些有意义的环保实践活动,让他们身体力行,亲身体验,不但能从小培养农村孩子的生态意识,还能在实践过程中提升农民的生态意识。由于农民文化水平不高,生态意识缺乏,在城镇化进程中他们难以自觉养成环保习惯,因此先要提高农村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又通过他们来影响教育农民群众。

2.注重农民生态道德实践。马克思说:“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6]p79城镇化进程中只有注重农民生态道德实践,提升农民生态意识,才能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有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农民生态道德实践才能更有效地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从而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农村生态文化建设大多是以理论形式灌输,而农民生态意识的提高不是单纯从理论形式就能达到,需要加大力度对农民进行生态意识教育实践。生态意识教育不能只停留在课堂上和书本中,应该把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农民从心上感悟、从行上体验。加强农民生态意识教育,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让农民进行生态道德实践,成功的生态道德实践会强化农民的道德意志,深化农民的道德认识,从而提高农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在城镇化进程中,想要有效引导农民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合理将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观念运用到农村地区,处理好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就必须注重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的生态道德实践。注重农民的生态道德实践,最主要的就是让他们把生态道德意识落实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在实践过程中让农民意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更能够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更有利于城镇化建设。所以在处理城镇化进程中的经济利益与生态环境关系,时要引导农民注重生态道德实践,在实践过程中转变他们的生态环境观念,让他们懂得“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2]p208。

3.增强农民环保法制意识。法律最基本的特征是国家强制性。在城镇化进程中可以通过完善环保立法、加强环保执法:健全监督体制,来确保农民生态环境的合法权益及其应尽义务,充分发挥法律在农民生态意识培养中约束和引导作用,从而保障农民生态意识的提高。一是完善农村环保政策和环保条例,根据农村地区的具体情况,在城镇化进程中把农民要遵守的生态行为明文规定下来,农民的生态行为要严格遵守环保政策和条例。二是制定适时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使农村地区的环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增强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的环保法制意识。为了更有效地提升农民生态意识,可以制定奖惩制度,比如对于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个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提高农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仅能促进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而且能促进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

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极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有显著提高,但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而要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就得培养农民的生态意识。让农民意识到虽然城镇化建设取得的成果给他们带了利益,但是不要以牺牲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要以绿色城镇、绿色产业引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因此,研究农民的生态意识,有助于农村社会更好的发展,有助于把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农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15-10-30.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3]陈元.中国农村城镇化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4]曾建平.回归绿色—环境道德教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5]雷毅.生态伦理学[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陈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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