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视角下“学友舍馆”构建大学生和谐人际关系研究

2016-05-14 19:38黄博琛张惟
法制博览 2016年8期
关键词:法治教育和谐

黄博琛 张惟

摘要: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必须营造浓厚的高校法治氛围,让法治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学生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这就要求管理者注重学生法律素养和规则意识的加强。在日常管理中不断地向学生传递法治理念,通过依法管理,让学生感受到强烈的法治氛围。“学友舍馆”的建立,一方面帮助大学生构建了和谐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提高了学校法治教育水平。

关键词:法治教育;“学友舍馆”;和谐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3-0139-02

作者简介:黄博琛(1987-),男,汉族,河南新乡人,硕士,河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副主任,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张惟(1992-),女,汉族,河南新乡人,研究生,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生,研究方向:声乐演唱艺术与教学研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学生是未来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能否让他们树立起法治意识对法治国家的建设影响巨大,因而,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本文借助“学友舍馆”这一新载体,探讨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与和谐人际关系之间的关系,从法治教育的视角研究“学友舍馆”构建大学生和谐人际关系的功能与机理,为高校法治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提高提供更多理论依据。

一、法治教育视角下“学友舍馆”规章制度分析

“学友舍馆”主要是以构建和谐人际关系为目的,旨在培养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舍馆”充分利用文化环境元素与齐全的硬件设备条件,为被试学生提供一个独立学习、生活、娱乐的和谐型宿舍环境,让试验成员严格遵守舍馆作息时间表,使成员养成良好自觉的生活与学习习惯,并在团体活动的辅助下,达到消除心理障碍,增进心理健康的目的,从而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人际交往能力。

“学友舍馆”的核心内容是其规章制度,凡是入住“学友舍馆”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友舍馆”的规章制度包括住宿制度、作息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违纪处理制度、“学友舍馆”意见箱、“学友舍馆”自评委员会、学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等共七章内容。

通过研究就可以发现,这些详尽的规章制度就是“学友舍馆”的“法律”,严格落实这些规章制度,就是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的思维和习惯,在共同维护“学友舍馆”的规章制度的氛围中,无形之中培养了学生的法治意识,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明确哪些是自己的自由和权利,哪些是自己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法治意志和法治观念,引导大学生最终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例如,规章制度的第一章“日常管理制度”规定:“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邪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习、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规章制度第二章第一条规定:“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友舍馆”作息时间表。”

规章制度的第四章“违纪处理制度”规定:“违反学友舍馆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外,还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一)违反“学友舍馆”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取消被试成员入住资格;(二)违反“学友舍馆”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国家、学院、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男女同学不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互串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违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可以看出,这些规章制度大都对学生的权利、义务以及处罚措施做了详尽的表述,这样的规章制度能够让大学生体验到法治的氛围,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1]

二、法治教育视角下“学友舍馆”取得的成果分析

加强法治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如果每个公民都有良好的法治意识,能够做到知法、守法、用法,那么必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而“学友舍馆”的设立初衷就是帮助学生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实现和谐校园的建设。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学友舍馆”和法治教育是一脉相承、密不可分的。“学友舍馆”对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作用主要体现为:

测试被试大学生共20人,在入住“学友舍馆”前后,分别接受了测试,通过前后测试对比数据得出结论,具体测试数据详见表1:

在“生理自我”方面,前测平均数为43.56、标准差为4.79,后测平均数为51.65、标准差为4.21,差异显著性检验中(大于1.96、小于2.58为*),t=5.54**,差异十分显著。表明通过培训,被试学生在生理方面自我感觉良好,对自身感到满意,注重保持仪表整洁大方,比较懂得照顾自己的身心情绪,睡眠质量较好。

在“道德伦理自我”方面,前测平均数为45.50、标准差为3.97,后测平均数为53.90、标准差为3.26,差异显著性检验中,t=6.30**,差异十分明显。表明通过培训,被试学生在道德伦理方面自我感觉有显著提高,更注重行为举止端庄规矩,对诚实、诚信、道德更加重视。

在“心理自我”方面,前测平均数为42.44、标准差为5.69,后测平均数为51.70、标准差为5.29,差异显著性检验中,t=5.20**,差异十分明显。表明通过培训,被试学生在自我心理素质方面有显著提高,日常生活中能够保持心情畅快,对现状较为满意,无自卑感,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做事细心且有耐心。

在“家庭自我”方面,前测平均数为47.50、标准差为6.04,后测平均数为57.50、标准差为3.19,差异显著性检验中,t=6.28**,差异十分明显。表明通过培训,被试学生对自我家庭的认识更加重视,明显提升了对家人与朋友的信赖感,注重与父母长辈的沟通,更加关心家人与朋友。

在“社会自我”方面,前测平均数为43.11、标准差为5.98,后测平均数为52.50、标准差为5.97,差异显著性检验中,t=4.84**,差异比较明显。表明通过培训,被试学生对和谐社会关系更加认同,待人亲切友善,对自己的社交能力以及待人方式感到满意,比较注意体谅他人与换位思考。

在“自我批评”方面,前测平均数为31.28、标准差为4.69,后测平均数为38.85、标准差为3.92,差异显著性检验中,t=5.42**,差异十分明显。表明通过培训,被试学生能够正确面对自己的缺点,学会自我批评,找到自身缺陷,从而更容易克服与改正。

在“自我认同”方面,前测平均数为93.17、标准差为6.61,后测平均数为110.05、标准差为7.35,差异显著性检验中,t=7.41**。在“自我满意”方面,前测平均数为81.17、标准差为7.90,后测平均数为98.90、标准差为7.84,差异显著性检验中,t=6.94**。在“自我行动”方面,前测平均数为79.06、标准差为9.06,后测平均数为97.90、标准差为8.58,差异显著性检验中,t=6.58**。在“自我概念总分”上,前测平均数为253.39、标准差为18.81,后测平均数为306.85、标准差为21.49,差异显著性检验中,t=8.12**。前后差异明显,表明通过培训,被试学生对自身有了新的认识,更加自信,人格因素朝乐群外向、智力发展、轻松兴奋、信赖随和、注重现实、理智客观、合作新人、自律严谨方向转变,人际交往能力得到很大改善,多数学生认为自己能否胜任社会交往的自我感将会影响到生活上与他人交往的和谐程度。[2]

和谐型宿舍是指宿舍内全体成员之间关系融洽,经常相互沟通,相互合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学友舍馆”实践体验符合大学生心理成长需要,是适合培养大学生人际关系的重要载体。这样的培养,让大学生进入社会以后,也会掌握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让他们体会到了遵从制度管理对一个和谐集体建设的重要作用,同时体会到了法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培养了他们的法治意识。[3]

三、结语

大学生作为未来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质量高低,提高大学法治教育的水平,培养大学生法制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要提高高校学生法治教育水平,必须营造浓厚的高校法治氛围,在日常管理中不断地向学生传递法治理念,通过依法管理,让学生感受到强烈的法治氛围。“学友舍馆”有着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在构建大学生和谐人际关系的同时,也必将成为高校提升法治教育的一条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王双群,余仰涛.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的内涵及意义[J].理论月刊,2006(7).

[2]彭美,张莉.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欠缺的原因与对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02).

[3]罗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思考[J].大学教育,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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