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之法治先行

2016-05-14 20:08李菲王炤
法制博览 2016年8期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

李菲 王炤

摘要:京津冀地区位于我国华北地区的黄金地带,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人为动力。虽然一直享有包括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在内的我国三大城市群的盛名,但其发展长期滞后于长三角城市群。如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提出及实施,对于京津冀地区的人民来说,无疑是莫大的喜讯。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力求三地资源共享,谋发展,求进步。作为当代法学青年,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在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京津冀协同发展如何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及具体措施。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法学青年

中图分类号:D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3-0144-02

作者简介:李菲(1993-),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王炤(1991-),女,汉族,河北邢台人,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

“法治是治国之利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京津冀地区的和谐发展,离不开科学立法,更离不开公正司法与全民守法。趁此机会我将本人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下法治问题的思考和大家分享一下,具体内容如下:

一、科学立法不容忽视

首先,京津冀地区立法部门应加强交流与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或者设置一个产于三地又高于三地的统一立法部门,制定三地统一适用的法律法规。

以往的日子里,“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发展缓慢,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京津冀地区的法制体系不健全,各有各的“小算盘”,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泛滥,进而阻碍了三地区各行各业人民的交流合作,何谈京津冀地区发展的一体化。如今,面对这般困境,京津冀法治一体化亟待提上日程,步入轨道。现在将三地的法律完全统一,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我们可以先在一些重要领域试点,例如经济一体化中重大问题的立法。希望三地区的政府自觉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抱成团朝着京津冀法治化的目标前进,那么三地区建立统一的法律规范就指日可待了。

其次,打造京津冀地区“阳光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加强协作机制。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市场“无形之手”的基础作用,同时政府“有形之手”的宏观调控不可或缺。因此,无论是行政建构,还是经济发展,政府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而政府信息是人民了解政府大政方针及市场走向的重要途径,因此为了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我们必须要打造“阳光政府”,保证信息公开透明,人民能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同时,应在思想上时刻谨记协同发展不是同等发展,更不是规避法律责任的捷径,人们不能为了某一地区的发达而残害邻地的发展,尤其是在一些重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转移问题上,应谨言慎行。

最后,京津冀地区的人民要积极参与立法,建言献策,使立法具备三地特色,并适用于三地。京津冀三地的发展进步既是国家给予我们的福利,同时也给我们每位公民身上加了一副“担子”,尤其是关于万事运作之基的立法,我们更要勇于承担起责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由于每个地区风俗习惯不同,立法规则也不尽相同。尤其是考虑到当下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而河北地区的发展程度远远滞后于京津地区的大背景下,作为河北法学界的青年学子,须认真研读法律,为三地统一的法律体系建设献言献策,而河北人民更要积极参与三地区的统一立法,为河北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二、公正司法必须落实

首先,法检系统应独立于政府,防止其成为各级政府的“保护伞”,督促其依法行使职权并建立京津冀三地交叉监督机制。“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说的,“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国始终倡导“司法公正”,但改革多年效果一直不佳,主要原因在于其忽视了问题的根源,抑或根本不敢触及其根源——司法应独立于政府,尤其是财政方面,不让政府管着法检系统的“钱包”,那么这种“保护伞”的现象可以减轻甚至消失。同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亟需采取三地交叉监督机制,以保证法检系统不偏不倚,公正司法。

其次,京津冀三地的法检系统要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与交流平台。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逐步推进,三地人流涌动、频繁交往,各行各业的社会人士,为了创造财富,谋求利益最大化,不断突破地区限制,寻求合作伙伴。双方一旦发生纠纷,诉诸法院,为了司法便利,我们急需建立一个信息查询与交流平台。尤其是遇到案件不公平现象时,可以随时找到相关负责人,并追究其责任,真正实现“终身负责制”。

最后,京津冀三地应实行律师职场无门槛进入规则,并实现联合经营、规模经营。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律师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同时也为三地律师尤其是河北律师今后的发展,带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

为了能与京津地区的律师展开竞争与合作,首先应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并以此实现三个同步。一是服务理念同步。我们一定要树立客户至上的理念,在不违背道德底线的基础上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二是人才建构同步。一方面,我们可以吸引一些人才为我所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请一些专家学者给我们讲课指导,不在起跑线——知识上输给他人;三是机构设置同步。河北法学界也是人才济济的风水宝地,若有北京或天津的律所加以辅助,定能在法律行业有所成就。但要时刻警觉,千万不要触及法律底线,联合经营、规模经营可以搞,千万不要陷入垄断的法网中无法自拔,牢牢抓住那根平衡线。

三、全民守法思行并重

首要之处,大力宣传京津冀协同发展理念,使其深入三地人民内心,自觉遵守三地统一立法,参与三地统一司法实践。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会问自己一个问题:我是自由的吗?可能你觉得法律束缚了你的行为,成为限制你自由的罪魁祸首。但是聪明的你,难道没有想过一个没有法律的世界将是何等混乱。人们可以随意践踏你的权利,而你却无权制止他,因为他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俗话说“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权利,任何权利都存在一定的限制。因此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环境下,我们一定要在科学立法的基础上,大力宣扬爱法守法的精神,使人民意识到自己处于法治社会,不可任意妄为,并以此规制自己的行为,做到思行统一于法治的轨道中。

四、结语

人生如船,梦想作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梦,我们法学青年也不例外。自中共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任以来,“中国梦”一词正式进入人们的视线并逐渐深入人心。也是在那个时刻,我已悄然在心底将自己的梦想同国家梦想相联系,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相联系。尤其是近日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对于当代法学青年来说,正是我们放飞梦想,追逐梦想的时刻。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我们法学青年将以己之力铺设三地区的法制化道路。相信通过我们不懈努力,一定能够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美好愿景。

[参考文献]

[1]常纪文.市场经济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2]王玮.京津冀环保一体化:统一标准大势所趋[N].中国环境报,2014-6-25.

[3]常纪文.京津冀一体化环境规划怎么做?[N].中国环境报,20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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