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戒毒人群回归社会管理问题与对策的研究

2016-05-14 20:08马智刚
法制博览 2016年8期
关键词:管理对策

摘要:为了推进禁毒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戒毒人群回归社会,彻底摆脱毒瘾控制并保持戒毒操守,本文从管理机构理念转变、公益机构介入、人文环境的改善、戒毒人员自身心理素质的提升等方面对戒毒人群回归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与研究。

关键词:戒毒人群;回归社会;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9.8;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3-0160-02

作者简介:马智刚(1987-),男,汉族,陕西西安人,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西安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科员,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在法治新常态下的社会治理中,毒品犯罪问题的治理一直是困扰社会前进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以司法劳教为主要打击手段的毒品犯罪治理中,禁毒戒毒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在2013年国家取消劳教制度之后,司法劳教制度走向了完结,同时标志着禁毒戒毒工作迎来了新的变革。做好法制性常态下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工作,不仅仅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社会管理创新要求下的关键任务。但是截至目前,对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帮教管控工作仍然没有收到应有的重视,在具体的工作理念方面、制度政策方面、措施落实方面等等都急需要继续改善与加强。现在就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过程中所凸显出的各方面问题入手,以促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进一步降低复吸率为根本,提出以下管理政策建议以解决其回归社会时的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一、明确促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禁毒戒毒工作理念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管理工作是有效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毒瘾成功率的关键步骤。要使得该项工作能够取得实效就要首先确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帮教管控工作作为禁毒戒毒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治理。基本的回归社会管理理念的确立将会有利于工作路径的选择与具体措施的制定,有利于将促使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工作目标确立为参与帮教管控工作部门的首要目标。同时,回归理念的确定、回归价值的肯定,将会有力促进参与禁毒戒毒工作的公安、司法、社区、卫生等部门以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主体需求来替代其自身工作需要,并以促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开展工作。工作理念的确定需要各级相关组织部门协同配合,在禁毒戒毒工作的实践中不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反省各项措施的成效,充分认识到促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才是降低吸毒人员复吸率、提高涉毒人员脱毒比例以及促进戒毒人员操守保持、巩固戒毒成效的关键,并且将这种深刻的认识补充到相关的权威性文件中、会议中,以明确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二、积极倡导公益机构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方面的投入

公益机构的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为弱势群体提供了不少帮助,然而,社会公益组织与戒毒禁毒工作的联系仍然较为薄弱。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对于戒毒人员回归管理工作的开放化需要各参与部门进一步努力;戒毒人员回归管理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主体责任与具体工作内容不尽相同,且相关管理工作多涉及戒毒人员个人隐私。由于种种顾虑,各部门在管理工作的开放化方面不愿深入,但是这种封闭化的管理将会给公益组织的积极介入造成障碍。公益组织介入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管理工作中,将提高社会力量的帮教管控作用发挥,同时充分发挥公益组织的带动功能,赢得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与投入。另一方面,为公益组织介入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公益组织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管理工作中能够弥补公共管理部门在物质保障、组织形式等方面的不足,同时对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自信心的树立、社会接纳程度的改变都会起到重要作用。

三、挖掘社会资源强化舆论引导下的良好回归人文环境

社会公众对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心理排斥,主要源于对戒毒人员的歧视与偏见。吸毒亚文化的存在与侵袭也是导致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失败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毒品危害教育、理性看待戒毒人员回归、塑造良好的人文回归环境对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促进作用不容忽视。首先,应在政府统一的指导部署下,联合公安、司法、民政、卫生等部门将毒品危害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毒品危害教育在吸毒的预防方面作用巨大。只有不断加强公众对毒品危害的深刻认识,才能从根源上减少新染毒人员,同时增加脱毒转化人员数量。毒品危害教育的开展应在具体负责部门组织下,以不同的表现形式常态化开展工作,杜绝以往行动式、应付式的敷衍搪塞。例如,学校可以按照课时数标准强化学生的毒品危害教育;社区、公安、司法等可以在社区开展针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普法教育活动。其次,强化舆论媒介的引导作用,尽可能消除社会公众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排斥心理。舆论媒介可以加强关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正面宣传,提升戒毒人员的正能量影响,改善戒毒人员在社会中的刻板印象,逐渐使社会公众接纳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最后,加强主流文化价值观的宣传与教育,对毒品亚文化进行必要压制。毒品亚文化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主流价值观教育的薄弱。我们应在舆论引导下,加强主流文化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激发社会公众正能量,激励戒毒人员保持戒毒操守并拒绝毒品诱惑。在主流文化价值观的烘托下,良好的文化氛围也会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管理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四、加强培训辅导以提高戒毒回归人员自身的心理素质

由于标签作用的影响,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时被认为是没有社会价值、存在人格缺陷的人。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时在就业、医疗等方面都会或多或少受到不公正对待。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时要避免受到社会的排斥,被社会接纳与认可,在物质与精神方面都能够回归社会,还是需要一定的帮助与自身的努力。在回归工作中,应着重提高戒毒人员的自身素质,特别是心理素质,以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帮助其冷静客观的认识现实社会。在心理素质的强化工作中,专业的、延续性的心理培训辅导是非常必要的。在具体实施方面,我们可以在参与禁毒戒毒工作及回归工作的各个机关的组织下开展。各组织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灵活选择适当的授课方式或心理咨询方式,聘请专业的授课咨询讲师或者鼓励机构内工作人员取得一定的专业资质,在加强戒毒人员对毒品危害认识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其人文知识水平,同时给予戒毒人员心理康复方面的专业知识,传授其沟通协作的能力与技巧,使得戒毒回归人员在回归社会时能够以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状态面对所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并予以妥善解决。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要想彻底戒断毒瘾,其薄弱的意志力必须得以改善,因此,心理素质的提高也是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时增强适应能力、强化生活自信心、提升自身素质的必要环节。

禁毒戒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仅将公安工作作为禁毒戒毒工作的手段略显单调乏力。该系统工程要想从根本上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就需要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协作,积极配合公安禁毒戒毒工作,扎实促进戒毒人群的脱毒化转变,为城市无毒化建设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钟伟平.我国强戒人员回归社会问题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4.

[2]张志明.新公共管理视角下强制隔离戒毒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4.

[3]黄晓.社会救助视角下刑释人员回归保障机制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4(12):245-246.

[4]孙本良.场所戒毒康复与社区戒毒康复衔接机制探讨[J].中国司法,2014(11):78-82.

猜你喜欢
管理对策
浅析高校非政府采购项目的有效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研究
中学生考试作弊问题分析及其管理对策
浅析电力多经企业的现状及其管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