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局合作多元模式的探索

2016-05-30 04:34蔡立红
科技资讯 2016年11期
关键词:探索发展

蔡立红

摘 要:校局合作中,“校”指公安类院校;“局”指公安局;“合作”指公安类院校为提高学校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与市场需求接轨,实现自身进一步发展,采取一系列目的性明确的实际措施,充分发挥学校及公安机关的优势特长,进而达成资源共享、双方获利的工作方式。

关键词:校局合作;多元模式;发展;探索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4(b)-0000-00

校局合作是指公安类院校为更好的与市场需求接轨,加强对学生专业技能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力度,实现自身进一步发展,采取一系列目的明确的实际措施,进而与公安机关进行发挥双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双方获利的合作工作方式。校局合作代表了公安体系中理论与实践的交流活动,其具体合作方式包括警官讲座、校局联合交流会、实践交流会、建立公安实践基地以及资料互换等多种合作形式。校局合作对于提升公安学院教育水平、加强公安院校毕业生综合能力、以及促进公安机关务实性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现阶段校局合作存在较多问题,阻碍了双方合作的深度进行,因此,如何解决校局合作间的问题,实现校局合作的多元化发展,成为公安院校及公安机关共同探讨的重要课题。

1 校局合作现状及客观存在的问题

校局合作的基础以及目标是实现学校与公安机关共同获利,在合作中公安机关实践经验充足,可为公安院校在课程调整、教学重点以及成绩考核等方面,结合实际市场发展需求、知识技能体系以及人才需求等因素,给出专业性参考意见。公安院校通过对公安机关的需求分析,通过一系列教学调整及校局合作措施,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学生培养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培养,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的同时,促进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校局合作的实质是双方彼此间的要求及供给过程,现阶段的校局合作仍处于初级阶段,探究其阻碍因素主要为以下几点。

(一)供求关系严重失衡

“共赢”是保证校局合作关系可以长久、深入进行的前提及必要条件,校企合作的本质即是合作双方彼此间的要求及供给过程,但在现阶段的校局合作中,这种供求关系是严重失衡的,其具体表现为。

第一,公安院校在寻求公安机构进行合作时,本身就是带着极强的目的性的。公安院校教学中所涉及的教学素材、教学领域理论,以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都离不开合作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在以往的校局合作过程中,公安机关也一直承担着对公安院校的供给。

第二,公安机关在校局合作中更多的是寻求理论性的支持,需求相应的理论指引其业务的规范发展。按照校企合作的设定,公安院校应承担这部分义务,但是在现阶段的校企合作中,公安院校在理论方面的支持作用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公安机关面对这种情况,依据自身优势可以从外部寻求解决方案,也可以在自身内部培养理论人才实现自我满足。

至此,校企合作的供求就出现了严重的失衡,公安院校带着极大的需求寻求合作,却不能满足供给方的实际需求;公安机关由于自身需求得不到满足,对公安院校的供给丧失其积极性。

(二)合作驱动机制不明确

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着双方不明确合作驱动机制的情况。现阶段的校局合作,部分学校不能很好的意识到校局合作的现实意义,仅仅是依据合作计划进行合作各项工作,并不清楚自身所处地位以及应发挥的作用是什么,仅依靠一些对校局合作的理解概念进行合作,称之为概念驱动合作。而长久有效的合作应是由市场驱动的,合作双方依据市场的变化,不断提出要求,并通过彼此间合作实现彼此间的供给自足,称为市场驱动合作。

(三)校企合作基础并不牢靠

合作的基础是合作双方具备一定的合作实力,一般公安机关凭借自身资源优势都可以满足公安院校需求,但是公安院校的水平有高有低,就容易出现合作基础出现间隙。公安机关的需求具体表现为公安院校的理论研究成果,其本质是对学校教师素质的要求。因此,公安院校的教师水准成为影响校局合作的重要影响因素。

2 实现校局合作良性发展的具体措施

校局合作中公安院校属于需求方,也是校局合作关系中决定合作走向发展的一方,因此,为实现校局合作良性发展,就需要公安院校在以下三方面做出相应的改革。

第一,深入探究公安机关实际需求,从根本上加强自身合作资本。公安院校应对公安机关的实际需求做出详细分析,首先从理论上支持其工作,并调整教学工作,培养、输送具备高素质、高技能的公安储备人才。

第二,提升自身教师水准,促进校局合作的深入、长久进行。公安机关最主要的需求就是对理论研究成果的需求,因此公安院校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力度,尽量增强其专业水准,进而实现校企合作深入、长久的进行。

第三,加强学校与公安机关间的交流沟通,积极创新合作机制。交流是合作中最关键的环节,公安院校需求公安机关最新信息进行教学及理论研究反馈。同时,创新校局合作机制,促进校局合作多元化发展。

3 实现校局合作多元化的措施研究

校局合作是合作双方通过这种模式,针对自身需求向对方寻求解决方式,并通过彼此间的供给,解决自身需求问题的过程。现阶段的校局合作仍处于初阶段,合作模式较为单一,因此,促进校局合作的多元化发展,是校局进行深入合作的主要发展方向,其具体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运用理论进行实践

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最常见及最多的校局合作模式,其具体操作为公安机关将一些简单易行的日常工作,交于公安院校的师生解决,即将部分公安职能交于公安院校师生承担,使学生亲身感受公安机关的工作氛围,并充分将理论知识付诸实践。

(二)校局开展有效互动

校局互动也是常见的合作模式,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共同建立实训基地,由公安干警作为教师参与到学生的教学工作中,这样的的做法有效弥补高校教师实训技能上不足。同时这一教学模式也是顺应公安部2015年实施的“双千计划”的要求。例如,广东警官学院交通管理专业方向已经到位一名来自公安交通管理基层部门的驻校教官,由于其具有一定交通管理理论功底,实战经验丰富,让这样的基层民警参与相关课程教学大大提升了学生实战的能力。当然,学院教师也要给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理论的讲解,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从而使自己更好的开展教学工作。

(三)实习

实习是指公安机关提供真实的工作场地,由学生深入地参与到日常工作中。这种合作模式可有效解决公安机关人手不足的问题。学生通过实习可以进一步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从而提升自身专业水准。

(四)订单式教育合作

订单式教育合作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对人的教育合作,包括公安机关依据实际需求对学员的能力提出特定要求,以及要求学院辅助完成新警员的初步培训工作;另一方面是指对业务方面的教育合作,即公安机关对某一业务环节寻求公安院校的教育帮助。

4 结语

现阶段的校局合作仍处于初级阶段,这是由于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合作驱动机制不明确、以及基础不牢靠造成的,公安学院需从公安机关的实际需求入手,提升自身合作水平,进而促进校局合作的多元化发展。校局合作的多元化体现于理论的实际应用、校局互动、实习以及订单式教学合作等方面,通过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可以使校局合作的深度进一步加强,进而促进校局双方各方面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王龙.校局合作多元模式的探索[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04).

[2]梁慧稳.校局合作的动因分析及机制构建--基于资源依赖理论的视角[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5(09).

[3]郑才城,黄云.基于体验和参与式的公安专业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究[J].浙江警官学院学报,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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