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国 傅平南 徐荣华
近年来,一些股份合作社在资产、资金和资源即“三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疏于监管、效率低下以及效益不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集体经济制度的稳定。因此,探索适应社区股份合作社自身特点的监管模式,有效开展审计监督、加强“三资”监管,已是当务之急。
一、股份合作社“三资”监管模式及现状分析
(一)股份合作社“三资”监管的理论研究
1.关于股份合作社的理论研究。
农村股份合作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发展的必要性和制度边界、制度环境与制约因素、绩效评价与现实问题、国外经验借鉴以及合作社立法等方面。有学者认为合作社对社员的影响效益大于非社员,对小规模农户的经济效果大于大规模农户;农村股份合作社的成功依赖于一定条件,不能全盘照搬。
2.关于股份合作社的管理现状。
研究认为,“三资”管理的主要问题有:认识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混乱以及承包合同不规范等。“三资”委托代理的主要问题在于部分村干部认识偏差、代理机构人员缺失、工作机制不完善以及村组“三资”代理不到位等。
3.关于股份合作社的审计监督。
政府层面一直在探索“三资”监管的有效模式。近年来,宁波余姚市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形成以农审中心为主导、监审合一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宁海县则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由县审计局负责,农审中心作为第三方开展农村审计工作。象山县构建“农业部门、审计部门和乡镇内审联合作业”的农村审计新模式,既充分借力,又发挥不同监督部门的合力,实现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