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兵1,朱克颖2,赵福葳1,田文超2,李骥泽1,熊朝丽1(1.贵州省遵义市农业委员会,贵州遵义563000;2.贵州省遵义市凤冈花坪镇农业服务中心,贵州遵义564206)
基层兽药监管问题及对策
田兵1,朱克颖2,赵福葳1,田文超2,李骥泽1,熊朝丽1
(1.贵州省遵义市农业委员会,贵州遵义563000;2.贵州省遵义市凤冈花坪镇农业服务中心,贵州遵义564206)
兽药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在动物疫病防治,促进畜牧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兽药安全也事关畜产品安全大事。笔者现就基层兽药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1.1监管人员部分兽药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使得行政许可证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如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生物制品除外”字样,但有些从事行政许可管理的工作人员,常常不注明。有些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不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而且不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以至在执行监督检查时,无法辨别真假兽药。部分监管人员对兽药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督检查频率较低,导致监管工作出现漏洞。
1.2监管主体
1.2.1一些地区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兽药经营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让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或不符合兽药经营条件的场所,取得了合法经营兽药的资格。
1.2.2依法行政、监督的水平参差不齐。受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监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对各类制假售假现象处罚力度很小,违法成本轻,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破坏了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形象,为生产和经营假、劣兽药制造了生存与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