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全
摘 要:耕地属于公共财产的一种,我国的耕地面积相对较大,不仅是农民获得经济来源的主要因素,还是社会公众获得福利的方式之一。在耕地重要性日益增加的前提下,提升公民保护耕地的意识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事实上,耕地保护责任不仅仅是农民的义务,更是社会人员所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之一。耕地的社会责任涉及到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以及产权理论等不同方面的法律意义,在保护耕地、落实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国家需要对责任制度的实施加强监督。
关键词:耕地保护;社会责任;外部性理论;对策分析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因此,保护耕地是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国民义务。对于耕地均衡性不足的情况来说,提升保护耕地的效率,实施相应的保护政策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多年来,专家学者致力于耕地保护的研究,提出了很多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但是,归结起来就是社会成员对耕地保护没有较高的意识,因此,保护耕地这一国策长期被忽视。另外,我国还积极地借鉴其他国家对耕地保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全方位地提升国民的耕地保护意识。
1 我国耕地保护的社会责任制度
1.1 耕地保护的外部性
这一理论最早是有英国学者提出,所谓的外部性就是指个人的收益和社会收益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第三方在获得或者是没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得到一部分收益。耕地保护的外部性就是指耕地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土地使用者所创造的收益被其他人分享,这种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土地使用者本身的利益受到严重地影响,更不利于耕地的生态性。……
科学与财富 2016年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