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校视角的大学生就业援助体系构建探讨

2016-07-26 07:01金登宇
河南教育·高教 2016年4期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高等学校

金登宇

摘要:高校就业援助体系的建设,在构建大学生就业援助体系中的基本平台作用不容忽视。要构建相对完善的高校大学生就业援助体系,实现大学生的充分就业,需要从成立专门机构、组建专业指导团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注重创新创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实施分类指导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援助体系

一、高校视角的大学生就业援助基本内涵

高校就业援助作为社会就业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援助主体及对象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大学生群体,尤其是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困难和挫折以致不能顺利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因各种原因造成就业困难的大学生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群体、心理症状群体、能力欠佳群体、生理缺陷群体、女生群体等。做好这一群体的帮扶和救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二、高校实施就业援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就业援助机构不健全,主动援助意识不强

高校就业援助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应该有专门的机构来实施援助或协调援助。当前,高校就业援助的这项职能,大多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资助中心来承担,而这些部门在就业援助方面又没有明确的职责划分,主动援助意识不强。同时,就业指导中心的援助多侧重于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而这些指导大多缺乏实践性,存在滞后性,导致就业指导针对性不强,与社会需求脱节。学生资助中心的援助多侧重于经济援助,能够满足经济困难大学生的一时之需,但不能满足多数就业困难大学生的需求,援助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专业性不强,缺乏对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援助

高校就业指导人员的专业素质决定着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的水平。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多数是由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来承担的,他们在就业指导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存在不足,对职业内涵缺乏具体了解,导致就业指导和职业指导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果。同时,教育的长期性决定了高校援助不仅体现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节点,而且可延伸到学生毕业后的2~3年甚至是更长时间。而当前高校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时间节点多是学生毕业前后,主要是就业政策宣讲和就业技巧指导,这与教育的属性不相符。现实情况下,学生毕业离校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会处于迷惘期,就业还是创业的问题时刻困扰着毕业生,尤其是就业困难毕业生,这些学生更需要毕业后的指导援助。

(三)高校专业集群集聚不够,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错位

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对接产业链、创新链不够,滞后于职业岗位变化;同一相关联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集中度不够,专业集群效用发挥不够,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提升不明显。同时,多数高校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严重不足,部分课程模块或课程群的内容设置与职业标准对接性差,教学过程与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实际脱节,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造成毕业生就业供给与社会人才需求相脱节,导致供求结构失衡。

(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相对薄弱,处于被边缘化状态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虽然如火如荼,但大多利用课外时间进行,主要围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流程、创办企业等内容开展培训,相当于业余教育。很多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耦合度不够,尚未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专业教学体系,不是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职业指导的一项补充内容,就是以职业设计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等技能竞赛形式进行。同时,一些高校缺乏相关的学术研究和师资培训,创新创业教育只关注一部分学生的业绩,致使创业学生激情有余而内力不足,想创业的人多,选择创业的人少。创新创业教育相对来说还处于弱势地位,被边缘化现象严重。

三、高校构建大学生就业援助体系的对策及建议

高校应充分发挥援助主体的中坚力量,在普及援助的同时,分别重点针对不同就业困难群体,开展针对性援助,创造宽松的就业氛围,提高这些援助对象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促使其充分就业。

(一)健全就业援助机构,组建指导团队,实现就业援助规范化、科学化

高校要建立专门的就业援助机构,或者在就业指导中心设专门科室,明确其职责,专门负责、协调特殊群体就业指导与职业发展;要对从事就业指导的人员开展就业心理咨询、人才市场信息分析、职业生涯规划、劳动法律法规、课程开发等业务知识培训和能力培养,建立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的就业指导团队,开展专业化、全程化职业发展教育;聘请职业顾问提供针对性指导,帮助学生掌握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充分发挥“互联网+”功能,搞好特殊群体技能培训、信息咨询、政策宣讲等就业服务,帮助大学生实现充分就业。

(二)构建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相对接的长效机制,提高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

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型专业体系。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做到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课程设置要依据职业岗位变化,整合现有课程资源,强化专业技能训练,做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建设突出综合素质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群和课程模块。高校要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参与式教学,运用“大数据”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信息资源,做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升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加强职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高校要做到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教育内容上变注重知识传授为注重生涯规划意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教育对象上变单纯面向愿意创业的学生为面向全体学生,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高校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整合现有就业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校企合作开发团队,开发一套适合高校实际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要建设就业创业教育专业化师资队伍,实施“师导生创”形式的创业导师制,搞好学生创业专门培训和创业服务:要加快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注重创业实践教学,依托大学生社团,开展第一、第二、第三课堂的创业实践活动,形成“创业教学、创业模拟、创业实践”三位一体的创业教育模式,有重点、分层次举办创新创业文化主题论坛,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四)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建立见习一就业新模式,实现见习与就业联动

企事业单位是接收毕业生就业的主体,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是高校推进毕业生就业最有效的途径。高校要夯实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平台,整合校内、校外两种资源,积极推进校企协同育人,通过实施订单培养、共建共享实训基地、设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等合作,建立学校一企业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一体化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大学生就业援助中的作用。要引导企事业单位主动参与高校的人才培养,为高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提供咨询和指导,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要发挥校友资源在学生就业中的作用,利用校友介绍推荐毕业生就业,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开辟新的就业基地,做好见习与就业联动。

(五)加强针对性分类管理,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引导援助对象合理定位就业目标

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经济资助,要把自强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等内容融入经济资助,注重日常资助与求职资助的有机结合,通过日常资助帮助学生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就业能力,通过求职专项补助以保证学生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对于因心理问题而导致就业困难的学生,应建立以学校援助为主、家庭援助为辅、朋辈援助为补充的心理辅导体系,帮助学生疏导、缓解就业压力。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应主动介入毕业生就业工作,尽可能帮助学生在离校前解决心理问题。

对于生理存在缺陷和能力欠佳的毕业生,援助的关键在于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要通过职业教育发展课程、普及型讲座、网络测评等加强对他们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社会实践力度,提升其职业技能和素养:通过劳动法律选修课、就业法律讲座等开展法律教育,组建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学校要做好毕业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创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毕业生客观认识就业形势,冷静分析自身条件,准确合理定位。

责编:晓成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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