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间担保问题现状及相关建议

2016-08-10 21:37海程玮
商场现代化 2016年20期
关键词:投资风险发展

海程玮

摘 要:民间投资担保在国内起步较晚,研究较少。本文将对我国民间投资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继而讨论其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解决措施。因此,深入研究民间担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将在风险防范方面对投资担保机构有指导意义,也有利于政府的行业规范管理,更有利于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而促进各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民间担保;风险;投资;发展

一、引言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一次强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此表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政府为中小创业者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营造了一个宽松的创业环境。与此同时我国的民间投资担保业务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民间投资担保业务,是指担保公司向其考察审核过的以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作为抵押物的具备一定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款担保的一种业务。担保公司作为中介,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使投资人获得收益,自身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种模式的初衷使得三方受益,但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民间担保模式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现象层出不穷,近几年来一系列危机的爆发,充分说明了我国担保行业的不成熟,监管体制的不完善。

因此对我国民间担保公司的发展进行梳理研究,分析其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二、民间担保问题现状

河南省第一家民营担保公司--河南邦成公司成立于2001年,在十余年的经营发展过程中为大约4500中小企业提供了信用贷款支持,累计信贷资金超过50亿元。该公司的担保理财模式被大多数担保公司所借鉴,被称为“邦成模式”。该模式有着公开透明,直接高效,多方受益的优点,为推动河南省担保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居民愿意将闲置的资金用于担保理财以获取更高的收益,同时大量中小型企业有了解决资金短缺难题的可能,担保公司从中获取应得的收益。然而美好的前景由于问题的日益凸显变得暗淡,引发了人们的思考和担忧。

2010年,随着一些涉案金额巨大的担保公司问题频出,担保行业出现危机,2011年前后,在河南郑州、洛阳、安阳等地纷纷上演倒闭风潮,“邦成模式”已经无法抵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诱惑,越来越多的担保公司为了牟利而不顾风险。例如,部分借款人借贷金额较大,无法应用单一放款人原则,担保公司便采取联合理财方式,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纠纷的风险就会大增。

以下将从三个角度来分析民间担保行业所暴露的问题。

1.民间担保公司的角度

随着行业发展,一些公司不再满足于单一的利润来源。起初的主要利润来源是2%左右的担保费,担保方只作为中介搭桥而“不摸钱”,而后却逐渐演变为担保公司来“收款”、“放款”,赚取其中的利差。若每月存贷利差为2%,业务量为1000万元,则每月利润可达20万,1年为240万。如此高额的利润使得一些公司甘愿铤而走险,非法经营。

此外,一些担保公司成立动机不纯,也将引发诸多问题。有些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为母公司服务。例如A公司自身不符合向银行贷款的条件,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便通过成立民间担保公司来筹集资金,由亲朋好友控股,使得符合法律规范,然而实际控制权还是在A公司手中。担保公司吸纳了民间的资金再投入母公司,而民间出资人却不知情。一旦A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也就更无从谈起,这样的担保无异于置出资人的风险于不顾。

2.民间投资人的角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人们更多的关注哪种理财方式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而对理财风险的评估缺乏思考。投资担保作为一种较为陌生的理财形式,很多民间人士对其并没有深入的认识。一些担保公司在宣传时弄虚作假,肆无忌惮的喊出“高收益,无风险”的口号,许多投资人并不了解真实的情况,甚至连所投资金用于哪里,是否有反担保措施,担保合同的内容等也不加深究。这就可能导致日后风险爆发投资者损失惨重却又无处维权。

3.经济制度的角度

现阶段我国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较少,多半依赖银行的间接融资模式,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限,许多企业无法通过银行顺利借款;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经济水平也不断提升,许多居民拥有闲置的资金为理财提供了基础。在这两方面的基础上--中小企业强烈的融资需求和居民的理财投资热情,再加上我国对担保公司监管不够严格,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异化为存贷业务,并且越来越疯狂,甚至成为非法集资。

结合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担保公司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是严峻的、不可忽视的,如果不加以重视,会对银行、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对人民投资理财的积极性造成打击,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对促进民间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建议

1.加强政府对担保行业的监管

在民间担保模式中,直到2010年3月,我国出台《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才正式规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担保行业长期的无序经营与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有很大关系,监管措施相对滞后以至于还不能完全满足我国担保行业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所以提升和完善监管体系势在必行。

首先应明确行业准入门槛,对于注册资金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公司,工商执法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有相关问题,必须停业整顿并予以重罚,防止因资金少,风险控制能力差而使理财投资客户的利益受损。其次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以降低市场风险。目前由于各家担保公司对担保行业风险的评估不同,市场定位也有所差异,所以强强联合的条件还不成熟,而地方政府也应鼓励各公司之间沟通互信,促成公司之间的联合,以减少担保过程中的经营风险,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2.完善担保从业资格认定体系

参照会计、证券等行业的相关规定,对担保行业从业资格做进一步认定。例如担保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者有从事该行业的工作经验,对专业人员设置准入资格考试,并实行职称的评级制度,对通过考试的人员颁发资格证书。除此之外,还应要求公司主要员工定期参与行业交流会、短期培训、在职教育等,加强员工的自身素质培养以及法律意识,以减小风险发生的概率。担保公司还可以联合高校进行专业的素质培训,以培养高端人才,形成良性循环,为行业未来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3.加强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能力

风险控制体系是担保公司的重中之重,管理风险的水平决定了公司能否立足于市场,是否能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能否持续增强自身价值。担保公司应建立专业的、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结合理财客户实际情况,规避风险,在合理的条件下实现利益最大化;禁止将担保资金用于诸如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行业;用科学的工具全面评估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而不是单纯的依靠房产或其他抵押物。同时可以建立信誉档案,完善对借贷人信用的记录,可以实行行业内共同建设,对那些经营业绩不良,信誉存在污点、还款能力较差的企业予以标注,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4.普及国民对理财投资的认识

现阶段大多数民间投资者对理财投资的风险认识还不够到位,部分人群可能仅仅考虑利息收益的高低就决定了投资的方向。一些担保公司过分强调收益从而误导投资人进行高风险的投资,导致本金都无法收回。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利用新媒体,如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定期的理财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国民掌握一些重要的金融知识,提升自身的鉴别力。

四、结语

担保行业作为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兴行业,有着广阔的前景,也对市场的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在前进中不断探索总结,及时反思,学习先进的监管经验,才能使我国民间担保行业又快又好的健康发展,才能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实现国民经济的稳健增长。

参考文献:

[1]万国良.河南省民间投资担保现状和思考[C].郑州大学,2010-04.

[2]王晨曦.我国担保公司监管问题研究[C].天津财经大学,2012-5.

[3]雷蕾.我国金融担保公司监管制度研究[C].西南财经大学,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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