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亮
依法治教是个大课题,结合我们的教育实践,我想围绕如何依法处理校内纠纷问题,谈谈我们的认识和做法。
中医有“防大于治”“治未病”的理念。这非常切合我们依法处理校内纠纷的思路。认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完善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公正,如此等等,都是化解校内纠纷的必要措施,是依法治校题中应有之义,也应该是依法治校的重点和中心。这些都做好了,校内矛盾和纠纷大概就可以消灭在萌芽状态。
先讲一个真实的案例。2012年7月,我校接到市信访办转来的一位早年从我校自动离职的教师写来的一封上访信。事情的大致经过是,1999年1月,该教师因体检出身体携带乙肝病毒而回家养病,此后再也没有回校上班。学校在1999年9月把他自动脱岗已超过3个月的情况报告了上级主管部门,并停发了他的工资。随后,2003年,市编办下文取消了一批自动流失教师的编制。13年后,这名教师因病做了大手术,面对巨额医疗费用,自认为需要原单位承担,于是他找到了信访部门,问他的医保问题怎么解决。
当然,这件事情最终得以合理解决。但它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开始思考解决校内纠纷的途径和机制。
首先,我们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岗位责任制,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学校有校委会、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又设有各年级组、处室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如果发生了纠纷,隶属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就负责处理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