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绝提供厂家信息,消费者有权索要三倍赔偿

编辑同志:
一个月前,我以980元的价格,从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款吸尘器,使用时常常出现各种故障。我曾根据包装盒上留下的联系电话,要求生产厂家予以更换,但却发现该电话是空号,甚至网上也无法查找到生产厂家的相关信息。无奈之下,我只好要求超市提供。可超市总以种种理由推托,后来干脆置之不理。致使我一直无法维权。请问:我能否以此要求超市赔偿损失?
读者姚笑雪
姚笑雪读者:
你有权要求超市退回980元购买费用,并给予三倍即2 940元的赔偿。
一方面,超市侵犯了你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在你遭遇生产厂家在包装盒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下,超市面对你的索要,却拒绝提供生产厂家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甚至对你加以威胁,明显与之相违。
另一方面,超市的行为构成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