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值得我用一生去爱

2016-11-10 18:00陈明
人民周刊 2016年19期
关键词:陈明剧社烽火

陈明是丁玲的研究者,也是丁玲最后的爱侣。他们在延安相逢,在西战团艰苦而又紧张的战斗生活中相知相爱。丁玲和陈明的关系,在延安成了一些人谈论的话题。他们觉得,丁玲和陈明之间有两个鸿沟,一个是资历,一个是年龄。最终他们还是历经磨难,在延安蓝家坪一间窑洞中结合了。这一年丁玲38岁,陈明25岁。本文是90多岁高龄的陈明的自述,他强调:“我这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和丁玲共同度过的,而且和她在一起的岁月,是我生命中最宝贵的年华。”

我们两个行不行呢

到马列学院后,关于我和丁玲的传言很多,说什么丁玲爱上了一个小丈夫啦,等等。我听了很不高兴,但也不在乎,丁玲更不在乎,她鼓励我:随他们说去,让他们说上几年,还能说几十年?我也表示,为什么男人年纪大,女人年纪小就行,反过来就不行?我们就是要反这个封建。我和丁玲结婚的时候,柯仲平问我说:你们年龄相差这么大,行吗?

还在上海读高中的时候,魏金枝老师带我们去富春江游玩,在船上,同学们谈起各自的恋爱观,我说我最讨厌娇滴滴、花枝招展的女孩,坐电车碰到这样的女孩,我也不让座。漂亮不漂亮在其次,“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不讨厌就行,关键是心要正,思想要一致。所以,我在西战团里对丁玲这样非常热情、直爽的女性很有好感。她对我那么悉心照顾,我在心里把她当作姐姐一样,虽然朦胧中觉得她对我的关切超过了一般的同志关系,但对于成为事实上的恋爱关系,说实话,我没有心理准备。直到有一次挑明了,才对我的生活、情感产生巨大的影响。

那是在一个小饭馆里,我们坐在炕上,我说:主任,你也应该有个终身伴侣了。丁玲反问我:我们两个行不行呢?我听了吓了一跳。事后,我在日记中写道:让这种关系从此结束吧!她看到后,说:我们才刚刚开始,干吗要结束呢?我的考虑不是因为她是名人,地位比我高,也不是因为她的年龄比我大。她1936年11月到陕北,我1937年5月到延安;她是主任,我是股长,我脑子里根本没有“地位”这个概念。主要是我思想上压根儿没这个准备,只是觉得她的经历比我复杂,过去的生活道路不一样,将来能不能走到一起,我没有把握。

和席萍在烽火剧社结婚

1939年9月我离开马列学院,去了烽火剧社。

我在烽火剧社认识了一个女团员,叫席萍,鲁艺毕业,搞音乐的,也是个知识分子,我们容易相互同情。她平时对我很好,那时我与丁玲建立恋爱关系还有些顾虑,而与她则没有,于是我们俩开始好起来。剧社的同志也常常开我们玩笑,驻地部队的首长耿飚、王维周看到这个情况,也说,你们就在这儿结婚吧。我把我与丁玲的关系也告诉了席萍,如实讲了我对丁玲的同情,觉得她岁数不小了,又是那么好一个人。1940年秋,剧团在陇东庆阳,我和席萍结了婚。

1938年,丁玲委托她的亲戚,把自己的两个孩子祖林、祖慧从湖南接到了延安。我到烽火剧社后,丁玲和我谈起,准备把祖慧送到托儿所,祖林比较内向、不活泼,问我是否能把祖林带到剧社去,那里环境比较活跃,我同意了。我是大队长,有自己的宿舍,晚上祖林可以跟着我睡。我觉得带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不容易,怕他尿炕,夜里得喊他起来小便,他睡得正熟,有时虽然站起来了,却好像还在梦中。我那时才20岁出头,尽管喜欢孩子,可我没有带孩子的经验,有时也顾不了他,没办法,只好把他放到一个班里,那个班的好几个小学员后来成为名演员。祖林在我那儿呆了一段时间,后来丁玲把他送到保育院学校去了。

我与丁玲在结婚前就有过这样一种特殊关系,我带祖林似乎是我们的家庭关系的预演。我和席萍结婚时没有告诉丁玲,对她的打击很大。当时就有好朋友对我说,丁玲听说我结婚了很痛苦。

负疚与席萍离婚

在烽火剧社呆了一年以后,我就吵着要走,要求回马列学院。部队领导不同意。后来洛甫同志要我去文协的文化俱乐部。文化俱乐部是胡考、方纪在那里筹办,没有职务名义。洛甫、萧三对我说,你去当副主任。这时席萍已经怀孕。

这段时间我听到的议论都说丁玲非常痛苦,我感到这种局面非解决不可。我想:席萍还年轻,各方面条件都好,还能找到自己的幸福,我得忍痛做出决断,不能让3个人都痛苦的局面再持续下去。于是我用鸡蛋里面挑骨刺的手法,制造了一个借口,说席萍有依赖性,过于依赖丈夫,而我则喜欢有独立性的女性。我提出我们感情不和,要求离婚。那时,席萍正住在中央医院,准备生孩子,医院院长是我在马列学院时的一个同学,我告诉她我要和席萍离婚,请她协助做席萍的思想工作。席萍当然不同意,但是我态度很坚决。也怪那时太年轻,不应该在她生孩子时提出离婚的要求。

孩子出生后,我们分手了。分手时我说:孩子给我吧,你带着孩子再成家可能不方便。席萍不愿意,她舍不得孩子。她带着孩子留在中央医院工作,做化验员。1945年我离开延安准备去东北时,去看了她和孩子。那时她已经结婚了,爱人也在中央医院,搞化验,也姓陈。我再一次提出孩子让我带走,她还是不同意。我与丁玲结婚后,内心常责备自己为与席萍分开所找的那样一个借口,当时我的确没有办法解除3个人的痛苦,而与丁玲结合,只是把痛苦都给了席萍,这对她是不公平的。对席萍,我始终怀有负疚的心情。

和丁玲在蓝家坪文抗结婚

我和丁玲是1942年在蓝家坪文抗结婚的,婚后我们去看望罗烽的母亲罗老太太。当时我们一排4个窑洞,分别住着高长虹、罗烽的母亲、张仃(后来曾担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院长)、丁玲。丁玲对罗老太太说,我们爱得很苦。我们结婚没有张扬,没有请客。一次在路上碰到陈云同志,丁玲告诉他我们结婚了,陈云同志表示祝贺,说要把各个方面的关系处理好。

我与丁玲的结合,有些朋友对我们的关系能否长久表示担心。我知道,自己不应该也不可能再有变化,我不能错了一次还错第二次。丁玲是值得我去爱的,值得我用我的一生去爱的。我欣赏她的为人,她在西战团的工作,她一生的创作,我希望她能不断取得成功。她是个热情、正义、直率的好人,值得我终生帮助她。丁玲并不总是那种男性化风风火火的风格,她也有女性妩媚的一面。

我们新婚后,没有打算再要孩子,怕妨碍工作。我对她说,我没有当爸爸,也当不好这个角色。我们是反封建的,在孩子问题上,我的观念也是不顺从封建传统的。我们都有了孩子,所有的孩子,包括那些烈士的遗孤,都是革命的后代,也都是我们的后代。我对祖林、祖慧也视若己出。祖林从不喊我叔叔,总是直呼我名字,我不要求他喊我什么,丁玲也不要求,直到解放后他去苏联留学,写来一封信,信上说:“我想还是应该喊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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