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鹰
摘要:今年5月2日,各大网站纷纷曝光“云南女导游嫌购物少大骂游客”的视频。5月4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根据《旅游法》迅速做出处罚决定:“辱骂游客导游被吊销导游证,相关旅行社停业。”这件风波是告一段落。
关键词:“零负团费”;海南旅游产业;整合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旅游法》对“强迫游客消费”是明令禁止的。云南旅游执法部门的执行也是快速有效的。但是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导游与游客之间的冲突在旅游法颁布之后仍然大量存在。近两年导游与游客之间的冲突屡见报端。报道中显示旅行社、导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屡屡发生,官方屡禁不止。例如:2014年6月23日香港导游辱骂大陆游客、2014年1月3日丽江导游骂游客。
有意思的是,云南导游“教育”游客要有“良心”,香港导游给游客大讲“做人”道理。导游“违法操作”反而教育起游客。在受到应有的惩罚之后均表示“委屈”。
经过分析,关键原因是“零负团费”的问题。零负团费接团,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不仅不向组团社收取任何接待费用,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业内说法是向组团社“买团”。在“零团费”运行模式下,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资金,只输送客源。在这种模式中,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费,以及地接社的折旧费、利润、税金、导游服务费等都来自于导游所交的“人头费”和旅游服务供应商的“签单”。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主,导游“人头费”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