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外破风险保障电网安全
——电网企业防控外力破坏电力设施风险浅析

2016-11-30 02:56崔红梅
河南电力 2016年1期
关键词:电力设施外力电网

文_崔红梅

防控外破风险保障电网安全
——电网企业防控外力破坏电力设施风险浅析

文_崔红梅

更新拉线警示标志,防范过往车辆误碰电杆、拉线 。 李建国/摄

由于电力线路所处地理位置和环境的特殊性,杆塔点多﹑面广﹑线长且分布野外,除经受恶劣天气考验外,还有人为因素影响。长期以来,工程车辆误碰电杆﹑拉线,起重机械搭挂导线,施工单位挖伤电缆,以及线下违植﹑违建等外力破坏而引发的线路跳闸﹑被迫停电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制约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的一大“杀手”。

当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市政工程等项目点多面广,室外施工作业增多,电网防外力破坏形势不容乐观。着力加强源头防范,规避人为外破风险,是供电企业面临的艰巨任务。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监督管控为抓手,以群防群治为重点,着力打造防范外力破坏电力设施风险的整体合力。

一、筑牢宣教平台,强化全民防护意识

群众思想观念淡薄﹑安全防护意识不强,是事故发生的根源。综合分析近年来济源供电公司多起电力设施外破事件,肇事者对电力线下施工危险性认识不够,安全距离﹑注意事项及防范知识欠缺是主因。因此,注重广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创新形式,细化措施,积极构筑多样化宣教平台,不断增强全民安全防护意识,是抓好源头防范的关键。

借助社会媒体,强化安全意识。加强与地方主流媒体沟通,把社会媒介作为宣教平台,充分发挥其传播速度快﹑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等特点,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广大群众解读涉电政策法规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讲解电力通道违章施工﹑违规作业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行动自觉。

做好常态宣传,提高防范能力。紧密结合电网企业特点,利用设备运维﹑线路巡视﹑报装受理﹑上门服务等机会,向客户讲解涉电知识,提醒其保护自身安全﹑维护电网安全。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进万家”等活动为载体,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

突出重点人员,增强工作实效。针对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开发﹑市政工程建设等容易造成电力外破事件发生的现状,突出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把涉电安全纳入安全培训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安全员到各单位宣传涉电安全知识,讲解近电作业注意事项。收集运输车辆﹑农业机械和大型工程设备操作人员信息,定期发送手机短信予以提醒,并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常态宣传和教育引导,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三防合一”,着力加强风险防控

杜绝人为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离不开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的原则,切实将外破风险化解在未发﹑消除在萌芽。

发挥能动作用,落实“人防”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输﹑配﹑农各级人员责任,加强供电线路巡视,对施工作业密集区域和重点线路实行特巡,严防不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做到发现一例﹑制止一例;对正常线下施工行为,做好技术指导,对重点近电作业施工现场实行全过程监督。针对农村地区地域广阔﹑地理环境复杂的现状,要求农电服务人员担负护线员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台区﹑变压器和配电线路,纳入全员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其预防和制止外破的积极性。

深化常态管理,落实“物防”措施。定期排查电杆反光漆﹑变压器警示牌﹑地埋光缆标志等设施,及时对老旧破损设施修复或更换,确保各类警示标志完好﹑醒目。给护线﹑巡视人员配齐专业工器具,为安全防范工作常态化开展提供便利。配置巡视﹑监督等记录本,定期检查,严格痕迹化管理,强化责任的有效履行。

深化科技应用,落实“技防”措施。梳理电网状况,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选择地理地貌复杂和易受外力破坏的区域,在供电设施关键位置安装智能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使线路维护人员随时掌握情况,迅速作出反应。入冬以来,济源公司依照智能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数据信息,已先后对4例不规范近电作业行为进行了及时处置。

三、坚持社会联动,构建群防群治格局

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供电企业在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内部风险防控的基础上,还必须获取政府﹑部门和群众支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政府支持是保证。电力设施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各级政府大力支持。要加强与政府沟通,把防范电力设施外破工作纳入政府区域性平安创建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问责问效,为电网安全运行护航。如济源市专门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把责任明确到各职能部门和镇办,实现市﹑镇﹑村﹑组“四级协同”,以纵深管控﹑全面覆盖的大防护体系,织牢防范外力破坏“安全网”。

部门履责是根本。防范电力设施外破事件,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切实落实职权﹑履行职责。如电力设施保护主管部门及各镇办,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与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指导;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日常治安保护,依法涉电查处违法行为;国土﹑住房和城建等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防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设施依法清理。同时,交通﹑林业﹑园林﹑市政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为预防和制止破坏电力设施提供保证。

群众参与是关键。加强电力设施保护,防范外力破坏行为,离不开群众的广泛参与。一方面,要依靠政府支持,建立镇﹑村﹑组﹑户联防体系,把保护电力设施作为公民的一项义务,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电力安全。同时,建立健全奖励举报机制,设立热线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违章作业﹑违规取土﹑线下用火等行为早发现﹑早处理﹑早制止,形成群防群治整体合力。

总之,防控电力设施外破风险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具有艰巨性和复杂性,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依法合规做好各项工作,合力营造安全可靠的供用电环境,更好地发挥电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者单位:济源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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