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听障儿童亲社会行为调查研究

2016-12-16 08:54李高明
大陆桥视野·下 2016年10期
关键词:听障儿童亲社会行为调查

李高明

【摘 要】亲社会行为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心理学研究领域中一个重要的课题。本研究随机选择河北省5所招收有听障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对100名听障儿童进行亲社会行为的问卷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听障儿童总体亲社会水平较高,合作行为得分最高,安慰行为得分最低;非独生子女更加乐于助人;住校生更加善于合作。因此,提出深化听障儿童安慰意识的培养,培养独生听障儿童助人精神,加强非住校听障儿童合作能力训练等建议。

【关键词】听障儿童;亲社会行为;调查

1. 引言

听障儿童在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中,要获得所处的社会的各种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和知识技能,成为独立的社会成员并逐步适应社会。在此过程中,亲社会行为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社会行为,也是听障儿童社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亲社会行为通常指对他人有益或对社会有积极影响的行为, 包括分享、合作、助人、安慰、捐赠等。亲社会行为又称 “利他行为” 、“向社会行为”。 有人将亲社会行为分为自主的利他行为和规范的利他行为。 自主的利他行为即由同情他人或坚持内化的道德准则而表现出的亲社会行为。 规范的利他行为指为了避免惩罚或为了获取报酬或社会赞许而引发的亲社会行为。[1]

亲社会行为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越来越引起发展心理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的兴趣,并已成为心理学研究领域中一个重要的课题。已有研究大多关注亲社会行为的影响因素,如贾蕾(2005)[2]研究发现,年龄、性别、同伴关系、认知发展水平、榜样学习经验、移情能力、环境因素都会对儿童亲社会行为产生一定影响;杜春霞[3](2010)研究发现,家庭亲密度、家庭矛盾性可以有效预测儿童亲社会行为水平;家庭亲密度和同伴关系交互影响儿童亲社会行为水平。近年来,亲社会研究的关注点主要转向一些新的研究视角,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神经机制的研究、跨群体助人研究、群体间助人研究以及志愿者活动研究(曾盼盼,俞国良,林崇德等;2011)[4]。总的来说,理论研究较多,实践研究较少;关于健听儿童的研究较多,关于听障儿童的研究较少。

因此本研究拟从实践角度出发,调查河北省几所主要的特殊教育学校,以全面深刻地了解听障儿童亲社会行为的现状,发现、归纳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期为改进特殊儿童亲社会行为提供参考。

2 . 对象与方法

2.1 对象 随机选择河北省5所招收有听力障碍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如石家庄市特殊教育学校、张家口特殊教育学校、唐山市盲聋哑学校等,共抽取小学4年级至初中9年级阶段听障的学生100名作为被试。其中,小学46人,初中54人;男生52人,女生48人。

2.2方法

2.2.1 工具 《听障儿童亲社会行为调查问卷》是研究者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制的。该问卷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共5题;第二部分为亲社会行为状况,共21题。本问卷选取了亲社会行为最典型的几种行为,包括利他、助人、合作、分享、安慰这五个方面,其中利他是指社会公德方面的行为,助人指在父母、同学或他人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的行为。

问卷采用4分制评分法,即按照“完全不符合、有些符合、很符合和完全符合”四个等级,分别赋值为1、2、3、4,每个题目得分越高,表明越有可能做出亲社会行为。

2.2.2 正式施测 对抽取的学生进行集中,由教师阅读指导语,讲解注意事项,并对各题进行较为准确的手语翻译,帮助学生正确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选项。测试完毕,问卷统一回收。

2.2.3 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 对问卷进行逐一审查,本研究共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回收率为100%,无无效问卷,有效率100%。采用SPSS11.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录入、整理和统计分析。

3. 结果与分析

3.1亲社会行为总体情况

3.2人口学变量上的差异检验

3.2.1性别、年级、家庭所在地差异检验

3.2.2是否为独生子女、是否住校差异检验

由表5可知,在听障儿童群体中,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助人行为上差异非常显著(P=.008<.01),且非独生子女得分明显高于独生子女;虽然在分享、合作两个维度上非独生子女得分高于独生子女,但差异未达到显著水平;在利他、安慰两个维度上,独生子女得分高于非独生子女,但差异也尚未达到显著水平。

听障儿童在是否住校上的差异显示(见表6),住校生和走读生在合作行为上差异显著(P=.048<.05),住校生合作行为得分高于走读生;走读学生的利他、助人行为得分高于住校生,而分享、安慰行为上低于住校生,但差异均未达到显著性水平。

4.结论

对河北省5所招收有听力障碍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100名听障儿童进行调查后,得到以下结论:

听障儿童总体亲社会水平较高,在利他、助人、分享、合作、安慰五个维度中,合作行为得分最高,安慰行为得分最低;

听障儿童的亲社会行为在性别、年级、家庭所在地上均无显著性差异;

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助人维度上差异非常显著,非独生子女更加乐于助人;

住校生和走读生在合作行为上差异显著,相比非住校生,住校生更加善于合作。

5.建议

5.1 深化听障儿童安慰意识的培养

社会活动是人际交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常常通过安慰他人使他人获得心灵的慰藉,从而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所以说安慰是亲社会行为的重要特征之一。本研究显示,听障儿童的安慰行为较亲社会行为其他维度得分偏低,一方面由于听障儿童存在听力缺陷,而语言的获得与听觉能力密切相关,所以他们在语言习得上比其他儿童更加困难,相对安慰行为而言,亲社会行为的其他四个方面——利他、助人、分享、合作对言语的要求更低,所以安慰行为对于听障儿童来说是一项挑战;另一方面,由于听障儿童被安慰的需求更多,而其本身可以获得来自社会、家庭、同伴等各种群体的安慰,习惯了被呵护宠爱,从而主动安慰他人的意识较低。然而,安慰行为有利于听障儿童亲社会水平的提升,因此,培养他们的安慰意识至关重要。

在学校中,教师要给学生安慰行为的示范,而不单单进行个别安慰。留心安慰事件,恰当进行教育,例如有学生犯错误受到教师的批评时,几乎所有的幼儿都认为是必然的,也不会、不应当去进行安慰。教师在倡导助人、合作的同时,要倡导安慰行为,同时,在集体的场合多给予听障儿童以具体事件的安慰行为示范,让他们感受并学习去做。在家庭里,父母要塑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积极倡导安慰行为,身体力行并及时给予表现安慰行为的孩子以积极的反馈。

5.2 培养独生听障儿童助人精神

类似于健听儿童,独生听障儿童比非独生听障儿童更容易受到家长的溺爱,因此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更容易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自私、强势等特点。本研究中,调查显示独生听障儿童在助人方面得分比非独生儿童低,很大程度是受家庭因素影响。

为纠正培养独生听障儿童的自私心态,培养其助人精神,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第一是在日常的教学活动结合移情训练,有很多研究表明移情训练都是有效的培养助人行为的方法。移情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性情绪,也经常被称为“积极的社会性情感”,因为它会使儿童产生一种内在自觉性,要求自己能使别人快乐、幸福,否则自己会感到不愉快。具有良好移情能力的儿童能更好、更经常的做出亲社会行为,对周围承认和同伴亲切、友好;移情能力较贫乏的儿童,亲社会行为很少,而消极的、不友好的行为较多。第二是对家长进行教育方式的培训,组织一些关于教育方式的讲座。同时,家长要做好表率作用,和邻里相互帮助、相互关照、和睦相处、礼尚往来。

5.3 加强非住校听障儿童合作能力训练

相比住校生而言,非住校生的集体生活更少,因此更加容易孤僻,不合群。本研究中,住校生更加善于合作,这与其集体生活的训练有关,为加强非住校听障儿童的合作能力,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首先,要经常开展游戏等必须合作的集体活动。游戏是一种集体活动,单个人是无法开展的,在游戏中,大家还必须相互合作,游戏才能顺利进行。在游戏中,学生不仅是参与者,还是评判者,又是观察者。在他们可以在游戏中体验到合作的意义、乐趣以及不合作的害处。因此,经常开展集体性活动,是培养学生合作精神的非常重要途径。其次,通过团体辅导等方式对听障儿童进行心理干预,培养其人际交往自信心,鼓励他们与其他儿童交流、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同时,在干预的过程中要尊重儿童差异,针对不同儿童的心理特征采取差别性干预手段。

参考文献

[1] 寇或,王磊.儿童亲社会行为及其干预研究述评[J].心理发展与教育,2003,(4)

[2]贾蕾, 试析影响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因素[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5,22(2):110-112.

[3]杜春霞,家庭环境与同伴关系对幼儿亲社会行为的影响[J].幼儿教育,2010(10):43-46

[4]曾盼盼,俞国良,林崇德, 亲社会行为研究的新视角[J].教育科学,2011,27(1):21-26.

[5]林崇德,发展心理学(第一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255.

基金项目:

本研究是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 “中小学校长专项”课题成果之一,课题编号12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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