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晶
摘 要: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问题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促进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任务。本文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过程,即培养目标、招生条件、培养路径、专业和课程设置、论文要求、培养方式以及指导教师等方面,在教育公平的视角下,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研究。
关键词:教育公平;教育硕士;教育质量保障
中图分类号:G6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11-0107-0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重点提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的核心价值原则和价值追求,“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任务,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战略性课题。
一、概念界定
(一)教育公平的内涵。从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朴素教育民主思想,以及“来者不拒、去者不止”的培养原则,到古希腊先哲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闪现的教育公平思想的光辉,从近代民主先驱为争取平等教育权的呐喊再到当下世界各国为维护与促进教育公平的各项举措,不同时期,“教育公平”的内涵各有不同。
教育公平内涵的三个层次:教育起点公平,即入学机会公平,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教育过程公平,即在前者的基础上,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教育结果公平,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够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