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卫华
如果你的孩子尚处义务教育阶段,就一定有在微信家长群里听候老师“发号施令”的经历。我有位朋友,孩子在上海某公立小学读二年级。他告诉我,去年圣诞节时,他就接到语文老师一道指令:请孩子写一封信给圣诞老人,向他表达心愿,要求各位家长予以配合。
何为配合?就是以圣诞老人的名义满足孩子在信中表达的心愿。读者可以自行脑补:痴心父母们背着孩子逛遍商场,买来孩子心仪的礼物,然后在圣诞节清晨悄悄放在孩子枕边。待孩子醒来,惊喜地看到枕边的礼物时,你还得继续配合着编瞎话:圣诞老人来的时候,你睡着了,他不让我们吵醒你。
事实上,在时下的中国大城市,圣诞老人形象无处不在。这是基督教对我们这个素有无神论传统的国家最“暖意”的馈赠。想来也是,对于一个刚二年级的7岁孩子来说,又有什么理由不满怀纯真地接受他从烟囱里塞进的礼物呢?笔者又了解了一下,这个由谎言装点的“宗教嘉年华”,居然出现在上海好几家公立小学的家庭作业中。
我的朋友向我诉苦:是我孩子去学校受教育,又不是我受教育,凭什么要求我“配合”?《教育法》第十七条写得清楚:学制系统内的教育形式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国务院又没规定要让孩子去给圣诞老人写信要礼物?况且,我们家都是佛教徒。
是啊,作为家长,你的确没有“配合”的义务,但学校老师有给分的权力,看着其他孩子的家长都完成了,你不配合,老师立马给你孩子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