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信息支撑下的“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探析
——以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区分局信息化侦查实践为例

2017-01-24 07:28胡敏秀梁茶增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情报中心警种情报信息

胡敏秀,梁茶增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区分局,浙江 台州 318050)

侦查学研究

情报信息支撑下的“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探析
——以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区分局信息化侦查实践为例

胡敏秀,梁茶增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区分局,浙江 台州 318050)

主持人:刘 鹏

面对当前的困难和挑战,公安工作急需大力提升刑事打击效能。在现有警力短缺因素的制约下,通过调整机制盘活现有警力资源,依托情报信息体系架构,组建小型作战单元开展合成作战,动态用警,实现合成作战机制的落地效果。按需、快速、动态的原则是“小单元”合成的基本原则。以融合为核心追求,以制度化为根本保障,有效实现人员混合、资源共用、平台融通、手段集成的合成侦查模式。

情报信息;“小单元”;合成作战;侦查模式;路桥区公安分局

社会信息化背景下的犯罪手段更趋智能化,犯罪形式更趋多样化,犯罪行为更具隐蔽性、复杂性。面对犯罪新形势,依靠单一警种的侦查力量、侦查手段、侦查资源以及传统的侦查模式,难以适应实战需求,充分运用各类社会信息、公安信息、侦查情报,改变现有警种、部门各自为战的工作模式势在必行。公安工作合成作战是指公安机关诸警种为执行某一共同的任务,统一计划,协调行动,以形成整体合力的工作模式。[1]合成作战的理念提出得很早,但2010年9月公安部在全国刑侦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全国刑侦部门要以打好“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为重点,大力推进侦查方式转变创新,才正式标志着我国公安机关多警种合成作战侦查机制的开启。

然而,由于传统公安体制的制约和各警种工作运行机制的差异,公安情报部门负责情报收集、整合和分析,各警种则关注案件的侦查,情报流与业务流并不直接融合。一旦案件发生,需在各分管领导的协调下,在情报、刑侦、网监、技侦、特巡警各部门领导的参与下,才能开启合成作战机制。这样的工作模式只能运用于影响较大的重特大案件,而一般的案件侦查却难以快速开展合成作战,机制运行的影响因素导致信息化应用链条断裂,使得情报信息与具体业务脱节,许多合成作战模式只有形式上的“合”,并无实质上的“成”。为破解这一难题,全国各级各地公安机关都在开展情报信息背景下合成作战机制的“落地”效果探索,[2]同行专家也对较有代表性的苏州、成都、潢川等地公安机关合成侦查模式开展论证和研讨。[3]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区分局围绕“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的目标,以实施情报信息全面主导警务机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打击犯罪新机制,自创性地提出并实施情报信息支撑下的“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快速、灵活、精准地打击各类犯罪,有效提升刑事打击的质量和效能。笔者对路桥区公安分局情报信息架构支撑下的“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全国侦查工作的合成作战理论与实践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一、“5312”情报信息架构:“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的前提

情报信息体系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都在积极探索实施情报信息全面主导警务机制改革。情报信息体系构建为合成作战机制的建设搭建了必要的平台。有学者就对情报信息体系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的高端应用进行了研究,阐述了情报信息体系服务侦查的基本模式,其中合成作战是一种基本模式。[4]路桥区公安分局从促进公安工作长远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从体制机制入手,经过两年多的反复调研论证,逐步明确了情报信息改革方向、组织框架和运行模式,于2014年5月正式进入情报信息改革实施期,成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委员会,设立情报中心、业务警种专业情报室和派出所综合情报室,明确五大战略定位、三大改革原则、十二项具体功能,形成了“5312”情报信息架构,为“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一)“5312”情报信息体系的基本架构。“5”,就是五大战略定位:参谋决策保稳定、指导防控降发案、支撑侦查强打击、服务基层夯基础、合成作战提成效;“3”,就是三项原则:立足打击服务防控、立足城区覆盖城乡、立足对下主动对上;“12”,就是十二个功能:综合协调、维稳研判、案件研判、人员研判、视频研判、人力情报、防控指导、基础管理、情报核查、技术支撑、软件研发、信息质量监管,并分别由情报中心“五区二队”来承担这十二个功能。基于“5312”模式的情报信息基本框架,对公安资源进行全方位整合,对应调整勤务模式,强化制度适配保障,推动全警大融合,真正让情报信息主动、有效地主导警务行为。

(二)“5312”情报信息体系中的具体区块设置。

1.综合协调区。该区块主要为保障情报中心工作有效开展而设置,负责情报中心与各警种的有序对接。为确保各类信息流、指令流顺畅传递、共享、应用、反馈,在综合协调区增设了软件研发子区块,负责OA系统、实用小软件和分析模型的研发。

2.维稳研判区。该区块主要为对应重大事件预警防范职能而设置,主要承担两大职能:一是主动对接上级公安情报部门对基层涉稳情报线索的搜集报送要求,负责全局所有对上级的相关情报报送及考核任务;二是主动服务本地社会面稳控工作,整合全局涉稳情报信息并开展专业化深层次研判,为本地维稳决策提供情报支撑。

3.合成研判区。该区块主要为提升情报指导破案追逃和整体驾驭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而设置,包括人员研判子区块、案件研判子区块、视频研判子区块。其中,人员研判子区块主要承担两大职能:一是负责对上级有关重点人员的签收反馈,对重点人员实行动态管控;二是立足本地破案追逃需求,对各类人员开展深度研判,拓展服务触角,由人到案,深挖犯罪,提升破案追逃能力。

4.技术支撑区。该区块主要为基层所队侦查办案能够得到快速、高效的技术支撑而设置,整合了网侦、刑侦、技侦的主要配侦职能,相关工作人员以专(兼)职形式进入情报中心合署办公。基层所队需要技术配侦时,只需向情报中心部门提出请求即可,这样既方便基层办案,又提高工作效率。

5.防控指导区。该区块主要为解决业务警种单一作战难以形成合力、派出所局限于辖区内难以形成防控一体化的问题而设置,负责统筹调配全局各警种防控力量,根据全区发案动态和规律,开展有针对性地防控指导,形成全区防控“一盘棋”格局。

6.基础管理队。该区块主要为有序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而设置,具有统筹全局基础工作的职能,对全局涉及各警种的基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监管、建设、考核、评估,解决各警种信息无序采集、基层重复劳动、警力严重浪费、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负责牵头协调、指导、督促各业务警种开展社会资源采集,为情报信息研判提供厚实的数据基础。

7.情报核查队。该区块主要为满足情报中心内部研判形成高质量情报产品以及校准嫌疑人员动向、落脚点而设置,负责对不确定研判产品跟进实地核查。经核查确认该情报产品具有落地条件和价值的,则再流转至相关实战单位。

(三)“5312”体系形成的情报信息支撑。“5312”情报信息体系通过整合信息资源、研发预警模型、集成专业手段、变革作战模式等方式,全面提升了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效能,而其中合成研判区、技术支撑区和情报核查队等区块为“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提供了人员、技术、情报等全方位的直接支撑。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人员研判、案件研判、视频研判通常相互交叉渗透、密不可分,为便于对重大案事件同步上侦,路桥公安分局将这三个子区块合并为合成研判区。其中,案件研判子区块以服务基层侦查破案需求为导向,整合原来分散在刑侦的刑事案件研判和指挥中心的发破案、专题类研判职能,推动案件研判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提高情报产品指导服务实战效能;视频研判子区块整合原来分散在刑侦的视频工作室、指挥中心的视频监控职能,抽调视频侦查研判骨干力量,开展专业化视频侦查、深度研判工作,为实战单位提供视频研判服务。技术支撑区通过合署办公的形式解决了网侦、刑侦、技侦各自为战的问题。同时,为解决人力情报信息跨警种难以有效共享的问题,在技术支撑区专门设置了人力情报子区块,对全局各警种的人力情报资源统筹调配,统一管理,共享各警种人力情报搜集的情报线索;建立违法犯罪举报平台,延伸拓展公安系统外围的人力情报,搜集社会面各类违法犯罪线索,服务打防管控。情报核查队有效地突破了部门界限和信息壁垒,在侦查实战中做好前期调查,搜集、固定证据,提高了情报产品指导实战的精确度,使精确打击成为可能。

二、按需常态化:“小单元”合成侦查模式的组建运作

合成侦查,指的是在打击犯罪过程中,以刑侦部门为核心,整合技侦、网侦、图侦等专业警种和各种资源力量,在一定工作机制的框架下,共同参与案件侦破工作,形成打击合力,达到最佳的实战效果。

(一)基本内涵。“小单元”合成侦查是指有效整合其他专业警种力量,快速灵活组建小型作战团队,享有更多信息、手段、技术支撑,以达到效能最大化的一种侦查模式。小型作战单元概念源自军事术语,意指能够在一定环境下,相对独立地完成基本作战任务的团队。组建小型作战单元,不只是组建一个个小的作战团队,而是在精干的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充分借助合成机制下的各种侦查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实现侦查体系内各个小作战单元产出的效能之和远大于原有侦查体系整体的产出效能。

(二)运作原则。情报信息支撑下的“小单元”合成作战,是为主动对接情报信息体系,顺应新形势下公安机关侦查实战需求,通过实战总结出来的有效合成侦查模式,并按照以下基本原则运作。

1.按需合成原则。合成侦查不仅是警力的合成,更是职能的合成、手段的合成、信息的合成,如果不能最大化地利用合成侦查机制下的平台、信息、手段、技术优势,则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因此,传统合成侦查往往应对的是具一定影响力的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对其他案件不得不选择性忽略。情报信息与合成作战的有机融合催生了“小单元”合成作战,给传统的合成作战注入了新的活力,实现了合成作战形式的多元化。其中,既有大要案合成,也有小案件合成;既有情报会商形式面对面的合成,也有通过平台自动流转的合成;既有两人的合成,也有多人的合成,一切都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进行灵活合成。

2.快速合成原则。传统的合成作战,有关申请专业警种的技术、情报支持,往往需要层层报批,手续繁琐,容易贻误破案时机,影响破案效率。而“小单元”的合成发起人仅需依托微信或警信这两类使用普及度极高的的手机APP,根据案件侦查需要组建一个群,只要有一个指令需求,各个警种“被合成”人员就要配合,无需局领导签字同意。各警种与“5312”情报信息体系架构下的情报中心“五区二队”在合成作战常态化的理念指导下,随时随地响应合成发起人的请求。

3.动态合成原则。在目前我国各地警力短缺因素的制约下,通过调整机制盘活现有警力资源,依托情报信息建设,组建小型作战单元开展合成作战,动态用警,对面广、量大的侵财案件实施有效打击,是公安机关的现实选择。在案件的侦查进程中,根据需要开展一轮或多轮的“小单元”合成,灵活地增减、调整成员,并在案件侦办结束后解散本单元。通过动态的“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建立了动态控制的警务运行机制,做到管理粗细结合、严松有度,队伍收得拢、放得开,实现警务运行动态高效。

(三)实施步骤。

1.明确发起人。发生有合成侦查条件的案件时,可以明确主侦刑警作为组建小型合成作战单元的第一发起人,也可以由单位领导根据现实情况负责组建或指定其他骨干刑警、有侦查特长民警作为发起人组建小型合成作战单元。也就是说,任何民警认为自己侦办的案件有合成必要,就可以发起“小单元”合成作战请求。

2.组建作战单元。根据不同的案件及侦查要求,“小单元”合成作战主要有三种组建模式。一是现场合成模式。在案件接处警现场,接警单位民警、合成作战队民警、技术室民警以及到达现场的其他相关警种民警当场会商案情,一般以合成队为主发起组建。二是常规合成模式。根据“小单元”合成作战机制建设的要求,通过合成作战平台向各专业警种或派出所发送组建请求,告知相关配侦需求情况,也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向各相关单位的指定合成作战联络员提出组建请求。三是伙伴合成模式。侦查员在大量的合成作战实战过程中,与自己单位内部或各相关单位的侦查员有了一定的熟悉度,彼此配合已经有了伙伴式的默契,相互可以直接发起合成作战请求。在现场合成模式与伙伴合成模式下,由发起人直接相互添加微信或警信,组建专门的“小单元”合成作战微信群或警信群;在常规合成模式下,联络员接收到请求后,根据警力情况,迅速作出回应,并在第一时间将协助人员的信息反馈至发起人,由发起人通过群聊功能,将协助人员添加进此案的合成作战“小单元”微信群或警信群。

3.开展合成作战。参战人员共享群信息,实现无障碍交流、沟通。大家在发起人的统一调配下,齐心协力,开展合成作战。随着案件的侦查进展情况,发起人适时发送新的配侦请求至相关单位,适时增减参战人员,实现快速灵活调整,动态高效用警。接到请求的单位根据制度要求必须及时响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通过合成作战的常态化实践,发起人与被请求单位和参战人形成良性互动、良性发展。

下面是一个通过合理调配警力,合力抓捕嫌犯,成功破获抢劫案件的实践案例。2016年8月2日22时许,路桥辖区发生一起抢劫案件,受害人林某刚从路北街道某小区地下停车库一辆奔驰轿车上下来,被两名案犯用胶带纸捆绑后拉回轿车内,并用刀、枪威逼林某讲出银行卡密码,随后卡里的1万余元被取走。由于是涉枪案件,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技术室、路北派出所、中队民警均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侦查。在现场,由一名刑警大队侦查员牵头,当即组建了包括刑警大队、技术室、路北派出所、中队各一名成员在内的四人合成作战单元,并建立了微信群,通过现场合成,快速组建合成作战“小单元”。刑警大队、路北派出所、中队民警负责对受害人的询问以及对周边的走访调查,技术室民警负责现场勘查,四人分工负责,高效开展初侦初查各项工作。因案件性质恶劣,为加快案件侦破进程,发起人于当天向情报中心视频组提出配侦请求,将情报中心视频组人员纳入到合成作战单元,由情报中心视频研判组负责公安视频追踪,按需增减人员,实时跟进案件侦查与研判。经合成作战单元各成员的努力,很快查明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活动轨迹和大致落脚点。发起人立即与刑侦中队、派出所组成合成抓捕组开展追捕行动,并于8月22在四川省合江县的两个山村成功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本案从报案到查明嫌疑人身份仅仅用了3天时间,随着侦查的深入,案件发起人根据现场勘查、走访排查、视频侦查、关系人分析、技术支撑等多种侦查手段的需要,灵活机动地适时增减参战人员,使合成单元的警力高效使用,确保侦查警务高效运作。

三、侦查效能最大化:“小单元”合成作战的价值

(一)构建了实际意义上的“大侦查”格局。合成侦查包括系统的合成、机制的合成、手段的合成,而最根本、最重要的是“人”的合成,也就是队伍素质的合成、警力的合成、战力的合成。当前,多数基层民警仍将新型犯罪等同于普通案件开展工作,普遍缺乏系统性的专业知识,难以使用有针对性的侦查措施。特别是侦办网络犯罪,多数民警对侦查实践中出现的网站代理、群发软件、积分套取等新型网络犯罪手段不了解、不适应。“小单元”合成作战中,既充分发挥出了刑侦部门在打击中的尖刀作用,又充分盘活了蕴藏在其他各业务警种与基层派出所中的侦查资源,使侦查部门的战斗不再是单打独斗。各相关单位在多形式的“小单元”合成作战中结合成更紧密的战斗堡垒,形成一个以实战为导向的实际意义上的“大侦查”格局。

(二)固化了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小单元”合成作战实现了合成作战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从传统的大兵团作战下不计成本地投入人力物力,到现在按需合成,以需求为导向,根据警情变化做到动态用警,合成作战,既节省了警力,又提升了效率。很多案件的成功侦破,得益于情报信息对侦查工作的引领和支撑。以往刑侦、治安、禁毒等有打击职能的部门情报信息获取渠道窄、来源少,与其他警种的协作不够紧密,特别是在专业警种的技术、情报支持上,往往需要层层报批,手续繁琐,容易贻误破案时机,影响破案效率。“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在自上而下情报信息主导下的侦查机制变革中因势而生、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整合了网侦、视侦、技侦、刑事技术等诸多的手段和资源,体现出其特有的便捷性、灵活性、集约性、高效性,最终使“小单元”合成作战成为民警开展侦查工作中的一种自然选择,并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打击犯罪新机制。

(三)创新了犯罪整体防控模式。警力紧缺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一大难题,现阶段的公安组织运行机制和警力配备情况下,犯罪防控面临极大挑战。“小单元”合成作战建设,不仅着力于民警单兵作战能力的提高,还从资源的配置和整合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激活民警潜力,挖掘民警作战能力,充分借力现有合成侦查资源中的信息、技术、手段等资源,使警力资源无增长改善成为可能。通过“小单元”合成作战,实现了对侵财犯罪更精准、更密集地打击。一方面,通过打击减少了发案主体;另一方面,通过打击更全面地掌握犯罪分子的作案方法、手段等特征,为辖区派出所和群防群治组织提供更具指导性的防控建议。而辖区派出所通过“小单元”合成作战机制,积极主动提供打击建议,提供基础和情报支撑,提供巡防服务。以打促防、打防结合,社会面整体防控水平得到提升。

(四)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当前犯罪依然高发,犯罪总量依旧处于高位,侵财类案件、黄赌毒等治安案件在整个发案中占比较大,如路桥区2015年盗窃案件在所有案件中的占比达到83.28%。相对于大要案,此类小案的破案率并不高,已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此,公安部适时提出了“更多地破小案”的要求。“小单元”合成作战快速、灵活的特性对侵财案件、民生小案的侦破非常有利。此外,因为“小单元”合成作战相比以往民警单兵作战具备更强的侦查能力和更丰富的侦查手段,往往能够实现对侵财犯罪进行盗、销整个犯罪链条的打击,从而捣毁更多的销赃窝点,追回更多的赃款赃物,为群众挽回更多的损失。2016年1月至9月,通过“小单元”合成作战,路桥区公安分局共摧毁销赃窝点23处,刑拘销赃人员49名,追回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仅追回被盗、被骗的轿车就有十余辆。通过更多地破小案、破民生案件,更多地追赃,实现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

四、融合集成:“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的启示

路桥区公安分局在“5312”情报信息体系基础之上创立的“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以融合为核心追求,以制度化为根本保障,有效实现资源共用、平台融通、手段集成、成果共享,激活了警力,提升了战力。

(一)“融合”不只是简单的“整合”。数据、人员、技术、平台的高度融合是路桥区公安分局“5312”情报信息支撑下“小单元”合成作战的的核心与精髓。对功能、人员、数据、手段、平台、职能、保障等资源进行整合,全面盘活信息资源,形成情报信息体系。首创“混合所有制”人员配置方式,以编制与人员合并或分离的形式,让各警种专业人才进入情报部门工作,推动情报与业务警种工作全方位地融通对接。人员配置的“混合制”,破除了利益藩篱,解决了很多权限隔阂的问题。情报中心分管合成作战的副主任兼任刑侦副大队长、再兼任情报中队长,解决了情报中心与刑侦的无缝衔接问题。情报中心分管技术支撑和人力情报的副主任兼任刑侦副大队长,为人力情报的整合使用打通最重要的一个关节。同时,该副主任又兼任网警副大队长,解决了网侦授权问题。情报中心分管维稳的副主任兼任指挥中心副主任,解决了维稳信息统一对上对下的问题。人员配置的“混合制”使得案件侦查过程中避免了“整”而不“合”的问题,实现了侦查业务流与情报流的高效融合,相互促进。

(二)“集成”超越了机械地“合成”。集成是将一些孤立的事物或元素通过某种方式改变其原有的分散状态,使其集中在一起,产生联系,从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的过程。路桥区公安分局在情报中心区块设置与警力配置上,独创性地设置防控指导区、技术支撑区、基础管理队等功能区块,实现了广义上的资源集成和合成作战,形成了“一个中心、多点辐射”的集成效应,增强了打击合力。将人员研判、案件研判、视频研判三个工作职能相互交叉渗透,密不可分的子区块合并为合成研判区,极大地提高了信息获取和研判、资源调动和运用、现场处置和执行、事后反馈和完善的能力。

(三)由侦查情报信息向公安“警务云”拓展。

随着“小单元”合成作战在侦查领域的深入运用,必然会反向推动情报信息的不断拓展,逐步在人员、资源、信息数据、系统平台、职能、制度、应用上深度整合,全面共享,努力形成“警务云”,实现对公安各项警务实战应用和深度研判的主导,为不同警种的作战单元提供支撑。围绕“大数据”,立足“云计算”,以整合为核心手段,以制度化为根本保障,按照统领指挥全局的要求,有效实现资源共用、平台融通、手段集成、成果共享的合成作战新格局,真正实现情报信息全面主导公安警务工作。

综上,打击犯罪的合成作战理念内涵丰富,功能强大,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5]组建小型合成作战单元,不只是组建一个个小的作战团队,是在精干的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充分借力合成机制下的各种侦查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实现侦查体系内各个小作战单元产出的效能之和大于甚至远大于原有侦查体系整体的产出效能。自2015年以来,理论界与实践部门意识到侦查功能分工过细带来的弊端,提出并尝试“大侦查”改革。[6]笔者认为,在“大侦查”需求与情报信息背景下,推行“小单元”合成作战模式更有必要,毕竟“将决策权分工,将其配置到更广的层面上,并随着问题的需要而调整决策中心所在”,才不至于“使得信息的浪潮淹没在了中央决策人士”层面。[7]

[1]周建军.合成作战[J].中国刑事警察,1994(2).

[2]王阿斌.三门峡警方:首创合成作战 守护一方平安[EB/ OL].(2016-03-18)[2016-09-21].凤凰网,http://ah.ifeng.com/news/ wangluo/detail_2016_03/18/4791837_0.shtml;袁运华.梅江公安分局加强信息研判提升侦查破案效率:建立“五位一体”合成作战机制[N].梅州日报,2016-03-07(02);白少侠,孙力,徐倩.潼关:新型合成作战平台精准高效打防犯罪[N].人民公安报,2015-11-11(05).

[3]杨复宽.打击犯罪合成作战机制的理论与实践[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4(5).

[4]杜航.提升大情报服务侦查功效的方法与应用[J].辽宁警专学报,2012(6).

[5]同[3].

[6]李双其.再论公安侦查机制改革[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彭玉伟.大侦查体制改革及其实践介评[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5);戈腾龙,宋广宇.邹城警方组建刑事犯罪侦查局实施“大侦查”制改革[EB/OL].(2016-08-26)[2016-10-23].济宁政务网,http://www.jiningyimin.com/article/ 3557.html.

[7][美]阿尔文·托夫勒,海蒂·托夫勒.再造新文明[M].白裕承,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116.

(责任编辑:刘 鹏)

D918

A

1674-3040(2017)03-0033-05

2016-12-12

胡敏秀,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区分局副局长;梁茶增,该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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