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税收政策对跨境电子商务影响分析

2017-02-04 14:21李敬王静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29期
关键词:国际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

李敬+王静

摘 要: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进口税新政)为基础,解读了进口税新政的内容和内涵,从消费者、跨境电商平台及海关部门三个方面分析了进口税新政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影响,并针对性的提出了进口税新政环境下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进口税政策;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国际物流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9.021

0 前言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同时规定从2016年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新政策,并对行邮税政策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跨境电商进口税新政实施前夕和2016年4月15日,发改委、财政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4月15日,一系列的新政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带来的重大影响,跨境电商平台如何应对、海关部门如何调整成为了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

1 进口税政策解读

1.1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种类的规定

《清单》第一批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清单》第二批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保温杯、纸尿裤、服装鞋帽、儿童玩具等在列,涵盖了绝大部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商品,能够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有利于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

1.2 征税方式及行邮税调整

过去进出口贸易商品分为物品和货物两类,执行税制有所区别,进境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关税,进境物品征收行邮税,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大部分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按行邮税征收,税率一般为10%,相较于国产货物税负和同类一般贸易进出口税负来说,征收税率较低。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取消了50元行邮税免税额度,征收一般贸易增值税和70%消费税。个人行邮税税率也有着一定调整,从10%、20%、30%、50%改为15%、30%、60%,四挡变为三挡。

2 进口税政策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影响

2.1 对于消费者的影响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消费者对境外产品品质的信赖程度逐渐提升,选择电商平台跨境购物的比例日益扩大。进口税新政正式实施之后,海外购物成本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而从海外产品方面来看,进口税新政的实施则会带来不同的影响,母婴、保健品等当前热销的消费品税负会有着一定程度的增加,而电器、化妆品等产品,税负则会有所下降。

2.1.1 受到不利影响的商品分析

进口税新政的实施对低价彩妆类、奢侈品类及母婴类等商品的影响相对较大,对于母婴类商品来说,其价格一般在500元以下,在进口税新政实施前,其属于免税商品范畴,而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则需要缴纳税率为17%×70%=11.9%的税负,对于奢侈品类商品来说,在进口税新政实施前,其税率为30%,而在进口税政策实施之后,需要按照一般贸易进行征税,税率达到了60%之多,相当远原来的2倍,对于彩妆类产品来说,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前,100元以下的商品缴纳税额为0,而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缴纳税率则提高到了47%。由此可见,上述三种商品都不同程度受到了进口税政策调整的影响,缴纳税负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提升,但需要注意的是,相较于进口商品的其他流通渠道来说,这些商品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仍有着明显的价格优势。

2.1.2 受到有利影响的商品分析

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一些商品价格不升反降,以高等化妆品为例,在进口税政策新政之前,其行邮税税率为50%,而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在消费税30%和增值税17%的基础上乘以70%,税率明显降低。

总的来说,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相对较小,不会带来较大负担,但免征税额的取消,会增加500元以下商品的税负,例如奶粉、保健品、纸尿裤等进口商品税负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增加的税负是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自行消化还是体现在价格的提升上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此外,对于消费者来说,进口税新政的实施也能够让消费者更好根据自身需要来选择跨境电商或跨境直邮两种消费渠道。

2.2 对跨境电商平台的影响

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跨境电商平台需要一定时间对商品促销模式、储备机制及补贴模式进行升级和迭代,以此来重新梳理整个跨境电商的供应链体系。如果不能及时根据进口税政策进行调整,则会面临着较大的发展压力,且对资本的过度依赖也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遭到淘汰,跨境电商需要针对进口税政策下的税金进行成本分析,优化货品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2.2.1 保税备货与海外直邮模式的选择

当前,各种新型进口方式层出不穷,其中保税备货模式和直邮进口模式一直备受关注。

对于海外直邮模式来说,指的是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之后,以国际运输的方式直接将商品送达境内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的境外商品首先会邮寄到商品所在地区的转运公司,之后转运公司将商品寄到国内。本质上讲就是消费者在相关购物网站下单购买商品,商家从国外进行商品发货,经过国际快递方式将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在海外直邮模式下,能够对商品物流信息进行全过程跟踪,保证消费者买到正品商品,但海外直邮模式需要经历漫长的转运过程,且扣税手续繁琐,从而给广大消费者带来较大困扰,且这种模式会产生高昂的物流费用,有时物流费甚至超过了产品本身费用。

对于以保税备货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来说,进口税新政的实施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跨境电商平台面临着众多调整,而以海外直邮模式为主的跨境电商则受到的影响较小,海外直邮模式跨境电商可以对时效、成本及灵活性三方面进行均衡处理,以此来降低物流成本,但这种碎片化组织和操作困难,在短期之内,无论进口税政策如何调整,都很难实现对海外直邮物流和供应链组织链条进行的有效整合。

总体而言,进口税新政的实施取消了以行邮税征收为基础的50元免税额,这就削弱了跨境电商行业通过保税区清关模式的税收优势,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保税模式的终结,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正面清单内众多常规品类依然会采用保税备货模式,以此来保证发货的时效性,同时海关统一版新系统中的退货功能对于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退货难问题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对于各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来说,进口税新政实施的背景下,如何以供应链组织为基础,平衡使用备货模式至关重要,这关系到跨境电子商务整个行业的未来发展,有可能催生新的行业模式和行业格局。

2.2.2 面临着促销模式的调整

进口税新政的出台时间较短,还处于起步实施阶段,跨境电子商务需要经过一段适应期,以进口税新政的特点、要求为基础,优化和调整原有的销售策略,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符合消费者需求、能够吸引消费者的促销模式,例如“包税”促销模式、“包邮”促销模式等。

2.2.3 物流退货复杂度提升

跨境电子商务退货难的问题一直存在,相较于境内电子商务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涉及到跨境物流,一旦消费者购买的境外商品出现问题,很难直接联系跨境电商平台,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高,另一方面物流涉及到的程序和流程过于复杂,这就不可避免的增加了联系物流退换货的难度。而在进口税新政实施的背景下,选择什么样的进口方式,如何解决消费者退换货难的问题也是个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

2.2.4 商品选择需要重新考虑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进口税新政的实施仅仅影响了一部分进口商品的价格,但这部分商品大多都是消费者热衷的进口商品,例如奢侈品、母婴类商品等,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心理产生影响,因此,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来说,如何根据消费者心理平衡性的选择商品也至关重要。

2.2.5 压缩了利润空间

对各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营销措施的观察可知,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前,许多跨境电商平台都打着“税收旗号”开展促销渠道,以此来吸引消费者尽可能的在新政实施前进行囤货,促销模式逐渐从“包邮”促销向“保税”促销转变,以此来在进口税新政实施前更好的吸引消费者,打好进口税新政的第一场战役,这种促销模式的转变会压缩跨境电商的利润空间。

2.3 对海关部门的影响

对行邮物品的监管是海关部门的重要责任,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海关部门必然会进一步规范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管理,以此来促进跨境业务的健康发展,但需要明确的是,在业务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海关部门面临的监督管理压力必然会增加。

此外,当前跨境电子商务主要以海淘模式为主,海外商品大多以包裹或邮递形式进入境内,海关部门在进行物品检查的过程中,不会与海外销售方和境内消费者直接接触与交流,而是需要与物流企业进行沟通,但当前出台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物流企业在商品运送入关、入境需要承担的报关代理完税等相关责任和义务。

海关部门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进行进境物品的监督和管理,而许多企业处于对利益的追求依然顶风作案,偷漏税等违法现象屡见不鲜,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许多商品税率增加,这种不正之风必然会愈发盛行,这就对海关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严格查处,积极规范和整顿相关行业企业,以此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下的可持续发展。

3 进口税政策下电子商务发展对策建议

3.1 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对策

3.1.1 拓展产品类型

国内电子商务与跨境电子商务在商品销售分类上收到消费者需求和政府政策导向的影响较大,二者也呈现出了一定的区别,国内大部分电商平台主要销售日用产品、服装、家电及美妆等产品,跨境电商平台则以母婴产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奢侈品为主要经营产品。

跨境电商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综合商品类型的跨境电商平台,例如天猫国际,一种是专一产品的跨境电商平台,例如聚美优品以销售化妆品为主,蜜芽宝贝以销售母婴类产品为主。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意识也逐渐提高,人们开始追求更有质量和品位的生活,而当前跨境电商平台所提供的产品越来越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需要积极拓展产品类型,以此来满足消费者对境外商品的多元化需求,从而更好的吸引消费者。尤其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下,跨境电商平台利润被压缩,更应当丰富经营产品类型,例如科技类产品、高质量生活类产品等近年来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存在较大潜力和商机,跨境电商平台可以以此为突破口,拓展产品类型和实施空间,以专业的选品团队为基础,避开红海市场的激烈竞争。

此外,跨境电商平台可以积极拓展无形产品交易,借助网络的便利性,经营数字化产品,例如网校课程、音视频、计算机软件等等,这些商品一旦受到消费者认可,能够有效打破传统有形商品的物流壁垒,对于提升跨境电商企业利润空间有着重要的意义。

3.1.2 提高消费者体验与服务

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会导致一些自营电商企业和供应商进行调整和改变,有可能引发危机。随着消费者消费水平的提升,其对价格的敏感度呈现下降趋势,因此,跨境电商平台要想在进口税新政实施环境下脱颖而出,需要积极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跨境电商平台应当积极保证产品质量,提升信誉,避免消费者通过众多购买评价和横向纵向比较来做出购买决定,尽可能节省其消费精力和时间,以此来提升用户粘性,扩展用户范围。此外,跨境电商平台还应当积优化整合供应商、结算及物流等资源,解决消费者退换货难的问题,以此来提升用户体验,更好的扩展市场份额。

3.2 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3.2.1 完善实施细则,明确申报责任

海关相关政策法规应当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对进口税新政环境下各个主体和相关因素进行准确的分析,结合实际监管中遇到的问题来完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需要建立物流企业相关的进境申报制度,明确物流企业代理报关的责任和义务,采取预先估计、先行收取的方式来收取水费,对国际物流行业进行规范。海关可以制定进境物品二次申报制度,以双向申报为基础强化申报责任落实,保证商品关税完税价格信息的精准性,保证税款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3.2.2 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全流程监管

信息技术在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海关部门也应当积极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在跨境电商货物日益增多的背景下,转变传统的人工方式,以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行邮物品到达口岸、卸货、检查等全流程跟踪管理,提升通关效率。

海关部门还应当加强事后监督处理,提升稽查人员专业能力,杜绝偷漏税现象,同时应当积极与跨境电商网站及相关统计部门协调配合,实现差异化的管理方式,保证监管效果,在进口税新政实施背景下,为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

结论:综上所述,进口税新政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不可避免的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产生影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当积极提升自身实力,拓展产品类型,提升用户体验,海关部门应当完善监督工作,明确申报责任,并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下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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