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语境”和灵魂写作的局限性
——对莫言小说《蛙》的再解读

2017-02-24 10:59王达敏
关键词:赎罪蝌蚪姑姑

程 宁, 王达敏

(安徽大学 文学院,合肥 230039)

“忏悔”、“语境”和灵魂写作的局限性
——对莫言小说《蛙》的再解读

程 宁, 王达敏

(安徽大学 文学院,合肥 230039)

继《白狗秋千架》之后,莫言又在小说《蛙》里探讨了“忏悔”主题。这次,莫言本能够通过将“忏悔”与时代、生命相缠绕来发掘出作为忏悔叙事根本指向的人类之恶,以实现真正的“忏悔”,而结果却并非如此。《蛙》中人物的忏悔只是停留在浅层次的中国式忏悔,未达到莫言本人所具有的罪感意识。这种断裂的发生与中国文化环境、生命悖论以及莫言本人的创作方式紧密相关,显示出莫言的写作已跌入不可摆脱的困境之中。

《蛙》;忏悔;语境;灵魂写作;生命悖论

莫言的长篇小说《蛙》自发表以来,获得了学术界的强烈关注。关于这部小说的评论与研究也是硕果累累,不胜枚举。在这些文章中,“忏悔”成了众多批评者所青睐的解读角度。作为较早认识到“忏悔”问题的当代作家之一,莫言实际上在其早期作品《白狗秋千架》中就已对“忏悔意识”进行了文学层面的尝试性阐释。而至《蛙》,莫言则将这种意识置入到中国一段浩浩荡荡的计划生育历史之中,通过对“政策”表征下的国家伦理和“生育”抽象化的生命伦理之间矛盾的表现,展示出受权威话语洪流所裹挟的个体的生活抉择与心理激变,在对不同价值群体之间的剧烈冲突及其在时代变迁下精神嬗变的叙述中,建构了“忏悔——救赎”的叙事模式。

“忏悔”的前提是“罪”,最终归向是“救赎”,这无可厚非。同样无可厚非的是,对“忏悔”的发掘与探索体现出莫言本人对其个人文学理念——“把自己当作罪人写”——的坚持。在《蛙》中,莫言本能够通过个体的“罪”与“忏悔”实现对人类普遍性的“罪”与“忏悔”的揭示,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莫言已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这种文学空间和人性意义的超越与升华,其写作结果却并未抵达同样的高度。这种结果的形成与中国文化环境以及莫言本人的写作方式脱不了干系。

一、“忏悔”与文化语境

摩罗在《原罪意识与忏悔意识的起源及宗教学分析》一文中就指出,忏悔意识是人类普遍共同的心理和本能,根源于原始人类在万物有灵和万物平等的世界观及其被破坏之后带来的恐惧感和负罪感[1]。也就是说,忏悔意识在起源层面并没有中西方文化地域的差异,也“并非是以基督教为文化传统的西方人的专利,而是远古时代所有原始人以及现代仍然处于原始水平的土著人的本能意识和生命观念,自然更是文明的现代人的人性本色”[1]。有所不同的是,这种普遍的忏悔意识后来在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却走上了两条十分迥异的发展路径:在西方文化中,它作为宗教伦理得以保留和延展,具体表现为基督教的“原罪说”即人生而有罪;而在中国文化中,始于原始时代的忏悔意识在经历了中国“由巫入礼归仁”的“巫史传统”之后便逐渐被压抑、贬低进而消失。直至近现代,以启蒙救亡为宗旨的“五四”新文学才开始再次萌芽,具有现代色彩的忏悔意识亦在文学中崭露头角[2]。由此观之,忏悔意识在中国文化传统语境内总体呈现出一种断裂而曲折的发展状态。

笔者将文学人物在“罪”中所呈现的反应形式划分成了四个层次:一是犯罪-不知罪;二是犯罪-知罪;三是犯罪-知罪-赎罪;四是犯罪-知罪-赎罪-得救。与进入“忏悔”领域的后三个层次相比,第一个层面因仍处于无意识的人性朦胧状态并未到达“忏悔”的范畴,同时,后三个层次也因为人性境界的差异使“忏悔”表现出程度方面的差别。但这只是相当简单的划分,一部作品的模式往往比这种区分要复杂得多,四种层次间也常常是彼此共存、相互交织的。曾有学者认为《蛙》中的“忏悔意识”已然泛化,即《蛙》中的人物几乎都成为了“忏悔者”[3]。只不过,他们在共同的身份下拥有着迥异的价值立场、命运轨迹和心理诉求。以姑姑为代表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者、以王肝为代表的被迫害者家属和以杉谷义人为代表的战争反思者等,每一个人都绝不是纯粹的施害者和受害者,不能对其做单一的造罪者、遭罪者或认罪者的划分,而应该做具体分析。

小说中最为主要的忏悔者是姑姑和身为叙述人的蝌蚪。姑姑的一生实在跌宕起伏,尤其是在小说的前三部分叙述中,她甚至被赋予了英雄传奇的色彩。她自评道:“姑姑的手上沾着两种血,一种是芳香的,一种是腥臭的”,“用芳香的血洗掉腥臭的血”[4]330-331。从“芳香”的“送子娘娘”到“腥臭”的“魔鬼”再到痛苦的“洗罪者”,姑姑在价值定位上经历了一次次荣耀与耻辱、激进与失落的反差,“忏悔”更是成为了她后来人生的标签。而蝌蚪在给杉谷义人的信中也表达了自己作为有罪者将写作当做赎罪方式的想法。如果说姑姑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是由时代潮流和价值观念的转换在意识领域所引起的波动——那一场群蛙追击场面的惊悚描写将姑姑内心世界的极度恐惧具象化,使读者拥有了强烈的在场感和直观感——的话,蝌蚪的忏悔则经过了一个由逃避到面对的过程:从把王仁美的死归罪到“历史”身上到意识到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两人在忏悔的同时也都表现出一种意志游移的不坚定性:意识到自己有罪的姑姑却在后来又充当了小狮子代孕生子的帮凶,成为他们“老年得子”这一喜事的圆谎者。而蝌蚪更是处处为自己开脱,最后接受了代孕生子的事实,还从陈眉手中抢走了孩子。这些行为无疑对人物的“忏悔”进行了某种程度的消解,使其自身表现出情感态度和言行表现上的含混与矛盾。

这样看来,莫言在《蛙》这部小说中也不可避免地陷入到了中国式的忏悔叙事漩涡之中。需要指明的是,现代忏悔意识的产生虽然与受到当时的西方思想和启蒙语境的影响有关,但同时也因国人长期浸淫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而表现出关注现实社会、注重道德规约的“实用主义”特征。中国人的忏悔意识也因此多来源于道德伦理的规约及其所带来的恐惧与悔悟,具有较多的外在因素与感性色彩,重在追求压力解脱和精神慰藉,而缺乏西方式深入灵魂世界的剖析与审问。进入文学领域,则表现为中国文学的“忏悔”叙事多停留在人物纠结于自我的是非善恶判断,注重“犯罪-知罪-赎罪”的罪感结构也就是第二或第三个层次,却到不了第四个层次的精神辩驳和心灵升华。换言之,中国文学的“忏悔”叙事主要以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世俗关系作为依托,依靠伦理道德指标,来引导和规束个体人性的完善和世俗生活的安定。在这种文化语境和思维模式的影响之下,莫言也将小说中人物的忏悔引到了伦理道德层面的恐惧与谴责上:姑姑在计划生育政策被利用成为“罚款依据”而无法再成为权威话语的时代观念下,意识到了自己残害生命的罪行进而经受着夜游和梦魇的折磨,小狮子则因为遭到无法生子的“报应”才否定了自己从事节育工作的历史,而王肝也经历着被王仁美挖心的噩梦。这种由外界环境转变而生的悔恨和恐惧带来的只是因背离道德而引起的不安,却根本不能触及更深的精神层次。因为他们所追求的只是心理的安慰与现实问题的解决。

在文中,蝌蚪有一段话可以被看作是对“罪”这一行为的诠释:“我想起了自己童年时,甚至在成年之后还玩过的恶作剧,将那种青色的或者绿色的虫子,用图钉或者棘刺,将它们的尾巴扎在地上或墙上,然后看它们挣扎,看它们想爬行逃命的意识与不听指挥的身体如何战斗。当时我毫无怜悯之心,甚至感到愉悦,与虫子相比,我是强大的,强大到虫子无法感知我的形貌。对虫子来说,我就是制造一切灾难的神秘力量。它甚至都感受不到我那只行凶作恶的手,它只能感受到那枚图钉,或者那枚棘刺。现在,我体验到了那些曾被我戕害过的小虫所体验到的痛苦。小虫们,对不起了,实在对不起,I am sorry!”[4]268-269这一隐喻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在计划生育政策之下,谁才是那只罪恶的手?谁才是制造一切罪与灾难的神秘力量?站在冲突两段的人之间只是纯粹的“施害-受害”的关系吗?对罪的忏悔究竟又能到达何种程度呢?

很显然,原始忏悔意识在中国文化意识语境中的断裂和以儒家为主流的思想文化传统共同作用,把中国人从共通性的罪感意识中驱赶出来的同时又将之限定于世俗性的此岸世界里,进而使之在“实用理性”思维的引领下形成相信人能够不依靠彼岸世界的导引而实现自我完善的“乐感文化”。所以,中国人普遍缺乏一种深刻的忏悔意识。不仅如此,在中国式的世俗人伦系统之内,人与人常被拘囿在简单的关系范畴中,使得人的视阈往往缩小到自己感官之内可以触及的人事。这样一来,人的思维也便被限定在那些具体可视的利害关系和二元对立框架之中,很难将追问的眼光放射到更远的视野。同样,在“罪与罚”的问题上,受伤害的人常常只能惯性地关注近处可视的“图钉”和“棘刺”等对象,甚至不自觉放大自己的痛苦,却恰恰忽视了要去找寻那根本的真正的幕后凶手(当然,这也与凶手的强大有关)。另一方面,施害者在施害后的忏悔也很难真正意识到罪的根源,他们只是简单地在自己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里进行“就事论事”地自我归罪和忏悔,在具有针对性的狭隘领域里努力对受到伤害的人做出弥补。然而,这只是来自于道德上或恐惧感的个体化谴责,无法将造罪者上升到更强大且具有统一性的范畴之内,这一层面的忏悔必然是不彻底的。也就是说,要想实现真正的忏悔,关键在于受害者能否认识到罪的本质原因和最大施害者。如果他们只谴责具体的对己行为者或意识不到自身的罪,由谴责或自罪所产生的忏悔还只是浅层次的忏悔,因为最深层次的忏悔是找到根本之罪后进行的忏悔。在《蛙》中,那些受伤害的人如王仁美、耿秀莲等把矛头直指姑姑这一具体的执行人,而姑姑受到了乡人的怨恨并为自己的罪行进行了认领,蝌蚪对王仁美的死感到痛苦,王肝、小狮子等亦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了反省。但这样的忏悔毕竟是有限的,也是容易被推翻的(这可由她们的矛盾行为得到证明)。

那么,谁才是根本的造罪者呢?对这一问题,不同的作家找到了不同的答案:鲁迅通过狂人对“吃人”本质的揭露将罪源指向了中国历史;郁达夫将“沉沦”的屈辱归罪于国家的落后;艾伟找到了时代与欲望的缠绕;乔叶则把“平庸的恶”作为罪的终点。这些遭罪者基本上都是在冲突天平上衡量出来的承担者,而作家往往习惯以二元对立的思维思考罪的缘由,把罪最终指向社会、时代、他人甚至前世等,以批判的态度指责这些外在元素对人性或命运的影响。这种现象的出现意味着作家自身也同样陷入了中国式的罪感思维与忏悔模式之中,进而造就了当代文学作品中类型化却并不具有永恒终极性的忏悔形式。刘再复、林岗借王国维对《红楼梦》“共犯结构”的分析提出了“无罪之罪”的概念。他们认为,“所谓‘无罪’,是指没有世俗意义或法律意义上的罪;所谓‘有罪’,是指具有道德意义和良知意义上的罪,忏悔意识正是对‘无罪之罪’与‘共同犯罪’的领悟和体认。”[5]简言之,“无罪之罪”就是世俗意义和法律意义上无罪的人在道德意义和良知意义上承认自己的有罪。“无罪之罪”的结果是“他者有罪,我亦有罪”,即“人人有罪”。这一观念否定了上述有限的忏悔形式,超越了关系视阈内的归罪,要求的是从具体之罪和个体之恶中承认人类之罪和人类之恶。

所以,具体之罪其实直指向普遍性的人类之恶。“人类之恶”才是罪的根本缘由,亦是忏悔的最终对象,是理性反思的终极指向。但由于罪感意识的匮乏,《蛙》中的受害者并未意识到自己也是“罪人”,而施害者也未意识到自己的受害进而对之进行高度的反思。立足于这一角度来看,张炜《古船》的意义就显得十分厚重了,因为与前几者相比,隋抱朴的忏悔才是更加理性化而全非感性层面的忏悔。张炜最终跳脱了社会历史语境,站在了一种超越的高度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碾压以及时代的混乱归因于人类的私有,进而揭露出人类普遍性的恶。而《蛙》中人物的忏悔依旧属于中国式的忏悔,其源于恐惧,依靠的路径是民间伦理道德,目的在于从恐惧中逃脱,也因为缺乏对罪的理性分析而也显得较为肤浅了。

二、“忏悔”与灵魂写作

当然,《蛙》向我们展示了中国人忏悔的有限性,即中国人既很难将自己放置进“罪”的体系之内,更无法意识到自身所蕴含的人类之恶。这是《蛙》深陷中国式“忏悔”叙事漩涡中溅起的水珠,体现出其作为一则案例而具有的价值。它告诉我们的是:面对集体伦理和国家伦理压迫个体伦理和生命伦理而造成的罪时,人应该将审视与反思的眼光既放在自身又望向远处,去思考更深刻的罪之根源。因为真正的忏悔是理性而非感性、公共而非私密、超越而非对立的。也就是说,当思考应该由谁来忏悔时,不止应该站在个体、道德和二元冲突之上,而是应该将这罪放置在更广阔的视野之内来观察、剖析,以“脱语境”的态度发掘人类深层的恶与缺陷。由此一来,作家便被赋予了双重身份与责任:一是作为人类的个体,他们自身应该具备一种深层忏悔的意识和能力;一是作为知识分子,他们必定要通过文学向人们揭示这种深层的忏悔意识,并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罪之观念”。双重责任的担负不仅需要作家本人具有一种理性而清晰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还需要作家拥有直面人类之恶的巨大勇气。

实际上,莫言早已认识到文学写作与揭示人类之恶的紧密联系,也给予了肯定:“只有正视人类之恶,只有认识到自我之丑,只有描写了人类不可克服的弱点和病态人格导致的悲惨命运,才是真正的悲剧,才可能具有‘拷问灵魂’的深度和力度,才是真正的大悲悯。”[6]莫言将“人类之恶”与“自我之丑”相衔接,指出了自己正视人类之恶的方式——以揭示“自我之丑”来描写“人类不可克服的弱点和病态人格导致的悲惨命运”。这是一种灵魂写作。“把好人当坏人写,把坏人当好人写,把自己当罪人写”[7]是莫言对自己的文学理念所做的总结,旨在强调作家的创作不仅要塑造出人物性格的复杂,更要将自我作为解剖对象以窥视人性的深邃。“把自己当罪人写”意味着作家不是向外界寻找人物的摹本,而是向内挖掘作家个体的精神世界,对自己进行心灵的拷问。这一观念与上述言论相契合,表示:在莫言看来,灵魂写作其实是叩问作家自己的灵魂进而抵达人类之恶,暗含着作家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肩上所负载的“他人有罪,我亦有罪”的“无罪之罪”的认识。而作家笔下的人物则是作家内在精神的外化具象,是作家把自己“放在解剖台上,放在显微镜下”来观察的产物。

因此,在叙述过程中,作家的立场是不断游离的,而呈现于文本中的人物心理也随之分裂。不可否认,莫言在《蛙》中依旧遵循了这种写作理念。一方面,他以蝌蚪作为叙事人,直面检讨了蝌蚪内心隐秘的卑怯和不堪,例如在王仁美事件中,其在最后一封信中自行坦诚了自己的私欲。另一方面,他又以叙事人自我辩解的形式反向呈现出蝌蚪内心背离于忏悔的另一种声音。例如他以陈眉身患精神疾病为理由劝解姑姑,以强证自己剥夺陈眉之子的合理性。而在姑姑身上,莫言既给予其行为以国家伦理的强大支撑力,又展示出这些行为所酿造的生命灾难,从而赋予了姑姑丰富的角色设定和行为意味。通过展示落脚于多种立场之上的声音之间的相互辩驳与争相抵触,莫言向读者揭示了复杂的人性内涵,使我们的阅读和判断也不得不脱离单一的立场和视角。同时,这具象化了的人物在心灵层面的对话过程也是莫言本人自我意识的对话过程,体现了他对自我、对人类的审视以及对自身责任的承担。

然而,一部优秀的作品不可能始终是分裂的,其必定要走向统一。况且,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多义性质实际上与作家本人的客观立场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对应性。因为作家总是要通过作品表达自己的想法的,表现心理挣扎的过程固然重要,但纯粹无倾向的展示也不会是一部作品的成功所在。统一性往往意味着作品总要有主题,以防意识漂流的作家无岸可靠。不难看出,《蛙》所涉及的政治权威下的国家伦理与生命伦理之间的冲突及其不可解性几乎已成为一种共识,其本身也已拥有了价值判断的相对性。莫言的敏锐之处则体现在他并不是仅仅展示这一共识性的冲突,而是希望借助时代的流动性,在社会价值观念变动和人物角色转换中发掘出忏悔叙事底下所掩藏的人类之恶。

我们意识到了一个巨大悖论的存在:就前面已论及的事实来说,只有认识“无罪之罪”和承认人类的普遍之恶之后,人的忏悔才能达到更深的层次,即真正的忏悔是对人类之恶的忏悔。然而,通过对《蛙》中人物形象的分析可以发现,小说中人物忏悔的不彻底恰恰又是对人类之恶的呈现。前者人类之恶是忏悔的终极结果,需要人物拥有清醒的理性精神,后者是忏悔不彻底的原因,体现在过程中,人物往往不自觉地受到本能的支配。两者相互矛盾,过程中的恶越多,忏悔就越难到达更高层次。以蝌蚪为例,他认识到自己的罪是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蛙》基本上就是对这一过程的展现,而在最后一封信中,他才真正认识到自己因为私欲而参与了王仁美之死事件中。然而,在此之前,包括之前的四封信,他仍然处于不断的彷徨与挣扎中:把罪转移的同时自我宽慰。同样,在其他事件中我们也能看到“自我原则”与“良知原则”在其内心的交锋。例如对于陈眉代孕,一方面,他出于道德层面为自己与陈眉的“乱伦”而被“犯罪感”捆住;另一方面,他又担心朋友知道真相后会使自己丢了颜面。他为袁腮开代孕中心而愤怒并举报,却也因为对孩子的渴望而参与其中。他是矛盾的,所以他“自罪”与“忏悔”的过程也是艰难的。从他的矛盾中,莫言将人类之恶以具象化的形式展现在文本中——莫言始终对人的“忏悔”行为存在着怀疑,这种怀疑来源于他对人性之恶的发现,也成为《蛙》中忏悔不彻底的原因所在——或者说,在《蛙》中,“忏悔的不彻底”正是对人类之恶的一种诠释。只不过,这种诠释方式并不是通过人物清晰的理性认识来告知读者的,而是通过表现人物混沌的意识流加以呈现出的。

悖论的存在也促使我们更清楚地思考两者统一的可能性。认真分析便可以发现,前者其实能够成为后者的终点,而关键不止于人要把自己当做“罪人”一样进行剖析并认领这份罪,还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无罪之罪”,意识到自己是“共犯”的身份。蝌蚪认领了自己的罪,但这种“自我认罪”毕竟是有限的,因为他本身便属于“有罪”群体:他确实成了王仁美事件的推手,也是陈眉事件的参与者。这“罪”是他本该认领的“罪”。姑姑、小狮子、王肝同样如此。与他们不同的是,莫言还在文本中塑造了一个从未在场的人物杉谷义人。杉谷义人把“父辈的罪恶扛在自己的肩上,并愿意以自己的努力来赎父辈的罪”[4]80,是刘再复和林岗先生所说的“无罪之罪”的认领者,是超越于小说中其他人物的。由此,这个“隐形嘉宾”在文中不只是作为蝌蚪的倾诉对象而存在,而是被赋予了浓厚的象征意义。莫言将之神秘化为基督教中“耶稣”般的人物,使其作为虚化的符号寄予了莫言本人对“罪”的态度:“如果人人都能清醒地反省历史、反省自我,人类就可以避免许许多多的愚蠢行为。”[4]80“反省自我”是莫言在这部小说中想要告诉我们的东西,而“反省自我”的前提是认识到“无罪之罪”和人类之恶。小说里的人物无疑都在逐步向之靠近,却都没有抵达。所以,从深层的连贯性来说,《蛙》中的“忏悔”线索并不完整,因为以杉谷义人作为隐喻的“忏悔”层次与其他人物所达到的“忏悔”程度之间发生了断裂。小说的结构也显得不太连贯,有些僵硬。

这样看来,在这部小说中,莫言既以暴露人物甚至他个人意识间对话的方式向读者展示了忏悔的不彻底之下所掩藏的人类之恶,却也因之失去了抵达他所希冀的人们如杉谷义人一样认识到“无罪之罪”的可能。对忏悔的怀疑与对“反省自我”的希冀之间既形成了互调的关系又彼此冲突,隐隐折射出莫言内心的混乱和矛盾。进而观之,这种矛盾实则暗示出莫言的写作已陷入一个困境: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和生命意识之间的共识性冲突已经具有了不可解性,莫言不能简单地肯定一种话语而否定另一话语。于是,他选择了转移立场,将这一冲突与“忏悔意识”缠绕在一起,以时代作为纽带,把目光对准人类之恶(“无罪之罪”的存在)。显然,意识到人类天性中有着难以消除的弱点和缺陷后并试图将这种认识加以表达的莫言已经站在了超越性的思想维度上。另一方面,莫言在“把自己当作罪人写”的创作观念之下运用了“内化”式的写作方式。他以人物心灵的对话和辩驳呈现出一幅幽暗而激烈的灵魂世界。在《蛙》中,他将自我意识人格化于蝌蚪的形象之中并以其视角勾连起姑姑和其他人物。毫无疑问,选择这一人物作为叙述视角可以拉开读者和姑姑的距离,以助于读者在间离效果的基础上对姑姑做出客观的判断。然而,作为一个“自我意识叙述者”(韦恩·布斯语),蝌蚪也不免对姑姑作评价,而这评价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读者的看法。例如,对于王仁美的死亡,蝌蚪明显为姑姑甚至自己的责任找了很好的借口:“我不抱怨姑姑,我觉得她没有错,尽管她老人家近年来经常忏悔,说自己手上沾着鲜血。但那是历史,历史是只看结果而忽略手段的……实事求是地说,这不仅仅是为了中国自身的发展,也是为全人类作出贡献。”[4]151他将姑姑和自己的罪推给了历史,却也使得我们可能会跟随着他的视角对他们的行为给出理解性甚至偏见性的解释。而纵观整个文本,除了最后一封信中的坦诚,蝌蚪的叙述其实一直处于为自己和姑姑辩护之中,这些辩护以自身伦理存在的合理性不断颠覆和消解着他们的罪感和忏悔,意味着他们自身并未达到对“无罪之罪”和人类之恶的认领。所以,在《蛙》中,虽然莫言自身已达到了对人类之恶的认识,而作品却并没有达到这一高度。换言之,作家的写作期待与呈现的结果之间,作家与隐含作家、叙述者之间出现了脱节。原因在于莫言以“自我之丑”揭示“人类之恶”的写作方式只是一种平面化的对丑的展示和积累,而非逻辑式的丑的递变和升华,进而终陷于一种无路的困局中。如此,《蛙》中的人物便永远无法达到“无罪之罪”的高度,而杉谷义人这一形象在成为一种强硬的暗示——莫言对人类达到理性忏悔和天性完善寄予希望——的同时,又以凌空蹈虚的存在形式预示了这一希望实现的不可能。

由此可见,描写“自我之丑”的写作方式本身就带有双面性:它既能借助意识的对话深入开掘人复杂的灵魂世界,却又可能会使作家因过分留恋于对矛盾的展示而不得解脱,文本意蕴也随之变得暧昧不明。而走出困境的方法是给人物或者说文本一个具有超越性质的归向,从而指引作家的写作步伐。不幸的是,与同样专注于精神剖析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相比,身处于中国文化传统语境下的莫言明显缺乏了“上帝-宗教”这一客观的参照和指向,因此他很难如前者一样借助西方“原罪论”的先验力量,使人物意识到自身的“无罪之罪”以及人类之恶,而只能使之停留在对具体之罪的推拉中,走出迷雾也就变得更加不易。此外,就个人而言,虽然同是写罪与忏悔,但莫言与张炜在文本构思上又有着巨大的不同:张炜在《古船》中站在了一个绝对且外部的视角上,用自己的思想意识来俯视和控制人物和故事,进而以深邃的思考为隋抱朴的忏悔找到了一个理性化的方向,而莫言在《蛙》中则把自己当成了解剖的对象并向“内心透视”(韦恩·布斯语),最终导致了叙述的失控与迷茫。

三、救赎与生命悖论

救赎是忏悔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的命运往往意味着忏悔所能达到的层次,因为它是第三层和第四层忏悔的分界线,不仅如此,救赎的结果或者说救赎的成功与否还会暗示出作家自身的思想状态。正如蝌蚪在给杉谷义人的最后一封信中所表达的:“沾到手上的血,是不是永远也洗不净呢?被罪感纠缠的灵魂,是不是永远也得不到解脱呢?”[4]290莫言借助蝌蚪之口以疑问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他所处的迷惘境况。同时,这些疑问也将《蛙》中所有深陷罪和忏悔的人物,包括前文中被奉若神影的杉谷义人都裹挟进来,指向了一个共同的有关忏悔与救赎的话题。

如前所述,鲁迅、郁达夫、艾伟、乔叶等人在启蒙需要与现实暴力的语境之下把忏悔的矛头指向了外在的社会时代,也使得人物的救赎之路沾染上了鲜明的世俗色彩和强烈的批判倾向。这种救赎的结果是否定社会,却并未走上自我精神的提升与灵魂的净化,更谈不上对“罪责在我”之“无罪之罪”的罪感体认。而西方文学虽然在基督教教义的指引下为人物找寻到了一条禁欲苦行的救赎之道从而使得人物的忏悔到达了更高的层次,但同时也由于抵消了人的主体性而远离于“无罪之罪”。从本质上来说,“无罪之罪”其实并不等同于“原罪”:“原罪”来源于先验的规定,是一种客观的强制约束,“指向灵魂的奉献与牺牲,有献祭的意味”,所以其往往表现出一种“罪与罚”的忏悔结构,具体言之就是通过心灵的痛苦和驯服依靠上帝达到救赎。然而,“无罪之罪”则源于违背万物有灵观之后的心灵悔悟,是“通过一种非宗教之形而上的方式(而非日常经验的方式),认定罪的先在”[8]。在“无罪之罪”的范畴内,忏悔的终极对象是对人类之恶的理性意识,而目的则在于自救。也就是说,忏悔的完整过程必然是自我内心的悔过继而得救,是在确认“罪责在我”之后实现对这罪责的承担。它既不是中国式的批判和否定,也不是西方式的乞求与驯服。

自我承担才能通往自我救赎。很显然,《蛙》中的人物几乎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忏悔并期望得到救赎,即便他们还只是对自身“有罪”的领赎,其中最重要的两个人无疑是身为主人公的姑姑和叙述者的蝌蚪:姑姑为了赎罪不惜嫁给郝大手,借其捏泥娃娃的手艺使那些孩子重生,而蝌蚪则希望用写作来忏悔自己犯下的罪。然而,他们是否通过忏悔得到了救赎?这一问题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探讨。

关于他们赎罪的结果,集中于小说的第五部分。在话剧的结尾处,姑姑的“赎罪观”被鲜明地呈现出来,即她认为“一个有罪的人不能也没有权力去死,她必须活着,经受折磨,煎熬,像煎鱼一样翻来覆去地煎,像熬药一样咕嘟咕嘟地熬,用这样的方式来赎自己的罪,罪赎完了,才能一身轻松地去死。”[4]436“以死谢罪”一直是中国人十分重要的赎罪方式,也常出现在中国文学中。莫言同样给姑姑安排了这样的方式,相异的是,姑姑的死并非如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将一切结束于死亡,而是给了她重生的结局。那么,在姑姑这里,“死亡”究竟代表了什么呢?首先,她显然没有把“死亡”当做是赎罪的过程,而是将之视为人赎完罪以后的去向。她对“死亡”的选择意味着她自认为已经将罪赎完,话剧中连引了三位受害者的话——“万心,你不得好死!”“姑姑,我好冷……”“姑姑,谢谢您救了我的孩子”[4]345-346——这些话交织于姑姑的记忆中,既以具体事件为单位展现出姑姑在政策执行的各阶段中所得的评价以及由这评价内化而成的痛楚,又在比较中反照出姑姑历时性的心理震颤,从而弥补和拓宽了因叙述者的视角局限而被紧缩的姑姑内心的复杂景况。所以,经历了痛苦之后,她觉得自己已经用这折磨和煎熬去赎了罪,便将受害者的感谢视为赎罪的完成进而终止了赎罪,“死亡”于她而言也就成了赎罪之后的“轻松”。其次,从遭到诅咒到受到感谢的过程其实在隐隐折射出姑姑心理动态变化的同时,也照映出她内心的强烈挣扎:她无法确定自己是不是“一个罪人”,她做的那些事“算不算恶事”,她的两只手是不是“干净的”[4]345。由此可见,她的忏悔来源于对诅咒的反应和对报应的恐惧(这恐惧导致她陷入“欠债”与“罪”的感知中)并非是知罪之后纯粹的忏悔,里面掺杂了过多的对罪的不确定。因此,她的痛苦也仅仅是来源于伦理层面的恐惧和道德层面的自我怀疑罢了,而她所谓的“轻松”只是由这感谢带来的自我确认后的心理安慰——“当然是您救了她的孩子”,“那么,我可以安心地去死了”[4]346——而非真正的救赎,“死过-再生”的行为模式则象征性地完成了这一心理慰藉。从这一角度来说,在“罪”的面前,“死亡”已沦陷为一种简单而空洞的个人想象与自我安慰,是对报应之恐惧的虚假摆脱。因此,姑姑的求死不但只是肉体层面的乞求解脱并未达到精神层面的升华与坦然,而且这种“通过过于表演的自缢完成自我灵魂的救赎显得主观”[9],也充满了自欺的意味。与姑姑一样,蝌蚪对罪的认知也经过了一个游移的过程,他的内心也经历着不断的辩驳和撕裂,对话亦使之常处于愧疚与推翻的反复之中。与姑姑不同的是,蝌蚪在自欺之后认识到了忏悔与赎罪的有限性:写作不能帮助他赎罪,他也意识到自己所谓的“那个夭折婴儿的投胎转世”的想法不过是“自我安慰”,最后他产生了深刻的疑惑。姑姑的自欺和蝌蚪的困惑都指向了忏悔的未完成性与赎罪的不可得。他们缺乏对罪的承担,也就无法真正地从罪中疏解,救赎亦在戏剧般的荒诞中洇出浓重的悲哀。

进而思之,《蛙》中所体现的救赎的失效实质上不仅是莫言以忏悔的不彻底来揭示“人类之恶”创作意图的结果,还引申出生命本身的吊诡。生命是复杂的,它是高尚与卑怯、幸福与苦难、自在与攫取的混合体,它与我们相关又等待着我们去挖掘,它的复杂正是作家和文学乐于开拓的版图,它的矛盾正是作家得以发现意义和价值的地方。对于生命,莫言一直怀抱着戏谑审丑而又尊重谦卑的态度,其作品也渗透着对生命的关注与理解。《蛙》的文本同样灌输了莫言强烈的生命意识,只不过,他在此将生命意识与忏悔意识扭结在了一起,彼此作用,以期能够从忏悔活动中寻找对生命的表达。

一方面,《蛙》首先将生命与政治、个体与制度、民间与官方相联系,展示了国家伦理与生命伦理之间不可调节的冲突,在时代流转中勾勒出制度强力下百状千形的生命景观。以姑姑、小狮子作为具体执行者的计划生育政策无疑给高密东北乡的人民带来了一场巨大的血腥风暴。风暴中,执行者与被执行者不断上演着惊心动魄的斗争,而无数生命遭到戕害。进而,《蛙》又抓住“时间”这一词,将生命放置入计划生育政策被冷落、制度强力被削弱的时代背景中,呈现出另一种不同于前者的生命图景。在这一景观中,生命不再是制度的牺牲,却成为消费观念中的商品和道德沦丧的产品。“代孕中心”成了这一消费主义时代的隐喻,它受利益的驱动而操控着生命,将生命贬低为物一般的存在。《蛙》为我们揭示出外在因素干预之下生命境遇的无奈与生命意志的压缩;另一方面,生命自身的特性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人的际遇。从忏悔的角度看,姑姑和蝌蚪都在为自己曾犯下的杀害生命的罪行而赎罪,却终于不得救赎。这救赎的无果虽然根源于人类之恶,但与生命这一忏悔内容也关系甚大。正如蝌蚪在文中所感叹的那样:“我把陈眉所生的孩子想象为那个夭折婴儿的投胎转世,不过是自我安慰。这与姑姑制作泥娃娃的想法是一样的。每个孩子都是唯一的,都是不可替代的。”[4]289-290生命的“唯一”和“不可替代”体现出莫言对生命崇高的信仰:“所谓的怜悯的根本意义,我觉得就是一种对生命的珍视。这是最大的怜悯。”[10]《蛙》里有多处可见这种珍视生命的意识:一心忠诚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姑姑也认为“一出‘锅门’,那就是个人,哪怕是缺胳膊少腿也是个人,是人就受国家法律保护”[4]157,并亲自给濒死的王胆接生;陈眉也在孕育孩子的过程中得到了新生:“等我把孩子生下来后,我并没有成为一张空壳死去,我发现我活得更欢实了,我不但没干巴,没抽抽,反而更水灵了。我脸上紧绷的皮似乎滋润了,我的乳房里全是奶……生育给了我新的生命……”[4]320而蝌蚪则高唱生命的赞歌:“我深深地被感动了,我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我听到了一个最神圣的声音的召唤,我感受到了人类世界最庄严的感情,那就是对生命的热爱,与此相比较,别的爱都是庸俗的、低级的。”[4]273生命的伟大与不可复制恰恰又注定了救赎的不可能,而对生命犯罪的施害者则永远摆脱不了罪人的定义。姑姑一边为自己曾经引流的孩子而痛苦并决定不再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另一方面又不得不答应为王小梅做手术;蝌蚪自以为陈眉肚子里的孩子是他得以赎罪的机会,却又因此使陈眉精神错乱。他们的赎罪或者不得进行或者导致了新罪的生成,都意味着赎罪的艰难与失败。在这样的怪圈中,蝌蚪最后安排的那个超脱现实的结局即小狮子分泌出了犹如喷泉一样的奶水,实则只是蝌蚪内心对赎罪的希冀,抑或说只是莫言源于生命礼赞所给的美好愿望而已。

与前文所说的人类之恶导致了人物忏悔的未完成相呼应,生命自身的悖谬即在此呈现:在外在强力与自身之恶的作用下,人因压抑生命的自在和崇高获罪,而生命的崇高与先在之恶又反过来阻碍了人赎罪的可能。如此而言,人就始终是罪的负重者。悖谬的板结暗示出了人存在的困窘。从莫言对“时代政治中的人”的描绘中,我们可以窥见他对生命的思索。只不过,这一“生命政治”问题又与忏悔意识相盘绕,进而以忏悔的不彻底与救赎的不可得加重了人类“罪人”身份的色彩。毫无疑问,从这一角度来说,《蛙》已经捕捉到流于人类生活最深处的沉重,触及到了现代主义文学最根本的命题。然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莫言因以“自我之丑”揭示“人类之恶”的写作方式而造成的叙述失控:既然罪不可解,那么《蛙》中的人物也只能永远处于自欺和困惑里,而莫言也陷入了对恶的无限展示与深刻迷茫中。

四、结 语

评论家翟业军曾用“暧昧”和“杂沓”概括了莫言《蛙》的叙事特性[11]。的确,《蛙》这部小说有着明显的多义性和混沌性。这一文本特征既与莫言高超的写作才能有关,也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就其所表现的“忏悔”主题而言,莫言显然是站在理解和正视人类之恶的高度之上的——正视这一普遍的恶,才有了对“无罪之罪”和“我亦有罪”的承认。不过,《蛙》中的人物却并未达到莫言本人所具有的罪感意识,而只是停留在浅层次的中国式忏悔之中,因而与深层次的忏悔相距甚远。断裂的发生意味着莫言已跌入不可摆脱的写作困境中:一方面处于中国文化语境下的他必然需要贴着中国人的忏悔惯性来写,又因之导致作品中的人物几乎都抵达不了理性忏悔的维度之上;另一方面,以忏悔的不彻底为纽带,他以自我剖析来挖掘人类之恶的内审式写作,在展示人性缺陷的同时又深陷丑恶描写的平面化,进而导致人物难以实现人性的完善和精神的升华。再加上缺乏西方宗教式的精神导向,《蛙》之文本呈现出一片迷茫的暧昧感,其结局亦在人类之恶与生命悖论的共同交织之下,成了一场救赎失效的悲剧。

[1] 摩罗.原罪意识与忏悔意识的起源及宗教学分析[J].中国文化,2007(2):51-55.

[2] 王达敏.忏悔意识演变与中国当代忏悔文学的兴起[J].扬子江评论,2016(6):73-77.

[3] 罗兴萍.重新拾起“人的忏悔”的话题——试论《蛙》的忏悔意识[J].当代作家评论,2011(6):53-61.

[4] 莫言.蛙[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2.

[5] 刘再复,林岗.罪与文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190.

[6] 莫言.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M].檀香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3.

[7] 莫言.莫言讲演新篇[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164-167.

[8] 胡传吉.论《传统与中国人》及《罪与文学》[J].当代作家评论,2013(4):13-21.

[9] 沈杏培.如何写“病”,怎样归“罪”——范小青《赤脚医生万泉和》和莫言《蛙》合论[J].当代作家评论2013(2):34-41.

[10] 严锋.莫言谈文学与赎罪[EB/OL].(2009-12-28)[2017-04-20].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news/2009/2009-12-28/80796.html.

[11] 翟业军.那一种黑色的精神——论莫言《蛙》[J].文艺争鸣,2010(10):135-138.

“Confession”, “Context” and Limitations of Soul Writing: A Reinterpretation of Mo Yan's NovelFrog

CHENG Ning, WANG Damin

(School of Liberal Arts,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039, China)

Mo Yan explores the theme of confession in the novelFrogsinceWhiteDogSwing. By intertwining “confession” with times and life, Mo Yan could have identified human evil hidden in confessional narrative to realize the real “confession” this time, but the result is not the same. The character's confession inFrogis only the superficial Chinese confession, and far from the sin-consciousness of Mo Yan himself. The occurrence of this fracture is strongly associated with Chinese cultural environment, life paradox and Mo Yan's creative style, further suggesting that Mo Yan's writing has fallen into an inevitable predicament.

Frog; confession; context; soul writing; life paradox

2017-04-25

程 宁(1993-),女,安徽阜阳人,硕士生;

王达敏(1953-),男,安徽枞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

I06

A

1008-3634(2017)05-0066-8.5

(责任编辑 蒋涛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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