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欣,于丽红,兰庆高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866)
资金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备要素,而农业的弱质性和高风险性导致农户资金自我积累能力有限,因此,在农户生产经营中迫切需要外部融资。然而金融机构对农村资金供给严重不足,农户融资难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户缺少有效抵押担保品,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为解决这一问题,2009年开始政策层逐渐放开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实践中农地抵押贷款试点也在各地区陆续展开。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拓宽了农户抵押物范围,为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国外关于农地抵押贷款效果评价的研究较早,Feder等[1]对泰国的研究表明,金融机构更愿意接受拥有稳定地权的土地作为抵押物,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推行农地抵押贷款可以显著提高农户的信贷可得性,增加农户经济福利。Besley[2]也指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稳定性会增加农户农地抵押贷款信贷可得性,对农户福利水平会产生积极影响。Carter和Olinto[3]经过对巴拉圭的探究认为,农户通过土地抵押获得的贷款规模越大,从而使交易成本相对于贷款规模足够小时,土地抵押贷款对于提高农户经济福利的效果就越明显。近年来,随着农地抵押贷款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国内对农地抵押贷款的研究也逐渐增多。在农地抵押贷款效果评价方面,曹瓅等[4]以宁夏同心县、平罗县的调研材料为依据,对农地抵押贷款供给效果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供给效果总体评价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