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相关论的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策略研究

2017-03-07 20:50崔玉良高志勇
商业经济 2017年2期
关键词:高校问题对策

崔玉良 高志勇

[摘 要] 伴随高校办学自主权的不断扩大,高校资金来源呈现多样性,已不仅局限于财政拨款。但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质量却不容乐观,高校财务信息难以满足高校财务信息需求者的要求。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不仅有利于提高高校管理水平,而且也是保障高校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的要求。

[关键词]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一、引言

2010年5月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校应主动公开“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奠定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2013年1月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明确各高校要依法公开财务信息;2015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财务信息公开要求对照检查各事项公开情况。因此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二、利益相关论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

高校财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政府、投资者和师生等。首先,高等学校的财务信息公开要符合政府的信息需要,政府依据高校的信息公开合理配置资源,也更有利于政府通过监管等方式来帮助高校实现规范合理化的办学。其次,社会投资者不断参与到高校发展与建设中,而投资者做出决策的依据就是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投资者将自身利益的实现作为投资高校的目标。最后,师生是高校服务的直接体验者,也是高校品质的最佳鉴定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师生只能通过有限渠道获得部分信息,学校师生在信息交换中处于弱势地位。同时,高校为维护自身利益,往往不会公开所有利益相关者需要的财务信息。总体来看,各方利益相关者都需要信息的及时、准确的公开。

三、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内容与方式

高校财务信息是指高校日常经营活动中,关于资产来源,资金使用和预决算等财务活动所形成的的信息资源汇总。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具体包括:高校财务管理制度、教育收费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财务审计情况、资产负债管理、校办产业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受赠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等。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方式包括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三类。高校主动公开的信息,是指高校应在要求的主动公开时间和范围内主动向政府、社会、师生公开,不做任何的隐瞒和修饰;同时,依申请公开信息是指信息需求者也可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或数据电文形式向高校财务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不予公开信息是指,对于那些需保密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查未通过的部分信息等,则不能向外界公开。

四、存在的问题

(一)公开内容不全面

2016年通过中国高校之窗公布的上海高校名单,从中抽取的68所高校,通过高校网址展开的网络调查显示,多数高校都在各自的网站上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并按规定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但绝大多数学校在“信息公开栏”公开的财务信息却很少,有的甚至根本找不到有关的财务信息。其中我们就各高校应当主动公开的教育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统计,情形不容乐观。以下是我们所统计的68所高校有关教育收费公示情况的统计。其中,全部公开的高校占11.7%,部分公开的占52.94%,未公开部分占35.29%。

(二)公开信息不真实

会计信息要有用,必須以可靠为基础。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会对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误导甚至损失。调查发现,当前高校普遍存在财务信息失真现象,比如,为了满足教学评估规定的指标,将大量早该报废的设备长期挂账、将单位的坏账隐藏,为增加财政拨款而虚增学生人数等等。究其缘由,一方面由于高校内部管理缺陷;另一方面与高校外部审计不规范有关。

(三)公开时间不及时

会计信息及时才会有用。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会影响信息的效用与价值。《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高等学校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然而,调查发现,很多高校在财务信息的公开时间严重滞后,使投资人等利益相关者不能及时作出决策,从而造成一定经济上的损失。

(四)公开形式不丰富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但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高校将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唯一载体,公开形式单一。

(五)公开层次不清晰

虽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八条、九条、十条这四条规定指出高校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从而明确了高校信息公开的层次。可事实上,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有的财务信息属于部分可主动公开,部分涉及单位隐私的,学校往往会为省事,采取“一刀切”做法,将这部分信息划归到不予公开这一类。另外,由于高校新业务不断增加,产生的财务信息复杂多样,有的财务信息很难划分到上述三类范围中,造成高校因不知是否能够公开而犹豫不决,也从而造成了高校财务信息的滞后和延迟,给投资者等信息需求者造成损失。因此,财务信息公开层次不清晰,也不科学。

五、原因分析

(一)传统办学观念影响

以往高校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有了政府的行政保护伞,高校的财政金来源不受公众监督,财政资金的支出更无需向社会公开。伴随着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资金来源多样化,除财政拨款外还有社会投资、捐赠、校办产业自营收入等。因此,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和规章,要求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但传统观念根深蹄固。另外,信息公开也意味着引入了问责机制。学校相关领导害怕被问责,从心底里比较抵触,难以接受。除此,有的高校还觉得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会影响自己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影响办学的自主性、独立性,会分散高校办学的精力,提升管理难度,增加高校的管理成本,从而不愿全面及时公开。

(二)理论基础薄弱

相比较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公开,我国的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起步较晚,相应的理论基础薄弱。比如,上市公司有着完善的财务信息公开、披露机制,至今已先后制定了30多个有关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而高校缺少这方面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只提供了宏观的指导性建议,各高校在具体执行中缺少可借鉴和参考的经验,造成各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程度不一、财务信息真实性难以保证等现象。因此各高校应结合《办法》,并联系自身情况进一步加强进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研究与实践。

(三)缺乏监管和相关制度保障

由于高校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和管理机制,造成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现状不理想。其次,由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起步较晚,对于财务信息的公开考核没有相应的指标,也没有与单位负责人的业绩挂钩,给监管部门造成了考核和评比上的难度,无法持续有效地监督高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最后,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侧重于会计核算与监督等方面,而对于财务信息公开却约束较少,造成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没有可遵循的规章制度。

(四)信息公开平台不规范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高校应在本单位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但我们调查发现,还有很多高等并未设置,而是将应公开的财务信息发布在“滚动通知栏”,以单位通知的形式发布,给财务信息需求者造成查阅的困难。

(五)信息需求者处于弱势

高校财务信息需求者主要以师生、学生家长等为主,这些信息需求者相对于过于行政化的学校这个组织总处于弱势和被动的地位,从而造成他们获取学校财务信息的动力不足。这表现为,公众普遍关注的招生信息、收费问题、就业问题高校的公开情况较好,但是对于资金的来源、支出等的财务信息,公众的知晓率较低。另外,面对高校依申请公开的财务信息,师生、家长在申请时,学校往往会以涉及隐私而不予告知,而此时师生、家长便无处申诉,只能服从。

六、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观念,满足多元需求

高校要转变传统观念,充分意识到财务信息公开化的必要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化不仅有利于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而且有利于降低高校财务腐败现象的发生概率。切实转变观念是当前我国高校提高财务信息公开质量的先导。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坚持高校去行政化,树立全校师生的主人翁地位,保障全校师生的知情权,高度去理解和支持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另外,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完善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方式。

(二)强化导向,完善信息公开方式

高校始终要以建设“阳光高校”为目标,坚持以满足财务信息使用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务信息公开方式。对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比如,对于某些拟公开的信息可能涉及到隐私、保密等问题,运用删除、分离、遮盖等技术手段对这部分信息进行加工分割處理。具体流程如下:

(三)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

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是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各部门加快制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评估制度》、《高校财务信息审查与保密制度》等相关制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比如,可在高校会计制度中将信息管理单独设为一章,对逐步实现财务信息公开共享的方式、财务信息公开的时间与范围等主要内容作相应规定。

(四)利用多媒体,丰富公开形式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传统方式多是通过文件、年鉴、会议纪要、校报校刊等,利用公告栏、意见箱、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这些传统财务信息公开方式不仅成本高,而且效率低下。因此,高校应不断丰富财务信息的公开形式,高校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财务信息公开网站或专栏。此外,还可以利用腾讯QQ、微信公众号等广为使用的沟通渠道,公开财务信息。同时,通过上述渠道获取信息反馈,及时获取反馈来的意见或建议,更好的完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

(五)完善监管和激励机制

在健全和完善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应加强监管和激励机制的建设。高校主管部门应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作为高校领导的业绩考核指标之一。同时增加高校财务审计过程中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化的审计,来推动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来推动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工作开展较好的高校给以适当的物质奖励,从而激发高校的内在动力。

[参 考 文 献]

[1]彭华.影响高校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惯性因素及对策[J].商业会计,2015(8):33-35

[2]朱久霞.积极推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J].会计之友,2012(3):21-24

[3]张玲玲.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J].商业经济,2014(11):14-16

[4]李邦忠.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3(10):62-63

[5]古思斌.中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研究[J].经济师,2015(1):32-33

[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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