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伦理:重识古典小说的一条新路径
——读《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

2017-03-10 22:13李珍珍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古典小说伦理小说

李珍珍

(安徽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2017-06-26

李珍珍(1992-),女,安徽合肥人,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

叙事伦理:重识古典小说的一条新路径
——读《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

李珍珍

(安徽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不仅为阐释古典小说探寻了一条新路,还在于通过古典小说的研究分析,表达了面对小说叙事伦理所应采取的态度。该书将叙事伦理研究与古代小说研究有机结合起来,使古代小说叙事中的伦理内涵及伦理表现清晰化,虽或有商榷之处,但无法忽视其开拓性意义。

古典小说;叙事伦理;路径;态度

就中国古典小说的研究来看,无论是文献资料的汇编整理,还是就某一问题的专题探讨,无论是小说通史脉络的梳理,还是就某一作家作品的深入分析,都产生了一大批高水准的学术著作,大大丰富和拓宽了对于古典小说的认识。然而,就现有成果来看,对古典小说的流派特征,名家名作的文本分析研究占据了主流,而从整体上考察古典小说的风貌则相对缺乏,针对古典小说叙事所蕴含的伦理价值分析的理论著作更是罕见。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学界对于古典小说的分析研究起步较晚,对于各类小说流派、小说作品以及作家的了解不够深入,许多文学现象有待研究和总结,理论分析的介入则略显滞后;而另一方面,或许是更重要的,在于古典小说叙事形式上的单一重复所致,使得伦理阐释的空间有限,分析的难度较大。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江守义、刘欣的新著《中国古典小说的叙事伦理研究》大胆将叙事伦理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拓展到古典小说领域,对于叙事伦理在阐释范围上进行深化,提供了必要的学术参照和理论应用的一部全新的学术著作。

正如作者他们在书中导论中提出的那样“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不仅为阐释古典小说提供一种策略,更主张一种面对小说叙事伦理的态度”[1]36。为古典小说提供一条研究的新路径的背后,更有着作者他们对于叙事伦理深入的认识。就国内叙事伦理的研究对象来看,多集中在现当代文本的阐释分析中。刘小枫在《沉重的肉身》中提出:“叙事伦理学不探究生命感觉的一般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也不制造关于生命感觉的理则,而是讲述个人经历的生命故事,通过个人经历的叙事提出关于生命感觉的问题,营构具体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2]4刘小枫所提出的叙事伦理是通过叙事的手段具体地表达了人的伦理意识和诉求,侧重点偏向于“伦理”而非“叙事”。在他看来,叙事伦理是关注个体生命感觉的个体伦理,要求叙事者以“生命的宽广和仁慈来大量一切人与事”[2]4,呈现个体生活与内心世界的生命内涵。谢有顺在《铁凝小说的叙事伦理》和对东西的《后悔录》的分析中提出:“叙事伦理也是一种生存伦理……它拒绝以现实、人伦的尺度来制定精神规则,也不愿停留在人间的道德、是非之中,它用灵魂说话,用生命发言。”[3]刘小枫、谢有顺将叙事伦理看成是一种个人伦理,“叙事作品存在的理由就是‘个体偶在的喃喃叙事’”本身[1]30。这种个体化、微观化的文本分析,“由于研究范围的狭窄,叙事伦理批评最终只能构造和丰富现当代文学史的知识,无法满足叙事对于叙事文本一般规律探索的要求”[1]30。将“叙事伦理为个体伦理的界定”,“忽视了叙事文本诸要素的伦理维度”,这不利于我们“从叙事文本的角度探索叙事的伦理维度”[1]32。因此,揭示叙事伦理本身的运作方式,伦理研究上升到对叙事作品一般规律的把握,对于叙事研究的理论知识进行丰富,将叙事伦理回归到叙事学研究的范畴中去,才应该是对待叙事伦理研究的可取态度。

还有其他研究者,如张文红的《伦理叙事与叙事伦理:90年代小说的文本实践》将目光聚焦于20世纪90年代小说,揭示作品叙事的伦理特征和精神文化诉求;张莉的《日常的尊严——毕飞宇〈推拿〉的叙事伦理》、王德威的《众声喧哗以后:当代小说与叙事伦理——在人民大学的演讲》、梁艳芳的《创伤记忆:自述、代述与混合叙述——对1990年代以来纪实类“反右”作品的叙事伦理研究》将叙事伦理的阐释对象锁定在了现当代的文本分析上,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分析一度被忽视。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比较罕见的现象,究其原因恐怕是研究者注意到中国古典小说在叙事上与西方文学存在差异,害怕借用西方叙事理论从叙事者、叙事时空、叙事角度等方面来切入不符合古典小说叙事传统,较为牵强。 浦安迪在《中国叙事学》中认为,中国“神话—史文—明清奇书文体”的叙事走向与西方“epic-romance-novel”的叙事路线有着显著差异[4]30,而这一差异决定了中西方叙事的不同特征:西方叙事是“因果律”和“时间化”的产物,而中国叙事则从“经验流”和“空间化”中产生的。[1]56杨义先生也主张,要想真正研究好中国古典小说的叙事特征,必须要先承认具有一个独特而丰富的中国叙事文学体系。别具一格的中国叙事文学以丰富的经验和辉煌的成就形成了自身具有显著特色的体制、模式、趣味和评价系统。[5]558这就使得古典小说的叙事研究面临着两大考验:一方面既要深入地了解西方叙事学具有现代性的理论内涵和严密的理论体系,使之成为对于中国古典小说叙事分析的重要理论借鉴;另一方面,又要清醒地认识到西方叙事模式与中国古典小说叙事特征的差异,以免生搬硬套西方的叙事学理论,忽略中国古典小说自身的叙事特色和价值,造成对中国古典小说叙事特有价值的遗漏。

中国古代社会生活丰富而复杂的伦理观念与变迁,往往在古典小说中可以看到清晰的变化路径,将小说文本作为研究伦理思想变化路径的第一手资料,大有可为,不去研究实在可惜。“然而这种将小说文本视为伦理观念史研究资料的研究路径似乎无法避免古典叙事本身单调、机械、缺乏人性关怀的事实”[1]34。如何将伦理关怀与中国叙事文学的特征巧妙结合,既不限于从伦理角度解读古典小说的历史传统,又在中国传统小说理论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叙事功能、叙事方式等叙事学方面理论,重新考察中国古典小说。对于这片几乎还是未曾开垦的领域,《中国古典小说的叙事伦理研究》一书试图“从伦理维度来解读古代小说的叙事机制,将叙事伦理研究与古代小说研究有机结合起来,使古代小说叙事中的伦理内涵及伦理表现清晰化”[1]36,这种尝试是有着开拓性意义的。

《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全书的构架中,作者对古典小说叙事中所蕴含的伦理意蕴进行了细致梳理。这分成两大部分:一是古典小说的故事伦理内涵,即历史小说、神怪小说、世情小说、侠义公案小说中分别体现了怎样的伦理内涵(第一章—第四章);二是古典小说的叙述伦理,即探求古典小说叙述形式和伦理之间的复杂关系,其中主体介入、叙事时间的变形和叙事空间的设置、叙事评点、形式变化都是古典小说典型的形式特征(第五章—第八章)。作者从以上两大部分切入到对于中国古典小说的研究,无疑给读者提供一条重新审视古典小说的新路径。

中国古典小说与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存在着密切的交互关系,探讨古典小说的叙事伦理,从最典型的故事伦理,即人物、情节、环境的构思与安排等方面来挖掘小说创作者的创作倾向是理所当然的。“从‘伦理角度’来解读古典小说的历史悠久,在相当长的历史时间都占据了批评的主要内容。但这些解读大都是感慨式的道德说教,而缺少一种学理的系统思考。”[1]35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则一改以往伦理批评的风貌。

就历史小说而言,作者细腻捕捉到历史小说与史传的关系以及历史小说的文体地位问题,以此为抓手,分析历史小说中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所体现的伦理诉求。所谓“叙事起于古史官”,叙事是从史官文化中发展而来的,小说叙事以“史”为尊的态度深刻地影响了历史小说注重历史真实的创作倾向。一方面,小说作者为了自抬身价,将自己的创作动机描述成“羽翼信史”,攀附史传的权威;另一方面,历史小说注重历史真实的传统,“与古代文人士大夫重‘史’的观念是分不开的。而这种重“史”的观念,又无不与尊祖敬贤,经世致用,立德、立功、立言 ,显世扬名的观念紧密相联。”[6]明代历史小说“以记先人之事叙历史之实,志在为先贤立言,也为后世立德,皆贯穿着鲜明而浓厚的伦理教化和经世致用的精神,旨在通过历史评论达到以史为鉴规范社会的目的”[6],因此,明代历史小说无论是在人物、情节还是环境的安排上,都可以看到维系人伦秩序,维系世道人心的良苦用心。

对世情小说的伦理挖掘上,作者将目光聚焦在当下的世态百相上,从社会的百生相中叙说着日常伦理。作者从“孝”“忠”“从”“德”“信”等伦理观念方面来展示世情说的日常伦理,不过,这些日常生活的伦理规约只是作者分析的潜在层面,深层次上,作者从“人性”角度对于世情小说主人公个体生命欲求的合理探求。这准确把握到了作为明清之际的文人,他们人生行为的目的不在于整个道德体系的维护,而在于个人生命意义的实现的观念变化。[7]因此,作者在对世情小说伦理系统分析时,多侧重于探讨明清之际多元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下,世情小说所表现出来的伦理道德新变化及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反叛。抛弃束缚情欲、物欲、贪欲、色欲的传统伦理,关注现世和当下,是这一时期所体现出的新的伦理观念。就神怪小说和侠义公案小说来看,学界对于此两种类型小说叙事伦理的系统考察几乎还是一块空白。神怪小说以神怪世界中的伦理对抗、伦理体系如何构建与维护以及伦理思想的具体表现三个层面为主,整体上、体系化地分析了现世伦理对神怪世界的影响。侠义小说从侠士的行侠仗义,“侧重分析江湖道义和伦理纲常之间的关系”[1]241,公案小说则从官吏断案执法,“侧重分析法与情之间的关系”[1]241,整合了侠义公案小书的伦理内涵。

“叙事文本是作者、读者共同的伦理交流场所,叙事诸要素无不渗透着作者的伦理意识。”[1]298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古典小说的叙述形式也纳入到叙事伦理的考察中,“因为除了内容因素,古典小说的叙述形式同样体现着叙事主体的伦理诉求,主体介入、叙事时间的变形与叙事空间的设置、叙事评点、形式变化都是古典小说典型的形式特征,这些叙述形式本身正是叙事主体在伦理标准引导下完成的文本标记”[1]298。从叙述形式反推叙事主体所要彰显的伦理价值,正是此书所提供的理解古典小说的最重要的策略和路径。

在整个的叙述活动中,无论是叙事角度的切换还是叙事时间的变形,亦或是叙事空间的设置,无一不是对伦理表达的形式上的操作。作者在巧妙借鉴西方叙事学的理论知识的同时,更结合了古典小说的文本实际,这对于古典小说的认识有着推动作用。比如,在叙事视角的分析中,作者在运用热奈特“三大聚焦”理论时,没有盲目将其应用于古典小说的文本分析中,因为“对中国古典小说而言,找出一部纯粹使用人物视角的小说显然是困难的,至于外视角,更是中国古典小说所无”[1]341。正是本着这样的学术认知,在具体分析时,作者“只对全知视角和人物视角如何运用及其伦理选择进行考察”[1]341,一方面说明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分析有其叙事形式单一重复所导致的局限之处,另一方面也说明作者在理论践行于实际叙事文本分析时,秉持了其在导论中所提倡的叙事伦理态度。在所有的叙述方式中,叙事评点最能集中体现出古典小说的伦理观念。全书单列一章,也许正是有此考虑。古典小说评点的丰富多样,不仅是因为创作者们爱好通过评点传递各种信息,还是因为书商们为了推销小说,扩大影响力。因此,评点中,既有儒生的传统伦理说教也有书商们的商业伦理,多种伦理观念的交织,使其成为富有意义的思考点。作者从小说的序跋、凡例、读法、眉批等入手探讨古典小说的叙事伦理,认为小说评点具有鲜明的伦理教化意味,使得小说文本与小说评点之间互为补充应和,更加深了小说的伦理品格。

古典小说的叙事伦理研究无疑是重新认识古典小说的一条路径,也正因为是一条新路,其中亦有个别值得商榷之处。

其一,故事层面的分析上,似乎缺乏四种类型间比较性的伦理思考。侠义小说与历史小说有一部分的类似。侠义小说和历史小书都存在有英雄的人物设置,但同为英雄,其人物的伦理内涵差异较大。历史小说着力刻画忠臣良将的雄才大略,而侠义小说中的英雄则更多塑造的是平民侠义的民间人物,义字当先。由此可见,即使侠义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历史材料有一些因缘,也因为平话和讲史等民间形式的加工塑造,历史意味减淡了许多。侠义小说基本没有了历史演义那种“根植于正史的道德意识,甚至偶尔还有‘犯上作乱’的社会批判性话语,却又不同于士大夫个人的‘不平则鸣’的悲愤”[8]149,没有历史小说强烈的伦理意图,它较多地带上了民间伦理的意味,它的伦理意图融入了满足生命自我宣泄的元素。“侠义故事的核心之一就是对生命力的崇拜。”[9]40侠义小说对于传统伦理道德反叛式、民间化的表达,似乎应该成为作者关注的一个方面。此外,世情小说中加大了对于女性角色的挖掘与描述。相较于历史小说、神怪小说关注男性世界,很少有女性形象,即使出现了为数不多的几位女性,也不过是男性世界的点缀而已,无法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并且都是传统伦理道德的产物,诚恳无私、忠贞端庄。然而,世情小说的女性形象则更为丰富和真实。作者似乎没有对此进行深入挖掘和对比。比如,兰陵笑笑生就抛开传统伦理道德下的女性模板,颇费了一番心力去刻画一大批底层社会中骄纵自私、淫秽邪恶的女性形象,其中所体现出的不同的伦理意义似乎更值得深究。

其二,《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一书对叙事伦理的历时性思考着墨略显不足。对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的研究,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共时性特点,作者的主要目的也应是将古典小说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宏观上的叙事伦理研究,所以作者没有进行历时性的分析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兴盛于明清的中国古典小说必然会受到明清之际有着鲜明变化的伦理思想的影响,加之又是从叙事伦理角度阐释小说,思想的变化对于叙事伦理纵向的影响是否也应该纳入到此书的考察中来?中国古典小说大多数产生于明清之际,而在明清之际,以儒学为主的文化学术思想发生了数次变化。大体说来,明代前期,思想上主要是以程朱理学为主,忠孝节义、三纲五常的传统伦理思想依旧成为时代的主流,因此小说也多取自历史传记,成为伦理道德的宣传书;明代中期,王守仁的心学思想逐渐成为主流思想,受这一思想变化的影响,小说中人物形象的个体意识得到加强,个人的欲望开始萌芽,个人情感与伦理道德间出现了冲突。明末清初以后,人们的价值观念相较于明中叶发生了更为剧烈的变化,除了情与理的冲突更加激烈以外,人们对于种种欲望的渴求远超于前代,从而构成了此时小说与历史小说、公案小说等截然不同的面目。小说创作与明清伦理思想关系如此密切,作者在分析中也并非完全没有关注。比如作者在讨论世情小说的叙事伦理时,便注意到了与前代小说所呈现的不同的伦理内涵和新变化,但对于古典小说整体的叙事伦理所呈现的历时性变化就较少涉及了。笔者认为,忽略内部的伦理变化稍欠妥当,特别是其间还经历了重大思想转换所带来的伦理思想的变化。对于这一问题,作者不妨考虑增加一章,即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的发展主脉,将古典小说叙事伦理历时性的变化也容纳于整体性的研究中,或许是对遗珠之憾的某种弥补吧。

总之,《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不仅为古典小说的研究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还由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的研究引发了对于国内叙事伦理研究现状的思考,进而表明了自己对于叙事伦理的认识态度。虽然我们提出了两点商榷之处,但不应影响此书跨学科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毫无疑问,古典小说的研究在此达到了一个新的视界,也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一个极具操作性的研究范例。

[1] 江守义,刘欣.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6.

[2] 刘小枫.沉重的肉身[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3] 谢有顺.中国小说的叙事伦理——兼谈东西的《后悔录》[J].南方文坛,2005(4).

[4] 浦安迪.中国叙事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

[5] 杨义.中国古典小说史论[M]//杨义.杨义文存(第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8.

[6] 庞希云.“人心自悟”与“灵魂拯救”[D].上海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6.

[7] 沈叶娟.十七世纪世情小说的伦理研究[D].苏州大学博士论文,2014.

[8] 刘云春:历史叙事传统语境下的中国古典小说审美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9] 陈文新,等.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NarrativeEthics:ANewWayofUnderstandingClassicalNovels——CommentonAStudyofNarrativeEthicsinChineseClassicalNovels

LI Zhenzhen

(SchoolofHumanities,AnhuiNormalUniversity,Wuhu241000,China)

A Study of Narrative Ethics of Chinese Classical Novels by JIANG Shouyi and LIU Xin not only seeks a new way to explain classical novels, but also expresses the attitude adopted in the face of novel narrative ethic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classical novels. Although the two places can be discussed, we still can't ignore the pioneering value of the book.

classical novels; narrative ethics; way; attitude

I207.4

A

1674-2273(2017)05-0099-05

(责任编辑何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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