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化中女娲形象的变异
——以西华女娲“经歌”为基点

2017-03-11 02:01
关键词:西华女娲信仰

董 艳 艳

(郑州大学 文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民间文化中女娲形象的变异
——以西华女娲“经歌”为基点

董 艳 艳

(郑州大学 文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女娲是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是创造一切生命的“万物之母”。有关她的传说不仅存在于《山海经》《淮南子》《风俗通义》《独异志》等文献中,也活跃在民俗、故事、“经歌”等各种形式中。民间对女娲的信仰从古至今从未停止过,在甘肃、河北、河南等地尤为繁盛。“盘古女娲经歌是流传于河南省西华县一带的民间歌谣,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以盘古、女娲为主要歌颂对象,大致可分为创世经、治世经、救世经、劝世经、功德经等几个类型。这些独具地方特色的歌谣,传女不传男,千百年来一直在西华民间妇女中传唱”[1]前言。“经歌”一词出现于这些歌谣中,如《担经挑》“娲娘爱听唱经歌,唱经她有好心情”[1]241,《过桥经》“经歌恁要唱三遍,日月高高挂空中”[1]324。这些“经歌”演唱时使用方言,歌谣中有“齐整”“丑气”“老娘”“俺”“恁(你们)”等大量的方言词,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此外,“经歌”篇幅长短不一,但大都是形式整齐的韵文。这些“经歌”是当地民间文化的载体,是通过口耳相传保留下来的富有地域特色的民间文学。在这里,歌谣中的女娲形象与古代典籍记载不同,与其他地区民间信仰中的女娲形象亦有差异,这体现了女娲形象在民间流传过程中的重塑与变异。

一、西华经歌中的女娲形象

(一)化育万物的母亲

“抟土造人”“化生万物”是女娲神话的基本内容,西华民间流传着盘古女娲是兄妹的说法,“经歌”中讲述的女娲造人的故事也与盘古有关。盘古开天时将女娲庇护于山洞,而自己则为开天耗尽最后的能量。女娲因思念哥哥,用泥土仿造盘古的模样捏出了男娃,又怕男娃寂寞,捏出了女娃,“从此女娲成了娘,人类始母有尊称”(《造人经》)。不仅如此,女娲还创造了万物,“咱娲娘恩德深法力无边,补完天还要把万物造全”(《造化经》)。她用苍龙的龙角造了树木,用彩凤的羽毛造了鲜花,用各种毛发造了青草。“世界上有物种千千万万,说三天道三夜也难说完。反正是普天下所有物种,都是咱女娲娘造化于咱”(《造化经》)。创造万物的女娲被当地的百姓亲切地称为“娲娘”,他们跟“娲娘”有着深厚的情感。“女娲皇娘是老母,俺可跟她有亲情”(《担经挑》)。《盘古与女娲——经歌篇》收录的134首歌谣中,有99首对女娲的称谓都带有“娘”字,如“女娲娘”“咱娲娘”“娲皇娘”“娲娘”“咱老娘”“女娲皇娘”“女娲老娘”等,有时甚至直接称“娘”,如《中皇山》“别忘女娲娘,没娘没有咱”,剩下的35首除去和女娲无关的歌谣,仅13首不带“娘”字的称谓。这种现象是西华独有的特点,也是女娲形象地域化的鲜明表现。

(二)补天救世的大神

关于女娲补天的神话,典籍多有记载。西华“经歌”中也有女娲补天的传说,但与典籍记载有细节上的差异。如《补天经》详细讲述了女娲补天的经过,并增加了后世人们对天空颜色的认知,“彩石落在天洞里,燃起天火一片红,彩石见火变彩霞,彩霞闪闪放光明”[1]23。很显然,天上绚烂的彩霞是人间彩石的颜色化成的。《补天就在咱昆山》对修补的工艺进行了改造,“找来彩石去补天,补来补去塌半边,取来冰凌去补天,越补越冷怎么办。彩石冰凌掺了掺,上天补得才好看”[1]190。原来,补天不仅需要彩石,还需要冰凌,只有两种材料调合“上天补得才好看”,这些认知无不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此外,《娲皇补天经》《娲娘补天歌》《五色石》等“经歌”也都传颂着女娲补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们能够看到时代与人文风貌的变化所留下的深深印迹。

《补天经》称女娲为“女娲大神”,女娲既是补天的大神,也是救世的英雄。《救龙凤》中,凤鸟为护佑百鸟,被大火烧成了重伤,“咱娲娘救出了凤仙百鸟,还挂念尘世间生灵受难”[1]15,因而又相继救出了遭遇危险的苍龙、青蛙以及其他水中的生灵。《日月经》中女娲用日月身上的泥土修补苍天,用清水冲洗日月,为日月分工,令日月造福万物。

(三)婚配送子的神媒

古代典籍中有女娲是神媒的说法,认为是女娲设立了婚姻制度,但寥寥数语,难以获知详情。西华民间有“求子”的习俗,“经歌”中有一首《婚配经》,长达1300多字,详细讲述了女娲教人婚配,繁衍子孙后代的过程。“现在男女成婚配,别忘娲娘大恩情。最早媒人是女娲,女娲把人婚配成”[1]43。她以颇像人形的阴阳两石为引导,让男娃女娃滚石下山,结成佳偶,“从此男女成婚配,滚石成婚留美名”(《婚配经》),这个故事与其他地区伏羲女娲“滚石成婚”的说法有所不同。因女娲促成了人类的婚配和繁衍,因此在民间信仰中,人们就将掌管姻缘和生育的职能赋予了女娲,“娲娘会把她保佑,让她心想事就成,帮她找个好郎君,花轿抬到她院中,穿上绣的新嫁衣,仙女给她来送行,来年家中添贵子,富贵荣华享一生”(《绣花经》)。他们向女娲祭祀,祈求良缘和子嗣,“只求恁把贵子送,好让俺家续火香”(《求子经》),“俺求娲娘行行好,帮俺找个好婆家……俺只要个好女婿,叫俺干啥俺干啥”(《一个姑娘才十八》)。《老娘当家》《桃花运》《儿跪地拜高堂只听娘言》《知足经》等多首“经歌”都表达了人们对于女娲赐姻缘,送子嗣的祈求与赞颂。

(四)消灾赐福的守卫

女娲在西华百姓的信仰中,是赐福消灾的守护者,是庇护子孙的母亲。大到尘世的灾难小到生活中的善恶,都离不开女娲的关心和治理。当干旱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野兽和疾病凶猛入侵时,“女娲娘那顾得细思多想,只想着到世上救苦救难”“她决心抖神威斩杀恶魔,她决心要平定天下大乱”(《尘世劫》)。她用神弓射落了九个太阳,用神斧斩断了火妖,用计谋消灭了水怪,并帮助子孙重建家园。可是面对犯了大错“为私利抢地盘动起干戈”使人类遭受灾难的儿女,她并没有责备和惩罚,反而将一切错误归结于自身。“女娲娘急忙忙现出真身,叫一声儿女们细听娘言,娘不在让你们受了委屈,娘不在让你们遭了灾难”(《盘古女娲救世界》),慈爱无私的母亲形象跃然纸上。即便是人们生活中的不公与善恶,她也亲自去评判,“女娲一一把案问,个个身上有恶行,女娲按照轻与重,发落他们去受刑。”“她既惩恶又扬善,她把善人来加封”(《惩恶扬善经》)。在西华百姓的传唱中,女娲神话被杂糅了许多其他神话元素,女娲被赋予了一切的神力,她事无巨细亲历亲为,她不是高高在上的神仙,而是民众生活的参与者。

(五)掌管教化的家长

作为母亲的女娲不仅掌管着人世的和平与安宁,还承担着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教子经》《传法术》《洗心泉》《盘古爷,女娲娘》《金莲花》《黑乌鸦》《花喜鹊》《一只猛虎在高山》《猴子办事不靠边》《常言说人之初本性善良》《娘为儿操碎心肝肠寸断》等“经歌”都讲述或赞颂了女娲对于子孙后代的教育。“咱娲娘最知道教子要严,不教育坏一个害人一片”(《教子经》)。她开启人类的智慧,“娲娘嫌俺脑子笨,教俺开心学聪明”(《一棵白菜炸蓬蓬》);教育人们懂得感恩,知道廉耻,力行善道,“灾星它就怕善良,遇见善良睡不醒。善良是个宝,装在恁心中。鬼见鬼避开,妖见不敢碰”(《福祸经》);劝勉人们遵守仁爱、孝道、节俭等各种规范,“娲娘二度把孝传,天下儿女听真言。天地重孝孝当先,一个孝子全家安”(《娲娘二度把孝传》)。对于违反的人,“女娲皇娘去问刑,罪恶大了下地狱,罪恶小了再放生,放生不让回人世,让他投生做畜生”(《龙王经》)。教人学会消除烦恼,以积极愉悦的心态面对生活的磨难,“娲娘教咱开心锁,一把钥匙在手中”(《开心经》)。“经歌”赋予了女娲严厉慈爱的母亲形象,并通过女娲教育所有的母亲,应当承担教育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六)无所不能的全神

在西华百姓的信仰中,女娲是一位无所不能的全神。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她有关,《知娘难报娘恩才是本源》中,女娲“遇着火教人们用火取暖,有了病教人们采药疗疾……能打洞能筑巢住得安然,女娲娘用阴阳才有八卦”[1]196。女娲不仅掌管人类和万物,还管理着天庭的仙女和神灵,“神灵都归娲娘管,娲娘她有大神通。她能上天能入地,能管世间万物生”(《人人都知女娲城》)。“仙女也要把经唱,好让娲娘心喜欢。女娲娘,喜颜颜。叫声仙子快前进,恁唱经歌表心意,俺送给恁花衣衫”(《一群仙女飞下天》)。具有史诗性质的《治世经》,详述了从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到黄帝、神农、嫘祖、尧舜的故事。女娲在治理了人类的灾难之后,挑选了能干之人来维护人类的幸福,“她先让有巢氏建起房舍”,“她还让燧人氏掌管真火”,“她还让伏羲氏统管百兽”,“她还让神农氏种植农桑”,“她还让轩辕氏造出车辆”,她封龙王掌管风雨,封凤仙巡游天下。她分万物为五行,分大地为五方,建都中原,种植百花等等[1]94。“经歌”塑造了一个掌管天庭与尘世的全神形象,人们将所有的美德都赋予了女娲,也将所有的能力都赋予了女娲,她能够治理人类世界,也能够解决人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

二、西华“经歌”中女娲形象的变异

(一)与古典文献中女娲形象的比较

《楚辞》《淮南子》《山海经》《风俗通义》《水经注》《太平御览》等古典文献中多有关于女娲神话的表述。文献记载中的女娲形象也经历了一个从产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总体来看大概可以归纳为四种。

一是化生万物的始祖。屈原在《楚辞·天问》中有“女娲有体,谁制匠之”[2]的疑问,《山海经·大荒西经》亦有“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3]的记载。这说明在先秦时期,女娲化生万物的传说就已经存在了。《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縆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贤知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引縆人也。”[4]

二是补天治水的福神。《淮南子·览冥训》云:“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5]

三是促成婚配的媒神。罗泌《路史·后纪二》云:“女娲少佐太昊,祷于神袛,而为女妇正姓氏,职昏因,通行媒,以重万民之判,是曰神媒。”[6]66罗苹注引《风俗通》:“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行媒始此明矣。”[6]66这两则材料都认为女娲设立了婚姻制度。

四是制造笙簧的乐神。《礼记正义·明堂位》曰“女蜗之笙簧”,孔颖达疏引《帝王世纪》:“女蜗氏,风姓,承包牺制度始作笙簧。”[7]《世本·作篇》亦有“女娲作笙簧”[8]。

在先民的神话中,这四种身份的女娲都具有典型的神格特征,她居于至高无上的神圣地位,充满神秘,令人敬畏。与文献中的女娲形象不同,西华“经歌”中的女娲兼具神格和人格,在人们的心中,女娲是法力无边的神,是众神之神,是女皇,是母亲。《高高天上一朵云》有“高高天上一朵云,上边站着一尊神,身披五彩衣,脚下踩祥云。问她到哪去,下去看子孙。你说她是谁,是咱女娲皇娘圣天老母亲”[1]361。但是“经歌”中女娲的人格特征尤为突出,她具备人的喜怒哀乐,她是一个伟大慈爱的母亲。她拥有作为母亲的显著特征——奶水,“咱老娘也有那倔脾气,又洒泪又掺奶和起泥团”(《女娲娘想盘古捏起泥人》)。她是老百姓的“娘”,“只要你除贪心去了邪念,就还是好儿女娘也不嫌”(《治世经》)。她眷恋人世,心疼子女,为子女做饭,为子女补衣,“担着挑子唱经歌,唱着经歌想娲娘。想娘给俺做吃哩,做哩吃哩喷喷香”(《儿走四方心想娘》),她为人们所做的一切都出于母亲的无私与慈爱。人们与她关系亲近,像对待母亲一样孝敬她、关心她,“俺请娲娘来俺家,俺陪娲娘喝几盅”(《小桌子》),“带着花生看娲娘,吃了花生好了病”(《一只小燕子》),“恁问扎灯弄啥哩,俺给娲娘照照明,俺怕娲娘迷了路,迷路咋回到家中”(《扎花灯》)。不独人类,甚至连白鹅、青蛙、鲤鱼等也都把女娲当娘去孝敬,“恁问白鹅干啥去,它说过河到南坡。南坡有咱女娲娘,娲娘做梦光想我”(《一群大白鹅》)。

“经歌”中对女娲的称谓、对女娲事迹的讲述及赞颂、对女娲的祭祀和祈求,都处处体现了女娲“人间母亲”的意象,她不再是高居于祭坛神秘而严肃的神,而是走下神坛来到人间的和蔼可亲的娘。

(二)与其他地区民间信仰中女娲形象的比较

女娲信仰较为集中的地区,除了周口西华,还有河北涉县、甘肃天水、周口淮阳、陕西临潼、山西交城、台湾等地。民间信仰中的女娲形象由于时代、地域的关系,都会与先民神话中的塑造有所不同,各地之间也会略有差异。我们以河北涉县、甘肃天水和周口淮阳为例,亦可见一斑。

涉县女娲信仰浓厚,女娲形象也与西华最为接近。当地称呼女娲为“老奶奶”,流传着许多关于“老奶奶”的民间传说。在当地人们的信仰中,“一方面将女娲由远古神祇演绎为人类慈祥的母亲,充满了人间烟火气;另一方面女娲又被赋予无所不能的神力,成为万人敬仰的大神”[9]。

甘肃天水有许多关于女娲的民间故事,主要表现为女娲补天、造人、置神媒、造笙簧四个方面,较之于文献典籍的记述,又加入了新的元素。如关于女娲抟土造人,演绎为用龙泉水和黄土造人,对“龙的传人”有了新的解释。关于造人,天水还有伏羲和女娲婚配造人的故事。再如造笙簧,“天水有种乐器叫‘哇晤’,据老人讲,女娲造的笙簧实质上就是‘哇晤’,在现代还有流传”[10]。这显然是地方民俗在神话传说中的投射。在天水,“人们敬女娲,均因为对女娲这位始祖母的敬仰。从信仰的功利性而言,人们多关注地方神,对地方神可以许愿还愿。而对女娲只是烧香磕头”[10]。

在周口淮阳,人们坚称兄妹不能婚配,因而称伏羲为“人祖爷爷”,称女娲为“人祖姑娘”,这显然是受后世伦理观念的影响。当地的百姓对伏羲的祭祀也很兴盛,庙会的主神就是伏羲。人们对人祖爷与人祖姑娘的祭祀,多为保平安、健康之类的功利性诉求。淮阳也有“经歌”,内容主要是宣传伏羲与女娲的事迹,杨利慧《女娲溯源——女娲信仰起源地的再推测》一书中记录了三首[11]。

其他存在女娲信仰的地区,也都有关于女娲的故事,女娲造人、补天的核心职能在这些民间信仰中并未改变,但从这些地方与女娲相关的民俗中,却可以看出女娲形象的变异。在陕西临潼,人们对女娲的祭祀主要是为了求子和祈求平安;在山西交城,人们将女娲尊为琉璃业的祖师;在台湾,奉祀女娲的寺庙有十七座左右,女娲既保佑着人们的平安、健康以及生儿育女,又是伞业和纺织业的守护神[12]。

与这些地域民间信仰中的女娲形象相比,西华“经歌”中的女娲形象更为丰富、更为饱满。首先是对“兄妹”身份的认知不同,西华“经歌”以及西华当地百姓多讲述盘古与女娲兄妹的故事,与伏羲没有关联。其次,其他地区女娲形象的神格特征明显,而西华地区女娲形象的人格特征突出。较之于神性而言,她更多地表现出人性的特征,她的言行举止带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当地母亲的形象。再次,就女娲的职能而言,各个地方的百姓都根据自身的现实需求,赋予了女娲某些特有的职能。而西华女娲的职能则较为广泛,是至善至美的天地全神。涉县女娲职能与西华相似,但其母亲形象不如西华典型,且西华“经歌”材料丰富,对女娲全神形象的塑造更多细节性的展示。

从以上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民间文化中的女娲形象与典籍记载相比,增加了新的元素,各地的女娲形象存在地域性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补天、造人的细节不同,二是女娲身份、职能不同。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有时代性因素,也有地域性因素。原始社会,自然环境恶劣,生活资料匮乏。“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韩非子·五蠹》)。艰难的生存环境使人们往往寿命较短,“在周口店发现的大约四十个左右个体,死于十四岁以下的就占三分之一,可见他们经常挣扎在死亡线上”[13]。先民们不甘心屈服于与大自然,他们想要克服恐惧,战胜自然,在这种心理需求下,人们通过幻想创造出一位拥有超自然力的神灵——女娲。她不仅能够帮人们抵御灾难,她还是“万物之母”,这样的身份特征显然寄托了先民们对于生殖的崇拜。自然灾害和部族战争带来人口数量的减少,人口数量的增长关系人类的生存,这一问题唯有生殖可以解决。女娲形象的不断丰盈,是人们对社会认知和心理需求的投射。周代礼乐的兴盛赋予了女娲音乐之神的职能,女娲与伏羲一起作为对偶神形象的出现,则说明了人们对对偶婚的肯定和认可,女娲遂成为人类的婚配神媒。历史的发展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生活,自然灾害、人口问题,已不再是人们生活中的主要矛盾,生活的重心转移到健康、平安以及危害人类生命、情感等的各种琐事上,费尔巴哈曾说:“人们的愿望是怎样的,他们的神就是怎样的。”[14]于是,女娲逐渐成为民间信仰中全能的神,而不同地域的人们又将与自身关系密切,亟待解决的生活问题,交给了女娲来管理,女娲形象因此有了地域性特征。

女娲形象的变异归根结底是人类诉求的体现。人类将自己的生活内容与现实需求投射到女娲身上,使女娲人格神的形象越来越丰满,越来越具有地域特色。西华“经歌”中女娲形象的变异,职能的泛化,正是当地人们现实生活和心理需求的反映。西华女娲城的民俗活动至今兴盛,每年农历二月二十到三十日,女娲城会举行盛大的庙会。在庙会上会有花供、添坟、守功等祭神活动,也会有宣传功、对功、渡船等娱神活动。在女娲信仰的集中地,“女娲”已不仅仅是一个神话符号,而是民众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女娲文化流传的原因

女娲神话是我们民族最古老的神话,它蕴含着中华先民童年时期的种种信息,是远古时期先民真实生活和精神风貌的映射。女娲神话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并在某些地区形成经久不息的女娲信仰,其原因有二。

其一是先民生殖崇拜的影响。刘毓庆先生认为:“在女娲崇拜以及其所演化出的种种传说与礼俗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女阴崇拜并不在于女阴的实体对生命个体带来的快感,而在于其创造生命的功能。这种崇拜乃是极强烈的生殖欲望的体现。”[15]这种生殖崇拜是中国人“母性崇拜”的文化根基。女娲是创造生命的“万物之母”,是民间信仰中的“娲娘”,是永远活在中国文化中的“原型母亲”。人们对女娲的重塑与崇拜,反映了人们内心深处恋母尚母的“原始情结”。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在中国人的话语系统和内心世界里,总是把母亲(而不是父亲)作为最神圣最崇高的人格‘象征’……在很大意义上可以说,‘母性崇拜’是历史地积淀在中华民族文化意识极深之处的‘原始情结’,是炎黄子孙同自己的本土文化之间永远割舍不断的情感‘脐带’……它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本体意义上的崇敬感和归属感。”[16]这种“母性崇拜”,意味着生生不息的创造力和生命力,表现在语言中,凡是有如此特点事物,我们都以“母”字命名,如“母本”“母胎”“母语”“母题”;我们将祖国比喻为母亲,将黄河称之为“母亲河”,也正是“母性崇拜”意识的体现。

其二是女娲神话的现实价值。从民众需求的角度看,女娲能够“满足”民众的功利性诉求;女娲神话传达了对于女性价值的肯定和赞誉,使女性崇拜者得到鼓励,建立了对自我身份的认同和肯定。从民族精神的层面看,女娲精神代表着开创、坚持、人本主义和无私奉献。“补天”意象彰显了人类力量的伟大,物皆有不足,“然则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娲氏练五色石以补其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列子·汤问》)。“补天”,寄托着人类改造世界、改造生活的美好愿望,是中国人“天人合一”观念的原始表达。可以说, 女娲文化是我国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一种精神的遗产,它鲜活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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