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控西南”的方略及在广西的实施

2017-03-11 16:08胡小安李剑文
文山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卫所洪武土司

胡小安,李剑文

(1.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广西 南宁 530006;2.云南省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云南 昆明 650111)

明朝初年“控西南”的方略及在广西的实施

胡小安1,李剑文2

(1.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广西 南宁 530006;2.云南省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云南 昆明 650111)

以宋朝、明朝在西南地区方略的比较,说明明朝广西的战略地位存在一个从“防西南”到“控西南”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明廷在政治军事上采取了一系列进取措施,比如在原土司地区设置卫所、分封靖江王等。纠正了以往对朱元璋广西战略政策的固有认知,有助于重新认识明朝初年的西南方略。

宋明时期; 广西 ;西南方略

从唐宋到明朝,广西在王朝西南边疆战略中的地位都十分重要,这是治史者的基本共识,但是其具体的实施过程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在宋元时期的基础上,明朝初年针对西南总体战略以及在广西实施的配套战略到底如何?与宋代相比发生了什么变化?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而以往的研究还较薄弱。本文对此略作考察,望方家指正。

一、防西南:宋朝对广西地位的再认识

宋朝在西南地区的战略和唐代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一变化最早起源于唐后期,在唐、吐蕃和南诏几大力量互相制衡博弈中,唐廷已经有收缩战略的行动,①唐朝一贯坚持的透过结好南诏、运用其影响力以稳定西南局面的战略意图已经很难付诸实践,所以在唐懿宗咸通三年(862)分岭南为东西两道,西道治邕州,加强桂州和邕州即今广西地区的力量以制衡西南诸族,已经成为其主要战略。唐末五代是周边民族政权进一步发展的时期,西南诸族包括交趾的实力增强,具备了与中原政权(主要是南汉、楚、前后蜀等地方政权)抗衡的部分实力。宋朝建立后,由于其主要军事和国力被牵制于北方,所以在西南地区的战略总的来说是以退缩和维持为主。这一时期交趾独立,特磨、罗殿、自杞壮大,大理国统一强盛,给宋在西南的战略带来新的挑战。

史载:“大理国本唐南诏,大中、咸通间入成都,犯邕管, 召兵东方,天下骚动。艺祖皇帝鉴于唐之祸,乃弃越诸郡,以大渡河为界, 欲寇不能,欲臣不得,最为御戎上策。”[1]又“政和五年,广州观察使黄璘奏南诏大理国慕义怀徕,愿为臣妾,欲听其入贡”[2]14072,但宋朝经过综合考虑,拒绝了其请求。这两段史料被学者认为是宋朝在政治上对大理国采取防范、偏见政策的一种体现。②

但实际上宋朝对西南诸国的戒心并非完全出自历史,更多源于现实。

宋太宗于太平兴国五年(980)反击交趾失败,熙宁年间交趾犯邕州,宋廷受到很大震动,在帝国南疆采取了一系列防御措施;③尤其宋仁宗皇祐四年(1052)侬智高事件给宋朝带来更大震动和损失,侬智高事件背后同样牵涉到交趾、大理等国的博弈。④该事件既促使宋廷加强广西的防务和军政改革,也使得宋朝对交趾和大理有更多的戒备之心。南宋吴儆《竹洲集》卷一《论邕州化外诸国》云:“今若责之漕臣与帅臣协力,庶几两相通融,彼此任责,使亭障戍卒稍复旧观,非惟可以慑伏自杞,折其萌芽,亦可以示安南以形势,使之不敢启窥伺之心。”关于防大理的问题,史载极隐晦。《宋史》卷488《外国四·交趾大理传》云:“淳熙二年十一月,知静江府张栻申严保伍之禁,又以邕管戍兵不能千人,左、右江峒丁十余万,每恃以为藩蔽,其邕州提举、巡检官宜精其选,以抚峒丁。欲制大理,当自邕管始云。”透露了这方面的信息。

与吴儆同时代人、南宋乾道年间(1165-1174)任职广西的周去非云:

汉帅府在交州,唐在广州。天宝中,岭南桂、容、邕、交与广,咸属桂州采访。昭宗始升桂管为节度。本朝皇祐中,侬智高平,诏狄青分广西邕、宜、融为三路,用武臣充知州,兼本路安抚都监,而置经略安抚使于桂州,选两制以上官为知州,兼领使事。于是八桂遂为西路雄府矣。厥后罢邕、宜、融为郡,宜、融州守臣兼本路兵马都监,邕守兼本路安抚都监。沿边守臣,并带溪峒都巡检使,尽隶于经略安抚使。帅府既内兼西南数十州之重,外镇夷蛮几数百族,事权不得不重矣。广西诸郡,凡有边事,不申宪、漕,惟申经略司,此昔日陕西制也。[3]

仅说“外镇夷蛮几数百族”,自应包括当时大理以及自杞、罗殿等政权。当然,知桂州并带经略使衔早在宋真宗时代就已出现,平定侬智高之后成为定制。[4]当时广西最重要的沿边地带如邕州(今南宁)、宜州(今宜州)、融州(今融安)均以武臣任知州,与内地悉以文臣任知州不同,多少有点像后来明代卫所控边的意味,但这些地方又隶于桂州帅府,说明桂林的地位非同一般。桂林得以“专制一路”的主要原因是桂林在此之前早已是宋朝控制岭南的中心之一。

宋廷另以宜州、融州兼广西路兵马都监,邕州兼广西路安抚都监,因此可见宋代在全广南西路的战略布局是以桂州为全路的中心,西、北以融宜为拱卫,为的是防西南诸“蛮”及大理;南部以邕州为中心,在钦州、左右江团结土丁及溪峒诸蛮,以防交趾和广大“化外之国”。这一边略实际上是侬智高事件后宋廷在西南的总策略之一。

邕州是防西南“诸国”和交趾的前沿阵地,宋王朝在此设经略安抚都监,总管桂西南地区边防,并且在左、右两江设寨堡要塞,构成邕州防卫的外围屏障:

边之郡九,而邕管为最重。邕之所管,辐员数千里,而左、右两江为重。自邕之西北有牂牁、罗甸、自杞,西南有安南诸国,皆其所当备者。”[5]

广右之藩篱在邕,邕之藩篱又在两江,皆南方形势者素有此论。盖以右江通大理来路,左江与安南接境,两江羁縻州峒险隘不一,先朝疆以周索,赖此以控制之故也”[6]。

邕州之左江永平、太平等寨,在祖宗时,以其与交趾邻壤,实南边藩篱重地,故置州县,籍其丁壮,以备一旦之用,规模宏远矣。”[2]14213

左江各寨抵御交趾,右江各寨抵御大理及诸蛮。并在左右江溪峒设羁縻州、县、峒,“用为内地藩”[7],屯全将5 000人镇守,防御桂西南内部。同时利用羁縻州、县、峒壮丁戍边,熙宁年间已“团集左、右江峒丁十余万众,自广以西赖以防守”[2]4748。大观二年(1108)又增加到20万。元丰年间又把东南第十三将设于邕州,加强邕州防务。总之宋朝在桂西南地区形成了以钦廉两州为前沿、以邕州为中心、以寨堡要塞为外围屏障、以羁縻州峒为内藩、以东南第十三将和峒丁为主次兵力配置的桂西南防御体系。⑤

核心之处是保持中心地带桂州的安全。《宋会要辑稿·兵二三之九》载:“乾道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持节南丹州诸军事、南丹州刺史、知南丹州公事、武骑尉莫延葚言:窃见朝廷买马,全籍诸蕃将马前来邕州博买,或遇春雨连绵,溪水暴涨之时,阻绝马路,蕃人将马复回,是致博买不登岁计之数。兼之出马之地至邕州横山寨五十余程,自横山至静江府二十余程,加之路途险阻,水草不利,马多瘠瘦,未至静江,往往倒毙。兼诸蕃出马之处至本州一十程,道路平坦,水草丰足,兼无险阻,自本州至静江一十三程,比之邕州路近三十余程,止将路途比较,已为利便。顷岁本路经略张维已曾陈奏,乞於本州买马,虽蒙省部行下,缘宜州避创事之劳,巧陈利害,其议遂罢。”南丹土酋为从宋廷西南马市中分一杯羹,建议在宜州开设马市。但广西地方官以宜州离静江府太近,不利于防范为由拒绝了。⑥这一事实表明,宋廷已经把静江府看成是广南西路根本重地,宁可牺牲效率也要保证安全,不允许两面作战;同时表明就战略总地位而言,桂林与邕州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

围绕着买马,西南诸族逐渐被纳入到一种经济体系,⑦这个体系中以大理之马,宋朝之盐、金银和丝绸织锦为核心。史载“马产于大理国。大理国去宜州十五程尔,中有险阻,不得而通,故自杞、罗殿皆贩马于大理,而转卖于我者也。”[7]189而“中国通道南蛮,必由邕州横山寨……大理欲以马至中国,而北阻自杞,南阻特磨者,其道里固相若也。闻自杞、特磨之间,有新路直指横山,不涉二国。今马既岁至,亦不必由他道也”[7]122,说明在买马体系中各种势力的博弈,自杞、罗殿由于转手贸易获取了大量利益,国力因之强盛,他们不可能放弃利益而听任大理马直销宋朝。宋朝在这个体系中并没有占据操控一切的能力,相反作为战争资源的马匹、西南地区情报的来源,宋朝为博取羁縻州峒首领之忠心和溪峒兵丁的死力,必须依靠这个体系中的各方人员并给予足够的利益。因此宋朝不能失去自杞、特磨、罗殿的支持而单方面与大理打得火热,其与大理的关系发展必须考量其他诸国的博弈能力和切身利益。⑧

二、控西南:明朝初年广西边略的讨论

洪武初年明朝在西南地区的行动,是要推翻元朝在广西、云南的深厚统治并有效打击其残余势力,因此在西南地区采取了整体进攻的态势:洪武四年(1372)设置贵州卫并渐次整治今贵州境内的大土司(如水西土司),作为经营云南的基础之一;洪武十四年(1381)、十五年明军平定云南之战,洪武十八年(1385)平定麓川之战,均是规模较大的战役,据说洪武十八年麓川土司思伦发还企图打通一条通道与东川、芒部和广西的反明势力连通一气,被明军挫败。这一点已为众多学术著作所揭示 。⑨明军在贵州云南胜利的结果,是全盘继承了元朝在西南地区的遗产。

广西因地理位置和历史传统,在其中的地位非同一般:广西东、北两面连通湖广、广东,向西可以同时进入贵州和云南;自秦以来向来是中原王朝经营岭南和西南的重要桥头堡。在明初配合平定西南地区的行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洪武元年(1368)三四月间明军就分兵从今湖南和广东进入广西,不到一年就平定了广西全境包括桂西土司地区,最终建立了较稳固的统治。关于朱元璋对广西土著“蛮夷”的政策和态度,学者多以为以怀柔招抚为主。一向广为学者引用的是《明太祖实录》中的两段话:

其一,《明太祖实录》卷34洪武元年八月戊寅条:“湖广行省平章杨璟等还自广海,入见。上问广西两江黄岑二处边务。璟言:‘蛮夷之人,性习顽犷,散则为民,聚则为盗,难以文治,当临之以兵,彼始畏服。’ 上曰:‘蛮夷之人,性习虽殊,然其好生恶死之心未尝不同,若抚之以安静,待之以诚意,谕之以道理,彼岂有不从化者哉?’”

其二,《明太祖实录》卷43洪武二年六月丙午条:“中书省臣言:‘广西诸洞虽平,宜迁其人内地,可无边患。’上曰:‘溪洞蛮獠杂处,其人不知礼仪,顺之则服,逆之则变,未可轻动。今惟以兵分守要害,以镇服之,俾之日渐教化,则自不为非,数年之后皆为良民,何必迁也。’”

据此,朱元璋从一开始就主张保守政策,不同意对蛮夷尤其是土司用兵。但这两段记载本身就自相矛盾。第一条虽然主要针对的是广西左右两江地方土司的归顺问题,但反映的还是一般的蛮夷政策。按此说法,朱元璋连“临之以兵”都不同意,只寄希望于招抚,这在当时明军在广西势如破竹的军事态势下,实在难以理解,这姑且不说;但第二条材料明明透露的是明政权以军事力量镇服广西诸峒,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第一条材料中朱元璋是否说过那样的话。第二条材料,最近已有学者表示质疑,⑩因为早于《明太祖实录》成书的《皇明宝训》相关的记载是:“帝谓李善长曰:‘广西诸郡不产钱粮,其地多溪洞獠,不遵教化。旧时守将多虐害之,以故民心反侧,易以生变。往往重烦兵力攻讨,及得其地,又多荒瘠,无益于国用。今朕讨平诸洞,必迁其人于内地,使之密迩王畿,教之事耕稼、知义理,久后人将可用。即令素所训练老兵分守要害,以控制洞蛮,使不敢为乱。行之数年,则彼地皆为良民,不忧其为边患矣。’”k《宝训》中记载朱元璋的意思与《实录》完全相反,既是“讨平诸峒”,又主张迁其人于内地的。因此朱元璋在广西的政策应该是强力进取的,而《明实录》的记载可能是后来的有意窜改。l

对上述材料不作如此解读就无法理解洪武初年在广西各地大量设置卫所以加强武力镇慑的行动。继洪武元年在桂林设立广西卫之后,就在洪武三年三月辛亥,置南宁柳州二卫:

时广西行省臣言便宜三事,其一曰:广西地接交阯、云南,其所治皆溪洞苗蛮,性狠戾而叛服不常。近南宁盗谭布刑、宾州盗黄郎观等,肆掠其民,已遣兵讨之。然府卫之兵,远在靖江数百里外,卒有警急,难相为援,乞于南宁、柳州立卫,置兵以镇之,庶几苗獠有所惮,而不敢窃发于其间,其民有所恃以安其生,而无奔窜失业之患。其二曰:庆远故府也,今为南丹军民安抚司,虽统地十有七州,然其地皆深山广野,其民多安抚同知莫天护之族,天护素庸弱不能御众,而宗族强者动肆跋扈,至于杀河池县丞盖让,与诸蛮相扇为乱,此岂可姑息以胎祸将来?乞罢安抚司而复设庆远府,置军卫以守其地,庶几其民知有府之治而不敢自恣,诸蛮知有兵之重而不敢为乱,此久安之道也。其三曰:广海之俗,素犷戾,动相仇杀,因而为乱,则一方皆警。其始盖缘郡县无兵以制驭之故也。近群盗转攻郁林州,同知王彬集民兵拒之,浔州经历徐承祖亦以民兵千余败贼,由此言之,土兵未必不可用也。乞令广西边境郡县长官辑民丁之壮者,置衣甲器械,籍之于有司。有警用以捕贼,无事则俾之务农,如此非惟郡县无养兵之费,而民实赖之以安也。奏至,诏俱从之。遂设南宁、柳州二卫,益兵守御。m

广西行省官员首先给广西定位,即地处边疆与族群复杂,必须强有力地控制内部才能更好地应对外部问题。无论是在桂东的柳州、南宁、浔州,还是接近桂西的庆远,都极力设立卫所镇守。

洪武二十一年(1388)桂西向武州,二十八年龙州、南丹、奉议等州县土官反叛,广西卫所官军不足以弹压,朝廷以征南将军杨文为总兵官,都指挥韩观、都督佥事宋晟为左、右将军,京卫精壮马步官军3万人,并诏发湖广、江西所属卫所马步官军6万余,配合广西卫所官军,讨龙州、奉议、南丹、向武等地“叛蛮”;二十八年(1395)底,诸州皆破,置奉议、南丹、庆远等卫并向武、河池、怀集、武仙、灌阳、贺县等处守御千户所n。所以顾炎武后来说,广西各城,“咸置卫所,要害则置巡检司”。o可知洪武时期一直持续地设置卫所,是军事控制广西的重要时期。

关于明代广西卫所,苏建灵、范植清、范玉春、刘祥学等学者已有较详细的研究。p三文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均指出了明代在广西设立的卫所数量和大致时间、地点、背景。苏文更指出朱元璋的政策是:在广西东部流官地区,直接派驻军队,从军事上保证流官的统治;在西部土司地区则依靠土司原有统治。q不过我们要指出的是,洪武年间在桂西地区的行动并不存在这么一个原则,明廷并不满足于因其原有结构而治,也不是仅仅一度打破因俗而治原则,而是不断地改造其结构的过程,一直到永乐中后期才真正稳定在土司治理的局面上。因此我们从前面的分析看出洪武年间在西南是总体进取的态势,对桂西土司大量用兵并设置卫所,就是这一边略的具体表现,直到永乐年间才逐渐迁往东部地区。如南丹卫,洪武二十八年设置,大概在永乐二年前就迁往柳城,之后一度迁到来宾;同年设置的奉议卫于正统年间迁往平南、贵县;同年设置的向武守御千户所正统六年迁往贵县,等等。顺便提出,这些卫所的迁移恐怕并不是因为在桂西地区呆不下去,而是明廷整体的战略需要而迁移。

洪武前期广西卫所的设置主要在广西东部流官地方,显示其重视桂东的程度超过其他。尤其桂林一府,洪武年间设有广西中、右卫、王府护卫、全州、灌阳守御千户所等卫所,实力最为雄厚,实在因为桂林周边处处有“蛮夷”,必须维护首郡的绝对安全。桂西地区还设立过一些土卫所,如《明太祖实录》卷157 洪武十六年十月己亥条谓:

广西都指挥使耿良言:田州府知府岑坚、泗城州知州岑善忠率其土兵,讨捕瑶寇,多树功绩。臣欲令其选取壮丁各五千人立为二卫,以善忠之子振、坚之子永通为千户,统率其兵,俾之守御,且耕且战,此古人以蛮夷攻蛮夷之策也。如此则官军无远冒瘴疠之患,民免馈运之劳矣。诏是其言,行之。

《粤西文载》卷一《永乐六年正月初四日敕》还记载在广西与交趾交界的思明、太平、田州等处也“量其土军设立卫所”。唐晓涛博士指出土卫、土千户是仿照内地卫所建立的一种军事制度,其特别之处在于其兵士由土司领地内的部民组成,卫官和千户长由各部民的原隶土官直接担任。于是在桂西土司辖区内亦如内地一样出现了卫所军户与里甲民户分立的两套系统,形成“哨民应兵、甲民应夫”的制度,土卫所是后来广西“狼兵”形成的重要制度源头。r这一看法很有见地。但朝廷如何管理这些土卫以及他们与原土司地区的关系如何,这些土卫存在时间有多长等等,都不清楚,仍值得进一步探讨。桂西地区的卫所有权处理土司的一些争讼,如《明史》载:“宣德六年,都督山云奏:‘广西左右江设土官衙门大小四十九处,蛮性无常,仇杀不绝。朝廷每命臣同巡按御史、三司官理断……今同众议,凡土官衙门军务重事,径诣其处。其余争论词讼,就所近卫理之。’报可。”s可见是以卫所控制土司的实质。

另宣德《桂林郡志》卷7《兵防》云:“广西旧所部二十五郡,山僚岛夷环列棋布,而化外诸国、羁縻诸州绵亘凡数千里,近而旧属县溪峒亦错杂其间,故非宿重兵不足以控拊……元于静江开元帅府,自百户镇抚等员率听调用,省调十九翼军,分遣防边,二年更代。置屯田于隘口,募兵种之……皇朝始建都指挥使司于桂林,广西一道卫所军马率听调遣。每卫所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农隙之时严加操练。若草寇窃发,则都司移檄会捕,寇灭则散归务农。由是边食用饶,漕挽不费。舆夫控制之雄,防御之固,练习之精,旷古以来盖未有也。”则明初卫所的屯田大部分可能直接继承元代。

与设治置卫相配合,明朝在桂林设立了靖江王府,反映了朱元璋以广西作为西南经略重地的战略考量,与控制土司、瑶人和交趾一起,完成对内对外的总体战略任务。关于靖江王的设置时间、王爵级别、待遇、发展历程、王府形制等方面,均有不少研究成果;还有学者较全面地探讨了王府在桂林地方的文化活动。t这是我们进一步作研究的基础。

洪武三年,太祖封侄孙朱守谦为靖江王,册文曰:“稽古帝王,抚有方夏,必茂建亲支,所以惇族固本,其来尚矣。朕以布衣,遭时弗靖,躬历行伍,乘运开基,艰难有年,遂成丕业,是皆天地眷佑,祖宗积德之由。今朕既位天子,追念吾兄,以尔守谦,兄之孙也,俾王靖江,以镇广海之域。于戏!尔其思予创业之难,谨尔受封之时,毋忘训言,益修厥身,永为国家藩辅,尚慎戒哉!”u洪武间严震直《独秀山诗》中则有“四山屏列俱相拱,永镇皇家帝子宫”之句,v万历间桂林人张鸣凤所作《桂胜》卷1云:“环桂诸山,以千百计,惟独秀中城崛起……今靖江以同姓诸王建国南中,为明藩屏。”均点明了明初分封的镇守初衷。这与朱元璋以诸王镇边的政策是相一致的。当时广西的形势,据《明史》总结道:“广西瑶僮居多,盘万岭之中,当三江之险;六十三山倚为巢穴,三十六源踞其腹心,其散布于桂林、柳州、庆远、平乐诸郡县者,所在蔓衍。而田州、泗城之属,尤称强悍。种类滋繁,莫可枚举;蛮势之众,与滇为埒。”w其中桂林、柳州等府就是我们习惯上称为桂东的地区,田州、泗城等地是桂西地区。可见当时人眼中广西“蛮情”是相当严重的。不过实际上在桂林一线的中心区域,历代的统治力量是比较雄厚的,正如明初《桂林郡志》所言“五岭之南,桂林为巨镇”,“桂林为广西大郡,山川、人物、风俗、贡赋实甲于他郡”。x当时镇边诸王如燕、晋、秦诸王,包括其他藩王,封国都是在汉人占主体地位的区域,绝不可能放到“蛮夷”为主的地方。西南若要有藩王的话,桂林为封国之所最合适不过,既有历史传统,又符合上述原则;云南、贵州都不合适。所以,靖藩在桂林,不仅仅是镇守广西、控驭交趾而已,在整个西南也具有非同一般的象征意味。

我们也看到,明初广西各地瑶僮一直有骚乱,这倒不一定都是明朝的政策改变造成,有些是元代后期以来族群问题的继续,但这种骚乱给明廷改变政策制造了理论依据。溪峒苗蛮的叛服不常给统治者的印象非常糟糕,这也是我们认为朱元璋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坚持一味招抚的理由之一。说朱元璋在某个具体问题上主张招抚没问题,但说他在整体上持绥靖政策恐怕不是事实。y而且,朱元璋在上述所引事件中乃至进取西南时,尤其在交通点及重要的传统区域,几乎所有的行动都强调军事的镇戍。如明初在征滇之役中,朱元璋敕谕征南将军傅友德:“等杀得蛮子畏服了,然后将东川卫于七星关南一日半,乌撒往北一日半,立为一卫……七星关立一卫……若如此道路易行,军势排在路上,有事会各卫官军剿捕。若分守诸处,深入万山,蛮人生变,顷刻道路不通,好生不便。”z应该说朱元璋在西南的政策和决策思想是一致的,广西不可能例外。

此外,从明代存留的一些广西方志看,也并没有记载朱元璋特别使用怀柔方式,而多提土官“归款”,如嘉靖《广西通志》称:“洪武元年夏,平章杨璟、参政朱亮祖等既取广西,左右两江土官皆遣使赍印章纳土归款,以请户口税粮悉登版籍,每三岁愿遣子弟奉方物入贡。由是朝廷嘉其忠诚,复因旧疆从宜增省,置各府、州、县,俾仍为知府、知州、知县等官,许子孙世袭,凡勘核请授悉由巡抚藩臬。若土官绝嗣,本族无可袭及叛逆诛灭,始铨流官代之。所以治驭诸蛮者,规画亦密矣。”ヒ这里的“归款”,实际上讲的是明代土司制度建立的过程,但均只简单述其大概,看不到其中的复杂局面,也没有强调朱元璋的怀柔政策。我们前已有论,虽然有元代的基础,但明代在广西的行动并非一帆风顺,仅就土司归款而言,既有可能是主动的,也有可能是军事打击之后的行为。

与此同时,洪武初年还加大了在广西传统土司地方改变制度的力度,如钦州七峒地方洪武元年被施行了里甲制度。フ洪武二年(1369),明朝又将太平土府改流;三年,又罢庆远南丹安抚司,“仍设府置卫,以守其地”,铨流官统治。ヘ与此同时,又对一些土属地方实行了省并,如那地州,“元仍为地、那二州。洪武元年,土官罗黄貌归附,诏并那入地,为那地州。予印,授黄貌世袭土知州,以流官吏目佐之”。ヘ洪武五年,将永州长官司、鸾州长官司、福州长官司、延州长官司等并入南丹州;ホ洪武十二年,将西兰州、安息州、忠州、文州等并入东兰州;マ洪武十七年,废来安府,把所属归仁、罗博、田州三州并入田州府等等。ミ总之,洪武年间是一个极力想改变宋元以来地方土酋羁縻制度的时期,从元年至末年都有大的军事政治行动。究其原因,可能与朱元璋企图最终解决西南“蛮夷”问题,并积极准备解决安南问题有关。ム

三、结语

明朝继承了元朝在西南的遗产,为了顺利完成这一接收过程,加大了唐末宋代以来作为“防西南”前沿重地广西的建设。明初的国家政权体系建构、社会经济措施和新的制度在广西的实施,是在加强内部控制和调整的基础上,着眼于更广阔的“控西南”以及防交趾战略需要。因此在广西迅速建立起与内地一体的军政制度如三司、卫所、王府,经济社会制度如屯田、里甲制度的实施,文化政策如办学校、兴科举,对“蛮夷”政策的变化等等,“控蛮驭交”和维护作为桥头堡的中心地带桂林、南宁的安全,仍是其总政策。故明廷于洪武元年(1368)在桂林设立广西卫(后分为桂林中、右卫)、三年(1370)设柳州卫“以为静江之助”、同时设南宁卫,十四年(1381)设立靖江王府、二十八年(1395)划原属湖广的全州入广西,均为拱卫桂林的措施;二十八年同时大征桂西土司,设立南丹、庆远、奉议等卫所,有直接控制桂西土司的企图,也是朱元璋想进一步解决广西内部“民夷”之间矛盾,以求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广西战略地位的行动。

这时朱元璋对交趾的政策还是以怀柔为主,不过他真的是否不想解决安南问题,恐怕值得进一步思考。明成祖对交趾直接进攻并“郡县之”,显示出明廷加强了在“驭交夷”方面的力度。为了更有力的控制交趾,明廷对国内的民族政策也进一步趋紧,直至宣宗时明军退出交趾,才又重新回到处理内部问题上。征交趾失败对广西的影响,首先是明朝的卫所兵力持续减少,再次是桂西土司的力量反而增强,明廷的视野重新完全回到内部来。由上述各种因素带来的社会各阶层、族群、结构的变动:如大族的兴起,卫所移民引起的族群变化,推行里甲制使人们的身份发生变化,为推行国家正祀而使很多人群的信仰策略发生改变,这一方面加强了国家正统的权威,另一方面也加剧了族群的紧张。由唐宋以来一直持续的民夷矛盾进一步发展,直接造成了明中期的各地骚乱。

不论是“防西南”还是“控西南”,作为中原王朝经营西南的桥头堡之一的广西,其战略地位并没有改变,只不过是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基于此,从广西内外、边疆内外来观察广西的地位变化乃至中国西南的地位变化,是我们长时段观察中国边疆历史进程的有效视角。

注释:

① 参见(美)查尔斯巴克斯《南诏国与唐代的西南边疆》(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段玉明《大理国史》(云南民族出版社2003年)等。

② 胡绍华《大理国与宋朝关系新探》,《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不过段玉明《大理国史》(云南民族出版社2003年)指出了大理国与宋朝从来就没有完全断绝过来往,在北宋时期还一度往来频繁。

③ 参见黄宽重《北宋晚期对广西的经营——以程节、程邻父子为中心的讨论》,《法国汉学》第12辑,中华书局2007年;汤佩津《北宋的南边政策——以交趾为中心》台湾嘉义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

④ 参见白耀天《侬智高:历史的幸运儿与弃儿》,民族出版社2006年;《南天国与宋朝关系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

⑤ 参见郑维宽《历代王朝治理广西边疆的策略研究:基于地缘政治的考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

⑥ (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5《财计门·宜州买马》:“绍兴三十一年,自杞与罗殿有争,乃由南丹径驱马直抵宜州城下。宜人峻拒不去,帅司为之量买三纲,与之约曰:‘后不许此来!’自是有献言于朝:‘宜州买马良便。’下广西帅臣议。前后帅臣,皆以宜州近内地,不便。本朝提防外夷之意,可为密矣……今宜州之境,虎头关也,距宜城不三百里。一过虎关,险阻九十里,不可以放牧,过此即是天河县平易之地,已逼宜城矣,此其可哉?”罗殿即罗甸,与自杞等均为今贵州、川南、滇东等地蛮夷,与当时此地其他小国一起被称作“西南诸蕃”。(见宋朝人吴儆《竹洲集》卷10《邕州化外诸国土俗记》),其地望参见王颋先生《国在邕北——“自杞国”与宋广西买马路》(“欧亚学网站”)

⑦ 参见冈田宏二《中国华南民族社会史研究》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麦思杰《赋役关系与宋明时期广西左右江区域社会的演变》,《史学月刊》2012年第1期;任建敏《南宋广西马市的货物流动与长程贸易》,《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7本第3分,第569-603页。

⑧ 参见段玉明《大理国史》,云南民族出版社2003年;同时感谢“走进右江的空间”给予的启发。

⑨ 参见马曜主编《云南简史》,第142-152页。

⑩ 杨永康《洪武七年官修<皇明宝训>史料价值初探》,载《史学史研究》2008年第3期。第二条材料在《明史》卷317《广西土司传一》中系于柳州府条下,不知原因。苏建灵因此认为这两条材料分别讲的是朱元璋对广西东西部不同的政策,在广西东部重点是“分兵镇服”,以军事震慑为主,而在桂西则依靠土司原有机构,并不触动之。(苏建灵《明代广西的卫所》,载《西南民族史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后收入所著《明清时期壮族历史研究》一书,广西民族出版社1993年)若材料二真的指柳州府的情况,则此解释也不错,但《明实录》并没有明指,因此其为针对所有未入化内的蛮夷总政策的可能性大。

⑪ 《皇明宝训》卷5《制蛮夷》。

⑫ 据《明史》卷97《艺文志》,《明太祖实录》分别在建文元年、永乐元年、永乐九年三次编修,今存者为永乐九年所修。朱元璋此言有可能在建文初修时就已窜改。另有学者指出,明朝统一广西以后,在如何对待投诚归附的广西土官及如何对广西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施治的问题上,朝廷内外曾有不同的看法,有主张武装镇压者,有主张采用迁徙者,有主张用宋元制,“录其酋长,以统其民”者,朱元璋主张威惠并用。(蓝武:《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第66页,暨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但实际上朱元璋的思想是不断变化的,而且有区别对待的行为,不能一概而论。

⑬ 《明太祖实录》卷50“洪武三年三月辛亥”条。

⑭ 《明史》卷317,《广西土司一》;卷319,《广西土司三》。其中庆远卫,据1990年代初广西罗城县发现的一方铜质官印,有“庆远卫军民指挥使司中千户所百户印”“礼部造 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 日庆字第三十二号”字样,则庆远卫至少在洪武二十五年就已规划创建了。(见《宜山文史》第6期1991年,李楚荣《方寸补史遗》一文。)

⑮ (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广西部·兵防志”。

⑯ 参见苏建灵《明代广西的卫所》(载《西南民族史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后收入所著《明清时期壮族历史研究》一书,广西民族出版社1993年);范植清《明代广西卫所的设置与迁徙》(《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2期);范玉春《明代广西的军事移民》(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8年第2期);刘祥学《明代驯象卫考》,《历史研究》2011年第2期。

⑰ 苏建灵《明代广西的卫所》(载《西南民族史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

⑱ 唐晓涛《地方历史与身份建构》,载《中国西南地区历史文化与社会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340-341页。

⑲ 《明史》卷317,《广西土司一》。

⑳ 如张伟《明代靖江王研究》(陕西师大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蔡宇琨《桂林靖江王府研究及其保护初探》(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薛向阳《明初靖江王封藩的特殊性》(《广西师大学报》1988年第4期)、张子模、邹长清《明代靖江王社会地位考》(《广西师大学报》1999年第3期)、漆招进《明靖江王的爵级》(《社会科学家》2000年第2期)等等。

㉑ 《明太祖实录》卷51,“洪武三年四月乙丑”条。

㉒ 光绪《临桂县志》卷2《山川一》。

㉓ 《明史》卷317《广西土司序》。

㉔ (明)陈琏 :宣德《桂林郡志·序》,卷1“郡表”。

㉕ 洪武七年秋七月,“是月有御史自广西还,进平蛮六策,内有曰‘立威’。上览毕,谕之曰:‘汝策甚善。立威之说,亦有偏耳。夫中国之于蛮夷,在制驭之何如。盖蛮夷非威不畏,非惠不怀。然一于威,则不能感其心;一于惠,则不能慑其暴。惟威惠并行,此驭蛮夷之道也。’”(《明太祖实录》卷91)至少说明朱元璋并不主张放弃武力。《粤西文载》卷64《兰以权传》云:“兰以权,襄阳人。洪武元年官中书照磨。上初平广西,遣以权赍诏往谕两江溪峒民。至,广西卫镇抚彭宗、万户刘惟善以兵相送,将抵两江,会来宾峒人潘宗富寇掠,急督宗等击败之,遂安辑其众,两江由是慑服。”也是以武力慑服的例子。

㉖ 天启《滇志》卷18“艺文志”御制类。

㉗ 嘉靖《广西通志》卷50,“外志”。明代是西南土司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时期,对此问题研究的成果很多,可参阅吴永章《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蓝武《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暨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黄家信《壮族地区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等等。但洪武时期的行动应给予更多重视。

㉘ 嘉靖《钦州志》卷6“兵防·溪峒”:“至国朝洪武元年,平章廖永忠、参政朱亮祖统兵取雷、廉等处,大小衙门俱送印信,赴朱参政军门,投款给授新印。时以七峒地方人民不多,不复给予新印,革去长官职事,仍称峒长。”并实行了里甲制度:“(钦州)国初定坊,一曰中和厢,一曰城东厢;乡四:曰新立,曰永乐,曰宁越,曰遵化。遵化旧名时罗峒,统都三:曰时罗,曰如昔,曰贴浪,共八里。”(嘉靖《钦州志》卷1坊都)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论述,参见杜树海《祖先记忆与边疆建构:宋明以降钦州西部族群社会与历史变迁》,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㉙ 《明史》卷317《广西土司传一》。

㉚ (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109“南丹州·废观州”。

㉛ 《续通典》卷145,《州郡二十五》。

㉜ 《明史》卷319,《广西土司传三》。

㉝ 王颋《书争丘温——明初广西与安南等县的地界交涉》(载“亚欧学研究网”,网址:http://www. eurasianhistory.com/data/articles/a02/1891.html)一文认为自洪武二十九年开始的广西与安南关于丘温等地的争议,有可能是明朝准备进攻安南“有意”引起的事件。

[1]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05[M].北京:中华书局,1988:1713.

[2] (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 (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1·边帅门·广西经略安抚使[M].杨武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9:43.

[4] 李昌宪.宋代安抚使制度[J].文史,48辑,2000:61-66.

[5] (清)汪森.粤西文载·卷4·知靖江府奏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6 :489 .

[6](宋)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帅广条陈五事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6 :360.

[7] 周去非.岭外代答·卷1·地理门·邕州兼广西路安抚都监[M].杨武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9:47.

(责任编辑 杨永福)

On the Strategies of “Control Southwest” and Its Implementation in Guangxi during the Early Years of the Ming Dynasty

HU Xiaoan1, LI Jianwen2
(1.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al Science, Guangxi University of Nationalities, Nanning 530006, China; 2. Office of Legal Education, Yunnan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Kunming 650111, China)

Compared with the southwest strategies in the Song and Ming period, there is a strategy shift from “defense southwest”to “control southwest” in the Guangxi strategy in the Ming dynasty. In the process the Ming dynasty adopts a series of improving measures such as setting defense station and conferring Jingjiang king etc., which correct Zhu yuanzhang’s strategies and help recognize southwest strategy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Ming dynasty.

the Song and Ming period; Guangxi, southwest strategies

K248

A

1674 - 9200(2017)01 - 0024 - 08

2016 - 09 - 06

胡小安,男,苗族,湖南城步人,广西民族大学民社学院副教授,广西民族大学民族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岭南和西南边疆历史、历史人类学研究;李剑文,男,白族,云南景东人,云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主要从事民族理论和民族区域自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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