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浙江省实际,近日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若干意见》,就大力扶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实施方案。现将《意见》内容刊登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重要意义。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面对的社会课题。浙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也是进入老龄化社会较早的地区。全省要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同步发展老年事业,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人受教育机会,是适应人口结构变化的现实要求,是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战略措施,是满足老年人精神和文化生活需求的有效载体,也是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打造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当前,我省老年教育体系不够健全,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群的学习需求,老年教育事业成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总体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大力扶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巩固扩大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局面,努力让更多的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