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玥
政府会计体系的分析及建议
——基于新政府会计准则
■/何 玥
近年来,随着绩效管理理念与实践的兴起,PPP模式、公共服务外包等名词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这意味着中国财政管理体制持续深化。在此背景下,对加强预算执行控制和增加财政透明度的要求愈加强烈。2015年颁布的新政府会计准则已不能满足政府会计体系改革的需求,本文对目前施行的政府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优先发展预算会计,逐渐引入成本会计的建议。
预算会计 成本会计 政府会计体系
2015年财政部颁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准则引入权责发生制,弥补了收付实现制的不足,明确了政府的财务报告体系。在中国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深化的过程中,该准则加快了建设功能完整的政府会计体系的步伐。
如果说财政预算为公共资源的挪用提供了第一道防火墙,那么政府会计就是第二道防火墙,它记录了政府各级单位的财务交易,预算执行控制和资金流向。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收付实现制,有助于监管现金收付是否合规,因此收付实现制是公共部门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可或缺,将持续存在下去。
但是操作便捷的收付实现制亦有其局限性,不能充分反映资产负债等有效信息,不利于政府绩效管理,尤其是在公众对政府财政信息透明度和国有资产管理的高要求下,收付实现制已无能为力。新引入的权责发生制将政府交易的记录范围扩展到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