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浩伟+吴晓凤+田田
[摘 要] 当前公共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传统的政府单一提供已落后于现实。PPP模式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创新运用,其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实现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不过PPP模式依旧面临信任危机、法治危机与责任危机等多维梗阻。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在强化契约精神、加强法制建设及落实担责机制三方面加以创新。
[关键词] PPP模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契约精神;法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 D630,F2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7)03-0077-05
近年来,公共服务民营化已深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无论是BT、TBT、BOO、FPI模式还是PPP投融资模式,均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维护公共部门形象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然而就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而言,无论是第三方参与或是政府购买,均存在信任危机、法治危机与责任危机等多重风险。因此,本文从PPP模式的利弊分析入手,以期从信任、法治与责任三方面构建PPP模式的运用创新机制。
一、PPP模式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优势分析
(一)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政府提供的是一种相对垄断的、单一的公共服务,而私人部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生存,必然会通过对生产、管理技术的创新提供差异化、多样性的公共服务。因此,政府通过PPP模式购买公共服务,在提升质量、提高供给与管理效率等方面有重大优势。
这一模式一般是由社会资本来承担公共服务项目的设计、建设、经营、维护等工作,政府支付社会资本的设计、建设、运营等成本以及合理回报来购买公共服务或产品。……